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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色不重德。搞的他老公大为惭愧,于是随后二人相敬如宾。而孟光是举案齐眉典故的女主人公,她的丈夫则是当时著名的美男子梁鸿。
四大丑女皆见于史,古人将她们记录下来并不是为了说明她们有多么的丑,而是为了表明在丑陋外表下面她们那高尚的心灵。由此可见,中国其实从思想深处是充满了对女性平等与尊敬的心理的。
另外,从婚姻制度来说,中国古代所遵守的男耕女织其实更注重的是生理上的分工。至于三媒六定的婚姻制度,其实表达的是男方对于女方的尊重,婚礼上的夫妻对拜,合卺等礼节,无一不折射出这等平等的思想。不要拿七出说事,七出在我看来有两个问题,一是出现的年代,二是七出其实反映出的是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并且,这不是单纯的男方对女方的约束,因为,不符合七出条件的,男方是不能主动解除婚约的。在这比当今离婚一个苍白的感情不合,在某种程度上更有说服力。
扯这么多,无非想就男女平等这个词说上几句。
那就是我并不太赞成现行的女权主义者的某些做派,比如不干家务,比如不生孩子,比如不过性生活,再比如不结婚。因为这样我总觉得是矫枉过正,而且发泄压抑与不满的成份占的大一些。
所以我会认为所谓的女权主义者,只不过是在婚姻或爱情或家庭或社会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之后要为这种不满所找的一个看起来堂而皇之的发泄的理由。这句话句读稍显的长了,简而言之我是认为她们其实并没有明白平等二字所应有的真正涵义。
很遗憾,我所见到的那些表面上幸福的家庭按这些主义者看来并不是平等的。同时,既使以这种所谓的平等为信念组建的那些家庭也往往并不幸福。我没有见过那个女权主义者真正婚姻幸福,也没有见过哪个真正婚姻幸福者出来高喊悍卫女权。真正的幸福女人可能正陶醉在相夫教子的乐趣之中,而恐怕没时间,没精力,也没有信心出来高喊这几个字。
此外,还需要声明一下的是我所指的女权是我前文所列举的那几个比如。更多程度上,我提倡在婚姻生活中男女双方都应该有彼此的尊重。或者更极端一点讲,举案齐眉未偿不是一种理想状态或者能推而演之为现实生活中的婚姻状态,而仅仅需要的是男女双方如何理解这个问题。
中西方文化不同。西方神话传说中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条肋骨。而夏娃一词的意见我记得希伯莱语的原意就是"从男人而来",是男人的一部分或者说是附属品。而在中国的神话中,女人是女娲,是人类的创造者,是母亲。中国的神话传说以及以此为基础建立的道德体系中,对女人的尊重其实是强于西方的。
不过文化的差异在人的意识中是根深地固的。莫说女权在中国社会意义上并不太成熟,即使是女权主义者本人,她能保证完全背弃这些社会几千年来所固有的道德传统吗?
能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既使你能放弃这些传统道德的束缚,那你能在以这种道德为基础的社会中存活吗?
所以,她们让人看起来有些歇斯底里,而历史上那些高喊理论的,往往都是抑郁而终,而我们只能崇敬——只有崇拜,却不会按这些理论去做。这不知道是社会的悲哀还是理论家们的悲哀。
但决不是社会的悲哀。社会是由人构成的!
历史上母系氏族存在的时间远甚于父系,但这是自然与生产能力的选择,同时也不能说不是男女生理上差异的选择。其实我更推崇道家的“道法自然”各行其事,能真正按自己男与女的本职去对待婚姻与家庭,不才是真正的平等?
