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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命中要害!
“是又怎样?”葳葳敢怒不敢言。
“我知道除了你以外,还有三个人也在争取这个机会。”
“是谁这么不要脸?敢跟我抢!”想不到竞争这么激烈。
“没办法,大家都是侦探小说迷嘛!就连大呆学长自己都很想译。要不是我们都有案在身,我肯定抢第一个。”
“啊连你也要跟我抢?太狠了吧!”完蛋了,论资历、难缠和脸皮厚度,她根本就不是其他人的对手。但是凭她的速度,还是有胜算的。只要学姊不搞鬼的话
“学姊,我知道你最喜欢吃米血糕和花枝丸了,这些够不够?”葳葳还真是能屈能伸。
“别白忙了。只要你听话,带臧先生出去玩几天,我包管你能拿到最新出炉还热呼呼的原稿。”庄亦珍为了将葳葳拖出这间屋子,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
“这听起来很吸引人。”可是葳葳还是有自己的坚持。尤其当她又看到臧驭风那一脸看好戏的表情,硬是不肯这么简单地屈服。
“当然啦!你想想,做个地陪,有得吃又有得玩,等你完成任务后就可以比任何人先拜读日本大作家的新稿再挑剔就来不及了喔!昨天我还听大呆说他准备把手上的工作分派给其他人,就等著要接这个新case,而这其他人就属你的成分最高,谁教你的速度最快”
“成交!你不可以耍赖,说到做到!”
呜这样就屈服了,实在太没有骨气了。
都怪她嗜书如命,市面上的书刊已经无法满足她的搜刮速度,只好从未出版的下手。能事先拜读到她心仪作家的最新大作,根本就是她为出版社如此卖命的最大企图。
“是啦、是啦!反正稿子到手时我一定会不论时间、地点全丢给你就是了。”庄亦珍像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接若便唏呖呼噜地喝起美味的汤汁,表明了不想再跟葳葳牵扯下去。
葳葳不认命都不行;只是刚巧这一转眼,又跟对座的臧驭风促狭的目光撞个正著。
她很大方地赏了他一颗大白眼。
这个死皮赖脸的臭男生!竟然利用他的美色迷惑她最最亲爱又最最信任的学姊,还胆敢要求她舍命陪伪君子。去死啦!
还有,学姊竟然辜负了她的信任,硬是把她推给了这个臭男生,还拿她最垂涎的东西威胁,这这根本就是阴谋!
对!一定是有她没有发现的阴谋正在进行!她一定要振作,不能被他们瞧扁了!
“哇好饱喔!吃得真过瘾。”庄亦珍很爽快地打个饱嗝。
“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和几个人开心地围炉吃火锅了。这次真是谢谢你们的招待。”
在美国,他什么山珍海味和精致的料理没吃过?但就是缺少这一味轻松自在的佐料,没有家族中沉重的压力和沉闷的气氛,也没有和客户应酬时的勾心斗角。
“咦?怎么”葳葳对著锅子里只剩下几片滚得烂透的高丽菜瞠日结舌。
这是蝗虫过境吗?为什么她也不过是偷偷地在心中臭骂他们一顿而已,就变成这样了?!
葳葳不甘心地用筷子朝汤底捞了捞--啊!找到了一块破碎的豆腐
另外两个吃撑了的人,则是好笑地欣赏著欲哭无泪的葳葳的表演。
臧驭风在心中嗤笑一声。今晚是个意外,让他在最近的距离下见识到管葳葳的真性情,也让他将她的个性抓了个九成以上。
他可以马上断定庄亦珍的话并不正确。
因为管葳葳的存在价值并不如她听说的低廉。
至少,她让他感到轻松愉快。
****
清晨六点钟,正是人形猫头鹰葳葳陷入深层睡眠的时刻。
偏偏就有人不识相地硬要在这时候来按门铃。不过这情形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别理它,继续装死准没错!
