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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十月,对常昭夫来说总是灰蒙蒙的。而且他穿的是灰色的夹克衫,灰色的牛仔裤,灰色的袜子,差点连皮鞋都是灰色的了。天气也常阴得很重,天上总是灰的。他走在街上,黑阴的天上飘下了雪点似的东西。常昭夫很惊讶,他以为下雪了,但仔细一看,却不是雪花。旁边的行人也惊诧于现在这么早就下雪了。一人大声喊:“这哪是下雪呀,是谁烧东西落下来的灰!”
这句话触动了常昭夫,他的十月是灰色的。夜色中,他彳亍在郊外的月光中。他住在郊区,城乡结合部。骑了自行车不到五分钟可到郊外。一大片麦田,加上寒冷的月光,蛐蛐的鸣声,使他更加觉得寂寞与无奈,还有孤独。
九月底,常昭夫失了一次恋。这次失恋对他打击太大了,以至于他似乎都接受不了这会是事实。有一种阴阳浴,就是一会儿用凉水洗澡,一会儿用热水洗澡。张小蕾对他的爱就是一种阴阳爱,一会儿热,一会儿冷,把他折磨得几乎要发狂了。张小蕾先是忽然喜欢上了他,使他受宠若惊;忽而又疏远了他,使他措手不及;忽而又爱上了他,使他欣喜若狂;忽而又离开了他,使他晴天霹雳。最后,他终于忍受不了这种折磨,怀着极大的痛苦,放弃了张小蕾。后来,他在给一个朋友的信中这样写道:前不久,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小我五岁,我就像殷纣王喜欢妲己一样喜欢上了她。后来,我放弃了她,因为她懒、她馋、她脏。虽然放弃她,是一个痛苦的选择,犹如在我的脚底拔掉一根刺一样,虽然剔除的是有害的东西,但还是很疼的。常昭夫为张小蕾付出的很多很多。他住着很好的房子,地理位置也好,房东也不错,因为他喜欢张小蕾,而搬了家。搬家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搬一次家,直接的经济损失是很可观的。搬家后的第二天,张小蕾便离他而去,他落得个人财两空。这样的打击足使他能把张小蕾碎尸万段。搬了新居,换了一个环境,心情理应好一点了吧,但常昭夫依然无法把自己从痛苦中拔出来。新居偏于市郊,冷清。他感觉到自己犹如得罪了权臣的朝廷命官一样,被贬到了很偏远的小县。白居易不是有琵琶行吗?其中写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但是他跟谁是天涯沦落人呢?没有。紧接着,白居易又写道: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这些,都写出了常昭夫的心声。好的一点,在这个很不干净的民村中,他所住的这个院子确实很干净的,而且对面住了一个女孩。
常昭夫刚搬来时,就见到过这个女孩,穿着一条牛仔裤,红上衣,短发,圆脸,白皙的肤色。不几天,便跟这个女孩搭上了话,才知道她叫郑红妮,是铜川地区人。他觉得自己是否跟郑红妮有缘分,自己本不想搬家,却认识了张小蕾,从而事实逼他不得不搬家。张小蕾的使命完成了,走了,却又认识了郑红妮。
常昭夫心中稍微有点慰藉了,很快,他便喜欢上了这个院子。
很快,常昭夫发现了郑红妮虽然年龄不太大,但却很显老练——但不成熟。成熟是一种修养的表现,老练是一种不单纯的表现。她有着很多的家具,是自己所无法比的。人说,男子不得便,便在天下转;女子不得便,便吃情人的饭。他猜想郑红妮肯定有情人,不然,凭着她自己的工资,怎么能够过得那么富足的生活?
