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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成群结队地在枯死的树枝上哇哇地叫着,看着今天又有哪个倒霉鬼会被地面里爬出的怪手掐死。近些天来,这里已经有不计其数的冒险者变成了它们的食物。那条看起来平平无奇的裂缝,一天比一天变得更长。虽然能感觉得到里面传出的恐怖气息,但死掉的人类肉体却变成了他们生存下去的养料。突然间一只乌鸦的小黑眼睛快速转动起来。
“哇哇!”它拍着双翼高兴地直跳舞。这也引起了其它同伴的注意。它们向着乌鸦的方向看去。也都兴奋起来。
不远处的村庄内,慢慢的走来了两个人。两人都是典型的黑发黑眼黄皮肤,但跟在本地村民身后的人,却穿着很奇怪的紧身软布料套装,披着一条大斗蓬。胸前带着两个紫色的纹章,一个火焰形,一个圆边星芒形。再看他背在背后那柄斜着也快托到地上的重剑,明显是亚自西方大陆的那些笨家伙。只有他们才认为重的才是好的。
与乌鸦想法差不多的,还有带路的村民夹克。他是村里的流动商贩,平时靠着到外地贩一些小商品在村里混些钱过日子。不过,最近他找到了一个好活。就是从东荒地带外地来的冒险者们到传说中的邪魔之殿。这真是个好活计,每次只要把这些人带到村外会抓人的那条地缝,就可以得到足够自己大手大脚花一个星斯的钱。而这一次,他遇到的是一个真正的阔佬。一出手就给了自己一个纯金打的外国钱币。虽然上面印的人像他是看不懂,但分辩金子纯度的能力,可是他的看家本领。
“嘿嘿,雷公子,您看,前面那条闪光的裂缝,就是从邪魔之殿伸出来的了。您可小心,那里闪蓝光时,就会有触手伸出来,有十几米长。只要是活着的生物,都被被他缠死。”夹克装做好心地提醒着,可双手却已经开始互相搓着。
被叫做雷公子的男子留着一头不足一寸长的短发,只有脖子与发际相连处留了一条中指长的小辫子。三只精美的蓝色水晶耳环吊在了左耳上。右手上的三枚戒子也是价值不菲。实足一个富家仔,夹克实在不明白,他的家人怎么会放心让他一个人独自出行。在这种乱世之中,他很明显就是摆着让人来抢的。但了解内情的人都会明白,他的一身打扮,是西方的高级武者的惯用装。他的披风也是有着魔法增幅功能的上等货。如果是在西方,光是看到他胸前的两个纹章,就很少有人会打他的歪脑筋。
“很好,这个给你。”雷公子一打响指,像变魔术一样拿出了一枚金币。
在夹克的狂喜中,雷公子开始向自己的目的地进发了。不知道他的运气是好是坏,他刚走到了那条裂缝的旁边。那里的闪光就从一闪一闪的变成持续地发亮。并且从中伸出了很多小臂粗细的树藤状物体。它们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向着这个雷公子爬来。
这个雷公子不但没怕,脸上反而露出了一丝喜悦之色。
“小心!”在雷公子刚准备动手时,天空中传来一声娇喝。
紧接着,一个闪着金光的大符号印了下来。一下把雷公子身前的藤条全都打得趴在了地上。藤条竟然会发出叫声,一声声如管风琴发出的尖叫传来。接着,所有的藤条都向后退去,迅速地缩回了地缝中。再接下来,连地缝中的光都消失了。
雷公子抬头望去,来人竟然是一个全身火红绸缎长袖衫的小姑娘。眉清目秀,让人一看便心生怜爱。头发在脑袋两边盘成了两个小圆形的骨朵。看到雷公子后,她娇笑了一下,露出了上排的八颗锆齿。她两脚前后开立一肩长,踏在了一柄半巴掌宽一米多长的东方宝剑上。
“我是太虚派登天宫第四十一代弟子,我叫芯红。这里不是常人可以靠近的,你还是别来了。”芯红降低了高度,御剑飞在离地不足两米的地方对雷公子说着。
“美丽的小姐,我是来自西方的冒险者。请叫我雷奎。感谢您刚刚以降鬼符相助。我该如何表达我的谢意才好呢?”雷奎站直了身子左手折于胸下,做着标准的西方礼道谢着。
“你认得降鬼符?”这下轮到芯红吃惊了,她本以为一身西方打扮的小子还不被自己的一招咒法吓到,没想到自己却被人认了出来。
“呵呵,说起来,我祖父与太虚还有些渊源。”雷奎开始攀起关系,他的眼睛却已经出卖了他。
看到雷奎盯着自己的脸目不转睛,芯红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跳下飞剑,一挥手,剑自动收回了她背后的剑鞘中。一落到地上,就看得清楚多了。雷奎将近一米九的个儿头,比芯红足足高出了一头多。芯红抬着头,有些责怪地问道:“你看什么看?没见过仙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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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成群结队地在枯死的树枝上哇哇地叫着,看着今天又有哪个倒霉鬼会被地面里爬出的怪手掐死。近些天来,这里已经有不计其数的冒险者变成了它们的食物。那条看起来平平无奇的裂缝,一天比一天变得更长。虽然能感觉得到里面传出的恐怖气息,但死掉的人类肉体却变成了他们生存下去的养料。突然间一只乌鸦的小黑眼睛快速转动起来。
