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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的本能是能在第一时间发觉不对劲的讯息,尤其是雄性之间的竞争更明显,瞬间流露警戒的神情兀守一寸方地,不容外来者侵入。
两头公鹿在发情时以角力相搏,胜者得以拥有母鹿的交配权,失败者只能黯然离去,独自在角落舔舐伤口。
人和动物的差别在于穿上衣服、受高等教育、懂得用理性来沟通,不致扭打一团沦为笑柄。
但本质是相同的。
似察觉对方的意图,男人们的视线在半空中交会,激发出浓烈的电光和一丝火葯味,暗中较劲的评估对方的实力,期以自身杰出的条件将其比下去。
人可以说很肤浅的,正如眠前狭路相逢的两人,即使彼此互不相识亦无关联,但因家猫倏变为母狮的女人而陷入备战状态。
他们都想要她,也没有人肯退让,就算她此刻的状况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
“展青梅你给我过来。”命令的语气强势而霸道,段竹马不给她拒绝的余地。
“我”为什么要过去,你以为你是谁?
她的话没机会说出口,另一道低沉的浑厚男声已抢先一步傲慢地予以回敬。
“对女人要客气点,她不是你养的家犬,不需要对你摇尾摆首。”他还不够格。
对嘛!对嘛!老板说得极是,狠狠地教训眼前这自以为是的家伙,为她出一口气。
张牙舞爪的母狮子又变回温驯的家猫,笑得得意地依偎著优雅出众的高贵男子,乐见有人为她出头,讨回她被欺压多年的怨气。
“我和她的事轮不到你插手,放开她。”那只放在她腰上的手特别刺目。
她防他防得像细菌地不容他越雷池一步,却把属于他的位置给了别人。
“不。”
“不?”他以为他有权利对他说不吗?
“她现在归我所管,我不喜欢闲杂人等来干扰她。”对她无益的人都该清除。
蓝凯斯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沉著稳健的态度散发著王者的气势,叫人未战先败的竖起白旗。
但他的对手并非池中鱼虾,对他的浑然天成的气度毫无退缩之意,目光炯然地与他直视。
“你的认知我不赞同,我不是闲杂人等,甚至比你更有资格管她。”这男人太狂妄了,饱含威胁感。
“是吗?”他冷笑地将一脸红豆的展青梅搂紧。“那真是遗憾,我们见解不同不相为谋,你挡路了。”
“你”好个卑劣行径,他休想如愿。“展青梅,你还站著像死人干什么,没听见我叫你过来吗?”
“我”叫她过去她就过去未免太没骨气了,她以前也没有听话过。
“请别大声的吼斥她,有失文明人的礼仪。”蓝凯斯冷淡的眼清冷无波,平静得有如一潭深水。
“我怎么对她是我们之间的事与你无关,打她还没出生前我就认识她,我们的感情不是外人可以介入的。”她属于他。
正如青梅配竹马,天作之合。
“她的事就是我的事。”他的表情浮现冷色,不将段竹马放在眼里。
“很抱歉,你以什么身分大放厥词,她还没弱智到需要别人代言。”段竹马一双凌厉的眼冷瞪蓝凯斯的怒颜。
高瘦清朗的他没有猥琐轻浮的外表,更不是獐头鼠目的街头混混,由他浑身散发的凛然气度可见他是鲛龙之辈。
和蓝凯斯的贵族气息完全不同,他俊朗清逸得宛如时装杂志走下来的模特儿,举手投足间带著令女人尖叫的迷人风采,俊雅的容貌不输蓝凯斯分毫。
有机会走上萤光幕他却轻言放弃,不让私生活成为镁光灯追逐的目标,而放弃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保护他青梅竹马的小情人。
至少在他心目中是这么认为,她是他的,不可能有改变的一天。
莫名杀出的情敌让他很不是滋味,他明明防守得几近滴水不漏,怎么还会让人有隙可趁。
“你说呢!”让他自行定位。
握紧拳头死贴着大腿,眼红的段竹马不想让大家当场难看。“你不是她,你不能代她决定任何事。”
那份权利只有他能行使。
“是吗?”他笑得极淡的俯视偷抓耳朵的展青梅。“梅,你的事是不是归我所管。”
全身犯著痒的展青梅突然觉得背后冷飕飕的。她不会成为某人獠牙下的猎物吧?