十月份,对常昭夫来说,是灰色的。
在一个阴雨灰灰的下午,常昭夫照例拖着疲惫的身子下班回来了。上了班,他盼下班;下了班,他又盼上班。他怀着希望盼下班,莫名其妙的兴奋,下班后又是很空虚寂寞;又怀着希望盼上班,一切照旧,又是失望空虚。他的生活像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
“回来了?”郑红妮站在自己门口,脸上绽着很好看的笑容。
“回来了!”他回答着。常昭夫忽而觉得自己的兴奋又有根有据了。郑红妮平平淡淡的问候,在常昭夫心中就像一潭死水中扔了一块巨石一样,激起了千万层涟漪。
郑红妮长得比张小蕾排场,常昭夫想。而且他觉得要跟郑红妮交往下去。而且,郑红妮的出现,给他平淡的生活中加了一些调料,给他单调的生活平添了一些色彩。他觉得郑红妮的笑是极灿烂的,就像月季花,不,或者像茶花吧。
吃完饭后,郑红妮来了,姗姗地轻盈地走来。常昭夫并不心跳加快,却很兴奋。便手忙脚乱地为郑红妮让座。
常昭夫忽而喜欢上了这位姑娘。也许上帝安排了张小蕾把自己逼着搬到这里来,是为了和郑红妮认识的。
“郑红妮,你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了吗?”常昭夫问完后,忽而觉得有些后悔,而且脸要发烧了,他强忍着不让自己的脸发烧。
“没有!”郑红妮咯咯咯地笑着,并且似乎有些手舞足蹈了。
“但我已找到了自己的白雪公主了!”常昭夫认真地看着郑红妮,一本正经。他觉得自己如果爱上谁,或者说是一见钟情吧,就不妨直接表达出来,千万别害单相思,这不算轻率吧,更不能算是轻浮了。
“我知道,是张小蕾!”郑红妮很自信地说。
“不,是你,郑红妮!”常昭夫也很自信地说。
郑红妮一愣,但很快镇静下来,拍着手笑着说:“你喜欢我是吧,但我却不喜欢你!”
郑红妮真的不喜欢常昭夫。常昭夫虽然性格直率开朗,但人却长得不潇洒,而且个头不高。一块儿玩玩可以,但找对象就不能找这样的人。而且,郑红妮想,自己又和他不是很合适,或者是根本就不合适,就他有时那书呆子气和酸秀才气,自己似乎都受不了,况且自己跟他又不熟,他就这么轻率地表达出了自己。但是,他的声誉却不错。虚荣心又使郑红妮向另一个角度转变,常昭夫是大学生,工作又好,又是高科技人员,能嫁给他也好,但年龄又不合适,自己比他小整整五岁还多。郑红妮看着常昭夫屋子这么乱,真有点笑他了。她不由自主地帮着常昭夫收拾。收拾东西是自己的一点习惯,就像侠士爱抱打不平的习惯一样。但常昭夫却不喜欢整洁,乱是乱,但他要找什么东西,很快就能找到的。这一整洁,也许就在思想上是乱糟糟的了。
“不要收拾了,我求你了!”对于她的一片好心,常昭夫没有办法。但收拾东西是女性的天性。
郑红妮我行我素,根本不管他这一套。
“你再不停,我就说难听话了!”