所以,窃以为过已。
如果说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估计不会有人反对。但爱情是什么?恐怕各种说法也是只取对自己有利的一方面。应该承认,爱情首先是生理的冲动或是交配的本能,这是人类居别于动物但又不能脱离于动物的根本。其次,就是责任,是对婚姻、对家庭、对社会伦理的责任,再次就是坚守与宽容,相处是一门学问,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白头谐老并不是几句山盟海誓与我爱你就能表达的。
当年风流才子兼落魄书生的司马相如勾引了寡妇卓文君,二人不顾家庭与社会的约束而相约私奔的故事,令千百年来很多人为此而心驰神往。但是,恐怕更多人只看到了或者只关心私奔的表面现象,但没有注意私奔后二人所做出的努力。卓文君出身巨富之家,与司马相如私奔后为了生计却能当垆卖酒;司马相如令洛阳纸贵后想纳妾,卓文君写白头呤而使司马相如回心转意,诗中有一句其实是应该被人真正记住的,那就是: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所以本文的观点就是:并不是说追求男女平等不对,也不是说追求女权不对,而是要首先认清平等二字真正的含义,历史如此,文化如此,如果非要寻找证据,那也只不过是只看到了事情有利于自己的一面而已。
重色不重德。搞的他老公大为惭愧,于是随后二人相敬如宾。而孟光是举案齐眉典故的女主人公,她的丈夫则是当时著名的美男子梁鸿。
四大丑女皆见于史,古人将她们记录下来并不是为了说明她们有多么的丑,而是为了表明在丑陋外表下面她们那高尚的心灵。由此可见,中国其实从思想深处是充满了对女性平等与尊敬的心理的。
另外,从婚姻制度来说,中国古代所遵守的男耕女织其实更注重的是生理上的分工。至于三媒六定的婚姻制度,其实表达的是男方对于女方的尊重,婚礼上的夫妻对拜,合卺等礼节,无一不折射出这等平等的思想。不要拿七出说事,七出在我看来有两个问题,一是出现的年代,二是七出其实反映出的是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并且,这不是单纯的男方对女方的约束,因为,不符合七出条件的,男方是不能主动解除婚约的。在这比当今离婚一个苍白的感情不合,在某种程度上更有说服力。
扯这么多,无非想就男女平等这个词说上几句。
那就是我并不太赞成现行的女权主义者的某些做派,比如不干家务,比如不生孩子,比如不过性生活,再比如不结婚。因为这样我总觉得是矫枉过正,而且发泄压抑与不满的成份占的大一些。
所以我会认为所谓的女权主义者,只不过是在婚姻或爱情或家庭或社会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之后要为这种不满所找的一个看起来堂而皇之的发泄的理由。这句话句读稍显的长了,简而言之我是认为她们其实并没有明白平等二字所应有的真正涵义。
很遗憾,我所见到的那些表面上幸福的家庭按这些主义者看来并不是平等的。同时,既使以这种所谓的平等为信念组建的那些家庭也往往并不幸福。我没有见过那个女权主义者真正婚姻幸福,也没有见过哪个真正婚姻幸福者出来高喊悍卫女权。真正的幸福女人可能正陶醉在相夫教子的乐趣之中,而恐怕没时间,没精力,也没有信心出来高喊这几个字。
此外,还需要声明一下的是我所指的女权是我前文所列举的那几个比如。更多程度上,我提倡在婚姻生活中男女双方都应该有彼此的尊重。或者更极端一点讲,举案齐眉未偿不是一种理想状态或者能推而演之为现实生活中的婚姻状态,而仅仅需要的是男女双方如何理解这个问题。
中西方文化不同。西方神话传说中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条肋骨。而夏娃一词的意见我记得希伯莱语的原意就是"从男人而来",是男人的一部分或者说是附属品。而在中国的神话中,女人是女娲,是人类的创造者,是母亲。中国的神话传说以及以此为基础建立的道德体系中,对女人的尊重其实是强于西方的。
不过文化的差异在人的意识中是根深地固的。莫说女权在中国社会意义上并不太成熟,即使是女权主义者本人,她能保证完全背弃这些社会几千年来所固有的道德传统吗?
能吗?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既使你能放弃这些传统道德的束缚,那你能在以这种道德为基础的社会中存活吗?
所以,她们让人看起来有些歇斯底里,而历史上那些高喊理论的,往往都是抑郁而终,而我们只能崇敬——只有崇拜,却不会按这些理论去做。这不知道是社会的悲哀还是理论家们的悲哀。
但决不是社会的悲哀。社会是由人构成的!
历史上母系氏族存在的时间远甚于父系,但这是自然与生产能力的选择,同时也不能说不是男女生理上差异的选择。其实我更推崇道家的“道法自然”各行其事,能真正按自己男与女的本职去对待婚姻与家庭,不才是真正的平等?
所以,窃以为过已。
如果说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估计不会有人反对。但爱情是什么?恐怕各种说法也是只取对自己有利的一方面。应该承认,爱情首先是生理的冲动或是交配的本能,这是人类居别于动物但又不能脱离于动物的根本。其次,就是责任,是对婚姻、对家庭、对社会伦理的责任,再次就是坚守与宽容,相处是一门学问,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白头谐老并不是几句山盟海誓与我爱你就能表达的。
当年风流才子兼落魄书生的司马相如勾引了寡妇卓文君,二人不顾家庭与社会的约束而相约私奔的故事,令千百年来很多人为此而心驰神往。但是,恐怕更多人只看到了或者只关心私奔的表面现象,但没有注意私奔后二人所做出的努力。卓文君出身巨富之家,与司马相如私奔后为了生计却能当垆卖酒;司马相如令洛阳纸贵后想纳妾,卓文君写白头呤而使司马相如回心转意,诗中有一句其实是应该被人真正记住的,那就是: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所以本文的观点就是:并不是说追求男女平等不对,也不是说追求女权不对,而是要首先认清平等二字真正的含义,历史如此,文化如此,如果非要寻找证据,那也只不过是只看到了事情有利于自己的一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