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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眼看到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我就认出了他,因为我对他太熟悉了。
NO11夏孤夏,这家伙在出道三个月后,就坐上了这个位置,然后近十年都从未有过变化,任凭杀手榜上如何风起云涌,他的排名始终不变。
他出道的第一个月,第一战就干掉了一个排名二十多位的美国佬,第二个月,他干掉了当年排名NO17的一个俄国杀手,第三个月,就干掉了当初的NO11,取代了他的位置。
很多人都说,夏孤夏绝对有实力进入十大,甚至可能取得一个靠前的名次,但他却刻意维持了NO11这个排名,永远是既不升也不降。
对此,夏孤夏有过两个解释,第一,他不想进入十大,虽然收入少了一点,但这样就不会被人惦记他的地位,不会惹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个解释,夏孤夏是这么说的:“这辈子,我要感激两个恩人,苍狼哥和血狐哥,是他们带我出道的,所以夏孤夏这一辈子,都不敢进入十大和他们齐名。”
这,就是我对夏孤夏无比熟悉的原因,正如他所说,是我带着他出道的,甚至他的第一战也是我安排的,甚至他登上NO11的宝座,也有我和血狐的出力。
曾经,我们的关系还算不错,甚至严格说起来,他可以算是我和血狐的半个徒弟,我们都交过他不少本事。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这份恩情在他心中有多重要,如果我现在去告诉夏孤夏我就是苍狼的话,我可以保证自己活不过下一秒钟,这家伙,我太了解他了……
他把我和血狐视为恩人,表现的毕恭毕敬,只是因为我们的实力比他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照顾他,可一旦有利益冲突,他绝对会翻脸不认人的。
有一件事足以说明了这点,夏孤夏在一次去美国的任务中,虽然行动成功了,但组织里却出现了叛徒,出卖了他的行踪,结果他和其他四名杀手被无数的FBI和特警追杀。
那次,夏孤夏差一点点就死了,但最终还是逃了出来,因为他利用其他四名同伴做诱饵,去吸引敌人的子弹,那四名同伴最后死的极惨,甚至尸骨无存,他却满脸无所谓的回到了炎黄之血,继续做他的NO11,继续杀人赚钱。
这并不算什么,很多时候为了自己活下去,卖掉几个手下都是理所当然的,我也做过类似的事,弃卒保车嘛,可问题是……
那四个被他出卖的杀手中,有一个是他的未婚妻,打算下个月就结婚了,甚至已经怀孕了,而另外还有一个则是他的亲弟弟。
特别是,组织最后的调查发现,那次夏孤夏就算不出卖那些同伴,他依旧有机会杀出重围,只不过相对麻烦一些,危险一些。
当然,锋殇不会为了几个渣渣就给夏孤夏这种‘人才’小鞋穿的,何况杀自己老婆和弟弟根本属于家务事……
但那次以后,我和血狐就不怎么接近他了,我是鄙夷他的作风,血狐则是觉得这种随便就翻脸不认人的家伙,还是别招惹的好。
一个连未婚妻和亲生兄弟都能出卖的人,他会感激我和血狐的恩情?去特么的吧……
夏孤夏,这家伙就是杀手中最最冷血的代表型人物,同时,这家伙的实力非常强,甚至非常的天才,我和血狐并没有教他那些专属绝技,但他却凭跟着我们几次任务,就模仿的有模有样了,无论是绝还是瞬闪,他都会模仿一点点。
夏孤夏的实力,或许依旧不如血狐和苍狼,但如果和乌鸦或是琴吹夜,这种十大中垫底的家伙比,他是绝对不弱的,而且他的心更冷,做事的手段更绝!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轩泷打断了我的思绪道。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除非必要,我绝不想和夏孤夏这种高手对敌,而且我发现了一件事,这家伙似乎并没有认出我的身份。
倒也难怪,炎黄之血的生意遍布天下,多的不可胜数,而接下我这桩生意的则是乌鸦,甚至连血狐都有份插上一脚。
除非炎黄之血知道我就是苍狼,否则,他们绝对不会为了周羽这个小家伙,再派出第三个特级杀手了,这也就说明了,夏孤夏这次的来意并不是我,而是有其他任务。
可他的任务是什么呢?从他假扮服务生来看,这货绝对不是闲的蛋疼来旅游的,这条船上,可能很快就要发生一些鲜血淋漓的事了。
“我们尽量不要出去,尽量不要和他们起冲突,忍到下船就没事了。”我冷冷道。
“哦……”轩泷的面瘫脸又发作了,一脸的郁闷,我知道他想出去见识下炎黄之血的特级杀手,不过这货绝对不是夏孤夏的对手,加上我也未必够。
“为你妹妹考虑下吧,还有小敏,还有晴晴,还有我们那一帮同学。”我冷冷道:“炎黄之血不是好惹的,做杀手的第一堂课就是,凡事要量力而为。”
叹了口气,轩泷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点了点头。
让轩泷去嘱咐轩凛,我则偷空把简小敏叫了过来,把事情大致解释了一下,当然,我并没有说自己认识夏孤夏,只是说巧遇了那次在医院里的某个杀手。