郑红妮还是不停,甚至于把有些东西扔进了垃圾篓里。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常昭夫一直喊。
“神经病!”郑红妮笑着瞪了他一眼,这给常昭夫了无穷的勇气,他以为郑红妮爱上自己了。
郑红妮还是一刻不停地收拾。
“啊!”常昭夫无可奈何地大喊一声。他觉得她的所作所为令自己惨不忍睹,于是钻在被子里,蒙住头,不去看她。
十三,对于西方人来说是个忌讳的数字,是个不吉利的数字。对东方人来说却是个吉利的数字,对常昭夫来说,十三更是个吉利的数字了。每月的十三日对常昭夫来说也是个好日子,而且他还迷信自己每月的九日、十八日、二十六日也是吉利的日子,可以说是情人日,特别是二十六日,更是良辰吉日,是他的爱情日。况且今年的十月还有个闰八月十五日,小中秋,是十月九日,又逢十月九日,真是喜上加喜、大吉大利的日子。按着每月的习惯,按着每年大吉之日的经验来说,在这样的日子里,碰巧与谁相认、相遇,都是能留下很难忘的幸福时刻或者能有一段恋情来。他与张小蕾的关系达到顶峰的时候,也是九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张小蕾忽然离开了他,像给烧红的钢水里加了一块巨大的冰块,会有震惊四围的爆炸声,又如灼热的锅里添了一桶冰水,不但会有巨大的响声,甚至于有时连锅底都会击破的。常昭夫的心碎了,他不敢相信这是事实,然而这偏偏却真的是事实了。在他痛不欲生时,却在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郑红妮,这不能不说是老天爷给他的一点恩赐吧。
于是,跟郑红妮熟悉后,郑红妮经常和他在一起。晚上一块出去散步,吃饭。郑红妮是个有骨气的女孩,她不愿意花常昭夫的钱,她不愿意欠着别人的,更不愿欠着常昭夫的了。每当常昭夫为她花了一点钱,郑红妮总是要在别的地方加倍地偿还给常昭夫。虽然常昭夫觉得不美气,但有这么落落大方的女孩能心甘情愿地陪伴自己,而且心甘情愿地去为自己花钱,他何乐而不为呢?但是,郑红妮却不喜欢常昭夫,她企图努力使自己去喜欢对方,但总是徒劳。按着自己的性格,她要是喜欢一个男人,她会为他做很多很多,为他付出很多很多,毫无怨言,因为她喜欢他;如果不喜欢一个男人,她同样也会为他做很多很多,客气至备,到那时,对方也不会骂自己,也不会恨自己,自己没有对不起他,因为她不喜欢他。而她的这种性格,往往给人以误会,常昭夫就误会了。
十月九日晚,也就是小中秋的晚上。常昭夫满心欢喜地回到住所,今晚可以同郑红妮一起过小中秋了。回首往事,心中着实有很多感慨,辛酸泪一起涌上心头。自从八七年考上大学后,几乎没有一个佳节(春节除外)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度过。只能听着别人幸福美满的笑声,自己独自彳亍于街头。没有爱情来光顾他,他也就在希望中一天天地度过,失望同失望交替着他的日子。就连今年的中秋节,张小蕾是同别人过的,他们相互还没有认识,常昭夫喝醉了酒,独自一人,光着上身,衣服披在肩上,流着眼泪唱着歌,走在街上,疯疯癫癫。这次,郑红妮天天和自己在一起,能一起过个小中秋节,常昭夫就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回到住所,却见郑红妮的门上挂了一把锁,她不在,还没有回来。
常昭夫心中有了一分不快。他想着可能郑红妮过一会儿就能回来了。他出去买了十几块钱的朝鲜菜,各买了一瓶蓝带啤酒和青岛啤酒,准备庆贺一下,过一个快快乐乐的小中秋。
他回来,把菜依样盛在碟子里,摆在桌上。打开了青岛啤酒,先慢慢地饮喝。他心中很着急,希望郑红妮能早一点回来。他犹如电影中的妻子做好了饭等丈夫回家,一直等到半夜一样。他尽量喝酒喝得慢一点,吃菜吃得缓一点。然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却没有郑红妮的一点消息。常昭夫不免心中一阵酸痛,便有了三分的不快。
“也许郑红妮晚上不回来了!”常昭夫想“郑红妮早已有了男朋友,但却离得远,不常呆在一起,好容易碰到个佳节,去找男朋友一块儿过节了!天,自己倒算个什么角色呀?自己在人家心目中倒有个几斤几两呀?人家在乎自己吗?”
常昭夫心中便有了五分的不快。然而,他却还抱有希望,也许郑红妮晚上有事,自己不能误解她、错怪她,自己把节假日看得如此重要,人家也许看得淡如水,而且或许郑红妮会不会出去遇上什么麻烦?郑红妮又没有手机,无法跟她联系,也帮不了她的忙。
八点半了,还不见郑红妮回来,常昭夫真的着急了。他一瓶啤酒还没有喝完,菜还剩下多一半,那是给郑红妮留的。也许大概郑红妮真的晚上不回来了,常昭夫难过地想。自己又是孤零零地度过小中秋了。老天呀,我常昭夫究竟做下什么事了,你对我竟是如此苛刻?
