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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鼓鼓的,看上去像个受气的小媳妇。蜜雪儿在一旁冷眼观察她,她听顾凯歌说文娟是一个公司里的会计,一个在家和单位里都戴着袖套的女人。
“瞧新娘子!”雪儿跟方琪说“穿婚纱还不如戴袖套好看呢。”
方琪用中指推了一下眼镜说:“你也太刻薄了吧?”
雪儿笑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她们两个女人在大学里就是好朋友,虽然现在都工作了,但凑在一起时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变成了两个天真活泼的女学生,乐得要命,贫得要命。
“你说他们的婚姻会长久吗?”雪儿用吸管吸着杯中的可乐问。
“长久不长久,在婚礼上是看不出来的。”
“猜猜嘛!”
“依我看还行。”
“为什么呢?依我看这个戴袖套的女人可降不住咱们凯歌。”
“no,你不了解。”方琪摇晃着一根手指说“其实,像他们这样的组合才是真正稳定的。你笑什么?”
“我笑你说话的腔调越来越像个老学究了。”
方琪又扶了下眼镜说:“我就是个学究嘛。”
“你现在还那么忙呀?对了,你跟大卫也快结婚了吧?”
“快了吧!谁知道呢,谁知道大卫是怎么想的。他一会儿说想要结婚,一会儿又说不想结,我都被他搞糊涂了,反正现在也无所谓了,我对工作更感兴趣一些,个人的事晚一点考虑也好。”
就在两个女人说着话的时候,一个打扮得十分妖娆的女人在几个男人的簇拥下有说有笑地走进大厅。她穿了一件带粉红色毛领的紧身外套,很多男人都围在她周围。她看上去就像个公主似的骄傲,举手投足都和学生时代完全不同了,以至于雪儿根本就没认出她是谁。
“那女的是谁呀?”
方琪说:“怎么,你没认出来呀?她就是你在大学时代的情敌呀,那个爱找你们家林适一跳舞的蓓蓓。”
“蓓蓓?噢好像是有这么个人,我倒把她忘了。”
“你要小心哦,特别特别小心才行。”
一向说话严谨的方琪突然说出这样一句“特别特别”的话,让雪儿心里“哒”地动了一下。这“哒”的一下就像被人用生命的杠杆在内心深处撬了一下,雪儿心中的那堵墙“哗啦哗啦”地倒塌了。
蓓蓓摇摆着她的好身材蛇一样地前行。周围的男人都自然地让出一条路,她直奔林适一的方向走过去。所有人都在喝酒、吃菜、说话,甚至大声喧哗,只有蜜雪儿一个人静静地看着。她冷眼旁观,远远地看着那个妖冶的女人如何跟自己的男友接上了火,有说有笑,放荡至极。
这一刻,雪儿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
这一刻,是雪儿生命的一个转折点。
这一刻,很多事都发生了,有些重要,有些不重要。唯有这件事是影响她一生、让她今后耿耿于怀的,那就是她决定放弃去美国进修的机会,要跟林适一正式结婚。
4
婚前体检时,林适一出了点小状况。蜜雪儿没想到人高马大的林适一竟然晕血。据说晕血的男人胆子小,也有一种说法说晕血的男人比较自恋,各种各样的想法都是雪儿事后才听到的。可当时却把她吓坏了,因为林适一在几秒钟之前还有说有笑,后来就听不到一点儿声音了。
“一哥,你怎么了?”
当一根抽血的针管插入林适一的胳膊,林适一感觉还一切正常,可是当针管慢慢地变红,他的脸一下子就变白了。蜜雪儿大声惊叫起来,医生护士立刻警觉,他们救火般地冲进来,把林适一抬到急救病床上。
雪儿听到楼道里急骤的脚步声,很多人都在奔跑,她站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想林适一要是突然就这么走了,她该怎么办呀?可她越想越觉得可怕,她浑身冰凉地站在大理石铺成地面的楼道上,地面上倒映着一个细细瘦瘦的人影,她低头看到与自己对称的另一个女人,仿佛看到了站在地球另一端的“她”她想,要不是为了林适一,她现在已经身在大洋彼岸了。
“哎,你没事儿吧?”
