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读小说网 www.wdxsw.com,暗恋·橘生淮南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藤架上开了不知名的花儿,鲜红色的,小小的,像藤萝瀑布一样倾泻下来。我从山上回来才看见。出门时天还蒙蒙亮,我只是闻到一阵凄迷的香气,像是它们才醒来,却哀伤地发觉,夏天已经过去了。”
洛枳在日记本上把这一段写下来时,背后的盛淮南瞥到了,一声叹息。
她听到了,忍不住笑出声来。
盛淮南总说洛枳的日记让他看了头疼,如果要他来写,可能只有一句话:
“院子里开了不认识的花儿。”
他像洛枳的妈妈一样喊洛枳“洛洛”却不明白洛枳为什么到现在还是连名带姓地喊他“盛淮南”,甚至日记里也要把这三个字写全。
洛枳自己也说不清,也许因为她曾经一度没办法光明正大地喊出他的名字,也许因为她高中的日记,第一篇的末尾就用蓝色水笔写了半页他的名字:盛淮南、盛淮南、盛淮南。
盛淮南……
邻居老奶奶告诉他俩,可以趁天亮前去爬后山,看日出,顺便接一桶山泉水回来做酒酿圆子。现在正是赏桂花的最好季节,金灿灿的,后山遍野都是,随便摘几枝最新鲜的,洒进圆子里,比酒酿还醉人。
可盛淮南错过了,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八点半,窗子对着东边,阳光刚好照进来,一室明亮。
“怎么不叫我?”他坐在床上赌气,后脑勺儿的头发支棱着,像只气急败坏的喜鹊。
洛枳眯着眼睛笑,好声好气地哄着他起来吃早饭。
其实她是故意不叫他的,并不仅仅是因为心疼,想让他多睡一会儿。当时她借着床头灯幽暗的光线看他,看他整个人蜷在被子里熟睡,眉头舒展,安心恬静的样子,特别好看。然后她就悄悄溜下床,轻手轻脚地穿衣,走出了门。
走在上山的土路上时,她脑海中还回忆着他睡得酣熟的样子,有种特别的感觉。
她在路上,爱的人在家里;她很快会回到他身边,但是现在,只有现在,她独自一人在路上。
这种感觉说不清,像是鱼和熊掌尽在掌握之中。
早晨雾大,山又不高,她没看到美丽的日出,只是打了一桶甘洌的清泉,采了一大捧金桂。回去时用清泉水煮了两碗清甜的酒酿圆子,将金桂细细地筛好,洒在汤碗里。盛淮南还没醒,于是洛枳就自己坐在小院里吃,抬头是无名花的哀婉气息,低头是碗里小小的清甜。
她一个人吃掉了两碗。
头顶的薄雾渐渐散去,天空愈见清澈,整个世界明亮起来。
那一刻,她突然觉得特别幸福。
这种感觉,盛淮南才不会明白呢。
本来说好今天一起去海边看看的,可上午一个电话把盛淮南叫去了杭州。
他的生意越来越好,他开发的手机游戏很受欢迎,洛枳周围的很多同事都在玩,他却一直生气自己的老婆从来不装他们的app。
洛枳手机里一直都只有“宝石迷阵”这一款游戏。她的确嫌盛淮南他们做的游戏太山寨、太弱智,可出奇地受欢迎,让盛淮南大赚了一笔。
洛枳真是越来越不懂这个世界了。
几个月前,她还被拉去帮他们开发团队做游戏配音。产品经理一本正经地要求洛枳用欧巴桑的音色和语气说“赚翻啦”“漂亮的后空翻”“天哪,我捡到钱了”……
她录音的时候,盛淮南一直在旁边狂笑,她知道他就是在故意整自己。
所以洛枳不装那款游戏,只是因为不想听到自己那么十三点的声音。
但是盛淮南坚持认为,这是因为洛枳薄情,得手之后就不珍惜他了。
得手你个大头鬼,她哭笑不得。
洛枳的确不再会像高中时一样做犯傻的事情了,她不再学习三根筷子吃饭,却会扔下他一个人去爬山。
但她每一天都变得更喜欢他,也更像真正的她自己。
盛淮南中午就走了,只带了一个电脑包。他自己叫了出租车,不让洛枳送他去高铁站,而是把租的车留在了村里。洛枳午睡了一会儿,醒过来看到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新短信。
“听说你在宁波,要不要出来吃个饭?”