常昭夫的眼泪要流下来了。自己真的这样命苦吗?
将近九点时,外边有汽车的声音,接着房东的声音传来:“谁?是不是小郑?”
是小郑!接着房东已开了院门,在外头问:“小郑,你咋这时候才回来?噢,你咋成这样了?是不是摔了一跤?”
听不清郑红妮在说些什么。
常昭夫心中一阵狂跳,高兴得如半夜里妻子终于等到丈夫归来一样,高兴之余又有一些责备,自己不去见她,因为生了她的气。
通过听觉,他感觉到郑红妮已回到了自己的屋里,而且房东也追了去,一个劲地说:“小郑,你到底咋啦?有没有摔厉害,要紧不要紧?”
常昭夫在屋子里坐不住了。郑红妮真的出了事,他作为一个好朋友,不能不去关心。他心中仅有的一点责备之情也荡然无存了。他开了门,跨向郑红妮的屋里去。然而,他却打住了。他分明看到了郑红妮的屋里有一个男孩,或者说是一个男人吧!正关了门,女房东嘟嘟囔囔地正往外走。
常昭夫心凉了。难道郑红妮真的把男朋友领回来了?自己太可怜了,太可笑了。他等来等去,倒等了个啥名堂吗?他心中便有了十分的不快。
常昭夫心中像刀割一样难受。他简直不能容忍郑红妮,不能原谅她,永远。他打开了另一瓶本来留给郑红妮的蓝带啤酒,一饮而尽。痛快!他想。他不能呆在屋里了,不能耳听着郑红妮他们快快乐乐。他要去赏月。他出了门,下楼时,就见郑红妮和那个臭男人一块儿上楼,看起来是高高兴兴的,每人手里提了一瓶酒。他和她互相都没有打招呼,他不想同她打招呼,她伤透了他的心了,即使她向他打招呼,他也决心不去理她的。
天凉了,常昭夫骑了车走在夜色中的街上,一阵微风吹来,冷得他要打颤了。他向郊外骑去。天并不很黑,天上堆了厚厚的一层云,月亮时隐时现。到了郊外,常昭夫找了一块可以赏月的地方,是在田野中,离路不远也不近,放倒了自行车,坐上去,点上一支烟,慢慢地抽了赏月。蛐蛐的鸣叫更增加了夜的寂寞。常昭夫心中稍微有点解脱。他想吼,此时唱上一曲也能抒发一下自己的悲伤之情。然而,他没有吼出来,但眼泪却流了下来。
为什么偏偏是今天?平时郑红妮都能够和自己在一起,为什么今天不能?为什么?这个可恶的、混蛋的灰色的十月。
常昭夫心中便有了十二分的不快。
第二天下班回来,常昭夫见到了郑红妮。他要不要去理红妮?他没有理由去责备红妮,红妮又没有为他承诺什么。所以,他还是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很快乐、很高兴地与红妮打招呼,他的笑很牵强,而且他已经至少对红妮没有了感觉。
此后的日子里,常昭夫尽量回避红妮,或者出去玩,或者加班,只要回来得晚一点,就可以避免与红妮的见面。
十月十三日,也是一个好日子。常昭夫却骑了自行车出去瞎转,漫无目的。他宁肯自己去痛苦,也不愿意抱着希望得来的却是失望,这种痛苦是措手不及的痛苦,是忽然的痛苦,是意想不到的痛苦。
有一天夜里,常昭夫终于难耐寂寞了,看着红妮在屋里坐着织毛衣,不由自主地踱了进去。
“常大哥,你来了?”红妮还是咯咯地笑着,忙放下手中的活,站起来让座。
“噢,你正忙着呢?”常昭夫落了座,却不知道说什么。
“没事了你就过来玩嘛,常大哥,你一天到晚都忙啥呢?经常回来得晚,想问你借几本书看都找不到你的人!是不是忙着谈恋爱呢?”
