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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在我右边的时候,我正边看云朵边往嘴里狠命塞橘子。而他大大咧咧地抢过我手中最后两瓣橘子边吞边说:“嗯,味道不错。”
我就那么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咽下橘子,然后上课铃响了。
他叫陈启哲,这是我后来听老师介绍他时知道的。他穿深蓝色的外套,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一张很阳光灿烂的脸。他从此坐在我右边。
外语课上。老师正唾沫横飞地念着刚学的文段,我根本听不懂。于是我把手慢慢伸进背包,从里层摸出早上买好的棉花糖,再从文具包里取出一根针。
准备就绪。我剥开一粒棉花糖,用针在上面扎起来。然后嘛,当然是吃下去。
“蒙蒙,你”启哲的脑袋伸了过来。
“放心,这针是不锈钢的,没毒。”我头也不甩地继续重复刚刚的动作。
“不是,这是”
“这是上课是不是?别担心,这怕什么,你吃不?我分你几个?”我边说边递过去几粒棉花糖“这个给你。”
“嗯?哦,啊不是,你在用针扎什么?”启哲接过糖放在了书桌里。
“呵呵,我在写今天学的单词啊,我怕记不住,所以吃下去。”
我看到启哲笑了笑,然后也把棉花糖送进了嘴里。在这天的日记里,我写道:
2003年8月11号,我的新同桌启哲吃掉了我两瓣橘子和四粒棉花糖。
启哲出现的前一天晚上11点59分,我挂下了一个喜欢了我三年的男孩子的电话。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那句最俗的:谢谢你。
我在的他是从ic电话亭打来的,我知道他特地赶在12点之前打来电话只是为了同我一起在凌晨时许愿----听说那时候许愿上帝会比较容易听到。上帝也喜欢早起的孩子----他说他的愿望就是可以一直照顾我。
我很感动。我从心底感谢他,这个第一个对我好的男孩子。可是我还是自私地在马上就到0:00时挂掉了电话。我知道,这对他很残忍。可是我别无选择。我不喜欢他。
夏夏给我带来她喜欢的小美的cd,是那本发行了很久的想起。夏夏说她最喜欢的是那首天使的爱情。按下放音键时,我听到小美的轻吟浅唱:谁说平凡人的感情,比不上天使的美丽。
我知道夏夏身边有个很疼她的男孩子。夏夏告诉我那是除了我之外她最惦念的人,她说他会为她温柔地抹去眼泪,会为她拢吹乱的发丝,会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游荡她说她知道他能给她幸福。夏夏说他是个干净清爽的男孩子,她没有告诉过我他的名字。
夏夏是我最好的朋友。从上幼稚园到现在,我们相识九年。
我和启哲开始熟络起来,上课偶尔躲过任课老师的法眼讲上几句小话,他写完语文作业总先递过来让我“复制”我做好数学习题也第一个放在他书桌里。
从那之后的外语课,我仍旧每次都会买棉花糖,自己吃掉一大半,留下四粒给启哲。我发现他也开始和我一样用我的文具包里的针在糖上写字然后吃掉。启哲的英语成绩很好,再说棉花糖只有四粒,他怎么会用来记单词呢?于是我问他在写什么,他说是一个女孩的名字。我说是谁?他咽下糖后抓了抓我的头发说不告诉你。
“你”我拿眼睛横他。
“嘿嘿!”他把头伸过来直直地看着我“蒙蒙,顺便告诉你,你吃橘子的样子很傻哦!”我拍了拍他的额头当做是惩罚了然后继续吃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真希望他写下的会是我的名字----我是喜欢上他了,没有为什么。
启哲会在很多课上唱歌给我听,他唱所有jay的歌,渐渐地我甚至开始发现他念课文都和jay唱rap一个味道了。我开始迷恋他的声音。
我巴望着有一天启哲会把他手里写着我的名字的棉花糖送过来塞进我嘴里。
