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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日丽,万里无云,很适合郊游踏青的好天气,但绝对不适合打扫战场。
原因有二:其一,日阳太烈,任何在外头游荡超过半个时辰的人都有中暑的可能,更遑论打扫战场这么耗费体力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而不必劳动同袍来抬的人几乎没有。
其二,方结束战役的地方遍布血腥,加上烈日的高温,那味道绝对称得上惊天地、泣鬼神。
因此,没有人喜欢打扫战场,大伙儿宁可扛起刀剑上阵厮杀,也不愿干这如同收尸的活儿。
是故,兰陵国的第三军团发展出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任何兵将在三个月内未立功者,便是打扫战场的第一人选。
看似公平的条款,其实暗藏玄机。
试想,一名入伍经年、能在场场战争中留下命来的老兵,他会不懂如何立功吗?
于是,打扫战场这档事十之八九都落在新兵肩上了。
“我千方百计考进第三军团,可不是为了给敌人收尸,为什么进来到现在十来天了,仗没打过一场,尸体倒收了百来具?”菜鸟一号抱怨。
“我是仰慕楚将军,听说在她底下做事,不论背景,但求能力,我对自己的武功最有信心了,想不到”菜鸟二号哀泣自己本事无法发挥。
“你们如果有这么多时间嚼舌根,就快点将战场打扫完毕。”奉命监视的校尉薛平骂人了。
“薛校尉,别的军团都只负责打仗,清扫战场的工作自有后备兵负责。为什么我们第三军团每次打完仗,不分兵将,第一件事就是将战场清理干净?”第三只菜鸟提问。
“哇!”突然,菜鸟四号发出惊逃诏地的尖叫。“将、将将将军”
“这就是咱们每每得花上比别人多几十倍心血打扫战场的原因了。”薛平边叹气,边往菜鸟四号的方向走去。
成叠的尸体旁,躺着一个身着银白铠甲、染满了骯脏血污的人;她手中依然握着大刀,刀刃凹凸不平的卷曲着,可以想见方才那场战争的激烈。
薛平踢了银甲人一脚,只见她翻了个身,露出一张小巧的女子脸庞。
“起床了,将军!”她就是兰陵国第三军团的统帅,人称“飞燕将军”的楚行云。不过更多人叫她怪癖将军。
楚行云是个很好的统帅,聪明勇敢、运筹帷幄,领军时身先士卒,砍最多的敌人、冲最困难的关卡,而且对部下很好。
能进入她领导的第三军团,是全兰陵国士兵的梦想。
但前提是,大伙儿得忍受将军一个小小的怪癖战争顺利结束之后,楚行云总是倒头昏睡,不管正身处何地。
因此她最常睡的地方就是战场。
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三军团严格要求清理战场的原因,不一寸一寸地打扫,仔细辨别每一具尸体的身分,如何找回他们的将军?
放着楚行云不管,她很可能一睡三天三夜,直睡进什么猛虎野兽的肚子里。那下一次他们要找将军,就只能从各猛兽遗留下来的排泄物里寻了。
“薛校尉,这真的是我们将军吗?”某个新来的菜鸟不敢相信地看着薛平拿脚踢将军,这是大逆不道,要处死的吧?
“除了将军,谁能在这种遍地血腥的地方睡得着?”薛平也是从打扫战场爬起来的,想到当年辛苦翻着尸体找将军,忍不住又多踢两脚泄愤。
“可是将军”菜鸟才想问将军是不是受伤了,才会昏迷不醒,地上的人发出响亮的呼噜声,通知大家,她只是睡死了。
“起床了,将军!你为什么一定要挑这种地方睡呢?营地里有上万顶帐篷,随便你爱睡哪儿就睡哪儿,你为什么非得睡这种不是人待的地方?”叫归叫,薛平却一点儿都不想劳动他的手将楚行云抱起来,不是他小气,而是
“薛校尉,也许将军太累了,醒不过来,我们不如将她扛”不清楚来龙去脉的菜鸟好心弯腰,想抱起楚行云。
“住手”薛平大叫。
说时迟、那时快,一抹青芒横过半空,洞穿菜鸟的手掌。
鲜血喷出,菜鸟摀着手倒在地上哀嚎。“我的手、我的手”
“混蛋,谁让你没隔着东西就去碰将军的?”薛平跳脚。“还不快去请邵军医过来?”