洛枳硬着头皮问对方是谁,他说:“你好,我是你高中的同学,我叫秦束宁。”
洛枳记得他,高中的时候,他是盛淮南的同桌。
除此之外,她对这个人就几乎没什么了解了。盛淮南高中时的班主任是个教数学的男老师,娶了振华另一位教语文的女老师。夫妇俩有一个共同的带班方式——分座位的时候,永远是男生和男生一桌、女生和女生一桌。据说是女老师首先提议的,得到了男老师的赞赏,因为这样的方式可以杜绝学生产生不恰当的心思,以免影响学业。
所以时常会有同学调侃,在这对夫妇的班级里,大家只可以搞同性恋。
然而,究竟什么叫作“不恰当的心思”呢?洛枳高中时还是个模范生呢,也许比动不动就气语文老师、耍无赖逃避扫除的盛淮南还要模范。但是她这样恰当的学生,照样对盛淮南生出了不恰当的心思。
盛淮南的男同桌便是这个秦束宁。洛枳曾经和盛淮南晚上睡不着时闲聊天,说起高中时形形色色的同学,盛淮南就提到过这个同桌。秦束宁身高不到一米七,高一排座位时,却主动要求坐在靠后排的位置上。这种要求是最容易被满足的,许多家长都提出想要给孩子往前面调动座位,这才是麻烦事。秦束宁的请求正合班主任的心意,所以也没有问过他这样做的理由。
洛枳猜,也许是因为男生的自尊心。
他不想再继续做“前排的小个子男生”。
洛枳一边听着盛淮南描述这个“同桌整三年都没什么交情”的平淡同桌,一边在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了对方的样子。
秦束宁是个看上去很安静的男生,略瘦,白净清秀,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
洛枳被自己震惊到了。
盛淮南还在讲着,她的头枕在他的胸口上,听着胸腔嗡嗡的共鸣声,因为这个念头而走了神儿。
应该是以前在偷瞟盛淮南的时候见过的吧——洛枳当年再怎么掩饰自己那不恰当的心思,也绝不是路过三班门口时也贞洁烈女般目不斜视的女生。她会状似无意地转过头去瞟一眼,再平静地将目光移往别处,举止正常,特别正常。
盛淮南坐在倒数第三排,从前门是望不到的,后门才有希望,前提是他没有搬到靠墙壁的那一组。
应该就是这时候顺便瞟到过秦束宁的吧,她想。
他约洛枳在市中心的一家日本料理店里约会,听说她住在郊外,还说要来接她,被她婉拒了。
如果是大学时,对于这种远距离陌生人的邀约,她肯定不会去。工作磨炼心性,何况身边的盛淮南和丁水婧他们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不知不觉中,她竟然也改变了不少。
从郊外开入市中心的一路上,导航害得她绕了不知道有多少个圈子。终于找到目的地了,可又找不到停车位,等停好车时已经迟到了十分钟。洛枳小跑几步过去,就在大门口遇上了秦束宁。
虽然是个没什么交集的人,他却很好认,像是那个记忆中的形象从洛枳的意念中跳了出来。小平头,无框眼镜,白衬衫外面罩着深蓝色薄羽绒背心,个子的确不高,因为身材很瘦,看上去并不矮。她和高中相比自然成熟了不少,棱角突出,但也不可避免地老了。
洛枳走进门时下意识地透过门玻璃看了看自己。
二十七八岁的人了,应该也变老了吧?
这种变化,自己和身边人是很难看得出来的,但是忽然见到秦束宁,十年的时光以最直接、最猛烈的方式显示了威力,她心里竟然有点儿慌。
笑,寒暄,点菜,谦让。
这种无聊的社交环节一直让洛枳头痛。这次没头没脑的见面开始让她后悔了。
“你喝酒吗?我们要不要来一壶清酒?”