“没没没!”常昭夫连忙... -->>
一九九五年十月,对常昭夫来说总是灰蒙蒙的。而且他穿的是灰色的夹克衫,灰色的牛仔裤,灰色的袜子,差点连皮鞋都是灰色的了。天气也常阴得很重,天上总是灰的。他走在街上,黑阴的天上飘下了雪点似的东西。常昭夫很惊讶,他以为下雪了,但仔细一看,却不是雪花。旁边的行人也惊诧于现在这么早就下雪了。一人大声喊:“这哪是下雪呀,是谁烧东西落下来的灰!”
这句话触动了常昭夫,他的十月是灰色的。夜色中,他彳亍在郊外的月光中。他住在郊区,城乡结合部。骑了自行车不到五分钟可到郊外。一大片麦田,加上寒冷的月光,蛐蛐的鸣声,使他更加觉得寂寞与无奈,还有孤独。
九月底,常昭夫失了一次恋。这次失恋对他打击太大了,以至于他似乎都接受不了这会是事实。有一种阴阳浴,就是一会儿用凉水洗澡,一会儿用热水洗澡。张小蕾对他的爱就是一种阴阳爱,一会儿热,一会儿冷,把他折磨得几乎要发狂了。张小蕾先是忽然喜欢上了他,使他受宠若惊;忽而又疏远了他,使他措手不及;忽而又爱上了他,使他欣喜若狂;忽而又离开了他,使他晴天霹雳。最后,他终于忍受不了这种折磨,怀着极大的痛苦,放弃了张小蕾。后来,他在给一个朋友的信中这样写道:前不久,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小我五岁,我就像殷纣王喜欢妲己一样喜欢上了她。后来,我放弃了她,因为她懒、她馋、她脏。虽然放弃她,是一个痛苦的选择,犹如在我的脚底拔掉一根刺一样,虽然剔除的是有害的东西,但还是很疼的。常昭夫为张小蕾付出的很多很多。他住着很好的房子,地理位置也好,房东也不错,因为他喜欢张小蕾,而搬了家。搬家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搬一次家,直接的经济损失是很可观的。搬家后的第二天,张小蕾便离他而去,他落得个人财两空。这样的打击足使他能把张小蕾碎尸万段。搬了新居,换了一个环境,心情理应好一点了吧,但常昭夫依然无法把自己从痛苦中拔出来。新居偏于市郊,冷清。他感觉到自己犹如得罪了权臣的朝廷命官一样,被贬到了很偏远的小县。白居易不是有琵琶行吗?其中写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但是他跟谁是天涯沦落人呢?没有。紧接着,白居易又写道: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这些,都写出了常昭夫的心声。好的一点,在这个很不干净的民村中,他所住的这个院子确实很干净的,而且对面住了一个女孩。
常昭夫刚搬来时,就见到过这个女孩,穿着一条牛仔裤,红上衣,短发,圆脸,白皙的肤色。不几天,便跟这个女孩搭上了话,才知道她叫郑红妮,是铜川地区人。他觉得自己是否跟郑红妮有缘分,自己本不想搬家,却认识了张小蕾,从而事实逼他不得不搬家。张小蕾的使命完成了,走了,却又认识了郑红妮。
常昭夫心中稍微有点慰藉了,很快,他便喜欢上了这个院子。
很快,常昭夫发现了郑红妮虽然年龄不太大,但却很显老练——但不成熟。成熟是一种修养的表现,老练是一种不单纯的表现。她有着很多的家具,是自己所无法比的。人说,男子不得便,便在天下转;女子不得便,便吃情人的饭。他猜想郑红妮肯定有情人,不然,凭着她自己的工资,怎么能够过得那么富足的生活?