“哇哇!”它拍着双翼高兴地直跳舞。这也引起了其它同伴的注意。它们向着乌鸦的方向看去。也都兴奋起来。
不远处的村庄内,慢慢的走来了两个人。两人都是典型的黑发黑眼黄皮肤,但跟在本地村民身后的人,却穿着很奇怪的紧身软布料套装,披着一条大斗蓬。胸前带着两个紫色的纹章,一个火焰形,一个圆边星芒形。再看他背在背后那柄斜着也快托到地上的重剑,明显是亚自西方大陆的那些笨家伙。只有他们才认为重的才是好的。
与乌鸦想法差不多的,还有带路的村民夹克。他是村里的流动商贩,平时靠着到外地贩一些小商品在村里混些钱过日子。不过,最近他找到了一个好活。就是从东荒地带外地来的冒险者们到传说中的邪魔之殿。这真是个好活计,每次只要把这些人带到村外会抓人的那条地缝,就可以得到足够自己大手大脚花一个星斯的钱。而这一次,他遇到的是一个真正的阔佬。一出手就给了自己一个纯金打的外国钱币。虽然上面印的人像他是看不懂,但分辩金子纯度的能力,可是他的看家本领。
“嘿嘿,雷公子,您看,前面那条闪光的裂缝,就是从邪魔之殿伸出来的了。您可小心,那里闪蓝光时,就会有触手伸出来,有十几米长。只要是活着的生物,都被被他缠死。”夹克装做好心地提醒着,可双手却已经开始互相搓着。
被叫做雷公子的男子留着一头不足一寸长的短发,只有脖子与发际相连处留了一条中指长的小辫子。三只精美的蓝色水晶耳环吊在了左耳上。右手上的三枚戒子也是价值不菲。实足一个富家仔,夹克实在不明白,他的家人怎么会放心让他一个人独自出行。在这种乱世之中,他很明显就是摆着让人来抢的。但了解内情的人都会明白,他的一身打扮,是西方的高级武者的惯用装。他的披风也是有着魔法增幅功能的上等货。如果是在西方,光是看到他胸前的两个纹章,就很少有人会打他的歪脑筋。
“很好,这个给你。”雷公子一打响指,像变魔术一样拿出了一枚金币。
在夹克的狂喜中,雷公子开始向自己的目的地进发了。不知道他的运气是好是坏,他刚走到了那条裂缝的旁边。那里的闪光就从一闪一闪的变成持续地发亮。并且从中伸出了很多小臂粗细的树藤状物体。它们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向着这个雷公子爬来。
这个雷公子不但没怕,脸上反而露出了一丝喜悦之色。
“小心!”在雷公子刚准备动手时,天空中传来一声娇喝。
紧接着,一个闪着金光的大符号印了下来。一下把雷公子身前的藤条全都打得趴在了地上。藤条竟然会发出叫声,一声声如管风琴发出的尖叫传来。接着,所有的藤条都向后退去,迅速地缩回了地缝中。再接下来,连地缝中的光都消失了。
雷公子抬头望去,来人竟然是一个全身火红绸缎长袖衫的小姑娘。眉清目秀,让人一看便心生怜爱。头发在脑袋两边盘成了两个小圆形的骨朵。看到雷公子后,她娇笑了一下,露出了上排的八颗锆齿。她两脚前后开立一肩长,踏在了一柄半巴掌宽一米多长的东方宝剑上。
“我是太虚派登天宫第四十一代弟子,我叫芯红。这里不是常人可以靠近的,你还是别来了。”芯红降低了高度,御剑飞在离地不足两米的地方对雷公子说着。
“美丽的小姐,我是来自西方的冒险者。请叫我雷奎。感谢您刚刚以降鬼符相助。我该如何表达我的谢意才好呢?”雷奎站直了身子左手折于胸下,做着标准的西方礼道谢着。
“你认得降鬼符?”这下轮到芯红吃惊了,她本以为一身西方打扮的小子还不被自己的一招咒法吓到,没想到自己却被人认了出来。
“呵呵,说起来,我祖父与太虚还有些渊源。”雷奎开始攀起关系,他的眼睛却已经出卖了他。
看到雷奎盯着自己的脸目不转睛,芯红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跳下飞剑,一挥手,剑自动收回了她背后的剑鞘中。一落到地上,就看得清楚多了。雷奎将近一米九的个儿头,比芯红足足高出了一头多。芯红抬着头,有些责怪地问道:“你看什么看?没见过仙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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