洛枳还没开口拒绝,他就自己笑着说:“不好意思,我忘了,你开车。”
在他低头研究酒水单时,她实在忍不住好奇地问道:“现在才十一,你穿羽绒马甲,不热吗?”
秦束宁抬起头,竟然笑得很腼腆,摇摇头,不说话。
这反衬得洛枳倒好像是个怪怪的老阿姨,在为难一个高中生。
实际上,洛枳之所以答应来见秦束宁,到底还是有点儿私心的。
她所认识的盛淮南的朋友几乎全是他创业之后的伙伴,老同学们天各一方,高中、大学的哥们儿毕业后大多去国外读博士了,不可能在身边。盛淮南现在的许多好友都比洛枳认识他还要晚,所以她从未有过那种“被男朋友带入他的发小儿圈子”的感受,更没机会跟任何一个人探听些他过去的故事。
哪怕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故事也好,哪怕笑着说一句“他这小子啊……”也好啊!
她心里一直有点儿遗憾。
无聊地等菜时,洛枳开始主动和他聊天,其实就是盘问。
原来秦束宁是通过一个朋友得知洛枳在宁波玩,而那位朋友则是看了洛枳的微信朋友圈。
她本来想问,他到底是从哪个朋友那里知道的,他们又为什么聊起了自己——却眼见他越发不自在。
她直到这时候才觉得不对劲。秦束宁既然知道洛枳和盛淮南一同在宁波,为什么今天发短信过来时,压根儿没提起过邀请盛淮南?
更何况,按理说他想见老同学,也应该直接联络盛淮南才对。
她懊悔于自己的迟钝,开始严阵以待,不敢再冒失地深问下去。
“我外婆家就在宁波。我都两年没回国了,这次回家待的时间长,不管怎么说也要到这边来看看老人家。”
两年没回国?那你去哪儿了?洛枳没有追问,笑着点点头。
秦束宁喝了口水,继续说:“下周一我就要回美国继续读书了。”
服务生端上来一小碟芥末章鱼和一小碟海藻。
“你来宁波出发吗?那一路平安。”
“去北京转机。”
“哦。”
秦束宁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郑重地开口道:“听说你也在宁波,我特别开心,鼓起勇气碰碰运气,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洛枳傻眼了,这话让她怎么接?
盛淮南的这群老同学,真是天生适合待在实验室里,可千万别出来了,她腹诽道。
她心思一转,抬头没心没肺地咧咧嘴。
“真可惜盛淮南临时有事,要不然他一定很高兴见到你,出国在外,老同学见面一次不容易。”
秦束宁笑容舒朗,并未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失落或意外。
“是不容易。而且我觉得我以后也都很难见到你和他了,本来就没什么理由见面。我和他关系一般,而你,不认识我。”
洛枳静静地咀嚼着这句话的含义,一时没有回应。
秦束宁给自己斟了一杯清酒,举起来向洛枳致意:“我知道自己冒昧,自罚一杯。”
他仰起脖子灌下去,将酒杯底朝向洛枳,以示自己喝光了。这个动作让洛枳有些意外——盛淮南在创业初期常年跑业务,酒量不济,还曾经拉着洛枳陪他练,后来游刃有余了,聊天时就会献宝一样给她讲解各个地方的“酒桌文化”。但是,洛枳的许多同学都甚少有机会接触到喝酒的场合,像秦束宁这样习惯性地做出这样动作的,很罕见。
“你常常喝酒吗?”她问。
秦束宁摇摇头,又点点头。
“自己一个人时很少,但是每次回家的时候都会陪长辈喝。我家里的长辈都很能喝,我的堂表亲们酒量也都很好。相比我这个书呆子,爷爷奶奶都更喜欢他们,因为头脑灵光,会献殷勤。后来我不服输,逢年过节的时候也开始跟他们比着喝酒,渐渐地就练出来了,”他抬起酒盅放在嘴边,想了想又放下,笑了,“其实这有什么好比的。但我就是喜欢和别人比,努力了也比不过,那我就认命,所以考上振华之后的三年,我渐渐地就认命了。呵,你会不会觉得我的好胜心太强?”