“呃!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全无异议。”现在他最大,说什么都是对的。
“展、青、梅!”这该死的笨女人,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蓝凯斯低笑着拿开她抓脸的手,看向段竹马的眼却冷如寒冬。“我说过别吼她,你听不懂委婉的劝告吗?”他对不懂礼貌的人一向没什么耐性。
“我也说过这是我跟她的事,外人无权置喙。”段竹马以同样的态度回道,伸手要将展青梅拉回。
两人就像独木桥上的两头公羊互不退让,一个抢一个挡,同样出色的外在引人侧目,但幼稚的抢夺行为却形同孩童。
夹在中间的展青梅有些傻眼,搞不清他们在上演哪一出荒谬肥皂剧,身为女主角,她的戏分却少得可怜,他们不觉得太抢戏了吗?
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她会兴致勃勃的要求多加几场戏,即使剧本上没有她的台词也会想办法拗上几句。
可是人生有些事是不能等的,譬如她一身吓人的万千星晨,挂在天上是迷人星星,但落在身上可不怎么美观。
看来看去她也不是什么绝世美女,比起好友玫瑰,她算是路边乏人问津的小野花,他们应该不会因她的“美色”起争执,可能另有她所不知情的宿仇吧!
唉!真的好痒,痘痘都被抓破了,明天酒疹退了以后她绝对不要出门,免得让吓哭的小孩伤害到自己脆弱的心灵,要用很多很多的巧克力才补得回来。
“你想去哪里?”
蓝凯斯长臂一伸,拎小鸡似地把她拎了回来,离地一寸的展青梅差点喘不过来,幸好身后的大手及时松手。
“她要去哪里轮得到你管吗?我要带她回家。”她不该离开他的势力霸围。
擅自离家出走已是大罪一条,公然和其他男人状似亲匿更是罪加一等,不带回家严加管教,难保她不会犯下更重大的罪行。
才几天没注意就学人红杏出墙,要不是他刚好被派去南部出差,她怎么有可能逃出他的掌控。
“恐怕难以如阁下所愿,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必须跟著我,包括更衣、如厕。”她的时间已卖给他。
有吗?老板更衣她帮著递衣是没错,难道他上厕所也要人传卫生纸。原来助理的工作这么命苦呀!有如古时的贴身小厮。
“小梅子,你给我援交不成?”段竹马眼神一沉,俊容燃起黑色火焰。
什么二十四小时都必须跟著他,他身体有残缺吗?要人像看护随时盯著。
“祸水男你才给我闭嘴,我这姿色搞援交有人要吗?你脑袋是装了鸟大便呀?!”他还真看得起她。
我要。两个男人用充满敌意的眼互视,心里不约而同的浮现这两个字。
段竹马早就认定她是携手共度一生的伴侣,所以心语坚定而无彷徨,即使他常为了达到目的和其他女人发生肉体关系,但他的心意从未有过更改,就是她了。
反倒是被自己吓一跳的蓝凯斯心底略微踌躇,无法相信他会钟情一名家世平凡的女孩,何时觉得有趣的心态起了化学反应,那份喜爱已令他沉迷。
展青梅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男人争夺的目标,还以为他们穷极无聊地没事找对方的碴。
不过她的心是偏向她亲爱的老板多些,谁叫她不小心地爱上他,而且在她没发觉他的真面目前遗落了半颗心,现在想拿回来也来不及。
而她的“仇人”一向对她恶声恶气,这会还污蔑她搞援交,她怎能忍气吞声地任他编派不是,她也是有脾气的好不好?!