十月份,对常昭夫来说,是灰色的。
在一个阴雨灰灰的下午,常昭夫照例拖着疲惫的身子下班回来了。上了班,他盼下班;下了班,他又盼上班。他怀着希望盼下班,莫名其妙的兴奋,下班后又是很空虚寂寞;又怀着希望盼上班,一切照旧,又是失望空虚。他的生活像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
“回来了?”郑红妮站在自己门口,脸上绽着很好看的笑容。
“回来了!”他回答着。常昭夫忽而觉得自己的兴奋又有根有据了。郑红妮平平淡淡的问候,在常昭夫心中就像一潭死水中扔了一块巨石一样,激起了千万层涟漪。
郑红妮长得比张小蕾排场,常昭夫想。而且他觉得要跟郑红妮交往下去。而且,郑红妮的出现,给他平淡的生活中加了一些调料,给他单调的生活平添了一些色彩。他觉得郑红妮的笑是极灿烂的,就像月季花,不,或者像茶花吧。
吃完饭后,郑红妮来了,姗姗地轻盈地走来。常昭夫并不心跳加快,却很兴奋。便手忙脚乱地为郑红妮让座。
常昭夫忽而喜欢上了这位姑娘。也许上帝安排了张小蕾把自己逼着搬到这里来,是为了和郑红妮认识的。
“郑红妮,你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了吗?”常昭夫问完后,忽而觉得有些后悔,而且脸要发烧了,他强忍着不让自己的脸发烧。
“没有!”郑红妮咯咯咯地笑着,并且似乎有些手舞足蹈了。
“但我已找到了自己的白雪公主了!”常昭夫认真地看着郑红妮,一本正经。他觉得自己如果爱上谁,或者说是一见钟情吧,就不妨直接表达出来,千万别害单相思,这不算轻率吧,更不能算是轻浮了。
“我知道,是张小蕾!”郑红妮很自信地说。
“不,是你,郑红妮!”常昭夫也很自信地说。
郑红妮一愣,但很快镇静下来,拍着手笑着说:“你喜欢我是吧,但我却不喜欢你!”
郑红妮真的不喜欢常昭夫。常昭夫虽然性格直率开朗,但人却长得不潇洒,而且个头不高。一块儿玩玩可以,但找对象就不能找这样的人。而且,郑红妮想,自己又和他不是很合适,或者是根本就不合适,就他有时那书呆子气和酸秀才气,自己似乎都受不了,况且自己跟他又不熟,他就这么轻率地表达出了自己。但是,他的声誉却不错。虚荣心又使郑红妮向另一个角度转变,常昭夫是大学生,工作又好,又是高科技人员,能嫁给他也好,但年龄又不合适,自己比他小整整五岁还多。郑红妮看着常昭夫屋子这么乱,真有点笑他了。她不由自主地帮着常昭夫收拾。收拾东西是自己的一点习惯,就像侠士爱抱打不平的习惯一样。但常昭夫却不喜欢整洁,乱是乱,但他要找什么东西,很快就能找到的。这一整洁,也许就在思想上是乱糟糟的了。
“不要收拾了,我求你了!”对于她的一片好心,常昭夫没有办法。但收拾东西是女性的天性。
郑红妮我行我素,根本不管他这一套。
“你再不停,我就说难听话了!”