洛枳摇摇头:“大人的偏心表现得太明显,孩子很难保持心态平衡。谁不想做最招人喜欢的那一个,... -->>
“藤架上开了不知名的花儿,鲜红色的,小小的,像藤萝瀑布一样倾泻下来。我从山上回来才看见。出门时天还蒙蒙亮,我只是闻到一阵凄迷的香气,像是它们才醒来,却哀伤地发觉,夏天已经过去了。”
洛枳在日记本上把这一段写下来时,背后的盛淮南瞥到了,一声叹息。
她听到了,忍不住笑出声来。
盛淮南总说洛枳的日记让他看了头疼,如果要他来写,可能只有一句话:
“院子里开了不认识的花儿。”
他像洛枳的妈妈一样喊洛枳“洛洛”却不明白洛枳为什么到现在还是连名带姓地喊他“盛淮南”,甚至日记里也要把这三个字写全。
洛枳自己也说不清,也许因为她曾经一度没办法光明正大地喊出他的名字,也许因为她高中的日记,第一篇的末尾就用蓝色水笔写了半页他的名字:盛淮南、盛淮南、盛淮南。
盛淮南……
邻居老奶奶告诉他俩,可以趁天亮前去爬后山,看日出,顺便接一桶山泉水回来做酒酿圆子。现在正是赏桂花的最好季节,金灿灿的,后山遍野都是,随便摘几枝最新鲜的,洒进圆子里,比酒酿还醉人。
可盛淮南错过了,他醒来的时候已经八点半,窗子对着东边,阳光刚好照进来,一室明亮。
“怎么不叫我?”他坐在床上赌气,后脑勺儿的头发支棱着,像只气急败坏的喜鹊。
洛枳眯着眼睛笑,好声好气地哄着他起来吃早饭。
其实她是故意不叫他的,并不仅仅是因为心疼,想让他多睡一会儿。当时她借着床头灯幽暗的光线看他,看他整个人蜷在被子里熟睡,眉头舒展,安心恬静的样子,特别好看。然后她就悄悄溜下床,轻手轻脚地穿衣,走出了门。
走在上山的土路上时,她脑海中还回忆着他睡得酣熟的样子,有种特别的感觉。
她在路上,爱的人在家里;她很快会回到他身边,但是现在,只有现在,她独自一人在路上。
这种感觉说不清,像是鱼和熊掌尽在掌握之中。
早晨雾大,山又不高,她没看到美丽的日出,只是打了一桶甘洌的清泉,采了一大捧金桂。回去时用清泉水煮了两碗清甜的酒酿圆子,将金桂细细地筛好,洒在汤碗里。盛淮南还没醒,于是洛枳就自己坐在小院里吃,抬头是无名花的哀婉气息,低头是碗里小小的清甜。
她一个人吃掉了两碗。
头顶的薄雾渐渐散去,天空愈见清澈,整个世界明亮起来。
那一刻,她突然觉得特别幸福。
这种感觉,盛淮南才不会明白呢。
本来说好今天一起去海边看看的,可上午一个电话把盛淮南叫去了杭州。
他的生意越来越好,他开发的手机游戏很受欢迎,洛枳周围的很多同事都在玩,他却一直生气自己的老婆从来不装他们的app。
洛枳手机里一直都只有“宝石迷阵”这一款游戏。她的确嫌盛淮南他们做的游戏太山寨、太弱智,可出奇地受欢迎,让盛淮南大赚了一笔。
洛枳真是越来越不懂这个世界了。
几个月前,她还被拉去帮他们开发团队做游戏配音。产品经理一本正经地要求洛枳用欧巴桑的音色和语气说“赚翻啦”“漂亮的后空翻”“天哪,我捡到钱了”……
她录音的时候,盛淮南一直在旁边狂笑,她知道他就是在故意整自己。
所以洛枳不装那款游戏,只是因为不想听到自己那么十三点的声音。
但是盛淮南坚持认为,这是因为洛枳薄情,得手之后就不珍惜他了。
得手你个大头鬼,她哭笑不得。
洛枳的确不再会像高中时一样做犯傻的事情了,她不再学习三根筷子吃饭,却会扔下他一个人去爬山。
但她每一天都变得更喜欢他,也更像真正的她自己。
盛淮南中午就走了,只带了一个电脑包。他自己叫了出租车,不让洛枳送他去高铁站,而是把租的车留在了村里。洛枳午睡了一会儿,醒过来看到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新短信。
“听说你在宁波,要不要出来吃个饭?”