雪儿听到一个恍若隔世的声音,那声音把她拉回到现实中来。她看到一个白衣白帽带着白色口罩的护士站在她面前,她只露两只个眼睛。
“哎,你没事吧?”护士把这句话又说了一遍,就像个自动播放机,连语调也是相同的。
“啊?”雪儿说“你在跟我说话吗?”
“是呀,不是你是谁呀?这儿又没别人。”
“他他怎么样了?”
“你别紧张,他没事儿,已经醒过来了。真没见过这么大小伙子晕血的。”
雪儿昏头昏脑地跟着护士往里走,看到白屏风后面平放着一张铺着雪白床单的床。这是后来在雪儿梦里多次出现的场景:那张床上先是空的,后来多了一个人,再后来又空了。雪儿用手使劲地揉着眼睛,她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看不清楚床上那个人。
这时从白棉被中伸出一只手来,雪儿认得那只手,那是林适一的手。雪儿扑上去,去拉林适一的手,可是他的手往回一抽,让她落了空。她的身体晃了一下就一头栽下去,栽倒在白棉被上。待她抬起头来的时候,她看到林适一笑盈盈的双睛。
“你刚才怎么了?”
“没怎么,不过是睡了一小觉。”
“你呀你”雪儿伏在林适一身上哭起来。林适一从病床上坐起来,用手捋了捋雪儿的头发,搂住她的肩说:“走,咱们回家。”
5
领到结婚证的那天晚上,蜜雪儿拿着那两个小红本本看了半天,像是在看一件宝贝。
林适一走过来说:“行了,别看了。”
雪儿抬起头来,冲他莞尔一笑:“看看怎么了?咱们现在是合法夫妻了。”
“合法不合法,洗洗睡了吧!”林适一用幽默的口吻对她说。
说着,他开始抚摸她的脖子,从后面摸到前面,又把手探到她领口里抚摸她的乳房。雪儿推开他的手,不让他摸。林适一说:“你刚才还说合法呢,现在怎么又不让摸了?”
雪儿一听他这么说就笑,笑得傻傻的。
林适一说:“瞧你那傻样儿!”
说着他不由分说就把她抱到床上去了。
林适一脱掉她身上的衣服,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用手去扯她的小内裤,她扭动着身子配合着,很快他们就皮肤贴着皮肤肉贴着肉了。就在他们亲热的时候,雪儿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蓓蓓来,对在她身上的林适一说:“哎!如果现在我变成蓓蓓会怎么样?”
林适一说:“你怎么那么讨厌啊!”“谁讨厌啊?你心里想的是她,对吧?”
“谁是蓓蓓啊?”
“又装又装,谁是蓓蓓你不知道呀?就是在凯歌的婚礼上,打扮得花红柳绿的那个女的呀!就是跟你有说有笑的那个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两个是一对呢!”
“噢,那个人呀,那人不是你也认识吗?咱们大学同学,你不说我还忘了,原来她叫蓓蓓呀!”
雪儿在被窝里格格地笑,然后说:“你骗人!你会不知道她的名字?”
林适一抱住她,轻轻地亲了一下她的脸:“我真不知道。好了,别闹了,咱们睡觉吧。”
“抱抱我!”雪儿咬住林适一的耳朵小声说“再做一次吧?”
“记住,以后再也不许提蓓蓓这个名字了!”
“瞧你凶的!”
在刚结婚的第一个星期里,林适一和雪儿除了吃饭、睡觉,所有时间都用来做ài。七天的时间,他们昏昏沉沉一直呆在床上,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上的一切。在他们眼中只有对方的亲吻、抚摸,还有年轻结实的身体。他们爱呀爱,爱死了,他们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们哭一阵笑一阵,停一阵干一阵,他们想到了一个词——醉生梦死。
他们说:“醉生梦死的感觉真好。”
他们说:“结婚的感觉真好。”
他们说:“有家真好。”
6
刚结婚那阵子,林适一这个文坛大才子、文学副刊名编辑应邀到电台文学星空栏目做嘉宾,每周有两个晚上都要回来得很晚。蜜雪儿有些不愿意,她总说:“人家还是新娘子呢,你就让人家这样独守空房呀?”
林适一在镜子前面摆弄着他的新领带:“这也不算独守空房吧?我又不是不回来了。”
“可是你光顾跑到电台自己过瘾,我一个人多没意思呀!”