“我已经来了,薛平。”懒懒的声音,清和温暖,好象春风拂过大地,霎时融了满地冰霜?慈艘幌咨溃肺诜14砸惶醢咨畲牛巧劬谌诺牧硪桓雒鹗质ヒ健?br>
江湖传闻,只要是邵君想救的人,阎王爷都得松手。
其实单凭那一身超凡入圣的医术,邵君便可横行天下,吃香喝辣,但他却委屈自己在第三军团里当一个小小的军医。
因为邵君和楚行云早已成亲多年,为了亲爱的娘子,邵君自愿窝在军营里成天治些小伤小病。
“邵军医,将军又伤了不小心碰到她身子的士兵手掌。”据薛平所知,小菜鸟绝非第一号受害者,或许该排上第几千号。
“不好意思,行云睡昏头了,她不是故意的。”邵君对着小菜鸟温和一笑,瞬间,全世界的光都集中到他脸上,迸射出灿烂虹彩。
小菜鸟当场呆到天边去。
邵君缓步踱近他身边,清风扬起他的衣袂飘飞,翩翩然似欲乘风归去。
不只菜鸟伤兵,附近一班子菜鸟兵全瞧得眼珠子落了地。人人心里都在想着,尘世间怎可能有这样的风流人物,这分明是天上才有的仙人风姿。
每个人的心神都被仙人勾走了,直到
“哎呀!”好端端的,邵君平地跌个倒栽。
“邵军医!”薛平急忙来扶。“你没事吧?”
“我没事。”邵君拍拍衣上的泥灰站起来,满身仙气顿时变得平易可亲。“先看这位先生的手,我这儿有上好的金创葯,敷上后马上止血,三天收口,十天后保证连疤都瞧不见。”他执起菜鸟士兵的手,诊疗得可详细了。
那么亲切的关怀,早哄得小菜鸟晕头转向。
现场唯有薛平,因为见惯这等场面了,稍具抵抗力。
他在一旁碎碎念着:“这是当然的。将军剑法这么好,一剑洞穿肉掌,不伤筋骨分毫,再加上邵军医的灵丹妙葯,岂能不好?”果真伤重难治,那今天第三军团已改名为残废军团,不会有今日的勇武威名。
邵君闻言,对薛平歉然一笑。“抱歉。”那笑颜岂是美丽二字足可形容,根本是艳绝尘寰。男人美到这种程度,简直是造孽。
这会儿连薛平也有点撑不住了,红着脸撇开头去。“谁要你道歉了?”要说对不起,也该是躺在地上那个始作俑者说。
可惜楚行云睡得正香,哪管身边风云起伏,她坚持与周公下完三十六盘棋再说。
就在这么几句对话中,邵君已裹好小菜鸟的伤。“好了,三天内不准碰水,你的伤很快就会复原。”话落,他弯腰要抱起楚行云。
“小心啊!邵军医。”一名菜鸟紧急拉开他。“随便碰将军会被砍的。”
“不会的。”邵君轻笑,低头俯近楚行云。“行云,我带你回大营睡觉喔!”说着,他的手已经碰触到她。
“不!”一班菜鸟尖叫,以为利剑洞穿肉掌的戏码又要重演。
没有人注意到,当邵君对着楚行云说话、当他的手接触到她的身体时,她原本因警戒而僵硬的身躯逐渐软化了。
倚在邵君怀里的楚行云不再是那个领兵千万、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女将军。她只是个孩子,一个历经重重挫折、好不容易回到父母身边,总算可以安心休息的孩子。
邵君打横抱起楚行云,转身往大帐方向行去,过程安安稳稳,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若来个细心点的人或许还会发现,在邵君怀里的楚行云是恬适地笑着的。
这怎么可能?鼎鼎有名的“飞燕将军”楚行云是从来不笑的,她一向严肃得就像森罗殿中的阎罗王。
这偌大军营里会成天将笑容刻在唇上的只有邵君,瞧,他现在笑得多好看?
“没事的。”对众人安抚性地一牵唇角,邵君翩然离去的风姿出尘脱俗,又勾得一群菜鸟三魂飞去七魄。
至此,大伙儿已忘了楚行云那恐怖的穿掌利剑了。
薛平冷冷地哼了声。“担什么心,将军的剑再利,也砍不到邵军医的手。”他们毕竟是夫妻嘛!虽然知道的人不多,邵君和楚行云都是不爱喧闹的人,亲事也办得低调。
想来就呕,这邵军医真没眼光,什么样的人不好选,竟会挑中一个女怪胎当妻子,难怪要吃苦。而他心疼哪!