洛枳硬着头皮问对方是谁,他说:“你好,我是你高中的同学,我叫秦束宁。”
洛枳记得他,高中的时候,他是盛淮南的同桌。
除此之外,她对这个人就几乎没什么了解了。盛淮南高中时的班主任是个教数学的男老师,娶了振华另一位教语文的女老师。夫妇俩有一个共同的带班方式——分座位的时候,永远是男生和男生一桌、女生和女生一桌。据说是女老师首先提议的,得到了男老师的赞赏,因为这样的方式可以杜绝学生产生不恰当的心思,以免影响学业。
所以时常会有同学调侃,在这对夫妇的班级里,大家只可以搞同性恋。
然而,究竟什么叫作“不恰当的心思”呢?洛枳高中时还是个模范生呢,也许比动不动就气语文老师、耍无赖逃避扫除的盛淮南还要模范。但是她这样恰当的学生,照样对盛淮南生出了不恰当的心思。
盛淮南的男同桌便是这个秦束宁。洛枳曾经和盛淮南晚上睡不着时闲聊天,说起高中时形形色色的同学,盛淮南就提到过这个同桌。秦束宁身高不到一米七,高一排座位时,却主动要求坐在靠后排的位置上。这种要求是最容易被满足的,许多家长都提出想要给孩子往前面调动座位,这才是麻烦事。秦束宁的请求正合班主任的心意,所以也没有问过他这样做的理由。
洛枳猜,也许是因为男生的自尊心。
他不想再继续做“前排的小个子男生”。
洛枳一边听着盛淮南描述这个“同桌整三年都没什么交情”的平淡同桌,一边在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了对方的样子。
秦束宁是个看上去很安静的男生,略瘦,白净清秀,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
洛枳被自己震惊到了。
盛淮南还在讲着,她的头枕在他的胸口上,听着胸腔嗡嗡的共鸣声,因为这个念头而走了神儿。
应该是以前在偷瞟盛淮南的时候见过的吧——洛枳当年再怎么掩饰自己那不恰当的心思,也绝不是路过三班门口时也贞洁烈女般目不斜视的女生。她会状似无意地转过头去瞟一眼,再平静地将目光移往别处,举止正常,特别正常。
盛淮南坐在倒数第三排,从前门是望不到的,后门才有希望,前提是他没有搬到靠墙壁的那一组。
应该就是这时候顺便瞟到过秦束宁的吧,她想。
他约洛枳在市中心的一家日本料理店里约会,听说她住在郊外,还说要来接她,被她婉拒了。
如果是大学时,对于这种远距离陌生人的邀约,她肯定不会去。工作磨炼心性,何况身边的盛淮南和丁水婧他们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不知不觉中,她竟然也改变了不少。
从郊外开入市中心的一路上,导航害得她绕了不知道有多少个圈子。终于找到目的地了,可又找不到停车位,等停好车时已经迟到了十分钟。洛枳小跑几步过去,就在大门口遇上了秦束宁。
虽然是个没什么交集的人,他却很好认,像是那个记忆中的形象从洛枳的意念中跳了出来。小平头,无框眼镜,白衬衫外面罩着深蓝色薄羽绒背心,个子的确不高,因为身材很瘦,看上去并不矮。她和高中相比自然成熟了不少,棱角突出,但也不可避免地老了。
洛枳走进门时下意识地透过门玻璃看了看自己。
二十七八岁的人了,应该也变老了吧?
这种变化,自己和身边人是很难看得出来的,但是忽然见到秦束宁,十年的时光以最直接、最猛烈的方式显示了威力,她心里竟然有点儿慌。
笑,寒暄,点菜,谦让。
这种无聊的社交环节一直让洛枳头痛。这次没头没脑的见面开始让她后悔了。
“你喝酒吗?我们要不要来一壶清酒?”
洛枳还没开口拒绝,他就自己笑着说:“不好意思,我忘了,你开车。”
在他低头研究酒水单时,她实在忍不住好奇地问道:“现在才十一,你穿羽绒马甲,不热吗?”