但是持续了近五分钟的电铃声,让葳葳真的想死了算了。
“天呐饶了我吧”昨晚熬夜将几片光碟看完,已经用尽了她所有的精力,真正算起来的话,她也不过睡了两个小时而已。
到底是谁这么残忍?她若不会因为睡眠不足而死的话,也一定会被电铃声给吵死。
“够了手下留情好吗?”葳葳披著趴趴熊的薄毯,带著两圈和趴趴熊相比毫不逊色的黑眼圈,有气无力地隔著木门喊著。
或许是她的声音不够响亮,电铃声仍旧没有停,但是住在对面的人家却不堪其扰地探出头来,准备要开骂了。
葳葳所有的瞌睡虫这下子全被吓走了,她可不想被那几个几乎没来往的邻居贴上“警告!不受欢迎人物”的标志。
“你够了没?不把全巷子的人吵醒不甘心是不是?”一把拉开大门,葳葳不管外面是谁,先拉下那只紧按著声音已经开始沙哑的电铃不放的手。
“原来你真的在。我差点就要放弃了。”臧驭风仍是那一脸灿亮的笑容。
他一直都掌握著她的作息时间和出入动静,所以会见到睡眼惺忪和脾气暴躁的葳葳,他一点都不意外。
“那为何不干脆放弃算了?”她才不相信他说的话。
“既然你已经替我证明了你真的还在家里,那我就更没有理由放弃了。”他抬起犹被葳葳拉著的手,提醒她。
像怕沾上什么传染病似的,葳葳快速地甩开他的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今天我想去国父纪念馆走一走,你现在可以出发了吗?”臧驭风明知故问。
“不可以,我今天没空。”
“可是昨天庄小姐跟我透露你接下来的几天都有空。”
“那你去找她啊!她说过的话我一概不需要负责。”葳葳硬拗。
“那好吧!我就打电话去告诉她别太在意昨晚说过的话,连那个什么侦探小说的原稿也别太费心”臧驭风刻意让他的自言自语刚好清楚地传到葳葳的耳里。
“等一等!我换衣服很也的,你一定要等我喔!”
葳葳像一阵风似的丢下话,也不等人家反应就冲进了屋内。而臧驭风得意地缓步走了进来,再次踏进这个小巧的院落。
据他的调查,这房子是登记在葳葳的名下,大约三十坪。虽然已经有近四十年的历史了,但是因为保养得很好,木板和横梁不仅没有虫蛀的痕迹,还光洁地散发著温暖的木材光泽。
看来昨晚葳葳说的保养秘方似乎不假。只是,她到底哪里来的闲工夫?
这屋子虽小,但是入目所见的装璜几乎全是木材,她一个人又是怎么办到的?
“来了、来了。中正纪念堂是不是,我们赶快出发。”葳葳果然很快地又飙了出来。
“是国父纪念馆。”臧驭风瞧了她的打扮一眼。
“都差不多啦!”她才不管他想去哪里、做什么哩!
“也是。我主要是想去看一下那些大广场上满是晨运的人的景况。”臧驭风停在门口一辆银灰色的跑车旁。
“晨运?!那有什么好看的?”简直是枯燥无味嘛!
“这也是一种文化。”他的话越来越简短。
“随便你。这车是你的?你公司的薪水很高吗?”葳葳杵在车旁,她至少还认得这种跟花抢名字的车是非常不便宜的。
“公务车。”臧驭风随口掰的。
“哇!你们公司好有钱喔!你昨天说透纳电视公司是不是?那是我唯一听过的美国电视媒体。听说老板是个花花老公子,每星期都会在自家的别墅开泳装派对,是真的吗?”
葳葳找到了比对臧驭风更有兴趣的话题,兴高采烈地问著。
“你是听谁说的?”臧驭风全身一僵。
“忘了。反正大家随便说说,我就随便听听。喂,是真的吗?”
“既然你都知道他们是随便说说的,你还会当真吗?”臧驭风没好气地反瞪她一眼。
“你这样的答案很笼统。到底是不是真的?”葳葳不放弃。
“我不知道。”
要是告诉她真有其事的话,不就是间接承认他是个花花“老”公子了吗?
他或许女朋友从未间断过,但是离花花公子可还有一大段距离;况且他也不像她所说的,每个星期都开那种泳装派对--只是偶尔而已。
“喔,那真是太可惜了,本来还以... -->>
啊!命中要害!