“祸水是形容女人的,亏你念了四年中文系,文法修辞全还给老夫子了。”面对她,他习惯用凶恶的语气加以讥诮。
因为她是懒散的草履虫,从来不在意身边来来去去的人,若不故意找她麻烦引起她的愤怒,她会像忽视其他人一般忽视他。
其实他是爱她的,只是他一直到很多年后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推她一下或拉她的辫子无非是小男孩喜欢小女孩的小举动,他从不知道这反而令她心生反感,
他们走得太近了,以致他不晓得该用什么方法和她相处,老是激怒她才来后悔自己又搞砸了,和平之日遥遥无期。
“要你管,我又不靠你养,老蓝凯斯可没嫌我念文科的没出息,对我好得没话说。”展青梅踩著三七步用眼神睨他。
怎样,舍弃一流大学企管系不读就是为了摆脱他,那四年她可是如鱼得水快活得很,不用担心他来破坏她惬意的大学生活。
“那是因为脑袋空空的人最好骗,不懂人心险恶误入歧途,男人对女人好只有一种目的,我以为你不会笨得看不出鲨鱼的牙有多利。”维持风度的段竹马最想做的一件事是马上捉她回家揍一顿,省得她识人不清。
“你不要自己不好就认定天下乌鸦一般黑,我”好痒,先抓一下。“人太聪明不见得能得到世界,你也有得不到的东西。”
她突然冒出一句有见地的言语,冷不防在两个男人心里打了个突,似乎有什么闪了一下,却来不及悟出她的箴言。
“梅,你别再抓了,不要忘了明天还要陪我出席演奏会。”她的情形真让人忧心。
“演奏会?”黑眸闪了闪,段竹马蓦然想起看来有点眼熟的他,原来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有必要加以调查,查出他的底细,人一定会有弱点,不可能完美无缺。
“可是人家真的痒得受不了,你叫讨厌鬼麦修陪你好了。”明天肯定仍见不了人,她还是别丢人现眼。
讨厌鬼麦修?麦修若知道她在背后也这样叫他大概又会愤愤不平吧!“好。”
“好?”他答得太爽快她反而楞住了,好像“好”得怪异。
“给麦修的工资就从你的薪水扣。”他俯在她耳边低喃,状似情人间的低语。
啊!怎么这样,钱是她的啦!“我不抓了,我不抓了,就算戴纸袋我也舍命相陪。”
红毛鬼休想从她薪水袋... -->>
动物的本能是能在第一时间发觉不对劲的讯息,尤其是雄性之间的竞争更明显,瞬间流露警戒的神情兀守一寸方地,不容外来者侵入。
两头公鹿在发情时以角力相搏,胜者得以拥有母鹿的交配权,失败者只能黯然离去,独自在角落舔舐伤口。
人和动物的差别在于穿上衣服、受高等教育、懂得用理性来沟通,不致扭打一团沦为笑柄。
但本质是相同的。
似察觉对方的意图,男人们的视线在半空中交会,激发出浓烈的电光和一丝火葯味,暗中较劲的评估对方的实力,期以自身杰出的条件将其比下去。
人可以说很肤浅的,正如眠前狭路相逢的两人,即使彼此互不相识亦无关联,但因家猫倏变为母狮的女人而陷入备战状态。
他们都想要她,也没有人肯退让,就算她此刻的状况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
“展青梅你给我过来。”命令的语气强势而霸道,段竹马不给她拒绝的余地。
“我”为什么要过去,你以为你是谁?
她的话没机会说出口,另一道低沉的浑厚男声已抢先一步傲慢地予以回敬。
“对女人要客气点,她不是你养的家犬,不需要对你摇尾摆首。”他还不够格。
对嘛!对嘛!老板说得极是,狠狠地教训眼前这自以为是的家伙,为她出一口气。
张牙舞爪的母狮子又变回温驯的家猫,笑得得意地依偎著优雅出众的高贵男子,乐见有人为她出头,讨回她被欺压多年的怨气。
“我和她的事轮不到你插手,放开她。”那只放在她腰上的手特别刺目。
她防他防得像细菌地不容他越雷池一步,却把属于他的位置给了别人。
“不。”
“不?”他以为他有权利对他说不吗?