然后在启哲给我唱熟了所有jay的歌并吃掉了364颗棉花糖----我遇见他的第91天晚上,夏夏来我家。我们一同在床头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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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在我右边的时候,我正边看云朵边往嘴里狠命塞橘子。而他大大咧咧地抢过我手中最后两瓣橘子边吞边说:“嗯,味道不错。”
我就那么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咽下橘子,然后上课铃响了。
他叫陈启哲,这是我后来听老师介绍他时知道的。他穿深蓝色的外套,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一张很阳光灿烂的脸。他从此坐在我右边。
外语课上。老师正唾沫横飞地念着刚学的文段,我根本听不懂。于是我把手慢慢伸进背包,从里层摸出早上买好的棉花糖,再从文具包里取出一根针。
准备就绪。我剥开一粒棉花糖,用针在上面扎起来。然后嘛,当然是吃下去。
“蒙蒙,你”启哲的脑袋伸了过来。
“放心,这针是不锈钢的,没毒。”我头也不甩地继续重复刚刚的动作。
“不是,这是”
“这是上课是不是?别担心,这怕什么,你吃不?我分你几个?”我边说边递过去几粒棉花糖“这个给你。”
“嗯?哦,啊不是,你在用针扎什么?”启哲接过糖放在了书桌里。
“呵呵,我在写今天学的单词啊,我怕记不住,所以吃下去。”
我看到启哲笑了笑,然后也把棉花糖送进了嘴里。在这天的日记里,我写道:
2003年8月11号,我的新同桌启哲吃掉了我两瓣橘子和四粒棉花糖。
启哲出现的前一天晚上11点59分,我挂下了一个喜欢了我三年的男孩子的电话。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那句最俗的:谢谢你。
我在的他是从ic电话亭打来的,我知道他特地赶在12点之前打来电话只是为了同我一起在凌晨时许愿----听说那时候许愿上帝会比较容易听到。上帝也喜欢早起的孩子----他说他的愿望就是可以一直照顾我。
我很感动。我从心底感谢他,这个第一个对我好的男孩子。可是我还是自私地在马上就到0:00时挂掉了电话。我知道,这对他很残忍。可是我别无选择。我不喜欢他。
夏夏给我带来她喜欢的小美的cd,是那本发行了很久的想起。夏夏说她最喜欢的是那首天使的爱情。按下放音键时,我听到小美的轻吟浅唱:谁说平凡人的感情,比不上天使的美丽。
我知道夏夏身边有个很疼她的男孩子。夏夏告诉我那是除了我之外她最惦念的人,她说他会为她温柔地抹去眼泪,会为她拢吹乱的发丝,会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游荡她说她知道他能给她幸福。夏夏说他是个干净清爽的男孩子,她没有告诉过我他的名字。
夏夏是我最好的朋友。从上幼稚园到现在,我们相识九年。
我和启哲开始熟络起来,上课偶尔躲过任课老师的法眼讲上几句小话,他写完语文作业总先递过来让我“复制”我做好数学习题也第一个放在他书桌里。
从那之后的外语课,我仍旧每次都会买棉花糖,自己吃掉一大半,留下四粒给启哲。我发现他也开始和我一样用我的文具包里的针在糖上写字然后吃掉。启哲的英语成绩很好,再说棉花糖只有四粒,他怎么会用来记单词呢?于是我问他在写什么,他说是一个女孩的名字。我说是谁?他咽下糖后抓了抓我的头发说不告诉你。
“你”我拿眼睛横他。
“嘿嘿!”他把头伸过来直直地看着我“蒙蒙,顺便告诉你,你吃橘子的样子很傻哦!”我拍了拍他的额头当做是惩罚了然后继续吃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真希望他写下的会是我的名字----我是喜欢上他了,没有为什么。
启哲会在很多课上唱歌给我听,他唱所有jay的歌,渐渐地我甚至开始发现他念课文都和jay唱rap一个味道了。我开始迷恋他的声音。
我巴望着有一天启哲会把他手里写着我的名字的棉花糖送过来塞进我嘴里。
然后在启哲给我唱熟了所有jay的歌并吃掉了364颗棉花糖----我遇见他的第91天晚上,夏夏来我家。我们一同在床头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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