“怎么能说是过瘾呢,这也是工作啊!你看啊,你丈夫特有才是吧?有才就得展示出来,要展示出来就得有个平台,这个平台就是电台这个文艺节目。现在热爱文学的人这么多,无论是在我们报社还是电台,多少人都盯着我、嫉妒我呢,所以我得好好干,加油!你得支持我,明白了?”
雪儿说:“你可真能说,死人都让你给说活了。”
林适一系好领带,穿上西服,拿上自行车钥匙走出家门。
雪儿追出来站在门口叫他:“你忘了拿一样东西。”
林适一说:“知道了。”
于是,他三步并做两步走回到雪儿身边,捧住她的脸亲了一口,亲得“滋滋”有声。
邻居出来倒垃圾,见这小俩口亲热样子,吐了吐舌头退了回去。
“早点儿回来,等你!”雪儿说。
林适一骑着自行车,走在黑漆漆的街上。这个时候的城市,有一些人已经进入梦乡,还有一些人守在收音机旁等着听林适一的节目。那时候,年轻人热爱文学就像现在的年轻人热爱周杰伦——文学无处不在。青工、学生、售货员,人手一册人民文学,几乎每个人都熟读班主任、伤痕、灵与肉,那时的人精神处于饥渴状态,太需要精神上的抚慰和滋养。文学在当时就起到了“创可贴”的作用。
电台距离林适一住的地方较远,由于倒车不方便,再加上节目做到半夜三更,所有车到那个点也该停了,所以林适一就干脆骑车去。对于他感觉兴趣的事情,再苦再累他也觉得乐呵。
林适一是个性情中人,兴致来了就是三匹马也拉不回。他骑着自行车,像书中的堂吉诃德似的手拿长矛向前冲。文学就是他手中的长矛,他四处征战,降服了无数人。他见解独特,口才又好,还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融古今中外优点于一炉,简直是一个天生的“说话机器”由于效果很好,电台拿他当宝贝,三番五次邀他来做节目。他也乐得四处游说,表达自我。
他把自行车停在电台门口,导播小潘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
“林老师,您好!终于见到您了!”小潘很激动地冲上来跟林适一握手“早就听人说您是京城的大才子,才华横溢啊!”“哪里,哪里,别听他们瞎传,我也是普通人嘛!”林适一适当地开了个玩笑。这玩笑效果很好,在场的所有人都笑起来,唯独林适一心里清楚这玩笑并不好笑。
灯光亮起来,一只话筒和头顶的一盏灯使林适一感慨颇多。他想,话筒这东西好神奇,细细的一根线就连着千家万户。他把这种感觉记在一张纸上,后来写成一首夜晚被声音催眠的诗,记录的就是这种夜与声音的感觉。
这档节目的主持人陶正东也是一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他在直播间里遇到林适一,真可谓棋逢对手。陶正东大学也是学中文的,从小做着作家梦,大学毕业被分配到电台主持文学星空,没时间写东西,倒有了大把的时间说,用他的话说叫做“过嘴瘾”林适一也属于“过嘴瘾”一族,说得多,写得少,但他编辑的那个文学副刊,在全国还是很有影响的。
陶正东第一次见林适一就激动得不得了。
“你是一哥?久闻大名,我从中学起就订你们的报纸,还一直给文学版投稿呢。”
“是吗?不过那时我还没到文学版当编辑呢!我只比你早毕业一年。”
“噢,对了对了,总之我很崇拜你们编的报纸。”
“我也崇拜你的节目!嗨,你说咱俩互相吹捧,虚伪不虚伪啊?”
节目正式开始了,陶正东示意他戴上耳机。林适一在耳机里听自己的声音很不习惯,那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外星球,但他很快就谈笑自如了。那天他们主谈张贤亮的小说灵与肉,林适一的口才被陶正东戏称为是来抢饭碗的。他们谈得观点出新,高潮迭起,直到两人下节目之后,他们还陶醉在那种氛围里,久久不能自拔。
“一哥,你讲得太好了!”
“你也听了?”
“当然听了,激动得睡不着觉,所以坐在这儿一直等你回来。”
林适一赶夜路回到家,老婆还坐在书桌前手托下巴等着他。这一幕让他很受震动,心想男人一定要有事业啊!
