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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太多
内存不够
在将你完全删除之前
此处停止更新
——摘自于池子BLOG《鱼池子里没有鱼》
(1)
如果回忆会说话,我想它最想对我说的话就是:傻X。
大饼妞,你是一个傻X。这是在高二那个秋高气爽的时节,我被分到理科2班后,写在我那荒凉博客上的某一句话。
我一向自恃甚低。自从我的心里开出那朵名曰“自我”的花之后,它就一直只是当初的样子,只有当初那么高,从没见过阳光。长久以来,我喜欢并且习惯用别人的眼光来审视我自己,不管我做什么样的事情,我都会先猜,他会不会喜欢,他会不会说好,他会不会很厌烦,他会不会没感觉……
我忘记那朵花很久。
当我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我已经十七岁了。而那朵花奄奄一息,头差点低进尘埃里去。
从七岁的时候,我就开始盼十七岁,因为邻居十七岁的姐姐穿的裙子上没有卡通人物的画像,不需要在左胸前别一条装模作样的花手绢。她在脚指甲上涂闪闪的蓝色指甲油,拿着电话冲着喜欢她的男生怒吼:“你给老娘滚得越远越好!”吼完了,还双手叉腰扭着身子问我:“于池子,姐姐好看不好看嘛?”
“好看死了。”我崇拜地答。
“好看就是好看,不能说死了。”邻家姐姐弯下腰对我谆谆教导,“记住,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千万不要说‘死’这个字,一点都不吉利!”
“什么叫不吉利?”我问她。
“你真是笨死了!”她骂我。
“可是你刚刚也说‘死’字了哦。”我提醒她。
她转转眼珠,狡猾地说:“姐姐要去约会了,不跟你瞎扯了。”
她离开以后我躲到我家的卫生间,用彩笔涂我的脚指甲,脚丫子被我弄得乱七八糟的同时我却在无比憧憬地想,快点快点长到那么大吧,可以随心所欲教训比自己小的孩子,可以称自己“老娘”,可以说话不算数,还可以——约会。
最后这个关键词,其实我当时还不能好好领会它的意思,我所能领会的就是,这一定是一个神秘的词汇,因为当它从邻家姐姐的嘴里轻轻吐出来之后,我以为她在念什么咒语,不然她的耳朵为什么那么红,眼睛为什么那么亮,连头发也比平时看上去有光泽。
约会,约会。
事实证明,我等这一刻等得实在是太久了。无数的蠢蠢欲动长时间停留在可耻的臆想期,一直到过了十七岁,我才努力扶正心中羸弱的小花朵,打算好好玩他一次真格的。
我要约会的那个人,有个超拉风的名字——横刀。
其实横刀出现的时候,我正在读一本超级脑残的书——《少女恋爱养成记》,是我花五块钱在我家附近的报亭买的。
上面写着:失恋圣经必胜法门:“由一个人替代另一个人,是失恋的最佳疗伤方式。推荐指数:五颗星。”
正值暑假,我决定以那本书作为恋爱蓝本,开始寻找可替代的“猎物”。
横刀是某文学网站的写手,他擅长的是“穿越文”。他的文风特点是:粉丝不多,更新奇快。我生平最鄙视穿越文,总觉得让一个现代人拿着一把手枪冲到古代是一件非常傻的事。所以,我就天天跑到他的博客上骂他。骂得我自己都觉得过分了,正想收手的时候,他却凑上来问:“可不可以求个QQ?”
所谓犯贱,大抵如此。
隔着网络,我的幽默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毒舌功夫也日渐长进。哪知道一来二去,他竟然喜欢上我了,喜欢上我后,他就当机立断向我表白了。表白完之后,他理所当然希望和我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的“猎物”手到擒来,本该高兴,没想到事情却发展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他不怕传说中的“见光死”,非要见面不可!
我试图让别人替我顶包,可惜失败了。
因为横刀对我说:“看你第一眼便知道是你,你长得和你的文笔一模一样!”
什么鬼话!
既然他“灵性十足”,我就姑且继续实践那条“必胜法门”。况且,我太想知道,在现实生活中,若一个男生喜欢上像我这样的女生,他到底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卑微,会不会脑残?会不会把我当成手心最大的宝?会不会像阿牛一样穿着沙滩裤,抱着木吉他,胸前挂着一串美丽的野花,光着脚丫,对着我痴情的唱: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慢慢的走在沙滩上,数着浪花一朵朵……”
而我,会不会跟当年向往的十七岁邻家姐姐那样,受到爱情咒语的临幸,也能在刹那变得不那么寻常?
至于那个“他”到底姓横还是姓竖,是不是文学青年,身高几何,都不重要。我只是需要一场甜蜜的“约会”,为了那朵小花不会最终埋进泥土里枯萎,我要卖力地灌溉。
就这样简单。
我和横刀的约会地点是我定的——西落桥的河边。
这是我们这个小城唯一的一条河,小河不宽,也不清澈,跟城里那么多谈情说爱的好地方相比,这里鲜有人光临。我选择这里的原因是,这条河对我有特殊的意义。至于这意义到底在哪里,对不起,这是我的秘密,我不想告诉任何人。
所以,当横刀出现在我面前,缩着脖子问我为什么要选在个鬼地方的时候,我只是淡淡地反问了一句:“难道不可以吗?”
“谁说不可以谁说不可以!”他搓着手一连串地答。
我把下巴对着那个有点脏的木椅子抬一抬,他已经知趣地脱下校服,把它铺平在椅子上,请我入座了。
那一瞬间,我承认我有点爽。像压缩饼干刚刚下肚时的那一分钟,虽然不知道等下会不会撑得太饱,但有迅速的满足还是让我身心舒畅。只可惜这个“爽”来得快去得也快,当横刀在我身边,挨着我坐下来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体内有种奇怪的气膨胀开来,好像要把我整个人撑爆了。本着即来之则安之就算是玩也不能让别人看出真相的态度,我拼尽全身的力气才把自己按住,没跳起来跑掉。
“米粒儿……”他深情款款地呼吸被我拦腰砍断,“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子叫我?我姓于,叫于池子。”
“我还是习惯了,嘿嘿。”他说,“以前在网上都这样叫你,现在叫大名,反而不太习惯。”
“你跟你女朋友分手了吗?”我问他。
“我发誓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申辩说,“不过那一次的事,我真是好内疚,你还是忘掉它比较好。”
“哦。”我说。
如果不是错觉,他又坐得离我近了一点,而且直觉告诉我,再过一秒种,他的爪子就要放到我肩上来了。我觉得我心跳加速,眼睛发花,大脑交战,神经过敏……还好,事情并没有像我想像中那样发生,他只是昂起脖子,轻声说了一句:“要变天了。”
他哪里知道我的心,都快起海啸了,一不小心,就是灾难性的灭亡。
我不喜欢他是肯定的,可我到底在干什么?
就在我认真思考这个很严肃的问题的时候他又说道:“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你和那个段……”
我用手势当机立断制止了他。
我不想听到那个名字,真的不想。
“好吧,我不问了。”他白痴地说,“我相信你。”
“你相信我什么呢?”我啼笑皆非。
“相信你是清白的啊。”他说,“都已经这样了,我就不应该在乎那些闲言碎语。”
我还没问他都已经怎么样了,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死死地捂在胸口。大声说道:“给你带礼物了,猜猜是什么!”
“什么?”我努力调节气氛:“千万不要是什么整蛊玩具。”
“怎么会啊?”我没想到他居然有点生气,脸上泛起一点红晕。他在我面前摊开手掌,说:“送给你——”
是两条嘴对嘴的接吻鱼的挂坠。
其中一条的尾巴有点歪到天上去,另外一只的眼睛处本该有一个黑色的小点,却少了一块漆,于是那只鱼只能对我翻着白眼。
连我这么不考究的人,都看出它做工低劣,我要是真戴着它出门,再不幸被某人碰到,估计会被损得连家门都找不着。
因为太害怕他接下来会开口说“我来替你戴上”之类的宣言,权宜之计,我只能捂着那条鱼,认命的说:“好吧,我收下。”
就在我收过那条项链的时候,他却忽然摇头叹息,而且是一声长叹,紧接着他说:“米粒儿,你能感受到我的体温不?感受到对方的体温,是恋爱的第一步。这对咱俩的未来有好处。”
海啸终于来了——那是夸张的说法。但我手心确实在发麻,联想到此刻我手中的吊坠,刚刚曾在他的胸口呆过,我恨不得把它捏碎才好。
我承认我错了,错得彻底。原来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青年,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喜欢抬起头凝视窗外。也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青年,都有一双忧伤的眼睛,随便讲讲冷笑话都能温暖人心的。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没有谁可以代替谁。
就算是游戏,也是绝对不可以的吧。
罢罢罢,就在我决定跑路的时候,好戏却才刚刚开始,我这边充满悔意地把那个项链揣进口袋,他那边又变戏法似的从他随身带的书包里掏出一个纸盒来。
“又是什么?!”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撕开包装,露出围巾的冰山一角。
我吓得连忙拒绝:“这个绝对不行!”
我早知道,收围巾是要命的行为,表示答应一辈子被他“围”住。
“要的要的,是我亲手织的。冬天用得着,现在你不用围……”他把它硬塞到我手里,像朗诵诗歌又像发誓一样对我说道:“只为你而织,温暖你一生。”
那天,他一共送了我七样礼物。
翻白眼的鱼挂坠,自己织的桃红色围巾,一盒金嗓子喉宝,一把纸扇子,一个手电筒,一个防狼喷雾,一打超市优惠券。
最拉风的当属防狼喷雾,他说:“我从我表姐那儿抢的。女孩子嘛,安全第一!”
