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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眼角余光瞟了莫遥一眼,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望着二当家的不说话,好看的唇紧抿着稍微有些嘟嘟嘴,表情萌化了。
“唉。”二当家没法,叹了口气,“不吃就不吃,我们去散散步,你要是想吃了,我们就回来。”
“我跟你们一起去。”莫遥对上二当家投过来不悦的目光,解释道,“这种放松的情况下,进行心理辅导是最有效的。”
于是在遇到冷月和三当家的之前,出现了这样一幕,二当家的笑靥温柔不时的凌风讲山寨附近的风光和趣事,不得不说二当家的还是很有见识的,各种风景被她娓娓道来,还不时的和别的地方风情作对比,看得出来二当家的是个行过万里路,领略过不同风景的人,谈吐之间见识不凡,完全不似土匪一般,仿佛更像个儒士,加之她的谈吐幽默风趣,凌风的笑容也不再全然是伪装,倒是真的听进去了些,不得不承认和这种人聊天真的挺开心的。
莫遥在听着越听越脸色越黑,花言巧语讨人欢心,无耻。
“雨过天晴云破处,这里初夏的傍晚阵雨过后,就能领略一番如此美景,汝窑的瓷器我无缘得见,但是如此的风光和色泽,估计再精美的汝窑瓷器也无法媲美吧。”二当家收回远眺的目光,“都说龙虎山土匪窝是穷山恶水,殊不知这般美景却在这土匪窝中,估计世人难以想象。”
“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莫遥忍无可忍,果断换上一副阅尽千帆的学士风度,“越是世人眼中的穷山恶水,可能往往都是蒙尘的珠玉,越少人打扰,越能保持最美的自然风光。”二当家的谈及此神采飞扬,洗去了平日刀头舔血的冷酷模样,而是儒雅、风度、气韵不凡。
凌风偏头笑问道,“想必二当家的走访过很过名胜,领略过不少风土人情。”
“也不算,漠北的沙漠草原、南水的泽国无边、西夜的高山峡谷也曾少年时候游历过,东陆的风景反倒还不曾有幸游历。”二当家的一脸温柔道,“檀郎,我知道你们男子皆不喜欢山寨更不会喜欢山寨,我答应你,等我在此间的事情了了,还完大姐的恩情,我就带你走。脱了山寨,摆脱山贼的身份,带你去游历名山大川,万千风景。
你想不想去看看极北之地的神圣冰川和在那苦寒之地生灵,骑着骆驼到那大漠黄沙之处领略一番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旷景悲凉,坐船出海去看看那硕大无比能扶摇而上九万里的鲲鹏,躺在阳光照拂温暖细腻的沙滩,享受阳光、海浪的惬意。”二当家的每说一句眼中的光芒就更甚一筹,耀眼的让人心驰神往。
凌风也被她话中的万千风光所吸引,也想抛开所有的枷锁、束缚徜佯于天地之间,领略千般风情、万种故事,她说的如此动人、如此真诚,凌风丝毫不怀疑话的可信度。这种阅尽千帆的人,太有诱惑力了,凌风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一刹那被诱惑了,要不是自己是有企图的,如果自己真的失忆,后果自己也不敢想象。
不过自己并没有失忆,与其说被她诱惑了,还不如说被她话中描绘的那个世界,那种生活方式诱惑了。如此风景欣然往之,但那个与己同行的人只能是她。
这最后一丝绮念消失后,凌风暗自惊讶越发肯定二当家的不是个普通的山贼头目,不知道后天的计划能否成功,越发担心四人能否安全逃出。
两人旁若无人的对话莫遥自是一字不落的听着,她震惊,她惶恐,一直以来她所自恃的就是凌风的喜欢,如果凌风不喜欢自己了,那自己在这场争夺战中还剩下什么。
以前跟凌风相处,让他喜欢上自己,莫遥一直觉得得益于穿越人的优势,自己拥有看透历史客观规律的知识,受人类文明成果的教育自己比一般的古人是要优秀的。莫遥知道让一个男人爱上自己的首要条件是让他仰慕自己,而现在由于凌风的失忆,她和二当家的就被迫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了,不,二当家的占了优势,她是他的救命恩人。之前不把二当家的放在眼里,是因为觉得小小一山贼头目,不过是个草莽粗人,不足为虑。但刚才她的那番许诺,描绘的那般风景,却狠狠的甩了莫遥一记耳光。