嘴鼓鼓的,看上去像个受气的小媳妇。蜜雪儿在一旁冷眼观察她,她听顾凯歌说文娟是一个公司里的会计,一个在家和单位里都戴着袖套的女人。
“瞧新娘子!”雪儿跟方琪说“穿婚纱还不如戴袖套好看呢。”
方琪用中指推了一下眼镜说:“你也太刻薄了吧?”
雪儿笑了一下然后做了个鬼脸。她们两个女人在大学里就是好朋友,虽然现在都工作了,但凑在一起时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变成了两个天真活泼的女学生,乐得要命,贫得要命。
“你说他们的婚姻会长久吗?”雪儿用吸管吸着杯中的可乐问。
“长久不长久,在婚礼上是看不出来的。”
“猜猜嘛!”
“依我看还行。”
“为什么呢?依我看这个戴袖套的女人可降不住咱们凯歌。”
“no,你不了解。”方琪摇晃着一根手指说“其实,像他们这样的组合才是真正稳定的。你笑什么?”
“我笑你说话的腔调越来越像个老学究了。”
方琪又扶了下眼镜说:“我就是个学究嘛。”
“你现在还那么忙呀?对了,你跟大卫也快结婚了吧?”
“快了吧!谁知道呢,谁知道大卫是怎么想的。他一会儿说想要结婚,一会儿又说不想结,我都被他搞糊涂了,反正现在也无所谓了,我对工作更感兴趣一些,个人的事晚一点考虑也好。”
就在两个女人说着话的时候,一个打扮得十分妖娆的女人在几个男人的簇拥下有说有笑地走进大厅。她穿了一件带粉红色毛领的紧身外套,很多男人都围在她周围。她看上去就像个公主似的骄傲,举手投足都和学生时代完全不同了,以至于雪儿根本就没认出她是谁。
“那女的是谁呀?”
方琪说:“怎么,你没认出来呀?她就是你在大学时代的情敌呀,那个爱找你们家林适一跳舞的蓓蓓。”
“蓓蓓?噢好像是有这么个人,我倒把她忘了。”
“你要小心哦,特别特别小心才行。”
一向说话严谨的方琪突然说出这样一句“特别特别”的话,让雪儿心里“哒”地动了一下。这“哒”的一下就像被人用生命的杠杆在内心深处撬了一下,雪儿心中的那堵墙“哗啦哗啦”地倒塌了。
蓓蓓摇摆着她的好身材蛇一样地前行。周围的男人都自然地让出一条路,她直奔林适一的方向走过去。所有人都在喝酒、吃菜、说话,甚至大声喧哗,只有蜜雪儿一个人静静地看着。她冷眼旁观,远远地看着那个妖冶的女人如何跟自己的男友接上了火,有说有笑,放荡至极。
这一刻,雪儿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
这一刻,是雪儿生命的一个转折点。
这一刻,很多事都发生了,有些重要,有些不重要。唯有这件事是影响她一生、让她今后耿耿于怀的,那就是她决定放弃去美国进修的机会,要跟林适一正式结婚。
4
婚前体检时,林适一出了点小状况。蜜雪儿没想到人高马大的林适一竟然晕血。据说晕血的男人胆子小,也有一种说法说晕血的男人比较自恋,各种各样的想法都是雪儿事后才听到的。可当时却把她吓坏了,因为林适一在几秒钟之前还有说有笑,后来就听不到一点儿声音了。
“一哥,你怎么了?”
当一根抽血的针管插入林适一的胳膊,林适一感觉还一切正常,可是当针管慢慢地变红,他的脸一下子就变白了。蜜雪儿大声惊叫起来,医生护士立刻警觉,他们救火般地冲进来,把林适一抬到急救病床上。
雪儿听到楼道里急骤的脚步声,很多人都在奔跑,她站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想林适一要是突然就这么走了,她该怎么办呀?可她越想越觉得可怕,她浑身冰凉地站在大理石铺成地面的楼道上,地面上倒映着一个细细瘦瘦的人影,她低头看到与自己对称的另一个女人,仿佛看到了站在地球另一端的“她”她想,要不是为了林适一,她现在已经身在大洋彼岸了。
“哎,你没事儿吧?”