他还说,他山西老家有风俗,第一次见女朋友,要送足七件礼,以后才能和和美美。
我没有见过比他更像老人家的九零后,他就像在煤坑里睡了几百年,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正睁着眼睛环顾四周的时候,我一头撞进他的视线里。
我没敢拒绝他,因为面前就是冰冷的河水,如果他充满悲伤上前几步纵身跳进去,我铁定是今晚新闻节目的第一女主角。
我可不敢冒这个险,一来为我,二来为我妈。
所以最后,我只能带着这七样令我啼笑皆非的礼物,和他告别。而他执意要送我回家以表男子汉气概,我只能谎称要去接妈妈下班,抱头鼠窜。
瞧,这就是我的人生第一场约会,像场滑稽戏,而说穿了,导演是我自己。
那天我弄明白一件事,我是个天生拙劣的导演,从七岁那年偷偷躲进卫生间用彩笔涂脚指甲那一刻开始,我就把我自己的人生导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却还沾沾自喜浑然不觉。
给自己一记耳光,OK?
如果不够响亮,就再来一记。
(2)
在很多人眼里,我和斯嘉丽是好朋友。
天中里充满各种奇葩式的女生,而斯嘉丽走的是臭美+白痴的路线。除了装腔作势和研究美容书,她没有别的爱好。而我,是个典型的草根,草根于池子巴结上校花斯嘉丽,我知道大家会怎么想。但我不在乎,因为我太知道,斯嘉丽愿意跟我好的原因,而单单这一个原因,就足矣让她在我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
私下里,我叫斯嘉丽“斯斯公主”,而她则称呼我“元气小姐”。我们看上去相亲相爱,有空的时候,就会粘在一起。可是,友谊的真正分量究竟在我们俩处心积虑的生活中占多大的比重,我们谁也说不清楚。
“女生之间的好朋友,就是把耳朵借给你,听你说出所有的秘密,并最后把它公之于众的人。”这是我不经意在网上瞄到的一句话。太经典,简直说到我心里去。所以,为了和斯嘉丽强大的美貌和身材组建的小宇宙相抗衡,不说赢,至少跟她打个平手吧,除了她强加给我的莫须有的“元气”,我还得靠一点点智慧——
说白了,就是心机。所以,我必须学会藏得住秘密。而秘密的最表面,就是谎言。我对斯嘉丽撒的第一个谎就是:“段柏文是我的男朋友。”
“那他亲过你吗?”斯嘉丽不甘心地说,“要亲过嘴唇的,才算正式。”
我只是微笑。
撒谎到半路,要想不穿帮,微笑绝对是最好的武器,点到为止,欲说还休。对方不管怎么猜都行,最重要的是,你自己什么都没说,落不下任何把柄。
其实我并不想把自己搞得如此复杂,我也曾经干净透明,心里容不下一粒细砂。可谁叫在成长这条路上,想要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就非得有点手段不可呢。
我真的是被逼无奈。
有时候我忍不住想,如果当年我妈和我一样,在暗恋这桩事情上,也用一用心机的话,她会不会多靠近幸福一点点?
我确定我妈不幸福。
每个周末回家,看到她在厨房里孤伶伶地忙碌,我都会这么想。特别是在我撞破她藏了三十二年的秘密之后,我对她的爱里就深深掺进了“同情”的成份。事实证明,她绞尽脑汁变着花样做那么多的好吃菜,除了把我培养成一个大胃婆之外,并没有起到别的任何功效。这个比所有九零后都要“脑残”的六零后,她的秘密不仅没有开花结果,反而彻底变成一个巨大的肿瘤。良性恶性未可琢磨,因此只能无望地等待。
我发誓,这件事情如果同样在我身上发生,我一定在这个肿瘤上放一个巨大的炸弹,让我和我的秘密一起,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必须做点什么。
某个黄昏,我从莫文蔚的歌里得到启发:“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想起……”
于是为了试验“距离才是美”的理论,我作了如下牺牲:选择理科班,关掉手机,放弃到食堂吃饭,绝不在校园里游荡,我把自己藏到最不显眼的地方,只是想试探一下,我到底可以离开他多长时间。
可是,即使这样,我等待的“美”还是一点儿也没看到。
我不在他身边的日子,他甚至连个问候的短信都没有,有时候我装模作样的从天台上走过,想看看他是否会出现在走廊,也在那个瞬间抬头望见我,但是这种几率目前为零。倒是好几次撞见横刀对我来个狂乱的眼神,吓得我慌忙低头逃跑。
我想念他四十五度低头的侧脸,想念他写钢笔字时的最认真的最后一笔,想念他想问题时总是用尺子轻轻敲击他的太阳穴,想念他发短信时两个圆圆的可爱的大拇指,想念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青草味——医学研究证明,这正是令爱情产生的原因:费洛蒙!
他的费洛蒙很对我的嗅觉,可是我的费洛蒙却出了问题。不然他为什么总是说:
“于池子,什么怪味?”
却从来没发现,我一直在为了他,试用各种香水呢?!
我没钱买香水,那些香水,均来自斯嘉丽。
她有一抽屉的香水,一个试衣间,一个超豪华的浴缸,一堆长得怪头怪脑的高端玩具。周末,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坐在她房间里试了一百套衣服都不满意以后,费力的对我喊出:
“我讨厌我现在的生活!”
当时我心里的潜台词是:我讨厌你!
她的衣服真的太多了,但我从来都没见她在学校里穿过。我很想问她这样用力打扮到底是要去见谁,可是我没有问出口,因为我怕答案是我害怕或者不喜欢的。我只是试闻着她的香水,想象他会喜欢哪一款。
“他喜欢这款。”斯嘉丽好像读懂我的心,把一个黑色的小瓶子递到我面前来,对我说:“男款的,你送给他,算圣诞礼物。”
“这算什么!”我当然拒绝。
“咱俩谁跟谁呀,我买的是女款,买一送一,我又没男朋友,留这里也是浪费。拿着!”斯嘉丽一面硬把香水瓶递给我,一面凑近我,看着我脸上的皮肤,大惊小怪地说:“怎么起了小疹子?”
我伸手去摸,她一把用力打掉我的手:“不能用手摸脸,这是最坏的习惯。来吧,我给你做个面膜,救个急。”
我躺在她家的沙发上,任由她往我脸上贴冰凉的怪玩艺儿。她热情为我忙乎的时候其实我就一直在想这瓶香水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收的,她可真是有心计,不露痕迹和他摇身一变情侣款,我还欠她一个人情,想得倒美!
就在我眼睛被挡上,嘴也不能好好说话的时候,斯嘉丽对我说道:“元气小姐,我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你。”
“唔。”我含糊不清地应着。
“你可要稳住,但真不能瞒你,不然太不义气。”
“说。”
“你家老段,貌似知道你劈腿的事了。”
虽然早猜到她会这么说。但我等这一刻还是等得太久了。
我把面膜揭开一个角,装做紧张地问她:“怎么呢?”
“因为……”她替我把面膜重新罩回去,吞吞吐吐地说,“其实,接下来这个才是真正的秘密,你家老段,好像也在劈腿了。而且那个人好像还不是普通人,就是高三那个韩卡卡,文学社社长,都出过好几本书了。现在这个时间,他俩应该在仙踪林约会来着。”
韩卡卡并不新鲜,我早就知道了。她个子很小,很瘦。高三了看上去像个初一的破小孩,因此人送外号:天山韩佬。我见过她在学生大会上发言,我们班有一大半的人,都觉得她长得和我们原来的班主任小耳朵老师有九分神似!
这个没出息的东西!
“哦,他跟我说过的。”尽管心里很不舒服,我还是装作风平浪静宽宏大量地答,“他们不过是谈校刊改版的事。”
“你也真能被骗,谈校刊为啥不在学校,明明就是借口!而且,韩卡卡最近没事就来我们班找他,你说,就天中一个小小文学社,犯得着他们如此日理万机么?”
我坐了起来,直接质问斯嘉丽:“是你告诉他横刀的事情了么?这件事我只告诉过你一个人。”
“绝不是我!”斯嘉丽举手发誓说,“你可别忘了,这里面还有个当事人横刀,你这样错怪我,就不怕伤了我的心吗?”
