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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宇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他只是下意识地跟着这个身体的记忆走,本来是要打车的,但那条狗认定他了,一直紧紧跟着他,谷宇决定将它带回去,出租车司机看见那条狗,死活也不愿意载他们。
谷宇看着绝尘而去的出租车,比了个中指,骂了一句粗口,骂完之后,他自己也愣了,这是他平时会做的事吗?
雨已经停了,雨后的空气倒是难得的清新。他带着那条狗,沿着马路牙子往家走,走了快两小时,才找到家门。站在门口,谷宇惊住了,居然是一座四合院,还是独门独户的,不是大杂院。他知道自己现在在京城,能在京城住四合院的人,非富即贵,看样子季夏很幸运,投生在了一个有钱人家。
他摸了摸身上,从裤兜里找到一串钥匙,但是却迟疑了,不敢去开门,仿佛一开,就会有一个他无法预知的世界打开,而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犹豫了半晌也没拿定主意,突然身后亮起了强光“唰”的一声,一辆火红的跑车停在了他身后。从车上下来一个人,跟跑车司机挥挥手,跑车开走了,回头看到谷宇,上下打量了一番:“哟,我看这谁呀?大半夜的像个乞丐一样杵在这儿,被人揍得找不着北了吧?还真难得,居然还能找得到家门。”
谷宇听出这个声音就是电话里的那个女声,知道她是季夏同母异父的妹妹,懒得跟她计较,没理她,继续作思想斗争:进到底还是不进?
周昕云踩着高跟鞋,蹬蹬地走到谷宇面前,仰起头看着谷宇,狠狠剜了他一眼,一甩头发:“滚开,好狗不挡道,不进就让开。”没想到引来一阵狗叫,吓得她猛地往旁边一跳,紧接着一声惨叫,高跟鞋崴脚了“啊,我的脚!什么鬼东西?!哪来的死狗?”
原来她刚刚从谷宇身边走过去,不小心踩到了流浪狗的前爪,它吃痛惊叫了起来。谷宇听见狗叫,连忙蹲下去给它看爪子,瞪了一眼周昕云:“你走路不看路,这么大只狗都能踩着。”
周昕云这一下扭得狠了,半天都没站起来,下过雨的地面又脏,委屈地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儿。谷宇安慰完流浪狗,看见周昕云还没站起来,伸手想要拉她起来,被周昕云用力甩开,嫌恶地尖叫:“别碰我,脏死了。”
谷宇收回手,插回裤兜里,摸到口袋里那把硬硬的钥匙,犹豫了一下,拿出钥匙将门打开,招呼了一下流浪狗,头也不回地进屋去了,不过也没有顺手把门关上。周昕云在背后继续尖叫:“季夏,你神经病啊,带条野狗回来,脏死了你没看见?”
谷宇皱皱眉头:“你要是有病,就去医院看看。我的事,不用你管。”
周昕云气急败坏地随手抓了个东西向他的背影扔过去,待到发现是什么的时候,便看见自己心爱的手机已经五马分尸一般散落了一地,这回她抓狂一般咆哮起来了。
谷宇熟门熟路地进了中院,开了西厢的一个房门,纵使是有季夏的记忆,也还是很吃了一惊,虽然是老建筑,里面的陈设却十分现代化,奢华得叫人吃惊。谷宇扫视了一眼,看样子季夏是个极懂得享受的人。
他带着流浪狗进去,也不脱鞋,原木地板上落下了一路的泥水印子,径直走向浴室。也不忙着给自己洗澡,而是将流浪狗推到水龙头下,给它洗刷起来。这流浪狗大概很熟悉这种事,不但不抗议,反而很喜欢,安安静静地闭着眼睛任由谷宇在它身上揉搓。
正洗着,谷宇听见门响了,竖起耳朵听了一下,一个男声在问:“小夏,你在里面吧?”
谷宇拍拍流浪狗的头:“乖,等会儿来给你洗,别乱动。”拧开水龙头,将手冲洗了一下,出了浴室,发现房里已经站了个高大的男人,穿着丝质的睡衣,衣服敞着没扣,露出精壮的胸膛,戴了副眼镜,努力装出一副斯文的样子,却掩饰不住一股子王霸匪气。他看见季夏一身狼狈,皱了皱眉头:“又跟人打架去了?”