郑红妮还是不停,甚至于把有些东西扔进了垃圾篓里。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常昭夫一直喊。
“神经病!”郑红妮笑着瞪了他一眼,这给常昭夫了无穷的勇气,他以为郑红妮爱上自己了。
郑红妮还是一刻不停地收拾。
“啊!”常昭夫无可奈何地大喊一声。他觉得她的所作所为令自己惨不忍睹,于是钻在被子里,蒙住头,不去看她。
十三,对于西方人来说是个忌讳的数字,是个不吉利的数字。对东方人来说却是个吉利的数字,对常昭夫来说,十三更是个吉利的数字了。每月的十三日对常昭夫来说也是个好日子,而且他还迷信自己每月的九日、十八日、二十六日也是吉利的日子,可以说是情人日,特别是二十六日,更是良辰吉日,是他的爱情日。况且今年的十月还有个闰八月十五日,小中秋,是十月九日,又逢十月九日,真是喜上加喜、大吉大利的日子。按着每月的习惯,按着每年大吉之日的经验来说,在这样的日子里,碰巧与谁相认、相遇,都是能留下很难忘的幸福时刻或者能有一段恋情来。他与张小蕾的关系达到顶峰的时候,也是九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张小蕾忽然离开了他,像给烧红的钢水里加了一块巨大的冰块,会有震惊四围的爆炸声,又如灼热的锅里添了一桶冰水,不但会有巨大的响声,甚至于有时连锅底都会击破的。常昭夫的心碎了,他不敢相信这是事实,然而这偏偏却真的是事实了。在他痛不欲生时,却在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郑红妮,这不能不说是老天爷给他的一点恩赐吧。
于是,跟郑红妮熟悉后,郑红妮经常和他在一起。晚上一块出去散步,吃饭。郑红妮是个有骨气的女孩,她不愿意花常昭夫的钱,她不愿意欠着别人的,更不愿欠着常昭夫的了。每当常昭夫为她花了一点钱,郑红妮总是要在别的地方加倍地偿还给常昭夫。虽然常昭夫觉得不美气,但有这么落落大方的女孩能心甘情愿地陪伴自己,而且心甘情愿地去为自己花钱,他何乐而不为呢?但是,郑红妮却不喜欢常昭夫,她企图努力使自己去喜欢对方,但总是徒劳。按着自己的性格,她要是喜欢一个男人,她会为他做很多很多,为他付出很多很多,毫无怨言,因为她喜欢他;如果不喜欢一个男人,她同样也会为他做很多很多,客气至备,到那时,对方也不会骂自己,也不会恨自己,自己没有对不起他,因为她不喜欢他。而她的这种性格,往往给人以误会,常昭夫就误会了。
十月九日晚,也就是小中秋的晚上。常昭夫满心欢喜地回到住所,今晚可以同郑红妮一起过小中秋了。回首往事,心中着实有很多感慨,辛酸泪一起涌上心头。自从八七年考上大学后,几乎没有一个佳节(春节除外)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度过。只能听着别人幸福美满的笑声,自己独自彳亍于街头。没有爱情来光顾他,他也就在希望中一天天地度过,失望同失望交替着他的日子。就连今年的中秋节,张小蕾是同别人过的,他们相互还没有认识,常昭夫喝醉了酒,独自一人,光着上身,衣服披在肩上,流着眼泪唱着歌,走在街上,疯疯癫癫。这次,郑红妮天天和自己在一起,能一起过个小中秋节,常昭夫就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回到住所,却见郑红妮的门上挂了一把锁,她不在,还没有回来。
常昭夫心中有了一分不快。他想着可能郑红妮过一会儿就能回来了。他出去买了十几块钱的朝鲜菜,各买了一瓶蓝带啤酒和青岛啤酒,准备庆贺一下,过一个快快乐乐的小中秋。
他回来,把菜依样盛在碟子里,摆在桌上。打开了青岛啤酒,先慢慢地饮喝。他心中很着急,希望郑红妮能早一点回来。他犹如电影中的妻子做好了饭等丈夫回家,一直等到半夜一样。他尽量喝酒喝得慢一点,吃菜吃得缓一点。然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却没有郑红妮的一点消息。常昭夫不免心中一阵酸痛,便有了三分的不快。
“也许郑红妮晚上不回来了!”常昭夫想“郑红妮早已有了男朋友,但却离得远,不常呆在一起,好容易碰到个佳节,去找男朋友一块儿过节了!天,自己倒算个什么角色呀?自己在人家心目中倒有个几斤几两呀?人家在乎自己吗?”
常昭夫心中便有了五分的不快。然而,他却还抱有希望,也许郑红妮晚上有事,自己不能误解她、错怪她,自己把节假日看得如此重要,人家也许看得淡如水,而且或许郑红妮会不会出去遇上什么麻烦?郑红妮又没有手机,无法跟她联系,也帮不了她的忙。
八点半了,还不见郑红妮回来,常昭夫真的着急了。他一瓶啤酒还没有喝完,菜还剩下多一半,那是给郑红妮留的。也许大概郑红妮真的晚上不回来了,常昭夫难过地想。自己又是孤零零地度过小中秋了。老天呀,我常昭夫究竟做下什么事了,你对我竟是如此苛刻?