“哦,对不起。”我重新倒下去。
“你要不要去仙踪林碰个巧什么的?”斯嘉丽唯恐天下不乱地建议,“我可以陪你。”
“要去我也自己去。”她想当场看我的笑话,门儿都没有。
“那好。”斯嘉丽说,“我可以在不远处接应你,你随时给我来电。”
“作家会打人吗?”我问斯嘉丽。
她显然比我更不了解作家,只能茫然地摇摇头。
“就算会打,也不一定打得过我的。”我说。
斯嘉丽一阵夸张的乱笑,笑完后她还是劝我:“公共场合要冷静,人家是名人,要是被狗仔拍下来,你也麻烦大哦。”
“士可杀,不可辱!”我一把扯掉那该死的面膜,和斯嘉丽一起走出她家的大门。这时已经是十二月,圣诞的气氛渐渐浓烈。街道两旁的树上被装饰了一闪一闪的小霓虹灯,商场的玻璃窗上喷着五颜六色的祝福话语,不知道哪里挂的铃铛,风一吹,就呼啦啦直响。到处都是热热闹闹的,我的心却几乎碎得像纸屑。
三年,这是我自己定下的期限。
那时我们应该是大二。到大学里,也已有足够的时间选择过一轮,他也成熟到分得清好坏与否适合与否。如果到那时,依然没有任何指望,我发誓,我绝不会再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我会彻底忘掉过去,开始属于我的新生活。
但在这三年里,我要看清每一个程咬金的模样,并与她们死磕到底。
我穿着我妈给我买的长风衣,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起来,还是觉得冷。斯嘉丽却还穿着低领的毛衣,执着地秀她的锁骨。一个心形的吊坠贴在两截锁骨的中央,像炯炯有神的第三只眼睛似的。我们来到仙踪林的附近,我让她在对面的一个服装店里等我,吩咐她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露面。然后我一个人过了马路,推开了仙踪林的大门。
当我走进门以后,我在门边停了五秒钟,然后,我把帽子拉严实,低头,左拐,躲进了女厕所。
(3)
如同斯嘉丽死也不会承认她喜欢段柏文。
我死也不会承认——段柏文不喜欢我。
在一向高高在上的斯嘉丽面前,这是我唯一致胜的法宝。
“我还是觉得你太宠他了,男生其实都不喜欢妈妈型的,他们很贱,对他们越厉害,他们越受用。”
“这样啊。”我装出虚心学习的样子。但私底下我认为斯嘉丽所说的话都是放屁。她有多了解男生呢?如果她真的那么了解男生,以她的身材相貌,完全可以成为一个万人迷,而不是现在这么可怜,只有和我争风吃醋的份。
斯嘉丽总是自以为,她有很多的秘密。但其实,她所有的秘密都在我面前一览无余。我没见过比她活得更累的女生,举个简单的例子,她连博客都写两个,一个官方的,叫做“下一站长大”,大家都可以看,里面除了她的大头贴和参加什么COSPLAY大赛的露大腿的照片,全都是些嗲兮兮的冠冕堂皇的话。另一个则是完全私人的,言语放肆,充斥着她个性中最黑暗的成分,堪称典型九零后问题少女。
我并不是偷窥狂,发现斯嘉丽的私人博客纯属意外。因为她总是在自己的两个博客间串来串去,而我顺着访客链接不小心就跟着去了。比起官方博客来,她的私人博客显然更对我的胃口,去过第一次后我就不由自主地常去,原因很简单,在那里,我可以了解到她许多的秘密——
首先标题就很闪闪亮:杀死所有萝莉。她非常不喜欢天中那些所谓的“纯情女生”(她不知道其实她自己就是),并总是说之所以喜欢我就是因为我不是咧嘴大笑就是放声大哭,像个傻姑婆,但是真实极了(当然这个评语我还是很接受的)。
然后是博客的背景音乐。一个普通话极不标准的女声唱着一首歌词极度狗血的歌,不过倒是很符合她的智商:
“一只想变成橘子的苹果
她以为
这样可以变得丰满一些性感一些
这样可以去电脑公司上班
她以为
这样可以变得酸酸的不被别人吃掉她
这么笨的苹果,我从来没有见过
这么笨的苹果,我从来没有见过”
……
最最搞的,当属她的日志,这让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她考试的时候作文从来都拿不到高分。
不信你看:
9/9/2009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出操时站在我后面
偷偷拉我的小辫
那动作钝钝的扎穿了我的心
于是我需要打破伤风针了
10/11/2009
他终于没那么讨厌我了
我在图书馆给他传了一张纸条
他也回了我一张
我传了什么
是个秘密
他的回答可以公布:
“偏偏喜欢你。”
我藏起了那张小纸条
11/11/2009
霓虹闪烁
非此即彼
谁选择在单身节寻欢作乐
谁就被寂寞所选择
成为傀儡一颗
夜太黑
双面娇娃闪闪闪
几个月来,我越看这些无厘头的日志,就越想把自己砍成八块送给我妈做成一道菜。
我无法接受所有关于他的信息都来自于别人,特别是来自于斯嘉丽。而且,是以这种欲说还休的方式。我要命的想着,那张“偏偏喜欢你”的纸条被她藏在哪里到底是谁写的,甚至有次到她宿舍造访,趁她上厕所时,翻到她的小床底下去找过。可是一无所获,还被她发现。我只好说是自己隐形眼镜掉了,才免掉她的疑心。
说到疑心,我对斯嘉丽本人的疑心更大:我疑心她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要偷偷和段柏文暗度陈仓。不然她为何毫不犹豫要选文科,不然为什么在分班那天,在看过那长长的分班名单,当发现她的名字就列在段柏文的名字之下时,她的眼睛里就像被谁植入了两个硕大的灯泡一般亮了起来呢?
我心知肚明,却也只能打碎牙齿含血吞。
作为报复,我常常跟斯嘉丽编撰属于我和段柏文的故事,有情节,有对话,有冲突。从这方面来讲,我认为我绝不输给某少女作家韩卡卡同学。最重要的是,斯斯公主真的是个绝好的听众,表情,情绪都会随着我的讲述高低起伏。我异常享受她吃醋的样子,享受她一面心滴着血一面无比羡慕地对我说:“搞得像饶雪漫的小说一样哦。”
“爱情就是这样的嘛,千篇一律。”我无所谓地答。
我决定把我约会横刀的事告诉斯嘉丽,而且加上了一个差点被拖去开房间的劲爆小细节。按我对斯嘉丽的了解,她没有不去告密的可能,我甚至连台词都替她想好了——段柏文,我头都想破了,还是决定告诉你这件事,我个人认为,于池子这一次是玩得过份了一点!
从一开始,我就希望她会跟他告密,希望他会着急,或者愤怒,认定我不争气,滑向堕落的边缘,甚至为我拍案而起——
可是某天,段柏文他们班的队伍从我们班前面集体跑步而过。就在我一抬头的一瞬间,就瞟到了段柏文正好排在斯嘉丽的后面,而她的小辫就在他的脸前面左右晃动,我想起那篇诡异的日志,全身都冻成了一座冰雕。
看来可恶的事实是,他滑得比我还要更深一些,哪里顾得上伸手来拉我。不管那个人是韩卡卡,还是斯嘉丽,或者是另一个我压根不知道的陌生女子。
有女人缘就可以乱来的么?
真过分!
我在仙踪林的女厕所里呆了三分钟。终究没有勇气去参观“约会现场”,然后我原路返回,像个小偷一样推开门走了出去。隔着一条街我就清楚地看到斯嘉丽从对面小店的玻璃窗里射过来的炯炯有神的偷窥的双眼。我三步并做两步跑到她身边,她轻喘着气问我:“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这么快?搞定没?他有没有认错,有没有悔过?”
“算了,”我眼眶红红地说,“这种事我觉得还是装傻比较好。”
“不可以。我不能看着你这样被欺负!”斯嘉丽拉着我的手,断然地说,“走,我陪你去,仙踪林又不是他家开的,我们走累了去喝杯果汁难道不行吗?”
“还是不要了。”我挣脱她说。
“必须去!”她安了心,重新抓住我的手,非要看着我出丑。
“我都说不要啦!”我甩开她。
“于池子,我告诉你,你要真这么不在乎他,我就去追他了!”这并不是斯嘉丽第一次这么跟我说,但每次说完后,她会加上下半句:“开玩笑,我可不喜欢那么精瘦精瘦的男生。”
我正等着她的下半句呢,斯嘉丽忽然看着街对面两眼放光地尖叫起来:“看,我没说错吧,他们出来了,出来了!”
我顺着斯嘉丽的手指看过去,就看了他。
我有多长时间没好好看他一眼了呢?他好像又长高了,显得更瘦了。他和那个我从没见过的传说中的韩卡卡一起走出来,韩卡卡真的好瘦好小,风一吹就倒似的。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她长得真的和某人极像。
“走!”斯嘉丽拖我一把,“跟上!看他们要搞什么鬼名堂!”
说起来,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当“狗仔”。他死都不会知道,高一那年我也当过一次,那一次,他跟踪小耳朵老师,而我跟踪了他。那可能是我一辈子走得最远的路了吧,脚底板都疼死了才到达目的地——西落桥的小河边,他躲在树后的时候,我躲在另一棵树后。我看到他替她撑伞,没有嫉妒,反而心疼得红了眼眶。如果我真是那种可以不顾一切冲到事发现场的人,或许我早就表露心迹了,而绝不会在他苦苦暗恋的那段日子里,像个白痴似的搜集所有和小耳朵老师有关的资料送给他,只希望能替他缓解相思之苦。
因为我太明白个中滋味,酸甜苦辣,真是不说也罢。
419路公车站台。他们先停下了脚步,斯嘉丽带着我踮着脚一阵小跑,也很快在站台站定,他并没有像我想像中那样牵她的手,他们甚至都没有眼神的交流,看上去像完全就不认识。这让我的心更加的灰败,因为越是这样,他俩越是有谈恋爱的嫌疑——在天中,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要躲是不可能了。
“段柏文!”斯嘉丽一面扯着我,一面已经扯着嗓子在喊他,充满力量地,居心叵测地,喊他。
只能随机应变了。
我轻轻咳嗽了一声,抬起头勇敢看他。
他穿着一件我从来没见过的浅绿色的大毛衣,还围了一条乳白色的围巾,完全不像他了,倒像个装腔作势的男模特。我真讨厌他穿成这样,估计是韩卡卡喜欢的风格吧。于是在他转过身看我们的一瞬间,我对他丢过去一个白眼。
这个无法自控的表情让我一开始就落了下风,因为他身边那个娇小的“名人”只是微微地笑着,姿态明显比我高出一百倍。当我意识到这一点,已经来不及了,只好任脸僵成木偶。
段柏文说:“是你们啊?”声音何其失望,让我恨不得融化成一滩水在太阳光下蒸干算了。
他希望是谁?
远在北京的小耳朵老师吗?早知道他旧情难忘,却没想到他会犯贱到如此地步。
斯嘉丽的手使劲捏了一把我的手,这是在示意我可以“上”了。但是只有我知道,我上不了。倒是他身边的那个天山韩佬,眨巴着眼睛,微笑着,用无比温柔的语气跟我们打招呼说:“你们好。”
“卡卡姐好。”斯嘉丽向她弯腰致敬,卑躬屈膝地快要了我的命。
“你去哪里?”他俯下身问我。
“不要你管。”我当着斯嘉丽和天山韩佬的面跟他发小姐脾气。
“受谁气了?”他探询地问。
就在这时,一辆419路车迎面而来。我知道这不是他们三个要上的车,我抓紧这个机会,跳上了公车,说时迟那时快,我投进一个硬币,公车的门在我的身后关上了。
就这样丢下了他们三个。
只有这个方法可以救得了我那薄而脆且不值半文钱的自尊吧。
离开他们,离开所有的人,离开所有的一切,去我自己想去的地方。因为这场戏要是再演下去已无任何可能。别说失去当主角的欲望,就算跑龙套,我都觉得太累。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刚找到座位坐下,才喘几口气,手机就贴着我的口袋震动起来。
手伸进口袋里,首先摸到的是那个黑色小瓶装的香水。那个该死的斯小妞,什么时候把它放进去的?