雪儿听到一个恍若隔世的声音,那声音把她拉回到现实中来。她看到一个白衣白帽带着白色口罩的护士站在她面前,她只露两只个眼睛。
“哎,你没事吧?”护士把这句话又说了一遍,就像个自动播放机,连语调也是相同的。
“啊?”雪儿说“你在跟我说话吗?”
“是呀,不是你是谁呀?这儿又没别人。”
“他他怎么样了?”
“你别紧张,他没事儿,已经醒过来了。真没见过这么大小伙子晕血的。”
雪儿昏头昏脑地跟着护士往里走,看到白屏风后面平放着一张铺着雪白床单的床。这是后来在雪儿梦里多次出现的场景:那张床上先是空的,后来多了一个人,再后来又空了。雪儿用手使劲地揉着眼睛,她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看不清楚床上那个人。
这时从白棉被中伸出一只手来,雪儿认得那只手,那是林适一的手。雪儿扑上去,去拉林适一的手,可是他的手往回一抽,让她落了空。她的身体晃了一下就一头栽下去,栽倒在白棉被上。待她抬起头来的时候,她看到林适一笑盈盈的双睛。
“你刚才怎么了?”
“没怎么,不过是睡了一小觉。”
“你呀你”雪儿伏在林适一身上哭起来。林适一从病床上坐起来,用手捋了捋雪儿的头发,搂住她的肩说:“走,咱们回家。”
5
领到结婚证的那天晚上,蜜雪儿拿着那两个小红本本看了半天,像是在看一件宝贝。
林适一走过来说:“行了,别看了。”
雪儿抬起头来,冲他莞尔一笑:“看看怎么了?咱们现在是合法夫妻了。”
“合法不合法,洗洗睡了吧!”林适一用幽默的口吻对她说。
说着,他开始抚摸她的脖子,从后面摸到前面,又把手探到她领口里抚摸她的乳房。雪儿推开他的手,不让他摸。林适一说:“你刚才还说合法呢,现在怎么又不让摸了?”
雪儿一听他这么说就笑,笑得傻傻的。
林适一说:“瞧你那傻样儿!”
说着他不由分说就把她抱到床上去了。
林适一脱掉她身上的衣服,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他用手去扯她的小内裤,她扭动着身子配合着,很快他们就皮肤贴着皮肤肉贴着肉了。就在他们亲热的时候,雪儿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蓓蓓来,对在她身上的林适一说:“哎!如果现在我变成蓓蓓会怎么样?”
林适一说:“你怎么那么讨厌啊!”“谁讨厌啊?你心里想的是她,对吧?”
“谁是蓓蓓啊?”
“又装又装,谁是蓓蓓你不知道呀?就是在凯歌的婚礼上,打扮得花红柳绿的那个女的呀!就是跟你有说有笑的那个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们两个是一对呢!”
“噢,那个人呀,那人不是你也认识吗?咱们大学同学,你不说我还忘了,原来她叫蓓蓓呀!”
雪儿在被窝里格格地笑,然后说:“你骗人!你会不知道她的名字?”
林适一抱住她,轻轻地亲了一下她的脸:“我真不知道。好了,别闹了,咱们睡觉吧。”
“抱抱我!”雪儿咬住林适一的耳朵小声说“再做一次吧?”
“记住,以后再也不许提蓓蓓这个名字了!”
“瞧你凶的!”
在刚结婚的第一个星期里,林适一和雪儿除了吃饭、睡觉,所有时间都用来做ài。七天的时间,他们昏昏沉沉一直呆在床上,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上的一切。在他们眼中只有对方的亲吻、抚摸,还有年轻结实的身体。他们爱呀爱,爱死了,他们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们哭一阵笑一阵,停一阵干一阵,他们想到了一个词——醉生梦死。
他们说:“醉生梦死的感觉真好。”
他们说:“结婚的感觉真好。”
他们说:“有家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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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结婚那阵子,林适一这个文坛大才子、文学副刊名编辑应邀到电台文学星空栏目做嘉宾,每周有两个晚上都要回来得很晚。蜜雪儿有些不愿意,她总说:“人家还是新娘子呢,你就让人家这样独守空房呀?”
林适一在镜子前面摆弄着他的新领带:“这也不算独守空房吧?我又不是不回来了。”
“可是你光顾跑到电台自己过瘾,我一个人多没意思呀!”