“可怜他还得三天两头施展美男计为将军闯下的祸事收尾。”他喃喃碎念着,语气间隐约还藏了一点酸味。“邵军医真正需要的是个能够照顾他、保护他的人,而不是只会拖累别人、毫无建树”抱怨了半天,没得到半丝响应,他吶吶住了口,举目望去。
一干菜鸟还在痴呆中。
薛平不觉好气。“看什么看,再看邵军医也不会回来。”口气十足哀怨。“而且,军医是男人,货真价实的大男人一个!”最后的话几乎是吼出来的。
“唉!”凄凉感叹响遍大地,这也是第三军团所有人心头最大的痛团里最美丽的一个人,竟是一个男人。
。。
邵君虽然对外宣称要将楚行云送进大帐,但最后他们却一起回到他那位处角落的小小葯帐。
他得先帮她更衣、沐浴,才能送她去大帐休息。虽然大帐那边有她专属的侍卫,大伙儿手脚也很伶俐,要服侍她休憩不成问题,但有关她的一切,他还是习惯亲自动手。
他不喜欢将她交到别人手中,更何况,楚行云极度“怕生”
堂堂一名大将军怕生?听似好笑,却再真实不过。她怕生到会砍掉所有未获许可、随意碰触到她身子的手脚。
刚刚那个被洞穿手掌的兵士还算好的,毕竟他只是稍微碰到楚行云一小块肌肤,他要敢再进一步,保证一只手也留不住。
不过就算兵士的手都被砍下来了,邵君还是有办法将它们接回去。
没办法,娘子有砍人手脚的癖好,做相公的怎可没本事善后?
邵君很多治外伤的本事就是这样被磨练出来的,至今称霸全兰陵。
“行云,我帮你脱战甲了。”他边轻声安抚她,边动手解下她的衣衫。
她皱了下眉头,翻身继续睡。
“乖,穿著战甲不好睡,而且你拚杀了一日夜,全身都是血和汗,也该擦拭一下了。”他知道她难得入睡,一旦睡下,就不爱人吵,可他不能不管她啊!真放任她去睡上三天再来清洗,怕她整个人都要发臭了。
这回,她只是皱眉,没再躲了。
“你放心,我手脚很快,一下子就好,你便能继续睡了。”说话的同时,他不忘给她净身。
擦拭的水温度刚刚好,湿巾沾着香油先从她的脸擦起,脖子、胸脯、腰肢一路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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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日丽,万里无云,很适合郊游踏青的好天气,但绝对不适合打扫战场。
原因有二:其一,日阳太烈,任何在外头游荡超过半个时辰的人都有中暑的可能,更遑论打扫战场这么耗费体力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而不必劳动同袍来抬的人几乎没有。
其二,方结束战役的地方遍布血腥,加上烈日的高温,那味道绝对称得上惊天地、泣鬼神。
因此,没有人喜欢打扫战场,大伙儿宁可扛起刀剑上阵厮杀,也不愿干这如同收尸的活儿。
是故,兰陵国的第三军团发展出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任何兵将在三个月内未立功者,便是打扫战场的第一人选。
看似公平的条款,其实暗藏玄机。
试想,一名入伍经年、能在场场战争中留下命来的老兵,他会不懂如何立功吗?