“炎黄之血是来追我们的吗?”简小敏满脸紧张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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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眼看到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我就认出了他,因为我对他太熟悉了。
NO11夏孤夏,这家伙在出道三个月后,就坐上了这个位置,然后近十年都从未有过变化,任凭杀手榜上如何风起云涌,他的排名始终不变。
他出道的第一个月,第一战就干掉了一个排名二十多位的美国佬,第二个月,他干掉了当年排名NO17的一个俄国杀手,第三个月,就干掉了当初的NO11,取代了他的位置。
很多人都说,夏孤夏绝对有实力进入十大,甚至可能取得一个靠前的名次,但他却刻意维持了NO11这个排名,永远是既不升也不降。
对此,夏孤夏有过两个解释,第一,他不想进入十大,虽然收入少了一点,但这样就不会被人惦记他的地位,不会惹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个解释,夏孤夏是这么说的:“这辈子,我要感激两个恩人,苍狼哥和血狐哥,是他们带我出道的,所以夏孤夏这一辈子,都不敢进入十大和他们齐名。”
这,就是我对夏孤夏无比熟悉的原因,正如他所说,是我带着他出道的,甚至他的第一战也是我安排的,甚至他登上NO11的宝座,也有我和血狐的出力。
曾经,我们的关系还算不错,甚至严格说起来,他可以算是我和血狐的半个徒弟,我们都交过他不少本事。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这份恩情在他心中有多重要,如果我现在去告诉夏孤夏我就是苍狼的话,我可以保证自己活不过下一秒钟,这家伙,我太了解他了……
他把我和血狐视为恩人,表现的毕恭毕敬,只是因为我们的实力比他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照顾他,可一旦有利益冲突,他绝对会翻脸不认人的。
有一件事足以说明了这点,夏孤夏在一次去美国的任务中,虽然行动成功了,但组织里却出现了叛徒,出卖了他的行踪,结果他和其他四名杀手被无数的FBI和特警追杀。
那次,夏孤夏差一点点就死了,但最终还是逃了出来,因为他利用其他四名同伴做诱饵,去吸引敌人的子弹,那四名同伴最后死的极惨,甚至尸骨无存,他却满脸无所谓的回到了炎黄之血,继续做他的NO11,继续杀人赚钱。
这并不算什么,很多时候为了自己活下去,卖掉几个手下都是理所当然的,我也做过类似的事,弃卒保车嘛,可问题是……
那四个被他出卖的杀手中,有一个是他的未婚妻,打算下个月就结婚了,甚至已经怀孕了,而另外还有一个则是他的亲弟弟。
特别是,组织最后的调查发现,那次夏孤夏就算不出卖那些同伴,他依旧有机会杀出重围,只不过相对麻烦一些,危险一些。
当然,锋殇不会为了几个渣渣就给夏孤夏这种‘人才’小鞋穿的,何况杀自己老婆和弟弟根本属于家务事……
但那次以后,我和血狐就不怎么接近他了,我是鄙夷他的作风,血狐则是觉得这种随便就翻脸不认人的家伙,还是别招惹的好。
一个连未婚妻和亲生兄弟都能出卖的人,他会感激我和血狐的恩情?去特么的吧……
夏孤夏,这家伙就是杀手中最最冷血的代表型人物,同时,这家伙的实力非常强,甚至非常的天才,我和血狐并没有教他那些专属绝技,但他却凭跟着我们几次任务,就模仿的有模有样了,无论是绝还是瞬闪,他都会模仿一点点。
夏孤夏的实力,或许依旧不如血狐和苍狼,但如果和乌鸦或是琴吹夜,这种十大中垫底的家伙比,他是绝对不弱的,而且他的心更冷,做事的手段更绝!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轩泷打断了我的思绪道。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除非必要,我绝不想和夏孤夏这种高手对敌,而且我发现了一件事,这家伙似乎并没有认出我的身份。
倒也难怪,炎黄之血的生意遍布天下,多的不可胜数,而接下我这桩生意的则是乌鸦,甚至连血狐都有份插上一脚。
除非炎黄之血知道我就是苍狼,否则,他们绝对不会为了周羽这个小家伙,再派出第三个特级杀手了,这也就说明了,夏孤夏这次的来意并不是我,而是有其他任务。
可他的任务是什么呢?从他假扮服务生来看,这货绝对不是闲的蛋疼来旅游的,这条船上,可能很快就要发生一些鲜血淋漓的事了。
“我们尽量不要出去,尽量不要和他们起冲突,忍到下船就没事了。”我冷冷道。
“哦……”轩泷的面瘫脸又发作了,一脸的郁闷,我知道他想出去见识下炎黄之血的特级杀手,不过这货绝对不是夏孤夏的对手,加上我也未必够。
“为你妹妹考虑下吧,还有小敏,还有晴晴,还有我们那一帮同学。”我冷冷道:“炎黄之血不是好惹的,做杀手的第一堂课就是,凡事要量力而为。”
叹了口气,轩泷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点了点头。
让轩泷去嘱咐轩凛,我则偷空把简小敏叫了过来,把事情大致解释了一下,当然,我并没有说自己认识夏孤夏,只是说巧遇了那次在医院里的某个杀手。
“炎黄之血是来追我们的吗?”简小敏满脸紧张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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