莫遥知道一个人如果不是经历过很多事,看过很多风景,是不会有如此阅历和见识的,而这种阅历和见识,以及描绘甚至追寻那副蓝图的能力,是俘获芳心无往而不利的利器。让莫遥更为恐惧的是,她发现这位二当家的是当真的,不是抱着玩弄的心思,这样的真诚莫遥自己都感受到了,莫遥不敢想象如今的凌风会如何。
自己真的要失去他了吗?莫遥惊恐的眼睛望着凌风,凌风被诱惑的刹那脸上不曾伪装的神情被她捕捉了,这更如一记利箭直插莫遥的心脏,好疼。
淅沥沥的雨点砸在了三人的头上,风云突变,雨势骤然加大,三人本躲在一颗树下,雨不大的时候尚可,如今天上仿佛撕开了一道口子,闪电也在雨幕中狞笑。
“冷小姐,雨下大了,檀郎身体不好淋不得雨,我先带他回去。”二当家的早就将外袍解下套在二人头上,此番顶着衣服护着凌风道,“你也跟上赶紧回去。”说完也不待莫遥答话,一手举着衣服一手环抱着凌风,脚下运气轻功就朝山寨的方向奔去,不一会就只剩下一小点,在越发加大的雨势下,不久什么都看不见了。
莫遥没有动,收回目光,任凭瓢泼的大雨浇到自己身上,头发、衣服湿透了,眼前的视线也被雨水模糊成一片,可是一点躲雨的心思也没有,这样的雨肆意的淋着,反倒让莫遥有种解脱的感觉。就这么在雨中静静的站着。
当雨下来的时候,莫遥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带凌风避雨,但是有人抢先做了,二当家的解下自己的衣服兜着自己和凌风,一脸抱歉的目光温柔的注释着他。然后将抱着他运气轻功走出这雨幕深处。
“真好笑,没有一点本事,还觉得自己特牛,说你二到无穷大也不会有人反对。”莫遥惨然笑着,一边笑一边自言自语,“你能带着人用凌波微步的轻功瞬时逃离雨天吗?你能现在堂堂正正的把他圈进怀中吗?你能单枪匹马把人抢走吗?你能吗”
莫遥狠狠的抹了一把脸,“什么都不能,什么都不能,你不能就算了,你他妈凭什么以为自己特牛叉,把别人视为二等生物,就你聪明别人都是白痴,现在知道自己多么没用了吧,你就是一白痴,你不仅是白痴,你还是白吃。”
“混蛋、白痴、无能、懦夫、二货、傻缺”莫遥疯了,在大雨总自顾自的踢着打着叫着喊着。终于筋疲力尽了,瘫坐在地上,继续任雨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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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风眼角余光瞟了莫遥一眼,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望着二当家的不说话,好看的唇紧抿着稍微有些嘟嘟嘴,表情萌化了。
“唉。”二当家没法,叹了口气,“不吃就不吃,我们去散散步,你要是想吃了,我们就回来。”
“我跟你们一起去。”莫遥对上二当家投过来不悦的目光,解释道,“这种放松的情况下,进行心理辅导是最有效的。”
于是在遇到冷月和三当家的之前,出现了这样一幕,二当家的笑靥温柔不时的凌风讲山寨附近的风光和趣事,不得不说二当家的还是很有见识的,各种风景被她娓娓道来,还不时的和别的地方风情作对比,看得出来二当家的是个行过万里路,领略过不同风景的人,谈吐之间见识不凡,完全不似土匪一般,仿佛更像个儒士,加之她的谈吐幽默风趣,凌风的笑容也不再全然是伪装,倒是真的听进去了些,不得不承认和这种人聊天真的挺开心的。
莫遥在听着越听越脸色越黑,花言巧语讨人欢心,无耻。
“雨过天晴云破处,这里初夏的傍晚阵雨过后,就能领略一番如此美景,汝窑的瓷器我无缘得见,但是如此的风光和色泽,估计再精美的汝窑瓷器也无法媲美吧。”二当家收回远眺的目光,“都说龙虎山土匪窝是穷山恶水,殊不知这般美景却在这土匪窝中,估计世人难以想象。”
“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莫遥忍无可忍,果断换上一副阅尽千帆的学士风度,“越是世人眼中的穷山恶水,可能往往都是蒙尘的珠玉,越少人打扰,越能保持最美的自然风光。”二当家的谈及此神采飞扬,洗去了平日刀头舔血的冷酷模样,而是儒雅、风度、气韵不凡。
凌风偏头笑问道,“想必二当家的走访过很过名胜,领略过不少风土人情。”