“是又怎样?”葳葳敢怒不敢言。
“我知道除了你以外,还有三个人也在争取这个机会。”
“是谁这么不要脸?敢跟我抢!”想不到竞争这么激烈。
“没办法,大家都是侦探小说迷嘛!就连大呆学长自己都很想译。要不是我们都有案在身,我肯定抢第一个。”
“啊连你也要跟我抢?太狠了吧!”完蛋了,论资历、难缠和脸皮厚度,她根本就不是其他人的对手。但是凭她的速度,还是有胜算的。只要学姊不搞鬼的话
“学姊,我知道你最喜欢吃米血糕和花枝丸了,这些够不够?”葳葳还真是能屈能伸。
“别白忙了。只要你听话,带臧先生出去玩几天,我包管你能拿到最新出炉还热呼呼的原稿。”庄亦珍为了将葳葳拖出这间屋子,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
“这听起来很吸引人。”可是葳葳还是有自己的坚持。尤其当她又看到臧驭风那一脸看好戏的表情,硬是不肯这么简单地屈服。
“当然啦!你想想,做个地陪,有得吃又有得玩,等你完成任务后就可以比任何人先拜读日本大作家的新稿再挑剔就来不及了喔!昨天我还听大呆说他准备把手上的工作分派给其他人,就等著要接这个新case,而这其他人就属你的成分最高,谁教你的速度最快”
“成交!你不可以耍赖,说到做到!”
呜这样就屈服了,实在太没有骨气了。
都怪她嗜书如命,市面上的书刊已经无法满足她的搜刮速度,只好从未出版的下手。能事先拜读到她心仪作家的最新大作,根本就是她为出版社如此卖命的最大企图。
“是啦、是啦!反正稿子到手时我一定会不论时间、地点全丢给你就是了。”庄亦珍像很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接若便唏呖呼噜地喝起美味的汤汁,表明了不想再跟葳葳牵扯下去。
葳葳不认命都不行;只是刚巧这一转眼,又跟对座的臧驭风促狭的目光撞个正著。
她很大方地赏了他一颗大白眼。
这个死皮赖脸的臭男生!竟然利用他的美色迷惑她最最亲爱又最最信任的学姊,还胆敢要求她舍命陪伪君子。去死啦!
还有,学姊竟然辜负了她的信任,硬是把她推给了这个臭男生,还拿她最垂涎的东西威胁,这这根本就是阴谋!
对!一定是有她没有发现的阴谋正在进行!她一定要振作,不能被他们瞧扁了!
“哇好饱喔!吃得真过瘾。”庄亦珍很爽快地打个饱嗝。
“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和几个人开心地围炉吃火锅了。这次真是谢谢你们的招待。”
在美国,他什么山珍海味和精致的料理没吃过?但就是缺少这一味轻松自在的佐料,没有家族中沉重的压力和沉闷的气氛,也没有和客户应酬时的勾心斗角。
“咦?怎么”葳葳对著锅子里只剩下几片滚得烂透的高丽菜瞠日结舌。
这是蝗虫过境吗?为什么她也不过是偷偷地在心中臭骂他们一顿而已,就变成这样了?!
葳葳不甘心地用筷子朝汤底捞了捞--啊!找到了一块破碎的豆腐
另外两个吃撑了的人,则是好笑地欣赏著欲哭无泪的葳葳的表演。
臧驭风在心中嗤笑一声。今晚是个意外,让他在最近的距离下见识到管葳葳的真性情,也让他将她的个性抓了个九成以上。
他可以马上断定庄亦珍的话并不正确。
因为管葳葳的存在价值并不如她听说的低廉。
至少,她让他感到轻松愉快。
****
清晨六点钟,正是人形猫头鹰葳葳陷入深层睡眠的时刻。
偏偏就有人不识相地硬要在这时候来按门铃。不过这情形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别理它,继续装死准没错!