我丢下香水掏出电话,那一刹差点落下泪。
是他。
这是近四个月以来,他主动找我的第一次。或者说,这是四个月以来,我们的第一通电话。我对些曾经有过无数设想,却不想是在此时此情况下。
我为我没出息的激动而倍感耻辱。最重要的是,我拼尽了全身力气忍然没法做到不去接这个电话,深吸一口气,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他的声音依然是那样不紧不慢:“晚饭叫你妈多做点,我馋死了。”
(4)
斯嘉丽是那个叫做“杀死所有萝莉”的游戏网站的元老之一。
她们的口号是“左手纯白,右手炭黑”,白天以纯洁的高中生面目示人,到了夜晚,就是诡计多端,放纵自己的夜之幽灵,只收纳最具有潜力和智能的女生成为会员。加入会员之后,可以免费参加她们定期举办的种种活动,而这些活动的目的则是为了培养一批超级厉害的“双面少女”,最终可以“通吃”所有口味的男生。这是时下最流行最火爆的潮女集中营,比李宇春的粉丝团队还要强大一百倍。
她也曾推荐我加入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学业紧张,生活无聊,我本为之蠢蠢欲动,但是却在斯嘉丽为我度身定做的A计划中败下阵来,未能被组织成功筛选。
那个A计划的内容,就是我要看着别的女生和我喜欢的男生有“肌肤之亲”的接触,而做到眼不红心不跳,不为所动。
计划的失败在我惨绝人寰的尖叫声中结束。
斯嘉丽气愤的宣布我被淘汰了。可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其实,我最不想听到的只是他的那一句:不关我的事。其它都很好很好,因为如果那次段柏文真的当着我的面亲了斯嘉丽,给我一个亿我也没法让我快乐。
其实我没有宏图大志,认为自己有本事做完全不同的两个我。但是在偶尔某些时候,也有些想变成另外一种人的冲动。
就像我默默吮吸着我妈做的乌冬面,盯着段柏文闷头吃饭的脑袋时,脑袋里却一直冒着泡,想象自己像个精神病人一样跳起来,抱着他的脑袋,大胆地问他一句:
“你敢不敢爱上我?”
但我知道,我演不好这种戏。事情只会被我的可笑弄得更糟糕,我没法把自己的内心割裂成一个“官方”一个“私人”。我只能是平静无浪的既不萝丽也没风情的于池子,带着说不出的哀痛,静等心里的小花缓缓开放。
活该。
吃完一碗乌冬面,我端坐在那里没动。算起来,他已经很久不来我家吃饭,所以气氛稍显生疏。
我妈用筷子的另一端戳了戳我的腰——这是她的习惯动作,这个动作必然让我全身发痒,腰跟着歪得七扭八扭,但遗憾的是,这是我妈改不掉的毛病,从小她就爱这样戳我的腰,爱看我扭来扭去。
而我最大的反抗无非也就是白她一眼。
她说:“吃完了还不快把碗洗洗?”
她就是这样的,从没有意识到我已经长大了。从没意识到我已经不喜欢被人挠痒痒,这会令我淑女态度尽失,会令我在最不该出丑的人面前出丑。她总是乐意把别人当成家里人,却没想过别人到底愿意不愿意,领情不领情。
“我来洗。”段柏文终于把脸从饭碗里抬了起来,飞快的收拾好桌子,进了厨房。
妈妈满意的看着他的背影。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嫉妒。她是在他身上找某人的痕迹吗?我承认我有点恶毒,但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她呢?
我没见过比我妈更喜欢做饭的人。
我家的小小厨房几乎容不下她施展。她会做一切的菜,中国菜,外国菜,粤菜,川菜,甚至会雕那种只有五星级饭店里闲的没事干的厨师才会雕的无聊的胡萝卜凤凰,从我很小时候到现在,她除了在外面工作就是在厨房里待着,琢磨厨艺,自己跟自己切磋得比谁都来劲。
大约十年前,她甚至写过一本美食书,书名曰:《100道称心如意家常菜》。想自费出版,结果未遂。
可惜当年没有专业人士相中我妈,替她做个外形包装,否则,也许能成就一个著名厨娘。可是自从我知道她这些菜到底是为了让谁“称心如意”之后,我就不那么乐意看到她忙碌的身影了。
我觉得别扭。
在我两岁的时候,她爸就死了。无数人给她介绍无数个对象,她都拒绝。那么多年来,我曾经一厢情愿地认为她这么做都是为了我。她不想我受后爸的罪。可是,当那个黄昏不经意翻出她那几个破本子的时候,我承认我真的被她的忍耐力征服了。什么什么“我们共同喜欢的他,从来都没有属于过我。”什么什么“我如果可以守着三十二年的暗恋不去做任何表白,结局会不会重写?”
日记我并没有看完,但我觉得我已经完全了解了真相。我简直不忍心去读那些本子里的任何一句话,更不忍心去回忆,那是我不了解的母亲,一个令我陌生万分为爱受尽委屈百转千回的女人。比起她来,我更希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就像这顿饭,看得出她非常高兴段某人的到来,却从不提起关于他父亲的只言片语,只是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吧,其实我骨子里又何尝不是跟她一样,滥好人,没底限。
倒是他,一面收碗一面跟我妈说:“我爸真戒酒了,好久不喝。”
“好!”我妈说。
“最近他赚了一笔,债也快还完了。他说等不是太忙了,就过来吃你做的红烧肉。”
“好!”我妈还是说。
我不想看我妈坐那里发呆,便跟着段柏文一起走进了厨房,他头也不抬的说:“这儿太挤了,你出去吧。”
我挪开点,抱着双臂压低声音说:“你到底在搞什么玩意?”
“你到底在搞什么玩意?”他故意把“你”字拖得老长,还转过头来上下打量着我,好像我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一样。
“你这么快就把我忘了!”我刚刚说出口就后悔了,连忙补充:“这么多天都不联系,不借钱不抄作业就想不起我是不是啊?”
“你自己忙,没时间找我,就算到我头上。”他慢悠悠的说:“什么时候才能学会讲点道理呢?”
“你胡说,我忙啥啊?”
“你忙啥你问我?”他笑着问我,可那笑容里明显有别的意味。
“哼,”我百口莫辩,气得脸都白了,只能冲上去夺他手里的碗,把水龙头转向我站的那一边的水池,开到最大,水冲到碗底溅起,溅到我的脸上和他的毛衣上。像一颗颗碎玻璃珠子。他伸出双手拢住我的胳膊,扶着我把我推出了厨房。他的力气虽不大,但是我却无法轻易挣脱,我不由自主的滑动着脚步,嘴上小声喊着:“神经病!”
可是他并不理会我,一直把我推到饭厅的门口他才放开我的双手,看了我一眼,抬起手肘在我脸上胡乱擦了一下,粗粗的毛线在我脆弱的皮肤上粗暴的划了一下,生疼生疼的。
“先别闹!”他说,“等我把碗洗完。”
我委屈地走进客厅,走进卫生间,把门反锁上。
回忆刚才那个“疑似拥抱”,我只是觉得更加惆怅而已。和那个瘦小的少女作家相比,我在他心中地位几何?从镜子里看自己的脸就知道了——鼻子那里有一块红红的,他下手这么没轻没重,根本从没把我当女生看待。
从小到大,他都没把我当女生看待。
我拧开了凉水龙头,好好洗了两遍脸。可是洗完这两遍脸我却发现了一件让我无比痛苦的事情,我的脸好像肿了。
才一个瞬间,我就发现自己变成了猪头。
我的脸肿起的原因数以万计,肿起的速度如有神助,春天的时候,逛一次公园会肿,夏天游完泳会肿,秋天吃完螃蟹会肿,冬天冷风一刮也会肿——追究起这次红肿的原因,不用想,一定是斯嘉丽的面膜!
我冲回房间就打电话给她兴师问罪。谁知道她一点儿也不关心我的脸,而是问道:“段柏文在哪里?”
“在我家洗碗呢。”我说。
“不信。”斯嘉丽迟疑地说,“于池子我开始怀疑你了,你跟我说的那些到底是不是真的,你瞧你今天的衰样!跑起来比神六还快。”
“你等着啊。”我说完,一只手捂着脸,另一只手拿着手机,趿着拖鞋跑到厨房里,扬声说道:“段柏文,有人找你。”
“谁呀?”他双手是湿的,我只能踮起脚尖拿着电话放到他耳边,他喂了一声后,瞪眼问我:“又搞什么名堂?”
我再听电话,那边已经挂了。
一开始我觉得挺爽,我要的就是这效果。但为什么很快我又觉得不安了呢?为什么斯嘉丽会知道段柏文约会的事情?为什么斯嘉丽偏偏要在这时候打这个电话?为什么接了电话又不说话要匆匆挂掉?为什么她会买那种情侣款的香水并且那么肯定他会喜欢?
难道真的如她所说,是买一赠一么?
我开始有些不安和担心,我会不会被早就被别人“买一赠一”了还傻里吧叽地自得其乐?!
