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二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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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书,太大部头,有些甚至深奥很难理解,没有一定的人生阅历和知识背景,看不太明白。但那时我虚荣,为了显摆自己,看过什么红与黑,司汤达的。看过傲慢与偏见,比前一部好懂。看双城记,巴黎圣母院以及托尔斯泰的复活等等,几乎没有一本看懂。还有一部呼啸山庄,开头我就没看懂,但是我愣是逼着自己把它看完了。因为记忆力好,跟人聊起时,虽然聊不出个人观点,但我可以复述某些片段,那就足够吓人了,也满足我的虚荣心。痞子蔡的小说,算是我第一部看的明明白白,理解的很透彻的一部小说,我更喜欢那种文字风格。后来我反复阅读,没事的时候还抄写一段,就是想要体会那种语感,给自己一些行文写字时的灵感。
西安的活没干完,工程就出问题,烂了摊子。我领了二十块钱车费,用蛇皮袋子装了我的被褥,打道回府。
到了家里,无所事事,无聊的要死。每天晚上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偷着抽烟,看书,实在难受,就练毛笔字。所有的旧书和旧报纸都被刷完了,就开始在墙上写。写什么宁静致远,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等等。第二天,我妈进房间一看,腻子刷的白墙被我写的五麻六怪,乌起码黑的,就拿了扫床的笤帚疙瘩,一顿暴打。我那时心烦意乱,根本就不反抗,我妈打着打着,就觉得没意思,觉得我屁股上的肉和脸上的肉一样糙了,说白了就是不要脸了。
那一段时间,我是白天颓靡不醒,晚上精神异常。整晚拉着灯。心情平静的时候就看书,收集的所有书,一本一本重看。我记得把一本红军历史的军事书,连看了三遍,划划点点,还做了一些笔记。还有一本周恩来总理的诗集,那本书是从后往前翻着看。里面有周恩来总理年轻时的照片,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一身的正气。对比对比夜猫子状态下的我,就自惭形秽,自卑了许多。这几本书是邻居我姨夫收拾家里的时候,翻出来的,特意叫我过去看,问我要不要。那时正是需要看书来消磨煎熬时间,所以全部收下。
我这一时期的藏书,就已经接近五六十本了。各种方法收集来的。有些是偷得,主要偷我小姑夫家的书。我姑父现在说来,那时算农村的精英,知识分子。大量的藏书,就十万个为什么全套的,在当时的农村甚至现在的农村来说,都稀奇难得。我记得我拜年的时候基本就是在他家放书的那个房间待多半天的时间,下午临走时,偷空摸进去,往怀里藏一本。然后若无其事的就往外走。后来我记得我表姐过节来我家的时候还要我还书。我只好假装说丢了。后来再偷,就难了很多,因为我表姐已经开始防范我了。后来我第二次去西安打工,在南稍门的一处工地上当水电工,晚上休息的时候就出去外面旧书摊和书店里逛。记得在一家书店里翻看书的时候,就巧遇到了我表姐,她在那家书店里打工。我记得偷得最后一本我姑父家的书是一本拳谱,拳名叫功力拳。我还领着我们村很多小孩练过一阵,记得最清楚的招式就是白鹤亮翅。这个招式符合那时的武侠剧,就练的越来越带劲。
后来我所有的书被我一发小借去三分之一,那时他在外寄读,后来就被弄掉了。我记得他很不好意思跟我说,因为他知道我爱书如命,不知道跟我怎么交代。我听了他的解释,没有发火,因为事已至此,发火已经没用了。况且我的藏书里,就有他赠送的傲慢与偏见,所以我开不了口数落人家一顿。
