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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了。好消息是,他已经学会了这里的语言,虽然不会写字,也不能阅读,不过日常生活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四岁的娃娃已然学会了走路。乔尼有过二十多年的行走经验,所以走的更加顺溜。他没事儿的时候会去铁匠铺玩,而史密斯也乐得这小家伙从小培养对本职工作的热情。
渐渐的,坏消息就来了。
冒险者们并不总是行色匆匆的,相反,他们很闲——所以很穷。总之,当冒险者来这儿订购或者直接选购兵器时,他们总会找个地方坐下,然后和老板,或者和别的顾客聊聊天,吹吹牛。这个说自己曾经被二十只哥布林围殴,那个说自己曾经解决掉两只凶暴熊,后来有个人说自己独自干掉了一只巨魔,大家就不敢吹嘘了。巨魔很厉害,会再生,力量也强大,非常难对付,不用火和强酸根本杀不死。但这不足以让吹牛的人闭嘴。
那家伙的腰上,吊着的好像就是巨魔的脑袋呀。
吹牛的都被吓住了,拿着兵器低着头默默走出铁匠铺。而小乔尼也被吓坏了,茫然地回到屋子,不知所措。
这里,绝对不是中世纪的欧洲。
这里是哪儿?
“哥布林,凶暴熊,巨魔无冬之夜?龙与地下城?费伦?被遗忘的国度?”似曾相识。可是,这种世界真的存在么?
乔尼不是脆弱的人,只是有些震惊而已。就像精心准备了三个月要去追个姑娘,走到面前才发现姑娘的无名指上有钻石闪耀。震惊之后,也就没事儿了。
“如果真是到了这样一个世界,那么有魔法师么?有神么?是真神么?多神还是一神?有斗气么?有修真么?有”反正只是个小孩子,有的是时间胡思乱想。
带着疑问,时间再次飞逝,八岁的乔尼已经可以为老爹打打下手了。从老爹那里,他陆续得知了这个世界有神,很多神,至于是不是真的,乔尼没打算相信一个信徒的说法。这个世界有法师,都是高贵的存在,反正跟铁匠铺是没有交集的。至于斗气,谁知道呢,反正来这里挑兵刃的武者是没那个实力的。作为一个小民,最重要的是,赚钱养家,以及缴税给领主。
塔布里城不大,但领有一城的都不是简单角色。戴拉斯伯爵手下的队伍还是颇有一些实力的,所以城里的治安尚可,税也都能及时收上来。同时,值得庆幸的是,戴拉斯伯爵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所以大家都觉得很幸福。
在一个有魔法的世界里,无论低魔高魔,都不是一个仅仅有着现代知识的小屁孩可以随意主宰的,参与都够呛。所以乔尼已经放正心态,老老实实先做个铁匠。
但也不是就此沉沦。铁匠是什么?你以为只是个技术工人么?错啦!天国王朝里的主角,武艺高强,英俊潇洒——人家就是铁匠出身,半路从军的!所以乔尼多少还是做着一个英雄的梦。
“爸,我要读书!”一日,乔尼用稚嫩的童音大喊。
“什么?”老史密斯正在打铁,叮叮当当之间,他什么都没听清。
“我要学阅读,我要学写字!”乔尼再次大喊。
“哈哈哈”老史密斯大笑了几声“了不得,我们家的乔尼想学习阅读咯!”
有什么好笑的乔尼不明所以。
“好啦好啦,想想就行了,阅读是我们家这种条件能学的吗?”老史密斯笑了一阵,摆摆手,接着打铁去了。
学费很贵吗?
“为什么啊?”乔尼拉扯着老史密斯的裤脚摇啊摇。
“什么为什么?”史密斯停下手中的动作“哦,阅读啊。别傻了,我听说好些骑士老爷都不知道怎么写自己的名字呢,咱们城里似乎也就是教堂里能学吧,不过只有贵族还能入学,或者是受神感召的强者。你觉得你是哪个呀?我的好儿子?”