谷宇低下头,捋了捋袖子:“没有,是被人揍了。”他脑子里努力搜索,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对方挑了一下眉头:“这次你又去招惹谁的女人了?”
谷宇耸耸肩,说实话,别说他不知道,估计就是季夏本人也不清楚是哪笔烂帐。
对方走到沙发边坐下来,往后一仰,靠在沙发背上,翘起二郎腿:“你再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不知道怎么死。让你读书你不读,去我那上班也不愿意,你到底想混到什么时候?你就算是不想做正经事也没什么,二哥养得起你,但是你得乖一点。你再这么闹下去,别说老爷子不待见你,我也要停了你的那些卡。”
谷宇想起来了,这个男人是季夏后爹的二儿子周昭云,是周家唯一一个对季夏还算友好的人,他皱起眉头想了想,说:“我去读书。”
“什么?!”周昭云显然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继弟从小到大没干过几件正经事,脾气又臭又硬,性子阴沉,虽然长了一副好皮囊,也没能讨得几个人的喜欢,除了自己,谁还正眼瞧过他?
谷宇说:“我想去读书。要不,我就去当兵。”季夏现在是十九岁,按说早该高中毕业了,但是他浑,上到现在都还没毕业,估计毕不毕业也无所谓,但现在他的芯子里不是原来那个混子季夏,而是谷宇,所以他的人生得由谷宇来重新规划。
周昭云嗤笑了一声,他挑了挑眉:“你去当兵?开什么玩笑。”这个弟弟今天吃错什么药了,平时让他走二里地,都要坐车或开车,能躺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站着,用他自己妈的话,就是比别人多长了一根懒筋,他居然会想着去当兵,这年头,除了真想在部队奔前程的和那些山沟旮旯里的农村人,谁还去当兵啊。
“不过我想先上学,要是考不上大学,再去当兵。”考大学,自然也是军校,因为他记得罗建飞就是军校毕业的。不管如何,他还是要去云南,要去找罗建飞,还有他的飞电。
周昭云抬起... -->>
谷宇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他只是下意识地跟着这个身体的记忆走,本来是要打车的,但那条狗认定他了,一直紧紧跟着他,谷宇决定将它带回去,出租车司机看见那条狗,死活也不愿意载他们。
谷宇看着绝尘而去的出租车,比了个中指,骂了一句粗口,骂完之后,他自己也愣了,这是他平时会做的事吗?
雨已经停了,雨后的空气倒是难得的清新。他带着那条狗,沿着马路牙子往家走,走了快两小时,才找到家门。站在门口,谷宇惊住了,居然是一座四合院,还是独门独户的,不是大杂院。他知道自己现在在京城,能在京城住四合院的人,非富即贵,看样子季夏很幸运,投生在了一个有钱人家。
他摸了摸身上,从裤兜里找到一串钥匙,但是却迟疑了,不敢去开门,仿佛一开,就会有一个他无法预知的世界打开,而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犹豫了半晌也没拿定主意,突然身后亮起了强光“唰”的一声,一辆火红的跑车停在了他身后。从车上下来一个人,跟跑车司机挥挥手,跑车开走了,回头看到谷宇,上下打量了一番:“哟,我看这谁呀?大半夜的像个乞丐一样杵在这儿,被人揍得找不着北了吧?还真难得,居然还能找得到家门。”
谷宇听出这个声音就是电话里的那个女声,知道她是季夏同母异父的妹妹,懒得跟她计较,没理她,继续作思想斗争:进到底还是不进?
周昕云踩着高跟鞋,蹬蹬地走到谷宇面前,仰起头看着谷宇,狠狠剜了他一眼,一甩头发:“滚开,好狗不挡道,不进就让开。”没想到引来一阵狗叫,吓得她猛地往旁边一跳,紧接着一声惨叫,高跟鞋崴脚了“啊,我的脚!什么鬼东西?!哪来的死狗?”