(5)
毫无疑问,当你越怀疑一件事,这件事就越发像是真的。
那些天,我几乎天天都用手机上斯嘉丽的博客,希望能发现更多的蛛丝马迹。但是可惜的是,她却好几天都不更新。我曾打破自己的戒律,在中午午休时间假装经过他们教... -->>
秘密太多
内存不够
在将你完全删除之前
此处停止更新
——摘自于池子BLOG《鱼池子里没有鱼》
(1)
如果回忆会说话,我想它最想对我说的话就是:傻X。
大饼妞,你是一个傻X。这是在高二那个秋高气爽的时节,我被分到理科2班后,写在我那荒凉博客上的某一句话。
我一向自恃甚低。自从我的心里开出那朵名曰“自我”的花之后,它就一直只是当初的样子,只有当初那么高,从没见过阳光。长久以来,我喜欢并且习惯用别人的眼光来审视我自己,不管我做什么样的事情,我都会先猜,他会不会喜欢,他会不会说好,他会不会很厌烦,他会不会没感觉……
我忘记那朵花很久。
当我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我已经十七岁了。而那朵花奄奄一息,头差点低进尘埃里去。
从七岁的时候,我就开始盼十七岁,因为邻居十七岁的姐姐穿的裙子上没有卡通人物的画像,不需要在左胸前别一条装模作样的花手绢。她在脚指甲上涂闪闪的蓝色指甲油,拿着电话冲着喜欢她的男生怒吼:“你给老娘滚得越远越好!”吼完了,还双手叉腰扭着身子问我:“于池子,姐姐好看不好看嘛?”
“好看死了。”我崇拜地答。
“好看就是好看,不能说死了。”邻家姐姐弯下腰对我谆谆教导,“记住,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千万不要说‘死’这个字,一点都不吉利!”
“什么叫不吉利?”我问她。
“你真是笨死了!”她骂我。
“可是你刚刚也说‘死’字了哦。”我提醒她。
她转转眼珠,狡猾地说:“姐姐要去约会了,不跟你瞎扯了。”
她离开以后我躲到我家的卫生间,用彩笔涂我的脚指甲,脚丫子被我弄得乱七八糟的同时我却在无比憧憬地想,快点快点长到那么大吧,可以随心所欲教训比自己小的孩子,可以称自己“老娘”,可以说话不算数,还可以——约会。
最后这个关键词,其实我当时还不能好好领会它的意思,我所能领会的就是,这一定是一个神秘的词汇,因为当它从邻家姐姐的嘴里轻轻吐出来之后,我以为她在念什么咒语,不然她的耳朵为什么那么红,眼睛为什么那么亮,连头发也比平时看上去有光泽。
约会,约会。
事实证明,我等这一刻等得实在是太久了。无数的蠢蠢欲动长时间停留在可耻的臆想期,一直到过了十七岁,我才努力扶正心中羸弱的小花朵,打算好好玩他一次真格的。
我要约会的那个人,有个超拉风的名字——横刀。
其实横刀出现的时候,我正在读一本超级脑残的书——《少女恋爱养成记》,是我花五块钱在我家附近的报亭买的。
上面写着:失恋圣经必胜法门:“由一个人替代另一个人,是失恋的最佳疗伤方式。推荐指数:五颗星。”
正值暑假,我决定以那本书作为恋爱蓝本,开始寻找可替代的“猎物”。
横刀是某文学网站的写手,他擅长的是“穿越文”。他的文风特点是:粉丝不多,更新奇快。我生平最鄙视穿越文,总觉得让一个现代人拿着一把手枪冲到古代是一件非常傻的事。所以,我就天天跑到他的博客上骂他。骂得我自己都觉得过分了,正想收手的时候,他却凑上来问:“可不可以求个QQ?”
所谓犯贱,大抵如此。
隔着网络,我的幽默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毒舌功夫也日渐长进。哪知道一来二去,他竟然喜欢上我了,喜欢上我后,他就当机立断向我表白了。表白完之后,他理所当然希望和我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的“猎物”手到擒来,本该高兴,没想到事情却发展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他不怕传说中的“见光死”,非要见面不可!
我试图让别人替我顶包,可惜失败了。
因为横刀对我说:“看你第一眼便知道是你,你长得和你的文笔一模一样!”
什么鬼话!
既然他“灵性十足”,我就姑且继续实践那条“必胜法门”。况且,我太想知道,在现实生活中,若一个男生喜欢上像我这样的女生,他到底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卑微,会不会脑残?会不会把我当成手心最大的宝?会不会像阿牛一样穿着沙滩裤,抱着木吉他,胸前挂着一串美丽的野花,光着脚丫,对着我痴情的唱: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慢慢的走在沙滩上,数着浪花一朵朵……”
而我,会不会跟当年向往的十七岁邻家姐姐那样,受到爱情咒语的临幸,也能在刹那变得不那么寻常?
至于那个“他”到底姓横还是姓竖,是不是文学青年,身高几何,都不重要。我只是需要一场甜蜜的“约会”,为了那朵小花不会最终埋进泥土里枯萎,我要卖力地灌溉。
就这样简单。
我和横刀的约会地点是我定的——西落桥的河边。
这是我们这个小城唯一的一条河,小河不宽,也不清澈,跟城里那么多谈情说爱的好地方相比,这里鲜有人光临。我选择这里的原因是,这条河对我有特殊的意义。至于这意义到底在哪里,对不起,这是我的秘密,我不想告诉任何人。
所以,当横刀出现在我面前,缩着脖子问我为什么要选在个鬼地方的时候,我只是淡淡地反问了一句:“难道不可以吗?”
“谁说不可以谁说不可以!”他搓着手一连串地答。
我把下巴对着那个有点脏的木椅子抬一抬,他已经知趣地脱下校服,把它铺平在椅子上,请我入座了。
那一瞬间,我承认我有点爽。像压缩饼干刚刚下肚时的那一分钟,虽然不知道等下会不会撑得太饱,但有迅速的满足还是让我身心舒畅。只可惜这个“爽”来得快去得也快,当横刀在我身边,挨着我坐下来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体内有种奇怪的气膨胀开来,好像要把我整个人撑爆了。本着即来之则安之就算是玩也不能让别人看出真相的态度,我拼尽全身的力气才把自己按住,没跳起来跑掉。
“米粒儿……”他深情款款地呼吸被我拦腰砍断,“可不可以不要这样子叫我?我姓于,叫于池子。”
“我还是习惯了,嘿嘿。”他说,“以前在网上都这样叫你,现在叫大名,反而不太习惯。”
“你跟你女朋友分手了吗?”我问他。
“我发誓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申辩说,“不过那一次的事,我真是好内疚,你还是忘掉它比较好。”
“哦。”我说。
如果不是错觉,他又坐得离我近了一点,而且直觉告诉我,再过一秒种,他的爪子就要放到我肩上来了。我觉得我心跳加速,眼睛发花,大脑交战,神经过敏……还好,事情并没有像我想像中那样发生,他只是昂起脖子,轻声说了一句:“要变天了。”
他哪里知道我的心,都快起海啸了,一不小心,就是灾难性的灭亡。
我不喜欢他是肯定的,可我到底在干什么?
就在我认真思考这个很严肃的问题的时候他又说道:“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你和那个段……”
我用手势当机立断制止了他。
我不想听到那个名字,真的不想。
“好吧,我不问了。”他白痴地说,“我相信你。”
“你相信我什么呢?”我啼笑皆非。
“相信你是清白的啊。”他说,“都已经这样了,我就不应该在乎那些闲言碎语。”
我还没问他都已经怎么样了,他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死死地捂在胸口。大声说道:“给你带礼物了,猜猜是什么!”
“什么?”我努力调节气氛:“千万不要是什么整蛊玩具。”
“怎么会啊?”我没想到他居然有点生气,脸上泛起一点红晕。他在我面前摊开手掌,说:“送给你——”
是两条嘴对嘴的接吻鱼的挂坠。
其中一条的尾巴有点歪到天上去,另外一只的眼睛处本该有一个黑色的小点,却少了一块漆,于是那只鱼只能对我翻着白眼。
连我这么不考究的人,都看出它做工低劣,我要是真戴着它出门,再不幸被某人碰到,估计会被损得连家门都找不着。
因为太害怕他接下来会开口说“我来替你戴上”之类的宣言,权宜之计,我只能捂着那条鱼,认命的说:“好吧,我收下。”
就在我收过那条项链的时候,他却忽然摇头叹息,而且是一声长叹,紧接着他说:“米粒儿,你能感受到我的体温不?感受到对方的体温,是恋爱的第一步。这对咱俩的未来有好处。”
海啸终于来了——那是夸张的说法。但我手心确实在发麻,联想到此刻我手中的吊坠,刚刚曾在他的胸口呆过,我恨不得把它捏碎才好。
我承认我错了,错得彻底。原来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青年,都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喜欢抬起头凝视窗外。也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青年,都有一双忧伤的眼睛,随便讲讲冷笑话都能温暖人心的。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没有谁可以代替谁。
就算是游戏,也是绝对不可以的吧。
罢罢罢,就在我决定跑路的时候,好戏却才刚刚开始,我这边充满悔意地把那个项链揣进口袋,他那边又变戏法似的从他随身带的书包里掏出一个纸盒来。
“又是什么?!”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撕开包装,露出围巾的冰山一角。
我吓得连忙拒绝:“这个绝对不行!”
我早知道,收围巾是要命的行为,表示答应一辈子被他“围”住。
“要的要的,是我亲手织的。冬天用得着,现在你不用围……”他把它硬塞到我手里,像朗诵诗歌又像发誓一样对我说道:“只为你而织,温暖你一生。”
那天,他一共送了我七样礼物。
翻白眼的鱼挂坠,自己织的桃红色围巾,一盒金嗓子喉宝,一把纸扇子,一个手电筒,一个防狼喷雾,一打超市优惠券。
最拉风的当属防狼喷雾,他说:“我从我表姐那儿抢的。女孩子嘛,安全第一!”