“她现在归我所管,我不喜欢闲杂人等来干扰她。”对她无益的人都该清除。
蓝凯斯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沉著稳健的态度散发著王者的气势,叫人未战先败的竖起白旗。
但他的对手并非池中鱼虾,对他的浑然天成的气度毫无退缩之意,目光炯然地与他直视。
“你的认知我不赞同,我不是闲杂人等,甚至比你更有资格管她。”这男人太狂妄了,饱含威胁感。
“是吗?”他冷笑地将一脸红豆的展青梅搂紧。“那真是遗憾,我们见解不同不相为谋,你挡路了。”
“你”好个卑劣行径,他休想如愿。“展青梅,你还站著像死人干什么,没听见我叫你过来吗?”
“我”叫她过去她就过去未免太没骨气了,她以前也没有听话过。
“请别大声的吼斥她,有失文明人的礼仪。”蓝凯斯冷淡的眼清冷无波,平静得有如一潭深水。
“我怎么对她是我们之间的事与你无关,打她还没出生前我就认识她,我们的感情不是外人可以介入的。”她属于他。
正如青梅配竹马,天作之合。
“她的事就是我的事。”他的表情浮现冷色,不将段竹马放在眼里。
“很抱歉,你以什么身分大放厥词,她还没弱智到需要别人代言。”段竹马一双凌厉的眼冷瞪蓝凯斯的怒颜。
高瘦清朗的他没有猥琐轻浮的外表,更不是獐头鼠目的街头混混,由他浑身散发的凛然气度可见他是鲛龙之辈。
和蓝凯斯的贵族气息完全不同,他俊朗清逸得宛如时装杂志走下来的模特儿,举手投足间带著令女人尖叫的迷人风采,俊雅的容貌不输蓝凯斯分毫。
有机会走上萤光幕他却轻言放弃,不让私生活成为镁光灯追逐的目标,而放弃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保护他青梅竹马的小情人。
至少在他心目中是这么认为,她是他的,不可能有改变的一天。
莫名杀出的情敌让他很不是滋味,他明明防守得几近滴水不漏,怎么还会让人有隙可趁。
“你说呢!”让他自行定位。
握紧拳头死贴着大腿,眼红的段竹马不想让大家当场难看。“你不是她,你不能代她决定任何事。”
那份权利只有他能行使。
“是吗?”他笑得极淡的俯视偷抓耳朵的展青梅。“梅,你的事是不是归我所管。”
全身犯著痒的展青梅突然觉得背后冷飕飕的。她不会成为某人獠牙下的猎物吧?
“呃!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全无异议。”现在他最大,说什么都是对的。
“展、青、梅!”这该死的笨女人,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蓝凯斯低笑着拿开她抓脸的手,看向段竹马的眼却冷如寒冬。“我说过别吼她,你听不懂委婉的劝告吗?”他对不懂礼貌的人一向没什么耐性。
“我也说过这是我跟她的事,外人无权置喙。”段竹马以同样的态度回道,伸手要将展青梅拉回。
两人就像独木桥上的两头公羊互不退让,一个抢一个挡,同样出色的外在引人侧目,但幼稚的抢夺行为却形同孩童。
夹在中间的展青梅有些傻眼,搞不清他们在上演哪一出荒谬肥皂剧,身为女主角,她的戏分却少得可怜,他们不觉得太抢戏了吗?
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她会兴致勃勃的要求多加几场戏,即使剧本上没有她的台词也会想办法拗上几句。
可是人生有些事是不能等的,譬如她一身吓人的万千星晨,挂在天上是迷人星星,但落在身上可不怎么美观。
看来看去她也不是什么绝世美女,比起好友玫瑰,她算是路边乏人问津的小野花,他们应该不会因她的“美色”起争执,可能另有她所不知情的宿仇吧!
唉!真的好痒,痘痘都被抓破了,明天酒疹退了以后她绝对不要出门,免得让吓哭的小孩伤害到自己脆弱的心灵,要用很多很多的巧克力才补得回来。
“你想去哪里?”