秦束宁抬起头,竟然笑得很腼腆,摇摇头,不说话。
这反衬得洛枳倒好像是个怪怪的老阿姨,在为难一个高中生。
实际上,洛枳之所以答应来见秦束宁,到底还是有点儿私心的。
她所认识的盛淮南的朋友几乎全是他创业之后的伙伴,老同学们天各一方,高中、大学的哥们儿毕业后大多去国外读博士了,不可能在身边。盛淮南现在的许多好友都比洛枳认识他还要晚,所以她从未有过那种“被男朋友带入他的发小儿圈子”的感受,更没机会跟任何一个人探听些他过去的故事。
哪怕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故事也好,哪怕笑着说一句“他这小子啊……”也好啊!
她心里一直有点儿遗憾。
无聊地等菜时,洛枳开始主动和他聊天,其实就是盘问。
原来秦束宁是通过一个朋友得知洛枳在宁波玩,而那位朋友则是看了洛枳的微信朋友圈。
她本来想问,他到底是从哪个朋友那里知道的,他们又为什么聊起了自己——却眼见他越发不自在。
她直到这时候才觉得不对劲。秦束宁既然知道洛枳和盛淮南一同在宁波,为什么今天发短信过来时,压根儿没提起过邀请盛淮南?
更何况,按理说他想见老同学,也应该直接联络盛淮南才对。
她懊悔于自己的迟钝,开始严阵以待,不敢再冒失地深问下去。
“我外婆家就在宁波。我都两年没回国了,这次回家待的时间长,不管怎么说也要到这边来看看老人家。”
两年没回国?那你去哪儿了?洛枳没有追问,笑着点点头。
秦束宁喝了口水,继续说:“下周一我就要回美国继续读书了。”
服务生端上来一小碟芥末章鱼和一小碟海藻。
“你来宁波出发吗?那一路平安。”
“去北京转机。”
“哦。”
秦束宁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郑重地开口道:“听说你也在宁波,我特别开心,鼓起勇气碰碰运气,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洛枳傻眼了,这话让她怎么接?
盛淮南的这群老同学,真是天生适合待在实验室里,可千万别出来了,她腹诽道。
她心思一转,抬头没心没肺地咧咧嘴。
“真可惜盛淮南临时有事,要不然他一定很高兴见到你,出国在外,老同学见面一次不容易。”
秦束宁笑容舒朗,并未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失落或意外。
“是不容易。而且我觉得我以后也都很难见到你和他了,本来就没什么理由见面。我和他关系一般,而你,不认识我。”
洛枳静静地咀嚼着这句话的含义,一时没有回应。
秦束宁给自己斟了一杯清酒,举起来向洛枳致意:“我知道自己冒昧,自罚一杯。”
他仰起脖子灌下去,将酒杯底朝向洛枳,以示自己喝光了。这个动作让洛枳有些意外——盛淮南在创业初期常年跑业务,酒量不济,还曾经拉着洛枳陪他练,后来游刃有余了,聊天时就会献宝一样给她讲解各个地方的“酒桌文化”。但是,洛枳的许多同学都甚少有机会接触到喝酒的场合,像秦束宁这样习惯性地做出这样动作的,很罕见。
“你常常喝酒吗?”她问。
秦束宁摇摇头,又点点头。
“自己一个人时很少,但是每次回家的时候都会陪长辈喝。我家里的长辈都很能喝,我的堂表亲们酒量也都很好。相比我这个书呆子,爷爷奶奶都更喜欢他们,因为头脑灵光,会献殷勤。后来我不服输,逢年过节的时候也开始跟他们比着喝酒,渐渐地就练出来了,”他抬起酒盅放在嘴边,想了想又放下,笑了,“其实这有什么好比的。但我就是喜欢和别人比,努力了也比不过,那我就认命,所以考上振华之后的三年,我渐渐地就认命了。呵,你会不会觉得我的好胜心太强?”
洛枳摇摇头:“大人的偏心表现得太明显,孩子很难保持心态平衡。谁不想做最招人喜欢的那一个,...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