“怎么能说是过瘾呢,这也是工作啊!你看啊,你丈夫特有才是吧?有才就得展示出来,要展示出来就得有个平台,这个平台就是电台这个文艺节目。现在热爱文学的人这么多,无论是在我们报社还是电台,多少人都盯着我、嫉妒我呢,所以我得好好干,加油!你得支持我,明白了?”
雪儿说:“你可真能说,死人都让你给说活了。”
林适一系好领带,穿上西服,拿上自行车钥匙走出家门。
雪儿追出来站在门口叫他:“你忘了拿一样东西。”
林适一说:“知道了。”
于是,他三步并做两步走回到雪儿身边,捧住她的脸亲了一口,亲得“滋滋”有声。
邻居出来倒垃圾,见这小俩口亲热样子,吐了吐舌头退了回去。
“早点儿回来,等你!”雪儿说。
林适一骑着自行车,走在黑漆漆的街上。这个时候的城市,有一些人已经进入梦乡,还有一些人守在收音机旁等着听林适一的节目。那时候,年轻人热爱文学就像现在的年轻人热爱周杰伦——文学无处不在。青工、学生、售货员,人手一册人民文学,几乎每个人都熟读班主任、伤痕、灵与肉,那时的人精神处于饥渴状态,太需要精神上的抚慰和滋养。文学在当时就起到了“创可贴”的作用。
电台距离林适一住的地方较远,由于倒车不方便,再加上节目做到半夜三更,所有车到那个点也该停了,所以林适一就干脆骑车去。对于他感觉兴趣的事情,再苦再累他也觉得乐呵。
林适一是个性情中人,兴致来了就是三匹马也拉不回。他骑着自行车,像书中的堂吉诃德似的手拿长矛向前冲。文学就是他手中的长矛,他四处征战,降服了无数人。他见解独特,口才又好,还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融古今中外优点于一炉,简直是一个天生的“说话机器”由于效果很好,电台拿他当宝贝,三番五次邀他来做节目。他也乐得四处游说,表达自我。
他把自行车停在电台门口,导播小潘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
“林老师,您好!终于见到您了!”小潘很激动地冲上来跟林适一握手“早就听人说您是京城的大才子,才华横溢啊!”“哪里,哪里,别听他们瞎传,我也是普通人嘛!”林适一适当地开了个玩笑。这玩笑效果很好,在场的所有人都笑起来,唯独林适一心里清楚这玩笑并不好笑。
灯光亮起来,一只话筒和头顶的一盏灯使林适一感慨颇多。他想,话筒这东西好神奇,细细的一根线就连着千家万户。他把这种感觉记在一张纸上,后来写成一首夜晚被声音催眠的诗,记录的就是这种夜与声音的感觉。
这档节目的主持人陶正东也是一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他在直播间里遇到林适一,真可谓棋逢对手。陶正东大学也是学中文的,从小做着作家梦,大学毕业被分配到电台主持文学星空,没时间写东西,倒有了大把的时间说,用他的话说叫做“过嘴瘾”林适一也属于“过嘴瘾”一族,说得多,写得少,但他编辑的那个文学副刊,在全国还是很有影响的。
陶正东第一次见林适一就激动得不得了。
“你是一哥?久闻大名,我从中学起就订你们的报纸,还一直给文学版投稿呢。”
“是吗?不过那时我还没到文学版当编辑呢!我只比你早毕业一年。”
“噢,对了对了,总之我很崇拜你们编的报纸。”
“我也崇拜你的节目!嗨,你说咱俩互相吹捧,虚伪不虚伪啊?”
节目正式开始了,陶正东示意他戴上耳机。林适一在耳机里听自己的声音很不习惯,那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外星球,但他很快就谈笑自如了。那天他们主谈张贤亮的小说灵与肉,林适一的口才被陶正东戏称为是来抢饭碗的。他们谈得观点出新,高潮迭起,直到两人下节目之后,他们还陶醉在那种氛围里,久久不能自拔。
“一哥,你讲得太好了!”
“你也听了?”
“当然听了,激动得睡不着觉,所以坐在这儿一直等你回来。”
林适一赶夜路回到家,老婆还坐在书桌前手托下巴等着他。这一幕让他很受震动,心想男人一定要有事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