但是持续了近五分钟的电铃声,让葳葳真的想死了算了。
“天呐饶了我吧”昨晚熬夜将几片光碟看完,已经用尽了她所有的精力,真正算起来的话,她也不过睡了两个小时而已。
到底是谁这么残忍?她若不会因为睡眠不足而死的话,也一定会被电铃声给吵死。
“够了手下留情好吗?”葳葳披著趴趴熊的薄毯,带著两圈和趴趴熊相比毫不逊色的黑眼圈,有气无力地隔著木门喊著。
或许是她的声音不够响亮,电铃声仍旧没有停,但是住在对面的人家却不堪其扰地探出头来,准备要开骂了。
葳葳所有的瞌睡虫这下子全被吓走了,她可不想被那几个几乎没来往的邻居贴上“警告!不受欢迎人物”的标志。
“你够了没?不把全巷子的人吵醒不甘心是不是?”一把拉开大门,葳葳不管外面是谁,先拉下那只紧按著声音已经开始沙哑的电铃不放的手。
“原来你真的在。我差点就要放弃了。”臧驭风仍是那一脸灿亮的笑容。
他一直都掌握著她的作息时间和出入动静,所以会见到睡眼惺忪和脾气暴躁的葳葳,他一点都不意外。
“那为何不干脆放弃算了?”她才不相信他说的话。
“既然你已经替我证明了你真的还在家里,那我就更没有理由放弃了。”他抬起犹被葳葳拉著的手,提醒她。
像怕沾上什么传染病似的,葳葳快速地甩开他的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今天我想去国父纪念馆走一走,你现在可以出发了吗?”臧驭风明知故问。
“不可以,我今天没空。”
“可是昨天庄小姐跟我透露你接下来的几天都有空。”
“那你去找她啊!她说过的话我一概不需要负责。”葳葳硬拗。
“那好吧!我就打电话去告诉她别太在意昨晚说过的话,连那个什么侦探小说的原稿也别太费心”臧驭风刻意让他的自言自语刚好清楚地传到葳葳的耳里。
“等一等!我换衣服很也的,你一定要等我喔!”
葳葳像一阵风似的丢下话,也不等人家反应就冲进了屋内。而臧驭风得意地缓步走了进来,再次踏进这个小巧的院落。
据他的调查,这房子是登记在葳葳的名下,大约三十坪。虽然已经有近四十年的历史了,但是因为保养得很好,木板和横梁不仅没有虫蛀的痕迹,还光洁地散发著温暖的木材光泽。
看来昨晚葳葳说的保养秘方似乎不假。只是,她到底哪里来的闲工夫?
这屋子虽小,但是入目所见的装璜几乎全是木材,她一个人又是怎么办到的?
“来了、来了。中正纪念堂是不是,我们赶快出发。”葳葳果然很快地又飙了出来。
“是国父纪念馆。”臧驭风瞧了她的打扮一眼。
“都差不多啦!”她才不管他想去哪里、做什么哩!
“也是。我主要是想去看一下那些大广场上满是晨运的人的景况。”臧驭风停在门口一辆银灰色的跑车旁。
“晨运?!那有什么好看的?”简直是枯燥无味嘛!
“这也是一种文化。”他的话越来越简短。
“随便你。这车是你的?你公司的薪水很高吗?”葳葳杵在车旁,她至少还认得这种跟花抢名字的车是非常不便宜的。
“公务车。”臧驭风随口掰的。
“哇!你们公司好有钱喔!你昨天说透纳电视公司是不是?那是我唯一听过的美国电视媒体。听说老板是个花花老公子,每星期都会在自家的别墅开泳装派对,是真的吗?”
葳葳找到了比对臧驭风更有兴趣的话题,兴高采烈地问著。
“你是听谁说的?”臧驭风全身一僵。
“忘了。反正大家随便说说,我就随便听听。喂,是真的吗?”
“既然你都知道他们是随便说说的,你还会当真吗?”臧驭风没好气地反瞪她一眼。
“你这样的答案很笼统。到底是不是真的?”葳葳不放弃。
“我不知道。”
要是告诉她真有其事的话,不就是间接承认他是个花花“老”公子了吗?
他或许女朋友从未间断过,但是离花花公子可还有一大段距离;况且他也不像她所说的,每个星期都开那种泳装派对--只是偶尔而已。
“喔,那真是太可惜了,本来还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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