他还说,他山西老家有风俗,第一次见女朋友,要送足七件礼,以后才能和和美美。
我没有见过比他更像老人家的九零后,他就像在煤坑里睡了几百年,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正睁着眼睛环顾四周的时候,我一头撞进他的视线里。
我没敢拒绝他,因为面前就是冰冷的河水,如果他充满悲伤上前几步纵身跳进去,我铁定是今晚新闻节目的第一女主角。
我可不敢冒这个险,一来为我,二来为我妈。
所以最后,我只能带着这七样令我啼笑皆非的礼物,和他告别。而他执意要送我回家以表男子汉气概,我只能谎称要去接妈妈下班,抱头鼠窜。
瞧,这就是我的人生第一场约会,像场滑稽戏,而说穿了,导演是我自己。
那天我弄明白一件事,我是个天生拙劣的导演,从七岁那年偷偷躲进卫生间用彩笔涂脚指甲那一刻开始,我就把我自己的人生导得一塌糊涂面目全非却还沾沾自喜浑然不觉。
给自己一记耳光,OK?
如果不够响亮,就再来一记。
(2)
在很多人眼里,我和斯嘉丽是好朋友。
天中里充满各种奇葩式的女生,而斯嘉丽走的是臭美+白痴的路线。除了装腔作势和研究美容书,她没有别的爱好。而我,是个典型的草根,草根于池子巴结上校花斯嘉丽,我知道大家会怎么想。但我不在乎,因为我太知道,斯嘉丽愿意跟我好的原因,而单单这一个原因,就足矣让她在我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
私下里,我叫斯嘉丽“斯斯公主”,而她则称呼我“元气小姐”。我们看上去相亲相爱,有空的时候,就会粘在一起。可是,友谊的真正分量究竟在我们俩处心积虑的生活中占多大的比重,我们谁也说不清楚。
“女生之间的好朋友,就是把耳朵借给你,听你说出所有的秘密,并最后把它公之于众的人。”这是我不经意在网上瞄到的一句话。太经典,简直说到我心里去。所以,为了和斯嘉丽强大的美貌和身材组建的小宇宙相抗衡,不说赢,至少跟她打个平手吧,除了她强加给我的莫须有的“元气”,我还得靠一点点智慧——
说白了,就是心机。所以,我必须学会藏得住秘密。而秘密的最表面,就是谎言。我对斯嘉丽撒的第一个谎就是:“段柏文是我的男朋友。”
“那他亲过你吗?”斯嘉丽不甘心地说,“要亲过嘴唇的,才算正式。”
我只是微笑。
撒谎到半路,要想不穿帮,微笑绝对是最好的武器,点到为止,欲说还休。对方不管怎么猜都行,最重要的是,你自己什么都没说,落不下任何把柄。
其实我并不想把自己搞得如此复杂,我也曾经干净透明,心里容不下一粒细砂。可谁叫在成长这条路上,想要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就非得有点手段不可呢。
我真的是被逼无奈。
有时候我忍不住想,如果当年我妈和我一样,在暗恋这桩事情上,也用一用心机的话,她会不会多靠近幸福一点点?
我确定我妈不幸福。
每个周末回家,看到她在厨房里孤伶伶地忙碌,我都会这么想。特别是在我撞破她藏了三十二年的秘密之后,我对她的爱里就深深掺进了“同情”的成份。事实证明,她绞尽脑汁变着花样做那么多的好吃菜,除了把我培养成一个大胃婆之外,并没有起到别的任何功效。这个比所有九零后都要“脑残”的六零后,她的秘密不仅没有开花结果,反而彻底变成一个巨大的肿瘤。良性恶性未可琢磨,因此只能无望地等待。
我发誓,这件事情如果同样在我身上发生,我一定在这个肿瘤上放一个巨大的炸弹,让我和我的秘密一起,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必须做点什么。
某个黄昏,我从莫文蔚的歌里得到启发:“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想起……”
于是为了试验“距离才是美”的理论,我作了如下牺牲:选择理科班,关掉手机,放弃到食堂吃饭,绝不在校园里游荡,我把自己藏到最不显眼的地方,只是想试探一下,我到底可以离开他多长时间。
可是,即使这样,我等待的“美”还是一点儿也没看到。
我不在他身边的日子,他甚至连个问候的短信都没有,有时候我装模作样的从天台上走过,想看看他是否会出现在走廊,也在那个瞬间抬头望见我,但是这种几率目前为零。倒是好几次撞见横刀对我来个狂乱的眼神,吓得我慌忙低头逃跑。
我想念他四十五度低头的侧脸,想念他写钢笔字时的最认真的最后一笔,想念他想问题时总是用尺子轻轻敲击他的太阳穴,想念他发短信时两个圆圆的可爱的大拇指,想念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青草味——医学研究证明,这正是令爱情产生的原因:费洛蒙!
他的费洛蒙很对我的嗅觉,可是我的费洛蒙却出了问题。不然他为什么总是说:
“于池子,什么怪味?”
却从来没发现,我一直在为了他,试用各种香水呢?!
我没钱买香水,那些香水,均来自斯嘉丽。
她有一抽屉的香水,一个试衣间,一个超豪华的浴缸,一堆长得怪头怪脑的高端玩具。周末,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坐在她房间里试了一百套衣服都不满意以后,费力的对我喊出:
“我讨厌我现在的生活!”
当时我心里的潜台词是:我讨厌你!
她的衣服真的太多了,但我从来都没见她在学校里穿过。我很想问她这样用力打扮到底是要去见谁,可是我没有问出口,因为我怕答案是我害怕或者不喜欢的。我只是试闻着她的香水,想象他会喜欢哪一款。
“他喜欢这款。”斯嘉丽好像读懂我的心,把一个黑色的小瓶子递到我面前来,对我说:“男款的,你送给他,算圣诞礼物。”
“这算什么!”我当然拒绝。
“咱俩谁跟谁呀,我买的是女款,买一送一,我又没男朋友,留这里也是浪费。拿着!”斯嘉丽一面硬把香水瓶递给我,一面凑近我,看着我脸上的皮肤,大惊小怪地说:“怎么起了小疹子?”
我伸手去摸,她一把用力打掉我的手:“不能用手摸脸,这是最坏的习惯。来吧,我给你做个面膜,救个急。”
我躺在她家的沙发上,任由她往我脸上贴冰凉的怪玩艺儿。她热情为我忙乎的时候其实我就一直在想这瓶香水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收的,她可真是有心计,不露痕迹和他摇身一变情侣款,我还欠她一个人情,想得倒美!
就在我眼睛被挡上,嘴也不能好好说话的时候,斯嘉丽对我说道:“元气小姐,我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你。”
“唔。”我含糊不清地应着。
“你可要稳住,但真不能瞒你,不然太不义气。”
“说。”
“你家老段,貌似知道你劈腿的事了。”
虽然早猜到她会这么说。但我等这一刻还是等得太久了。
我把面膜揭开一个角,装做紧张地问她:“怎么呢?”
“因为……”她替我把面膜重新罩回去,吞吞吐吐地说,“其实,接下来这个才是真正的秘密,你家老段,好像也在劈腿了。而且那个人好像还不是普通人,就是高三那个韩卡卡,文学社社长,都出过好几本书了。现在这个时间,他俩应该在仙踪林约会来着。”
韩卡卡并不新鲜,我早就知道了。她个子很小,很瘦。高三了看上去像个初一的破小孩,因此人送外号:天山韩佬。我见过她在学生大会上发言,我们班有一大半的人,都觉得她长得和我们原来的班主任小耳朵老师有九分神似!
这个没出息的东西!
“哦,他跟我说过的。”尽管心里很不舒服,我还是装作风平浪静宽宏大量地答,“他们不过是谈校刊改版的事。”
“你也真能被骗,谈校刊为啥不在学校,明明就是借口!而且,韩卡卡最近没事就来我们班找他,你说,就天中一个小小文学社,犯得着他们如此日理万机么?”
我坐了起来,直接质问斯嘉丽:“是你告诉他横刀的事情了么?这件事我只告诉过你一个人。”
“绝不是我!”斯嘉丽举手发誓说,“你可别忘了,这里面还有个当事人横刀,你这样错怪我,就不怕伤了我的心吗?”