“也不算,漠北的沙漠草原、南水的泽国无边、西夜的高山峡谷也曾少年时候游历过,东陆的风景反倒还不曾有幸游历。”二当家的一脸温柔道,“檀郎,我知道你们男子皆不喜欢山寨更不会喜欢山寨,我答应你,等我在此间的事情了了,还完大姐的恩情,我就带你走。脱了山寨,摆脱山贼的身份,带你去游历名山大川,万千风景。
你想不想去看看极北之地的神圣冰川和在那苦寒之地生灵,骑着骆驼到那大漠黄沙之处领略一番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旷景悲凉,坐船出海去看看那硕大无比能扶摇而上九万里的鲲鹏,躺在阳光照拂温暖细腻的沙滩,享受阳光、海浪的惬意。”二当家的每说一句眼中的光芒就更甚一筹,耀眼的让人心驰神往。
凌风也被她话中的万千风光所吸引,也想抛开所有的枷锁、束缚徜佯于天地之间,领略千般风情、万种故事,她说的如此动人、如此真诚,凌风丝毫不怀疑话的可信度。这种阅尽千帆的人,太有诱惑力了,凌风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有一刹那被诱惑了,要不是自己是有企图的,如果自己真的失忆,后果自己也不敢想象。
不过自己并没有失忆,与其说被她诱惑了,还不如说被她话中描绘的那个世界,那种生活方式诱惑了。如此风景欣然往之,但那个与己同行的人只能是她。
这最后一丝绮念消失后,凌风暗自惊讶越发肯定二当家的不是个普通的山贼头目,不知道后天的计划能否成功,越发担心四人能否安全逃出。
两人旁若无人的对话莫遥自是一字不落的听着,她震惊,她惶恐,一直以来她所自恃的就是凌风的喜欢,如果凌风不喜欢自己了,那自己在这场争夺战中还剩下什么。
以前跟凌风相处,让他喜欢上自己,莫遥一直觉得得益于穿越人的优势,自己拥有看透历史客观规律的知识,受人类文明成果的教育自己比一般的古人是要优秀的。莫遥知道让一个男人爱上自己的首要条件是让他仰慕自己,而现在由于凌风的失忆,她和二当家的就被迫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了,不,二当家的占了优势,她是他的救命恩人。之前不把二当家的放在眼里,是因为觉得小小一山贼头目,不过是个草莽粗人,不足为虑。但刚才她的那番许诺,描绘的那般风景,却狠狠的甩了莫遥一记耳光。
莫遥知道一个人如果不是经历过很多事,看过很多风景,是不会有如此阅历和见识的,而这种阅历和见识,以及描绘甚至追寻那副蓝图的能力,是俘获芳心无往而不利的利器。让莫遥更为恐惧的是,她发现这位二当家的是当真的,不是抱着玩弄的心思,这样的真诚莫遥自己都感受到了,莫遥不敢想象如今的凌风会如何。
自己真的要失去他了吗?莫遥惊恐的眼睛望着凌风,凌风被诱惑的刹那脸上不曾伪装的神情被她捕捉了,这更如一记利箭直插莫遥的心脏,好疼。
淅沥沥的雨点砸在了三人的头上,风云突变,雨势骤然加大,三人本躲在一颗树下,雨不大的时候尚可,如今天上仿佛撕开了一道口子,闪电也在雨幕中狞笑。
“冷小姐,雨下大了,檀郎身体不好淋不得雨,我先带他回去。”二当家的早就将外袍解下套在二人头上,此番顶着衣服护着凌风道,“你也跟上赶紧回去。”说完也不待莫遥答话,一手举着衣服一手环抱着凌风,脚下运气轻功就朝山寨的方向奔去,不一会就只剩下一小点,在越发加大的雨势下,不久什么都看不见了。
莫遥没有动,收回目光,任凭瓢泼的大雨浇到自己身上,头发、衣服湿透了,眼前的视线也被雨水模糊成一片,可是一点躲雨的心思也没有,这样的雨肆意的淋着,反倒让莫遥有种解脱的感觉。就这么在雨中静静的站着。
当雨下来的时候,莫遥的第一反应就是要带凌风避雨,但是有人抢先做了,二当家的解下自己的衣服兜着自己和凌风,一脸抱歉的目光温柔的注释着他。然后将抱着他运气轻功走出这雨幕深处。
“真好笑,没有一点本事,还觉得自己特牛,说你二到无穷大也不会有人反对。”莫遥惨然笑着,一边笑一边自言自语,“你能带着人用凌波微步的轻功瞬时逃离雨天吗?你能现在堂堂正正的把他圈进怀中吗?你能单枪匹马把人抢走吗?你能吗”
莫遥狠狠的抹了一把脸,“什么都不能,什么都不能,你不能就算了,你他妈凭什么以为自己特牛叉,把别人视为二等生物,就你聪明别人都是白痴,现在知道自己多么没用了吧,你就是一白痴,你不仅是白痴,你还是白吃。”
“混蛋、白痴、无能、懦夫、二货、傻缺”莫遥疯了,在大雨总自顾自的踢着打着叫着喊着。终于筋疲力尽了,瘫坐在地上,继续任雨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