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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没事的一起去炫夜天酒吧,为小允捧场吧?”等都坐下来吃饭时,苏汐问杨远他们几人。
“去!都去!自己兄弟当然要捧场。”萧川的桃花眼上挑。他与蓝晟允两人很对脾气。
喻林长睫一垂,顿时泄了气,今天轮到他留守,集体活动去不成了。
“我不去了,让喻林去吧。今天交接的东西还要再整理一下,安和大厦的监控也要升级了。”方振南看着他的样子觉得好笑,正好自己也有事,就让喻林玩去。
“谢了,猫哥。”喻林殷勤地为方振南盛了一碗汤。
杨远淡扫了喻林一眼,喻林见了缩了缩脑袋,讨好地为杨远也盛了一碗。
晚上一行五人到了炫夜天酒吧。酒吧在一个四星级酒店——吉昌天酒店的旁边,是酒店的附属建筑。炫夜天在上京有一定的名气,地方也大,所以能在这里的舞台演出,是各高校校园乐队梦寐以求的机会。今天是蓝晟允他们的善水乐队在这里的首场演出。
苏汐拿着一束大大的玫瑰花团,快把她的人给挡住了,她一烦,扔给了萧川。
当时取花时,她就被这一大束花给震住了,问萧川,“你不会是订了九十九朵玫瑰吧,我又不是求婚。”她的本意是买一束火鹤剑兰之类的就行了。
萧川洋洋自得地回答,“当然不是,我能做那事。这是五十二朵红玫瑰,一朵粉玫瑰,意思是我爱你。是我想出来的,创意新吧。”
五十二朵最大的红玫瑰和一朵粉玫瑰,再加上一些装饰,跟九十九朵普通玫瑰的大小也不差多少。苏汐与身后的几人都无语了,还是蓝靖晨最解苏汐心意,抓起玫瑰团出了花店。
因为事先做过宣传,善水乐队的在红星时的粉丝都来捧场了。场面十分火爆。有几个女生在蓝晟允他们还未出场时,就打出了横幅,上写“阿允,我爱你”。然后大喊着“阿允,阿允”。
苏汐也看过几次蓝晟允的演出,那时他们刚开始演出,人气还不旺,后来一直忙公事,就没有去看过了,想不到他们的粉丝这么多了。
“啧啧,这蓝晟允还真招女生,这里快成了他们的演唱会了。”萧川咂了几下嘴,“还真有明星范儿。”
他们没有去后台找蓝晟允。坐着的桌子正对着舞台,想给他一个惊喜。
果然,蓝晟允上台后眼光向台下一扫,就看到了苏汐他们,露出了大大的笑容。更引得女粉丝们一阵的尖叫。
乐声响起,是一首快歌,粉丝们都站了起来,其他被感染的第一次听他们歌的人也站了起来,为蓝晟允加油。蓝晟允的声域很广,能高能低,还没有一丝的颤音。听得人很畅快,几首歌唱下来,让人觉得比原唱还好。
“这首歌比原唱的好听多了,如果原唱是阿允的话,这歌早就大红大紫了。”一个粉丝说。
“那是,我们阿允唱得比那几个所谓的歌星好多了。而且他还会写歌。”另一个粉丝说。
“我最喜欢他写的那首‘上善若水’。完全可以出唱片了。”
“你们发现没有,阿允写的歌都是慢歌,他那么热情似火的人,还有温柔的一面。”
苏汐听到她们的议论,心里骄傲满满的。我们家的小允,就是这么的出色!
