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读小说网 www.wdxsw.com,女王惹不起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这一本真是我人生最大危机(和女主角一样危险),现在居然出版了,有种自己当初被鬼上身的茫然,是说都快写不完了还爆字,真是绝望,所以这篇后记会充斥各种不知所措,其实我根本就很不知所措
一如上本小姐不好当所提,这系列的创作源头是我看了一套漫画,虽然有混字数的嫌疑但让我重新介绍一次,那是“一群男人身怀绝技,大搞奸情,狂放闪光的故事(对,是bl)”于是就决定让男主角们当保镖。但开稿前的妄想是容易的,开稿后的实行是崎岖的。小姐不好当初稿写于两年前,当时都写到第九章了,最后却决定搁置。回头是岸这句话到底是谁说的?我居然没奉为圭臬,还傻傻动心决定补完,下场就是要死要活
但书写过程中也补完了许多(奇妙的)知识,女王的故事也由此成形,乍看之下很乱来,其实是我人生第一本按部就班、全按大纲在走的作品。神奇吧,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然后男主角的春丽头不受好评!(伤心)本来想改成马尾便没作空了,所以就这样吧,作者最大,谁与争锋!
这本的剧情真的是我首度尝试,我写得很开心,所以在死线奔驰的感觉也没那么痛苦(友:“你确定这还是死线吗?我觉得你都快要跨越阴阳界了”)。(笑)若可以我很想写续集,当然这得看你们捧不捧场娄!不要作者自己在那里很嗨,读者心想“啥小?!”那就不好了
类似的故事我很想再写(枪林弹雨异能人士万岁!),我现在终于知道好莱坞那帮人干么很爱动不动就耍刀弄枪炸尽世界各国,因为真的很爽啊!中南美洲超威猛的,毒枭的配备实在教人叹为观止(查资料的过程中数度傻眼),至于那位“冰毒之王”是真人真事(发生在二0一0年七月),但他有没有发明新型冰毒我就不知道了(对,那我掰的,应该没人怀疑吧。)
这一系列一如既往充满作者挚爱的腐味(听起来好恶。)我没打算掩饰,兄弟好萌!友人问:“这路易斯是不是攻君啊?”我:“您真内行!”开玩笑,我是年下攻的踏实拥挤者耶!想起前阵子和朋友们聊到“偏见”白袍+眼镜=鬼畜,学生会室是bl聚集地,老师好推倒,哥哥都是受!(哥哥胆寒)
友:“弟弟这样也算得到了他想要的了”我:“对啊,所以大家都很幸福,赞赞赞!”(最好是。)
在(到底为什么要做的)设定里,路易斯的情况是短暂的,之后会慢慢好起来,但他故意装没好,一是觉得哥哥比较喜欢他那样子,二是看着哥哥为他卖命借此博取微小的幸福唉呀,想着想着好萌哦,但是我绝对不会写的,喔耶!
注:这一本的书名事实上是“女王惹不起‘疯子’”一个是男主角,一个是男配角。女主你看人的眼光怎就这样呢
女主角用的那把枪是城市猎人里冴羽獠的配枪(好古老),基本上是一般人除非有阿獠那样的臂力,不然单手击发是不可能的(两个主角有练过,谢谢。)在我的设定里女主角力气颇大,这是天生的,所以才能在训练后以单手持枪射击,好孩子不要学,这本完全漠视台湾的枪炮管制条例,反正有钱人有钱人的管道,从哪儿来的就不必太追究,有钱人不会告诉我们的(什么跟什么)。
蟒蛇真的很漂亮!尽管只是看到收藏家们po的照片,但第一眼就让我决定女主角的本枪就是它了,可惜十多年前已经停产(就算不家生产也买不起啊。)sv-98的官方广告看得我喷茶“oneshootonekilled。”要不要这么杀xddddddd
jagaur也是我很偏爱的汽车品牌,同样开不起。我真的觉得崔弟弟好欠揍,小时候很讨厌(现在也没多喜欢xd),罚锾在炸车之后唱的那首歌是nadesurf的insideoflove。我很喜欢那句歌词,还有watershed的indigogirl卡稿时完全靠这两首歌救我。
是说开稿前我还很兴奋地宣告“迈阿密我来了。”结果根本就没怎么写到!我对认知来自“csimiami”写... -->>
这一本真是我人生最大危机(和女主角一样危险),现在居然出版了,有种自己当初被鬼上身的茫然,是说都快写不完了还爆字,真是绝望,所以这篇后记会充斥各种不知所措,其实我根本就很不知所措
一如上本小姐不好当所提,这系列的创作源头是我看了一套漫画,虽然有混字数的嫌疑但让我重新介绍一次,那是“一群男人身怀绝技,大搞奸情,狂放闪光的故事(对,是bl)”于是就决定让男主角们当保镖。但开稿前的妄想是容易的,开稿后的实行是崎岖的。小姐不好当初稿写于两年前,当时都写到第九章了,最后却决定搁置。回头是岸这句话到底是谁说的?我居然没奉为圭臬,还傻傻动心决定补完,下场就是要死要活
但书写过程中也补完了许多(奇妙的)知识,女王的故事也由此成形,乍看之下很乱来,其实是我人生第一本按部就班、全按大纲在走的作品。神奇吧,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然后男主角的春丽头不受好评!(伤心)本来想改成马尾便没作空了,所以就这样吧,作者最大,谁与争锋!