“哦,对不起。”我重新倒下去。
“你要不要去仙踪林碰个巧什么的?”斯嘉丽唯恐天下不乱地建议,“我可以陪你。”
“要去我也自己去。”她想当场看我的笑话,门儿都没有。
“那好。”斯嘉丽说,“我可以在不远处接应你,你随时给我来电。”
“作家会打人吗?”我问斯嘉丽。
她显然比我更不了解作家,只能茫然地摇摇头。
“就算会打,也不一定打得过我的。”我说。
斯嘉丽一阵夸张的乱笑,笑完后她还是劝我:“公共场合要冷静,人家是名人,要是被狗仔拍下来,你也麻烦大哦。”
“士可杀,不可辱!”我一把扯掉那该死的面膜,和斯嘉丽一起走出她家的大门。这时已经是十二月,圣诞的气氛渐渐浓烈。街道两旁的树上被装饰了一闪一闪的小霓虹灯,商场的玻璃窗上喷着五颜六色的祝福话语,不知道哪里挂的铃铛,风一吹,就呼啦啦直响。到处都是热热闹闹的,我的心却几乎碎得像纸屑。
三年,这是我自己定下的期限。
那时我们应该是大二。到大学里,也已有足够的时间选择过一轮,他也成熟到分得清好坏与否适合与否。如果到那时,依然没有任何指望,我发誓,我绝不会再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我会彻底忘掉过去,开始属于我的新生活。
但在这三年里,我要看清每一个程咬金的模样,并与她们死磕到底。
我穿着我妈给我买的长风衣,把自己从头到脚裹起来,还是觉得冷。斯嘉丽却还穿着低领的毛衣,执着地秀她的锁骨。一个心形的吊坠贴在两截锁骨的中央,像炯炯有神的第三只眼睛似的。我们来到仙踪林的附近,我让她在对面的一个服装店里等我,吩咐她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露面。然后我一个人过了马路,推开了仙踪林的大门。
当我走进门以后,我在门边停了五秒钟,然后,我把帽子拉严实,低头,左拐,躲进了女厕所。
(3)
如同斯嘉丽死也不会承认她喜欢段柏文。
我死也不会承认——段柏文不喜欢我。
在一向高高在上的斯嘉丽面前,这是我唯一致胜的法宝。
“我还是觉得你太宠他了,男生其实都不喜欢妈妈型的,他们很贱,对他们越厉害,他们越受用。”
“这样啊。”我装出虚心学习的样子。但私底下我认为斯嘉丽所说的话都是放屁。她有多了解男生呢?如果她真的那么了解男生,以她的身材相貌,完全可以成为一个万人迷,而不是现在这么可怜,只有和我争风吃醋的份。
斯嘉丽总是自以为,她有很多的秘密。但其实,她所有的秘密都在我面前一览无余。我没见过比她活得更累的女生,举个简单的例子,她连博客都写两个,一个官方的,叫做“下一站长大”,大家都可以看,里面除了她的大头贴和参加什么COSPLAY大赛的露大腿的照片,全都是些嗲兮兮的冠冕堂皇的话。另一个则是完全私人的,言语放肆,充斥着她个性中最黑暗的成分,堪称典型九零后问题少女。
我并不是偷窥狂,发现斯嘉丽的私人博客纯属意外。因为她总是在自己的两个博客间串来串去,而我顺着访客链接不小心就跟着去了。比起官方博客来,她的私人博客显然更对我的胃口,去过第一次后我就不由自主地常去,原因很简单,在那里,我可以了解到她许多的秘密——
首先标题就很闪闪亮:杀死所有萝莉。她非常不喜欢天中那些所谓的“纯情女生”(她不知道其实她自己就是),并总是说之所以喜欢我就是因为我不是咧嘴大笑就是放声大哭,像个傻姑婆,但是真实极了(当然这个评语我还是很接受的)。
然后是博客的背景音乐。一个普通话极不标准的女声唱着一首歌词极度狗血的歌,不过倒是很符合她的智商:
“一只想变成橘子的苹果
她以为
这样可以变得丰满一些性感一些
这样可以去电脑公司上班
她以为
这样可以变得酸酸的不被别人吃掉她
这么笨的苹果,我从来没有见过
这么笨的苹果,我从来没有见过”
……
最最搞的,当属她的日志,这让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她考试的时候作文从来都拿不到高分。
不信你看:
9/9/2009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
想起了他出操时站在我后面
偷偷拉我的小辫
那动作钝钝的扎穿了我的心
于是我需要打破伤风针了
10/11/2009
他终于没那么讨厌我了
我在图书馆给他传了一张纸条
他也回了我一张
我传了什么
是个秘密
他的回答可以公布:
“偏偏喜欢你。”
我藏起了那张小纸条
11/11/2009
霓虹闪烁
非此即彼
谁选择在单身节寻欢作乐
谁就被寂寞所选择
成为傀儡一颗
夜太黑
双面娇娃闪闪闪
几个月来,我越看这些无厘头的日志,就越想把自己砍成八块送给我妈做成一道菜。
我无法接受所有关于他的信息都来自于别人,特别是来自于斯嘉丽。而且,是以这种欲说还休的方式。我要命的想着,那张“偏偏喜欢你”的纸条被她藏在哪里到底是谁写的,甚至有次到她宿舍造访,趁她上厕所时,翻到她的小床底下去找过。可是一无所获,还被她发现。我只好说是自己隐形眼镜掉了,才免掉她的疑心。
说到疑心,我对斯嘉丽本人的疑心更大:我疑心她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要偷偷和段柏文暗度陈仓。不然她为何毫不犹豫要选文科,不然为什么在分班那天,在看过那长长的分班名单,当发现她的名字就列在段柏文的名字之下时,她的眼睛里就像被谁植入了两个硕大的灯泡一般亮了起来呢?
我心知肚明,却也只能打碎牙齿含血吞。
作为报复,我常常跟斯嘉丽编撰属于我和段柏文的故事,有情节,有对话,有冲突。从这方面来讲,我认为我绝不输给某少女作家韩卡卡同学。最重要的是,斯斯公主真的是个绝好的听众,表情,情绪都会随着我的讲述高低起伏。我异常享受她吃醋的样子,享受她一面心滴着血一面无比羡慕地对我说:“搞得像饶雪漫的小说一样哦。”
“爱情就是这样的嘛,千篇一律。”我无所谓地答。
我决定把我约会横刀的事告诉斯嘉丽,而且加上了一个差点被拖去开房间的劲爆小细节。按我对斯嘉丽的了解,她没有不去告密的可能,我甚至连台词都替她想好了——段柏文,我头都想破了,还是决定告诉你这件事,我个人认为,于池子这一次是玩得过份了一点!
从一开始,我就希望她会跟他告密,希望他会着急,或者愤怒,认定我不争气,滑向堕落的边缘,甚至为我拍案而起——
可是某天,段柏文他们班的队伍从我们班前面集体跑步而过。就在我一抬头的一瞬间,就瞟到了段柏文正好排在斯嘉丽的后面,而她的小辫就在他的脸前面左右晃动,我想起那篇诡异的日志,全身都冻成了一座冰雕。
看来可恶的事实是,他滑得比我还要更深一些,哪里顾得上伸手来拉我。不管那个人是韩卡卡,还是斯嘉丽,或者是另一个我压根不知道的陌生女子。
有女人缘就可以乱来的么?
真过分!
我在仙踪林的女厕所里呆了三分钟。终究没有勇气去参观“约会现场”,然后我原路返回,像个小偷一样推开门走了出去。隔着一条街我就清楚地看到斯嘉丽从对面小店的玻璃窗里射过来的炯炯有神的偷窥的双眼。我三步并做两步跑到她身边,她轻喘着气问我:“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这么快?搞定没?他有没有认错,有没有悔过?”
“算了,”我眼眶红红地说,“这种事我觉得还是装傻比较好。”
“不可以。我不能看着你这样被欺负!”斯嘉丽拉着我的手,断然地说,“走,我陪你去,仙踪林又不是他家开的,我们走累了去喝杯果汁难道不行吗?”
“还是不要了。”我挣脱她说。
“必须去!”她安了心,重新抓住我的手,非要看着我出丑。
“我都说不要啦!”我甩开她。
“于池子,我告诉你,你要真这么不在乎他,我就去追他了!”这并不是斯嘉丽第一次这么跟我说,但每次说完后,她会加上下半句:“开玩笑,我可不喜欢那么精瘦精瘦的男生。”
我正等着她的下半句呢,斯嘉丽忽然看着街对面两眼放光地尖叫起来:“看,我没说错吧,他们出来了,出来了!”
我顺着斯嘉丽的手指看过去,就看了他。
我有多长时间没好好看他一眼了呢?他好像又长高了,显得更瘦了。他和那个我从没见过的传说中的韩卡卡一起走出来,韩卡卡真的好瘦好小,风一吹就倒似的。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她长得真的和某人极像。
“走!”斯嘉丽拖我一把,“跟上!看他们要搞什么鬼名堂!”
说起来,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当“狗仔”。他死都不会知道,高一那年我也当过一次,那一次,他跟踪小耳朵老师,而我跟踪了他。那可能是我一辈子走得最远的路了吧,脚底板都疼死了才到达目的地——西落桥的小河边,他躲在树后的时候,我躲在另一棵树后。我看到他替她撑伞,没有嫉妒,反而心疼得红了眼眶。如果我真是那种可以不顾一切冲到事发现场的人,或许我早就表露心迹了,而绝不会在他苦苦暗恋的那段日子里,像个白痴似的搜集所有和小耳朵老师有关的资料送给他,只希望能替他缓解相思之苦。
因为我太明白个中滋味,酸甜苦辣,真是不说也罢。
419路公车站台。他们先停下了脚步,斯嘉丽带着我踮着脚一阵小跑,也很快在站台站定,他并没有像我想像中那样牵她的手,他们甚至都没有眼神的交流,看上去像完全就不认识。这让我的心更加的灰败,因为越是这样,他俩越是有谈恋爱的嫌疑——在天中,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要躲是不可能了。
“段柏文!”斯嘉丽一面扯着我,一面已经扯着嗓子在喊他,充满力量地,居心叵测地,喊他。
只能随机应变了。
我轻轻咳嗽了一声,抬起头勇敢看他。
他穿着一件我从来没见过的浅绿色的大毛衣,还围了一条乳白色的围巾,完全不像他了,倒像个装腔作势的男模特。我真讨厌他穿成这样,估计是韩卡卡喜欢的风格吧。于是在他转过身看我们的一瞬间,我对他丢过去一个白眼。
这个无法自控的表情让我一开始就落了下风,因为他身边那个娇小的“名人”只是微微地笑着,姿态明显比我高出一百倍。当我意识到这一点,已经来不及了,只好任脸僵成木偶。
段柏文说:“是你们啊?”声音何其失望,让我恨不得融化成一滩水在太阳光下蒸干算了。
他希望是谁?
远在北京的小耳朵老师吗?早知道他旧情难忘,却没想到他会犯贱到如此地步。
斯嘉丽的手使劲捏了一把我的手,这是在示意我可以“上”了。但是只有我知道,我上不了。倒是他身边的那个天山韩佬,眨巴着眼睛,微笑着,用无比温柔的语气跟我们打招呼说:“你们好。”
“卡卡姐好。”斯嘉丽向她弯腰致敬,卑躬屈膝地快要了我的命。
“你去哪里?”他俯下身问我。
“不要你管。”我当着斯嘉丽和天山韩佬的面跟他发小姐脾气。
“受谁气了?”他探询地问。
就在这时,一辆419路车迎面而来。我知道这不是他们三个要上的车,我抓紧这个机会,跳上了公车,说时迟那时快,我投进一个硬币,公车的门在我的身后关上了。
就这样丢下了他们三个。
只有这个方法可以救得了我那薄而脆且不值半文钱的自尊吧。
离开他们,离开所有的人,离开所有的一切,去我自己想去的地方。因为这场戏要是再演下去已无任何可能。别说失去当主角的欲望,就算跑龙套,我都觉得太累。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刚找到座位坐下,才喘几口气,手机就贴着我的口袋震动起来。
手伸进口袋里,首先摸到的是那个黑色小瓶装的香水。那个该死的斯小妞,什么时候把它放进去的?