这样啊好吧,让时间飞逝吧。
当乔尼十六岁时,他的技艺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虽说比不上老史密斯,但也差不了多少。在他生日那天,老史密斯仔仔细细地为他打造了一把精钢长剑。老爷子知道自己儿子在想些什么,虽然他不是很愿意这根独苗走上冒险者的道路,但是儿子的路终究要自己去走,该放手还得放手。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一把防身的武器,让他的路走的更平坦一些。
这些年来,靠着店里现成的兵刃和路过武者的简单指导,乔尼的武艺已经能看了。劈砍冲刺等基本动作已是熟的不能再熟了,而长年累月得跑跳练习,使他的身法也相当轻盈。加上冒险者们在生死之间得到的战斗经验,不客气的说,嘴上没毛的小乔尼已经比一些来买武器的三流小卒要强上不少了。
接过父亲递过来的长剑,乔尼的眼眶有些湿润。十六年了,多少有些感情。但是,他终究不愿意一辈子窝在火炉边上,不分昼夜地敲打着铁块,炼成一把把普通的钢刀,然后结婚生子,再看着儿子打铁,然后安详的死去
真是个噩梦。
“爸爸,承蒙您和妈妈多年的照顾,我知道铁匠是我们家祖传的手艺,但是,但是我还是想,想去做一名战士。男人,不就应该战斗么!”
史密斯点了点头,随即一巴掌拍在乔尼脑袋上:“小兔崽子,你爸爸我不就没去战斗么,你说我不是男人?!”
乔尼捂着脑袋,嘿嘿赔笑,刚才的气势一扫而空。
“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年轻人嘛,总有一番追求。这把长剑就代表了我的态度。这些年你打的东西也卖了不少钱,诺,这是给你的。”说着,从衣服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子“这里是十个金币,家里还要过日子,也拿不出更多的了。出门自己小心,买件好些的铠甲来穿,再去战士协会报个号,剩下的钱省着点花。做任务的时候也多个心眼,什么勇气啊荣誉啊,我们家又不是贵族,记住,性命第一!我和你妈还希望你给我们下葬呢,可别死在我们前面!”
絮絮叨叨了许久,老史密斯突然一把抱住乔尼,拍了拍他的背,然后猛的放开,扭过头去:“好了,休息去吧,走之前告诉我们一声。”
乔尼也有些伤感,但冒险的兴奋与喜悦冲淡了那抹离别的忧伤:“爸爸,我不在的时候,您和妈妈多保重。我先去休息了,晚安。”
一夜无话。
在那个漫长的夜晚,乔尼想了许多。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些犯傻,又不是周游大陆,干嘛搞得跟生离死别一般?
不过冒险者难免要出远门,也算是提前适应一下了。
醒来,告别父母,也告别了宁静的生活,不一样的人生,开始了。
岁了。好消息是,他已经学会了这里的语言,虽然不会写字,也不能阅读,不过日常生活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四岁的娃娃已然学会了走路。乔尼有过二十多年的行走经验,所以走的更加顺溜。他没事儿的时候会去铁匠铺玩,而史密斯也乐得这小家伙从小培养对本职工作的热情。
渐渐的,坏消息就来了。
冒险者们并不总是行色匆匆的,相反,他们很闲——所以很穷。总之,当冒险者来这儿订购或者直接选购兵器时,他们总会找个地方坐下,然后和老板,或者和别的顾客聊聊天,吹吹牛。这个说自己曾经被二十只哥布林围殴,那个说自己曾经解决掉两只凶暴熊,后来有个人说自己独自干掉了一只巨魔,大家就不敢吹嘘了。巨魔很厉害,会再生,力量也强大,非常难对付,不用火和强酸根本杀不死。但这不足以让吹牛的人闭嘴。
那家伙的腰上,吊着的好像就是巨魔的脑袋呀。
吹牛的都被吓住了,拿着兵器低着头默默走出铁匠铺。而小乔尼也被吓坏了,茫然地回到屋子,不知所措。
这里,绝对不是中世纪的欧洲。
这里是哪儿?
“哥布林,凶暴熊,巨魔无冬之夜?龙与地下城?费伦?被遗忘的国度?”似曾相识。可是,这种世界真的存在么?