往后的日子,我喜欢读书的毛病,病的越来越重。因为走上社会,自己挣工资有钱了。所以喜欢什么书,就可以买什么书。在厦门待了六年有余,书买了百本有余。每次搬家,几乎就是在搬书。看着场面挺壮观带劲,特别是陌生人看你的眼光,虚荣心大大的满足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羡慕嫉妒恨的眼光,那是一种鄙视无视加蔑视的眼光,潜台词就是:你看这傻逼,买那么多书,搬家累的跟狗一样,这哥们难道不知道现在有一种书叫电子书,打开手机就能看。无语沉默状以对之。
后来我开始用诺基亚,可以上网看小说。但是一直不习惯,因为看纸质书,可以用笔划拉,圈圈点点,做一些注释和重点划分。将来有用时,可以很快找到。后来手机功能就有了复制粘贴,凑合会用,就开始慢慢习惯了。但依然不怎么习惯,主要是盯着屏幕时间长了,眼睛发酸。字太小,翻页又要缓冲,还很频繁。所以手机上看书,我只有在上班无聊时才会看一下。基本也就是看一些新闻之类的,很少看整部的小说或是散文等等。碰到好的书,我只看几页,就强制自己退出不再看下去,因为我觉得这么好的书,只能看纸质的书,就是掏钱,也是心甘情愿的。其中滋味,说不明了,各有各的理由和偏好。就高尔泰的草木连天,我在电子书只看了几十页,就不再看了,已经把它添进了我今年要看的书的书单里。
我用的小米手机是小米系列最便宜的那一款红米,结果它的功能强大到与我前一部用的诺基亚相比,简直就是苏日之间的诺门坎战役。苏军的现代化部队,大集团军作战,把日本打的找不着北。我就是这种感觉。无论你上厕所还是躺在床上准备消磨时间,这手机都可以为你服务。看视频,玩游戏,各种软件,天天在商城里更新上架。那种诱惑,实在抵挡不住。虽说几本新书,还是大家名著,散发着淡淡香味,就在我鼻子跟前,眼睛下面,但我就是视如无睹。插着耳机,旁若无人,一身肥肉在被窝里笑的乱颤。
每每几个钟头的时间就被手机占用,完了就开始懊恼,恨自己没有定力,自控力太差。走到卫生间镜子前,开始抽烟反省,重新整定计划,想着怎么与手机尽早脱离这种暧昧关系,重回书本怀抱,希望她念我悔过之心,再次打开纸质书本的奇幻世界,让我自由行走,无拘无束。
在我回味西安那个旧书摊的时候,说过街头是卖皮鞋的,十块钱一双。在此警告大家,千万别买,听说那是那些摆地摊的人偷偷的在火葬场扒了死人身上的鞋子,偷着卖的。穿一次,倒霉一辈子。
一些书,太大部头,有些甚至深奥很难理解,没有一定的人生阅历和知识背景,看不太明白。但那时我虚荣,为了显摆自己,看过什么红与黑,司汤达的。看过傲慢与偏见,比前一部好懂。看双城记,巴黎圣母院以及托尔斯泰的复活等等,几乎没有一本看懂。还有一部呼啸山庄,开头我就没看懂,但是我愣是逼着自己把它看完了。因为记忆力好,跟人聊起时,虽然聊不出个人观点,但我可以复述某些片段,那就足够吓人了,也满足我的虚荣心。痞子蔡的小说,算是我第一部看的明明白白,理解的很透彻的一部小说,我更喜欢那种文字风格。后来我反复阅读,没事的时候还抄写一段,就是想要体会那种语感,给自己一些行文写字时的灵感。
西安的活没干完,工程就出问题,烂了摊子。我领了二十块钱车费,用蛇皮袋子装了我的被褥,打道回府。
到了家里,无所事事,无聊的要死。每天晚上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偷着抽烟,看书,实在难受,就练毛笔字。所有的旧书和旧报纸都被刷完了,就开始在墙上写。写什么宁静致远,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等等。第二天,我妈进房间一看,腻子刷的白墙被我写的五麻六怪,乌起码黑的,就拿了扫床的笤帚疙瘩,一顿暴打。我那时心烦意乱,根本就不反抗,我妈打着打着,就觉得没意思,觉得我屁股上的肉和脸上的肉一样糙了,说白了就是不要脸了。
那一段时间,我是白天颓靡不醒,晚上精神异常。整晚拉着灯。心情平静的时候就看书,收集的所有书,一本一本重看。我记得把一本红军历史的军事书,连看了三遍,划划点点,还做了一些笔记。还有一本周恩来总理的诗集,那本书是从后往前翻着看。里面有周恩来总理年轻时的照片,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一身的正气。对比对比夜猫子状态下的我,就自惭形秽,自卑了许多。这几本书是邻居我姨夫收拾家里的时候,翻出来的,特意叫我过去看,问我要不要。那时正是需要看书来消磨煎熬时间,所以全部收下。