我丢下香水掏出电话,那一刹差点落下泪。
是他。
这是近四个月以来,他主动找我的第一次。或者说,这是四个月以来,我们的第一通电话。我对些曾经有过无数设想,却不想是在此时此情况下。
我为我没出息的激动而倍感耻辱。最重要的是,我拼尽了全身力气忍然没法做到不去接这个电话,深吸一口气,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他的声音依然是那样不紧不慢:“晚饭叫你妈多做点,我馋死了。”
(4)
斯嘉丽是那个叫做“杀死所有萝莉”的游戏网站的元老之一。
她们的口号是“左手纯白,右手炭黑”,白天以纯洁的高中生面目示人,到了夜晚,就是诡计多端,放纵自己的夜之幽灵,只收纳最具有潜力和智能的女生成为会员。加入会员之后,可以免费参加她们定期举办的种种活动,而这些活动的目的则是为了培养一批超级厉害的“双面少女”,最终可以“通吃”所有口味的男生。这是时下最流行最火爆的潮女集中营,比李宇春的粉丝团队还要强大一百倍。
她也曾推荐我加入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学业紧张,生活无聊,我本为之蠢蠢欲动,但是却在斯嘉丽为我度身定做的A计划中败下阵来,未能被组织成功筛选。
那个A计划的内容,就是我要看着别的女生和我喜欢的男生有“肌肤之亲”的接触,而做到眼不红心不跳,不为所动。
计划的失败在我惨绝人寰的尖叫声中结束。
斯嘉丽气愤的宣布我被淘汰了。可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可惜,其实,我最不想听到的只是他的那一句:不关我的事。其它都很好很好,因为如果那次段柏文真的当着我的面亲了斯嘉丽,给我一个亿我也没法让我快乐。
其实我没有宏图大志,认为自己有本事做完全不同的两个我。但是在偶尔某些时候,也有些想变成另外一种人的冲动。
就像我默默吮吸着我妈做的乌冬面,盯着段柏文闷头吃饭的脑袋时,脑袋里却一直冒着泡,想象自己像个精神病人一样跳起来,抱着他的脑袋,大胆地问他一句:
“你敢不敢爱上我?”
但我知道,我演不好这种戏。事情只会被我的可笑弄得更糟糕,我没法把自己的内心割裂成一个“官方”一个“私人”。我只能是平静无浪的既不萝丽也没风情的于池子,带着说不出的哀痛,静等心里的小花缓缓开放。
活该。
吃完一碗乌冬面,我端坐在那里没动。算起来,他已经很久不来我家吃饭,所以气氛稍显生疏。
我妈用筷子的另一端戳了戳我的腰——这是她的习惯动作,这个动作必然让我全身发痒,腰跟着歪得七扭八扭,但遗憾的是,这是我妈改不掉的毛病,从小她就爱这样戳我的腰,爱看我扭来扭去。
而我最大的反抗无非也就是白她一眼。
她说:“吃完了还不快把碗洗洗?”
她就是这样的,从没有意识到我已经长大了。从没意识到我已经不喜欢被人挠痒痒,这会令我淑女态度尽失,会令我在最不该出丑的人面前出丑。她总是乐意把别人当成家里人,却没想过别人到底愿意不愿意,领情不领情。
“我来洗。”段柏文终于把脸从饭碗里抬了起来,飞快的收拾好桌子,进了厨房。
妈妈满意的看着他的背影。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嫉妒。她是在他身上找某人的痕迹吗?我承认我有点恶毒,但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她呢?
我没见过比我妈更喜欢做饭的人。
我家的小小厨房几乎容不下她施展。她会做一切的菜,中国菜,外国菜,粤菜,川菜,甚至会雕那种只有五星级饭店里闲的没事干的厨师才会雕的无聊的胡萝卜凤凰,从我很小时候到现在,她除了在外面工作就是在厨房里待着,琢磨厨艺,自己跟自己切磋得比谁都来劲。
大约十年前,她甚至写过一本美食书,书名曰:《100道称心如意家常菜》。想自费出版,结果未遂。
可惜当年没有专业人士相中我妈,替她做个外形包装,否则,也许能成就一个著名厨娘。可是自从我知道她这些菜到底是为了让谁“称心如意”之后,我就不那么乐意看到她忙碌的身影了。
我觉得别扭。
在我两岁的时候,她爸就死了。无数人给她介绍无数个对象,她都拒绝。那么多年来,我曾经一厢情愿地认为她这么做都是为了我。她不想我受后爸的罪。可是,当那个黄昏不经意翻出她那几个破本子的时候,我承认我真的被她的忍耐力征服了。什么什么“我们共同喜欢的他,从来都没有属于过我。”什么什么“我如果可以守着三十二年的暗恋不去做任何表白,结局会不会重写?”
日记我并没有看完,但我觉得我已经完全了解了真相。我简直不忍心去读那些本子里的任何一句话,更不忍心去回忆,那是我不了解的母亲,一个令我陌生万分为爱受尽委屈百转千回的女人。比起她来,我更希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就像这顿饭,看得出她非常高兴段某人的到来,却从不提起关于他父亲的只言片语,只是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吧,其实我骨子里又何尝不是跟她一样,滥好人,没底限。
倒是他,一面收碗一面跟我妈说:“我爸真戒酒了,好久不喝。”
“好!”我妈说。
“最近他赚了一笔,债也快还完了。他说等不是太忙了,就过来吃你做的红烧肉。”
“好!”我妈还是说。
我不想看我妈坐那里发呆,便跟着段柏文一起走进了厨房,他头也不抬的说:“这儿太挤了,你出去吧。”
我挪开点,抱着双臂压低声音说:“你到底在搞什么玩意?”
“你到底在搞什么玩意?”他故意把“你”字拖得老长,还转过头来上下打量着我,好像我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一样。
“你这么快就把我忘了!”我刚刚说出口就后悔了,连忙补充:“这么多天都不联系,不借钱不抄作业就想不起我是不是啊?”
“你自己忙,没时间找我,就算到我头上。”他慢悠悠的说:“什么时候才能学会讲点道理呢?”
“你胡说,我忙啥啊?”
“你忙啥你问我?”他笑着问我,可那笑容里明显有别的意味。
“哼,”我百口莫辩,气得脸都白了,只能冲上去夺他手里的碗,把水龙头转向我站的那一边的水池,开到最大,水冲到碗底溅起,溅到我的脸上和他的毛衣上。像一颗颗碎玻璃珠子。他伸出双手拢住我的胳膊,扶着我把我推出了厨房。他的力气虽不大,但是我却无法轻易挣脱,我不由自主的滑动着脚步,嘴上小声喊着:“神经病!”
可是他并不理会我,一直把我推到饭厅的门口他才放开我的双手,看了我一眼,抬起手肘在我脸上胡乱擦了一下,粗粗的毛线在我脆弱的皮肤上粗暴的划了一下,生疼生疼的。
“先别闹!”他说,“等我把碗洗完。”
我委屈地走进客厅,走进卫生间,把门反锁上。
回忆刚才那个“疑似拥抱”,我只是觉得更加惆怅而已。和那个瘦小的少女作家相比,我在他心中地位几何?从镜子里看自己的脸就知道了——鼻子那里有一块红红的,他下手这么没轻没重,根本从没把我当女生看待。
从小到大,他都没把我当女生看待。
我拧开了凉水龙头,好好洗了两遍脸。可是洗完这两遍脸我却发现了一件让我无比痛苦的事情,我的脸好像肿了。
才一个瞬间,我就发现自己变成了猪头。
我的脸肿起的原因数以万计,肿起的速度如有神助,春天的时候,逛一次公园会肿,夏天游完泳会肿,秋天吃完螃蟹会肿,冬天冷风一刮也会肿——追究起这次红肿的原因,不用想,一定是斯嘉丽的面膜!
我冲回房间就打电话给她兴师问罪。谁知道她一点儿也不关心我的脸,而是问道:“段柏文在哪里?”
“在我家洗碗呢。”我说。
“不信。”斯嘉丽迟疑地说,“于池子我开始怀疑你了,你跟我说的那些到底是不是真的,你瞧你今天的衰样!跑起来比神六还快。”
“你等着啊。”我说完,一只手捂着脸,另一只手拿着手机,趿着拖鞋跑到厨房里,扬声说道:“段柏文,有人找你。”
“谁呀?”他双手是湿的,我只能踮起脚尖拿着电话放到他耳边,他喂了一声后,瞪眼问我:“又搞什么名堂?”
我再听电话,那边已经挂了。
一开始我觉得挺爽,我要的就是这效果。但为什么很快我又觉得不安了呢?为什么斯嘉丽会知道段柏文约会的事情?为什么斯嘉丽偏偏要在这时候打这个电话?为什么接了电话又不说话要匆匆挂掉?为什么她会买那种情侣款的香水并且那么肯定他会喜欢?
难道真的如她所说,是买一赠一么?
我开始有些不安和担心,我会不会被早就被别人“买一赠一”了还傻里吧叽地自得其乐?!
(5)
毫无疑问,当你越怀疑一件事,这件事就越发像是真的。
那些天,我几乎天天都用手机上斯嘉丽的博客,希望能发现更多的蛛丝马迹。但是可惜的是,她却好几天都不更新。我曾打破自己的戒律,在中午午休时间假装经过他们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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