于是,打扫战场这档事十之八九都落在新兵肩上了。
“我千方百计考进第三军团,可不是为了给敌人收尸,为什么进来到现在十来天了,仗没打过一场,尸体倒收了百来具?”菜鸟一号抱怨。
“我是仰慕楚将军,听说在她底下做事,不论背景,但求能力,我对自己的武功最有信心了,想不到”菜鸟二号哀泣自己本事无法发挥。
“你们如果有这么多时间嚼舌根,就快点将战场打扫完毕。”奉命监视的校尉薛平骂人了。
“薛校尉,别的军团都只负责打仗,清扫战场的工作自有后备兵负责。为什么我们第三军团每次打完仗,不分兵将,第一件事就是将战场清理干净?”第三只菜鸟提问。
“哇!”突然,菜鸟四号发出惊逃诏地的尖叫。“将、将将将军”
“这就是咱们每每得花上比别人多几十倍心血打扫战场的原因了。”薛平边叹气,边往菜鸟四号的方向走去。
成叠的尸体旁,躺着一个身着银白铠甲、染满了骯脏血污的人;她手中依然握着大刀,刀刃凹凸不平的卷曲着,可以想见方才那场战争的激烈。
薛平踢了银甲人一脚,只见她翻了个身,露出一张小巧的女子脸庞。
“起床了,将军!”她就是兰陵国第三军团的统帅,人称“飞燕将军”的楚行云。不过更多人叫她怪癖将军。
楚行云是个很好的统帅,聪明勇敢、运筹帷幄,领军时身先士卒,砍最多的敌人、冲最困难的关卡,而且对部下很好。
能进入她领导的第三军团,是全兰陵国士兵的梦想。
但前提是,大伙儿得忍受将军一个小小的怪癖战争顺利结束之后,楚行云总是倒头昏睡,不管正身处何地。
因此她最常睡的地方就是战场。
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三军团严格要求清理战场的原因,不一寸一寸地打扫,仔细辨别每一具尸体的身分,如何找回他们的将军?
放着楚行云不管,她很可能一睡三天三夜,直睡进什么猛虎野兽的肚子里。那下一次他们要找将军,就只能从各猛兽遗留下来的排泄物里寻了。
“薛校尉,这真的是我们将军吗?”某个新来的菜鸟不敢相信地看着薛平拿脚踢将军,这是大逆不道,要处死的吧?
“除了将军,谁能在这种遍地血腥的地方睡得着?”薛平也是从打扫战场爬起来的,想到当年辛苦翻着尸体找将军,忍不住又多踢两脚泄愤。
“可是将军”菜鸟才想问将军是不是受伤了,才会昏迷不醒,地上的人发出响亮的呼噜声,通知大家,她只是睡死了。
“起床了,将军!你为什么一定要挑这种地方睡呢?营地里有上万顶帐篷,随便你爱睡哪儿就睡哪儿,你为什么非得睡这种不是人待的地方?”叫归叫,薛平却一点儿都不想劳动他的手将楚行云抱起来,不是他小气,而是
“薛校尉,也许将军太累了,醒不过来,我们不如将她扛”不清楚来龙去脉的菜鸟好心弯腰,想抱起楚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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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邵君和楚行云早已成亲多年,为了亲爱的娘子,邵君自愿窝在军营里成天治些小伤小病。
“邵军医,将军又伤了不小心碰到她身子的士兵手掌。”据薛平所知,小菜鸟绝非第一号受害者,或许该排上第几千号。
“不好意思,行云睡昏头了,她不是故意的。”邵君对着小菜鸟温和一笑,瞬间,全世界的光都集中到他脸上,迸射出灿烂虹彩。
小菜鸟当场呆到天边去。
邵君缓步踱近他身边,清风扬起他的衣袂飘飞,翩翩然似欲乘风归去。
不只菜鸟伤兵,附近一班子菜鸟兵全瞧得眼珠子落了地。人人心里都在想着,尘世间怎可能有这样的风流人物,这分明是天上才有的仙人风姿。
每个人的心神都被仙人勾走了,直到
“哎呀!”好端端的,邵君平地跌个倒栽。
“邵军医!”薛平急忙来扶。“你没事吧?”