乔尼不是脆弱的人,只是有些震惊而已。就像精心准备了三个月要去追个姑娘,走到面前才发现姑娘的无名指上有钻石闪耀。震惊之后,也就没事儿了。
“如果真是到了这样一个世界,那么有魔法师么?有神么?是真神么?多神还是一神?有斗气么?有修真么?有”反正只是个小孩子,有的是时间胡思乱想。
带着疑问,时间再次飞逝,八岁的乔尼已经可以为老爹打打下手了。从老爹那里,他陆续得知了这个世界有神,很多神,至于是不是真的,乔尼没打算相信一个信徒的说法。这个世界有法师,都是高贵的存在,反正跟铁匠铺是没有交集的。至于斗气,谁知道呢,反正来这里挑兵刃的武者是没那个实力的。作为一个小民,最重要的是,赚钱养家,以及缴税给领主。
塔布里城不大,但领有一城的都不是简单角色。戴拉斯伯爵手下的队伍还是颇有一些实力的,所以城里的治安尚可,税也都能及时收上来。同时,值得庆幸的是,戴拉斯伯爵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所以大家都觉得很幸福。
在一个有魔法的世界里,无论低魔高魔,都不是一个仅仅有着现代知识的小屁孩可以随意主宰的,参与都够呛。所以乔尼已经放正心态,老老实实先做个铁匠。
但也不是就此沉沦。铁匠是什么?你以为只是个技术工人么?错啦!天国王朝里的主角,武艺高强,英俊潇洒——人家就是铁匠出身,半路从军的!所以乔尼多少还是做着一个英雄的梦。
“爸,我要读书!”一日,乔尼用稚嫩的童音大喊。
“什么?”老史密斯正在打铁,叮叮当当之间,他什么都没听清。
“我要学阅读,我要学写字!”乔尼再次大喊。
“哈哈哈”老史密斯大笑了几声“了不得,我们家的乔尼想学习阅读咯!”
有什么好笑的乔尼不明所以。
“好啦好啦,想想就行了,阅读是我们家这种条件能学的吗?”老史密斯笑了一阵,摆摆手,接着打铁去了。
学费很贵吗?
“为什么啊?”乔尼拉扯着老史密斯的裤脚摇啊摇。
“什么为什么?”史密斯停下手中的动作“哦,阅读啊。别傻了,我听说好些骑士老爷都不知道怎么写自己的名字呢,咱们城里似乎也就是教堂里能学吧,不过只有贵族还能入学,或者是受神感召的强者。你觉得你是哪个呀?我的好儿子?”
这样啊好吧,让时间飞逝吧。
当乔尼十六岁时,他的技艺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虽说比不上老史密斯,但也差不了多少。在他生日那天,老史密斯仔仔细细地为他打造了一把精钢长剑。老爷子知道自己儿子在想些什么,虽然他不是很愿意这根独苗走上冒险者的道路,但是儿子的路终究要自己去走,该放手还得放手。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一把防身的武器,让他的路走的更平坦一些。
这些年来,靠着店里现成的兵刃和路过武者的简单指导,乔尼的武艺已经能看了。劈砍冲刺等基本动作已是熟的不能再熟了,而长年累月得跑跳练习,使他的身法也相当轻盈。加上冒险者们在生死之间得到的战斗经验,不客气的说,嘴上没毛的小乔尼已经比一些来买武器的三流小卒要强上不少了。
接过父亲递过来的长剑,乔尼的眼眶有些湿润。十六年了,多少有些感情。但是,他终究不愿意一辈子窝在火炉边上,不分昼夜地敲打着铁块,炼成一把把普通的钢刀,然后结婚生子,再看着儿子打铁,然后安详的死去
真是个噩梦。
“爸爸,承蒙您和妈妈多年的照顾,我知道铁匠是我们家祖传的手艺,但是,但是我还是想,想去做一名战士。男人,不就应该战斗么!”
史密斯点了点头,随即一巴掌拍在乔尼脑袋上:“小兔崽子,你爸爸我不就没去战斗么,你说我不是男人?!”
乔尼捂着脑袋,嘿嘿赔笑,刚才的气势一扫而空。
“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年轻人嘛,总有一番追求。这把长剑就代表了我的态度。这些年你打的东西也卖了不少钱,诺,这是给你的。”说着,从衣服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子“这里是十个金币,家里还要过日子,也拿不出更多的了。出门自己小心,买件好些的铠甲来穿,再去战士协会报个号,剩下的钱省着点花。做任务的时候也多个心眼,什么勇气啊荣誉啊,我们家又不是贵族,记住,性命第一!我和你妈还希望你给我们下葬呢,可别死在我们前面!”
絮絮叨叨了许久,老史密斯突然一把抱住乔尼,拍了拍他的背,然后猛的放开,扭过头去:“好了,休息去吧,走之前告诉我们一声。”
乔尼也有些伤感,但冒险的兴奋与喜悦冲淡了那抹离别的忧伤:“爸爸,我不在的时候,您和妈妈多保重。我先去休息了,晚安。”
一夜无话。
在那个漫长的夜晚,乔尼想了许多。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些犯傻,又不是周游大陆,干嘛搞得跟生离死别一般?
不过冒险者难免要出远门,也算是提前适应一下了。
醒来,告别父母,也告别了宁静的生活,不一样的人生,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