今天的蓝晟允,穿了一件黑色上衣,前上面缀了无数星星状亮片,背后用亮片勾画一只飞翔的鹰,下身穿一件黑色牛仔,黑色的皮靴,有几缕头发被喷成了蓝色,画着黑色的眼线,透着狂野与神秘。
让初见到他这个造型的苏汐眼睛亮了半天,具有这般成熟、野性气息的小允是她没有见到过的。
杨远和喻林坐在一边,两人低声商量了一下就出去了,苏汐见了也没过问。即便是自己的手下,也有自由,有自己的生活,她对他们向来是放任,只要做完公事,其他时间任意安排。
她用精神力扫了一圈酒吧里的人,对蓝晟允痴迷的女生多多,眼光火辣,让她凭空生出一点醋意。
“我要有这样的男朋友就好了,等会看能不能认识一下。”
“那我们公平竞争。”
“一言为定。”
苏汐一看,离她们桌不远的地方坐着两个女子,正说的热闹。两人都二十四五岁,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富人层次,长相比一般强些,化着浓妆。她心想就凭这样的浓妆,还想当我家小允的女朋友?她从那边收回精神力,不再关注这两个女子了。
“这个主唱长得真漂亮,听说还是个学生。刘总,要不弄来玩玩?”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入苏汐的... -->>
“晚上没事的一起去炫夜天酒吧,为小允捧场吧?”等都坐下来吃饭时,苏汐问杨远他们几人。
“去!都去!自己兄弟当然要捧场。”萧川的桃花眼上挑。他与蓝晟允两人很对脾气。
喻林长睫一垂,顿时泄了气,今天轮到他留守,集体活动去不成了。
“我不去了,让喻林去吧。今天交接的东西还要再整理一下,安和大厦的监控也要升级了。”方振南看着他的样子觉得好笑,正好自己也有事,就让喻林玩去。
“谢了,猫哥。”喻林殷勤地为方振南盛了一碗汤。
杨远淡扫了喻林一眼,喻林见了缩了缩脑袋,讨好地为杨远也盛了一碗。
晚上一行五人到了炫夜天酒吧。酒吧在一个四星级酒店——吉昌天酒店的旁边,是酒店的附属建筑。炫夜天在上京有一定的名气,地方也大,所以能在这里的舞台演出,是各高校校园乐队梦寐以求的机会。今天是蓝晟允他们的善水乐队在这里的首场演出。
苏汐拿着一束大大的玫瑰花团,快把她的人给挡住了,她一烦,扔给了萧川。
当时取花时,她就被这一大束花给震住了,问萧川,“你不会是订了九十九朵玫瑰吧,我又不是求婚。”她的本意是买一束火鹤剑兰之类的就行了。
萧川洋洋自得地回答,“当然不是,我能做那事。这是五十二朵红玫瑰,一朵粉玫瑰,意思是我爱你。是我想出来的,创意新吧。”
五十二朵最大的红玫瑰和一朵粉玫瑰,再加上一些装饰,跟九十九朵普通玫瑰的大小也不差多少。苏汐与身后的几人都无语了,还是蓝靖晨最解苏汐心意,抓起玫瑰团出了花店。
因为事先做过宣传,善水乐队的在红星时的粉丝都来捧场了。场面十分火爆。有几个女生在蓝晟允他们还未出场时,就打出了横幅,上写“阿允,我爱你”。然后大喊着“阿允,阿允”。
苏汐也看过几次蓝晟允的演出,那时他们刚开始演出,人气还不旺,后来一直忙公事,就没有去看过了,想不到他们的粉丝这么多了。
“啧啧,这蓝晟允还真招女生,这里快成了他们的演唱会了。”萧川咂了几下嘴,“还真有明星范儿。”
他们没有去后台找蓝晟允。坐着的桌子正对着舞台,想给他一个惊喜。
果然,蓝晟允上台后眼光向台下一扫,就看到了苏汐他们,露出了大大的笑容。更引得女粉丝们一阵的尖叫。
乐声响起,是一首快歌,粉丝们都站了起来,其他被感染的第一次听他们歌的人也站了起来,为蓝晟允加油。蓝晟允的声域很广,能高能低,还没有一丝的颤音。听得人很畅快,几首歌唱下来,让人觉得比原唱还好。
“这首歌比原唱的好听多了,如果原唱是阿允的话,这歌早就大红大紫了。”一个粉丝说。
“那是,我们阿允唱得比那几个所谓的歌星好多了。而且他还会写歌。”另一个粉丝说。
“我最喜欢他写的那首‘上善若水’。完全可以出唱片了。”
“你们发现没有,阿允写的歌都是慢歌,他那么热情似火的人,还有温柔的一面。”
苏汐听到她们的议论,心里骄傲满满的。我们家的小允,就是这么的出色!
今天的蓝晟允,穿了一件黑色上衣,前上面缀了无数星星状亮片,背后用亮片勾画一只飞翔的鹰,下身穿一件黑色牛仔,黑色的皮靴,有几缕头发被喷成了蓝色,画着黑色的眼线,透着狂野与神秘。
让初见到他这个造型的苏汐眼睛亮了半天,具有这般成熟、野性气息的小允是她没有见到过的。
杨远和喻林坐在一边,两人低声商量了一下就出去了,苏汐见了也没过问。即便是自己的手下,也有自由,有自己的生活,她对他们向来是放任,只要做完公事,其他时间任意安排。
她用精神力扫了一圈酒吧里的人,对蓝晟允痴迷的女生多多,眼光火辣,让她凭空生出一点醋意。
“我要有这样的男朋友就好了,等会看能不能认识一下。”
“那我们公平竞争。”
“一言为定。”
苏汐一看,离她们桌不远的地方坐着两个女子,正说的热闹。两人都二十四五岁,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富人层次,长相比一般强些,化着浓妆。她心想就凭这样的浓妆,还想当我家小允的女朋友?她从那边收回精神力,不再关注这两个女子了。
“这个主唱长得真漂亮,听说还是个学生。刘总,要不弄来玩玩?”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传入苏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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