原来她刚刚从谷宇身边走过去,不小心踩到了流浪狗的前爪,它吃痛惊叫了起来。谷宇听见狗叫,连忙蹲下去给它看爪子,瞪了一眼周昕云:“你走路不看路,这么大只狗都能踩着。”
周昕云这一下扭得狠了,半天都没站起来,下过雨的地面又脏,委屈地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儿。谷宇安慰完流浪狗,看见周昕云还没站起来,伸手想要拉她起来,被周昕云用力甩开,嫌恶地尖叫:“别碰我,脏死了。”
谷宇收回手,插回裤兜里,摸到口袋里那把硬硬的钥匙,犹豫了一下,拿出钥匙将门打开,招呼了一下流浪狗,头也不回地进屋去了,不过也没有顺手把门关上。周昕云在背后继续尖叫:“季夏,你神经病啊,带条野狗回来,脏死了你没看见?”
谷宇皱皱眉头:“你要是有病,就去医院看看。我的事,不用你管。”
周昕云气急败坏地随手抓了个东西向他的背影扔过去,待到发现是什么的时候,便看见自己心爱的手机已经五马分尸一般散落了一地,这回她抓狂一般咆哮起来了。
谷宇熟门熟路地进了中院,开了西厢的一个房门,纵使是有季夏的记忆,也还是很吃了一惊,虽然是老建筑,里面的陈设却十分现代化,奢华得叫人吃惊。谷宇扫视了一眼,看样子季夏是个极懂得享受的人。
他带着流浪狗进去,也不脱鞋,原木地板上落下了一路的泥水印子,径直走向浴室。也不忙着给自己洗澡,而是将流浪狗推到水龙头下,给它洗刷起来。这流浪狗大概很熟悉这种事,不但不抗议,反而很喜欢,安安静静地闭着眼睛任由谷宇在它身上揉搓。
正洗着,谷宇听见门响了,竖起耳朵听了一下,一个男声在问:“小夏,你在里面吧?”
谷宇拍拍流浪狗的头:“乖,等会儿来给你洗,别乱动。”拧开水龙头,将手冲洗了一下,出了浴室,发现房里已经站了个高大的男人,穿着丝质的睡衣,衣服敞着没扣,露出精壮的胸膛,戴了副眼镜,努力装出一副斯文的样子,却掩饰不住一股子王霸匪气。他看见季夏一身狼狈,皱了皱眉头:“又跟人打架去了?”
谷宇低下头,捋了捋袖子:“没有,是被人揍了。”他脑子里努力搜索,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对方挑了一下眉头:“这次你又去招惹谁的女人了?”
谷宇耸耸肩,说实话,别说他不知道,估计就是季夏本人也不清楚是哪笔烂帐。
对方走到沙发边坐下来,往后一仰,靠在沙发背上,翘起二郎腿:“你再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不知道怎么死。让你读书你不读,去我那上班也不愿意,你到底想混到什么时候?你就算是不想做正经事也没什么,二哥养得起你,但是你得乖一点。你再这么闹下去,别说老爷子不待见你,我也要停了你的那些卡。”
谷宇想起来了,这个男人是季夏后爹的二儿子周昭云,是周家唯一一个对季夏还算友好的人,他皱起眉头想了想,说:“我去读书。”
“什么?!”周昭云显然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继弟从小到大没干过几件正经事,脾气又臭又硬,性子阴沉,虽然长了一副好皮囊,也没能讨得几个人的喜欢,除了自己,谁还正眼瞧过他?
谷宇说:“我想去读书。要不,我就去当兵。”季夏现在是十九岁,按说早该高中毕业了,但是他浑,上到现在都还没毕业,估计毕不毕业也无所谓,但现在他的芯子里不是原来那个混子季夏,而是谷宇,所以他的人生得由谷宇来重新规划。
周昭云嗤笑了一声,他挑了挑眉:“你去当兵?开什么玩笑。”这个弟弟今天吃错什么药了,平时让他走二里地,都要坐车或开车,能躺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站着,用他自己妈的话,就是比别人多长了一根懒筋,他居然会想着去当兵,这年头,除了真想在部队奔前程的和那些山沟旮旯里的农村人,谁还去当兵啊。
“不过我想先上学,要是考不上大学,再去当兵。”考大学,自然也是军校,因为他记得罗建飞就是军校毕业的。不管如何,他还是要去云南,要去找罗建飞,还有他的飞电。
周昭云抬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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