常昭夫的眼泪要流下来了。自己真的这样命苦吗?
将近九点时,外边有汽车的声音,接着房东的声音传来:“谁?是不是小郑?”
是小郑!接着房东已开了院门,在外头问:“小郑,你咋这时候才回来?噢,你咋成这样了?是不是摔了一跤?”
听不清郑红妮在说些什么。
常昭夫心中一阵狂跳,高兴得如半夜里妻子终于等到丈夫归来一样,高兴之余又有一些责备,自己不去见她,因为生了她的气。
通过听觉,他感觉到郑红妮已回到了自己的屋里,而且房东也追了去,一个劲地说:“小郑,你到底咋啦?有没有摔厉害,要紧不要紧?”
常昭夫在屋子里坐不住了。郑红妮真的出了事,他作为一个好朋友,不能不去关心。他心中仅有的一点责备之情也荡然无存了。他开了门,跨向郑红妮的屋里去。然而,他却打住了。他分明看到了郑红妮的屋里有一个男孩,或者说是一个男人吧!正关了门,女房东嘟嘟囔囔地正往外走。
常昭夫心凉了。难道郑红妮真的把男朋友领回来了?自己太可怜了,太可笑了。他等来等去,倒等了个啥名堂吗?他心中便有了十分的不快。
常昭夫心中像刀割一样难受。他简直不能容忍郑红妮,不能原谅她,永远。他打开了另一瓶本来留给郑红妮的蓝带啤酒,一饮而尽。痛快!他想。他不能呆在屋里了,不能耳听着郑红妮他们快快乐乐。他要去赏月。他出了门,下楼时,就见郑红妮和那个臭男人一块儿上楼,看起来是高高兴兴的,每人手里提了一瓶酒。他和她互相都没有打招呼,他不想同她打招呼,她伤透了他的心了,即使她向他打招呼,他也决心不去理她的。
天凉了,常昭夫骑了车走在夜色中的街上,一阵微风吹来,冷得他要打颤了。他向郊外骑去。天并不很黑,天上堆了厚厚的一层云,月亮时隐时现。到了郊外,常昭夫找了一块可以赏月的地方,是在田野中,离路不远也不近,放倒了自行车,坐上去,点上一支烟,慢慢地抽了赏月。蛐蛐的鸣叫更增加了夜的寂寞。常昭夫心中稍微有点解脱。他想吼,此时唱上一曲也能抒发一下自己的悲伤之情。然而,他没有吼出来,但眼泪却流了下来。
为什么偏偏是今天?平时郑红妮都能够和自己在一起,为什么今天不能?为什么?这个可恶的、混蛋的灰色的十月。
常昭夫心中便有了十二分的不快。
第二天下班回来,常昭夫见到了郑红妮。他要不要去理红妮?他没有理由去责备红妮,红妮又没有为他承诺什么。所以,他还是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很快乐、很高兴地与红妮打招呼,他的笑很牵强,而且他已经至少对红妮没有了感觉。
此后的日子里,常昭夫尽量回避红妮,或者出去玩,或者加班,只要回来得晚一点,就可以避免与红妮的见面。
十月十三日,也是一个好日子。常昭夫却骑了自行车出去瞎转,漫无目的。他宁肯自己去痛苦,也不愿意抱着希望得来的却是失望,这种痛苦是措手不及的痛苦,是忽然的痛苦,是意想不到的痛苦。
有一天夜里,常昭夫终于难耐寂寞了,看着红妮在屋里坐着织毛衣,不由自主地踱了进去。
“常大哥,你来了?”红妮还是咯咯地笑着,忙放下手中的活,站起来让座。
“噢,你正忙着呢?”常昭夫落了座,却不知道说什么。
“没事了你就过来玩嘛,常大哥,你一天到晚都忙啥呢?经常回来得晚,想问你借几本书看都找不到你的人!是不是忙着谈恋爱呢?”
“没没没!”常昭夫连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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