“我没事。”邵君拍拍衣上的泥灰站起来,满身仙气顿时变得平易可亲。“先看这位先生的手,我这儿有上好的金创葯,敷上后马上止血,三天收口,十天后保证连疤都瞧不见。”他执起菜鸟士兵的手,诊疗得可详细了。
那么亲切的关怀,早哄得小菜鸟晕头转向。
现场唯有薛平,因为见惯这等场面了,稍具抵抗力。
他在一旁碎碎念着:“这是当然的。将军剑法这么好,一剑洞穿肉掌,不伤筋骨分毫,再加上邵军医的灵丹妙葯,岂能不好?”果真伤重难治,那今天第三军团已改名为残废军团,不会有今日的勇武威名。
邵君闻言,对薛平歉然一笑。“抱歉。”那笑颜岂是美丽二字足可形容,根本是艳绝尘寰。男人美到这种程度,简直是造孽。
这会儿连薛平也有点撑不住了,红着脸撇开头去。“谁要你道歉了?”要说对不起,也该是躺在地上那个始作俑者说。
可惜楚行云睡得正香,哪管身边风云起伏,她坚持与周公下完三十六盘棋再说。
就在这么几句对话中,邵君已裹好小菜鸟的伤。“好了,三天内不准碰水,你的伤很快就会复原。”话落,他弯腰要抱起楚行云。
“小心啊!邵军医。”一名菜鸟紧急拉开他。“随便碰将军会被砍的。”
“不会的。”邵君轻笑,低头俯近楚行云。“行云,我带你回大营睡觉喔!”说着,他的手已经碰触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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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注意到,当邵君对着楚行云说话、当他的手接触到她的身体时,她原本因警戒而僵硬的身躯逐渐软化了。
倚在邵君怀里的楚行云不再是那个领兵千万、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女将军。她只是个孩子,一个历经重重挫折、好不容易回到父母身边,总算可以安心休息的孩子。
邵君打横抱起楚行云,转身往大帐方向行去,过程安安稳稳,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若来个细心点的人或许还会发现,在邵君怀里的楚行云是恬适地笑着的。
这怎么可能?鼎鼎有名的“飞燕将军”楚行云是从来不笑的,她一向严肃得就像森罗殿中的阎罗王。
这偌大军营里会成天将笑容刻在唇上的只有邵君,瞧,他现在笑得多好看?
“没事的。”对众人安抚性地一牵唇角,邵君翩然离去的风姿出尘脱俗,又勾得一群菜鸟三魂飞去七魄。
至此,大伙儿已忘了楚行云那恐怖的穿掌利剑了。
薛平冷冷地哼了声。“担什么心,将军的剑再利,也砍不到邵军医的手。”他们毕竟是夫妻嘛!虽然知道的人不多,邵君和楚行云都是不爱喧闹的人,亲事也办得低调。
想来就呕,这邵军医真没眼光,什么样的人不好选,竟会挑中一个女怪胎当妻子,难怪要吃苦。而他心疼哪!
“可怜他还得三天两头施展美男计为将军闯下的祸事收尾。”他喃喃碎念着,语气间隐约还藏了一点酸味。“邵军医真正需要的是个能够照顾他、保护他的人,而不是只会拖累别人、毫无建树”抱怨了半天,没得到半丝响应,他吶吶住了口,举目望去。
一干菜鸟还在痴呆中。
薛平不觉好气。“看什么看,再看邵军医也不会回来。”口气十足哀怨。“而且,军医是男人,货真价实的大男人一个!”最后的话几乎是吼出来的。
“唉!”凄凉感叹响遍大地,这也是第三军团所有人心头最大的痛团里最美丽的一个人,竟是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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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君虽然对外宣称要将楚行云送进大帐,但最后他们却一起回到他那位处角落的小小葯帐。
他得先帮她更衣、沐浴,才能送她去大帐休息。虽然大帐那边有她专属的侍卫,大伙儿手脚也很伶俐,要服侍她休憩不成问题,但有关她的一切,他还是习惯亲自动手。
他不喜欢将她交到别人手中,更何况,楚行云极度“怕生”
堂堂一名大将军怕生?听似好笑,却再真实不过。她怕生到会砍掉所有未获许可、随意碰触到她身子的手脚。
刚刚那个被洞穿手掌的兵士还算好的,毕竟他只是稍微碰到楚行云一小块肌肤,他要敢再进一步,保证一只手也留不住。
不过就算兵士的手都被砍下来了,邵君还是有办法将它们接回去。
没办法,娘子有砍人手脚的癖好,做相公的怎可没本事善后?
邵君很多治外伤的本事就是这样被磨练出来的,至今称霸全兰陵。
“行云,我帮你脱战甲了。”他边轻声安抚她,边动手解下她的衣衫。
她皱了下眉头,翻身继续睡。
“乖,穿著战甲不好睡,而且你拚杀了一日夜,全身都是血和汗,也该擦拭一下了。”他知道她难得入睡,一旦睡下,就不爱人吵,可他不能不管她啊!真放任她去睡上三天再来清洗,怕她整个人都要发臭了。
这回,她只是皱眉,没再躲了。
“你放心,我手脚很快,一下子就好,你便能继续睡了。”说话的同时,他不忘给她净身。
擦拭的水温度刚刚好,湿巾沾着香油先从她的脸擦起,脖子、胸脯、腰肢一路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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