这本的剧情真的是我首度尝试,我写得很开心,所以在死线奔驰的感觉也没那么痛苦(友:“你确定这还是死线吗?我觉得你都快要跨越阴阳界了”)。(笑)若可以我很想写续集,当然这得看你们捧不捧场娄!不要作者自己在那里很嗨,读者心想“啥小?!”那就不好了
类似的故事我很想再写(枪林弹雨异能人士万岁!),我现在终于知道好莱坞那帮人干么很爱动不动就耍刀弄枪炸尽世界各国,因为真的很爽啊!中南美洲超威猛的,毒枭的配备实在教人叹为观止(查资料的过程中数度傻眼),至于那位“冰毒之王”是真人真事(发生在二0一0年七月),但他有没有发明新型冰毒我就不知道了(对,那我掰的,应该没人怀疑吧。)
这一系列一如既往充满作者挚爱的腐味(听起来好恶。)我没打算掩饰,兄弟好萌!友人问:“这路易斯是不是攻君啊?”我:“您真内行!”开玩笑,我是年下攻的踏实拥挤者耶!想起前阵子和朋友们聊到“偏见”白袍+眼镜=鬼畜,学生会室是bl聚集地,老师好推倒,哥哥都是受!(哥哥胆寒)
友:“弟弟这样也算得到了他想要的了”我:“对啊,所以大家都很幸福,赞赞赞!”(最好是。)
在(到底为什么要做的)设定里,路易斯的情况是短暂的,之后会慢慢好起来,但他故意装没好,一是觉得哥哥比较喜欢他那样子,二是看着哥哥为他卖命借此博取微小的幸福唉呀,想着想着好萌哦,但是我绝对不会写的,喔耶!
注:这一本的书名事实上是“女王惹不起‘疯子’”一个是男主角,一个是男配角。女主你看人的眼光怎就这样呢
女主角用的那把枪是城市猎人里冴羽獠的配枪(好古老),基本上是一般人除非有阿獠那样的臂力,不然单手击发是不可能的(两个主角有练过,谢谢。)在我的设定里女主角力气颇大,这是天生的,所以才能在训练后以单手持枪射击,好孩子不要学,这本完全漠视台湾的枪炮管制条例,反正有钱人有钱人的管道,从哪儿来的就不必太追究,有钱人不会告诉我们的(什么跟什么)。
蟒蛇真的很漂亮!尽管只是看到收藏家们po的照片,但第一眼就让我决定女主角的本枪就是它了,可惜十多年前已经停产(就算不家生产也买不起啊。)sv-98的官方广告看得我喷茶“oneshootonekilled。”要不要这么杀xddddddd
jagaur也是我很偏爱的汽车品牌,同样开不起。我真的觉得崔弟弟好欠揍,小时候很讨厌(现在也没多喜欢xd),罚锾在炸车之后唱的那首歌是nadesurf的insideoflove。我很喜欢那句歌词,还有watershed的indigogirl卡稿时完全靠这两首歌救我。
是说开稿前我还很兴奋地宣告“迈阿密我来了。”结果根本就没怎么写到!我对认知来自“csimiami”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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