我这一时期的藏书,就已经接近五六十本了。各种方法收集来的。有些是偷得,主要偷我小姑夫家的书。我姑父现在说来,那时算农村的精英,知识分子。大量的藏书,就十万个为什么全套的,在当时的农村甚至现在的农村来说,都稀奇难得。我记得我拜年的时候基本就是在他家放书的那个房间待多半天的时间,下午临走时,偷空摸进去,往怀里藏一本。然后若无其事的就往外走。后来我记得我表姐过节来我家的时候还要我还书。我只好假装说丢了。后来再偷,就难了很多,因为我表姐已经开始防范我了。后来我第二次去西安打工,在南稍门的一处工地上当水电工,晚上休息的时候就出去外面旧书摊和书店里逛。记得在一家书店里翻看书的时候,就巧遇到了我表姐,她在那家书店里打工。我记得偷得最后一本我姑父家的书是一本拳谱,拳名叫功力拳。我还领着我们村很多小孩练过一阵,记得最清楚的招式就是白鹤亮翅。这个招式符合那时的武侠剧,就练的越来越带劲。
后来我所有的书被我一发小借去三分之一,那时他在外寄读,后来就被弄掉了。我记得他很不好意思跟我说,因为他知道我爱书如命,不知道跟我怎么交代。我听了他的解释,没有发火,因为事已至此,发火已经没用了。况且我的藏书里,就有他赠送的傲慢与偏见,所以我开不了口数落人家一顿。
往后的日子,我喜欢读书的毛病,病的越来越重。因为走上社会,自己挣工资有钱了。所以喜欢什么书,就可以买什么书。在厦门待了六年有余,书买了百本有余。每次搬家,几乎就是在搬书。看着场面挺壮观带劲,特别是陌生人看你的眼光,虚荣心大大的满足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羡慕嫉妒恨的眼光,那是一种鄙视无视加蔑视的眼光,潜台词就是:你看这傻逼,买那么多书,搬家累的跟狗一样,这哥们难道不知道现在有一种书叫电子书,打开手机就能看。无语沉默状以对之。
后来我开始用诺基亚,可以上网看小说。但是一直不习惯,因为看纸质书,可以用笔划拉,圈圈点点,做一些注释和重点划分。将来有用时,可以很快找到。后来手机功能就有了复制粘贴,凑合会用,就开始慢慢习惯了。但依然不怎么习惯,主要是盯着屏幕时间长了,眼睛发酸。字太小,翻页又要缓冲,还很频繁。所以手机上看书,我只有在上班无聊时才会看一下。基本也就是看一些新闻之类的,很少看整部的小说或是散文等等。碰到好的书,我只看几页,就强制自己退出不再看下去,因为我觉得这么好的书,只能看纸质的书,就是掏钱,也是心甘情愿的。其中滋味,说不明了,各有各的理由和偏好。就高尔泰的草木连天,我在电子书只看了几十页,就不再看了,已经把它添进了我今年要看的书的书单里。
我用的小米手机是小米系列最便宜的那一款红米,结果它的功能强大到与我前一部用的诺基亚相比,简直就是苏日之间的诺门坎战役。苏军的现代化部队,大集团军作战,把日本打的找不着北。我就是这种感觉。无论你上厕所还是躺在床上准备消磨时间,这手机都可以为你服务。看视频,玩游戏,各种软件,天天在商城里更新上架。那种诱惑,实在抵挡不住。虽说几本新书,还是大家名著,散发着淡淡香味,就在我鼻子跟前,眼睛下面,但我就是视如无睹。插着耳机,旁若无人,一身肥肉在被窝里笑的乱颤。
每每几个钟头的时间就被手机占用,完了就开始懊恼,恨自己没有定力,自控力太差。走到卫生间镜子前,开始抽烟反省,重新整定计划,想着怎么与手机尽早脱离这种暧昧关系,重回书本怀抱,希望她念我悔过之心,再次打开纸质书本的奇幻世界,让我自由行走,无拘无束。
在我回味西安那个旧书摊的时候,说过街头是卖皮鞋的,十块钱一双。在此警告大家,千万别买,听说那是那些摆地摊的人偷偷的在火葬场扒了死人身上的鞋子,偷着卖的。穿一次,倒霉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