蓝凯斯长臂一伸,拎小鸡似地把她拎了回来,离地一寸的展青梅差点喘不过来,幸好身后的大手及时松手。
“她要去哪里轮得到你管吗?我要带她回家。”她不该离开他的势力霸围。
擅自离家出走已是大罪一条,公然和其他男人状似亲匿更是罪加一等,不带回家严加管教,难保她不会犯下更重大的罪行。
才几天没注意就学人红杏出墙,要不是他刚好被派去南部出差,她怎么有可能逃出他的掌控。
“恐怕难以如阁下所愿,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必须跟著我,包括更衣、如厕。”她的时间已卖给他。
有吗?老板更衣她帮著递衣是没错,难道他上厕所也要人传卫生纸。原来助理的工作这么命苦呀!有如古时的贴身小厮。
“小梅子,你给我援交不成?”段竹马眼神一沉,俊容燃起黑色火焰。
什么二十四小时都必须跟著他,他身体有残缺吗?要人像看护随时盯著。
“祸水男你才给我闭嘴,我这姿色搞援交有人要吗?你脑袋是装了鸟大便呀?!”他还真看得起她。
我要。两个男人用充满敌意的眼互视,心里不约而同的浮现这两个字。
段竹马早就认定她是携手共度一生的伴侣,所以心语坚定而无彷徨,即使他常为了达到目的和其他女人发生肉体关系,但他的心意从未有过更改,就是她了。
反倒是被自己吓一跳的蓝凯斯心底略微踌躇,无法相信他会钟情一名家世平凡的女孩,何时觉得有趣的心态起了化学反应,那份喜爱已令他沉迷。
展青梅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男人争夺的目标,还以为他们穷极无聊地没事找对方的碴。
不过她的心是偏向她亲爱的老板多些,谁叫她不小心地爱上他,而且在她没发觉他的真面目前遗落了半颗心,现在想拿回来也来不及。
而她的“仇人”一向对她恶声恶气,这会还污蔑她搞援交,她怎能忍气吞声地任他编派不是,她也是有脾气的好不好?!
“祸水是形容女人的,亏你念了四年中文系,文法修辞全还给老夫子了。”面对她,他习惯用凶恶的语气加以讥诮。
因为她是懒散的草履虫,从来不在意身边来来去去的人,若不故意找她麻烦引起她的愤怒,她会像忽视其他人一般忽视他。
其实他是爱她的,只是他一直到很多年后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推她一下或拉她的辫子无非是小男孩喜欢小女孩的小举动,他从不知道这反而令她心生反感,
他们走得太近了,以致他不晓得该用什么方法和她相处,老是激怒她才来后悔自己又搞砸了,和平之日遥遥无期。
“要你管,我又不靠你养,老蓝凯斯可没嫌我念文科的没出息,对我好得没话说。”展青梅踩著三七步用眼神睨他。
怎样,舍弃一流大学企管系不读就是为了摆脱他,那四年她可是如鱼得水快活得很,不用担心他来破坏她惬意的大学生活。
“那是因为脑袋空空的人最好骗,不懂人心险恶误入歧途,男人对女人好只有一种目的,我以为你不会笨得看不出鲨鱼的牙有多利。”维持风度的段竹马最想做的一件事是马上捉她回家揍一顿,省得她识人不清。
“你不要自己不好就认定天下乌鸦一般黑,我”好痒,先抓一下。“人太聪明不见得能得到世界,你也有得不到的东西。”
她突然冒出一句有见地的言语,冷不防在两个男人心里打了个突,似乎有什么闪了一下,却来不及悟出她的箴言。
“梅,你别再抓了,不要忘了明天还要陪我出席演奏会。”她的情形真让人忧心。
“演奏会?”黑眸闪了闪,段竹马蓦然想起看来有点眼熟的他,原来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有必要加以调查,查出他的底细,人一定会有弱点,不可能完美无缺。
“可是人家真的痒得受不了,你叫讨厌鬼麦修陪你好了。”明天肯定仍见不了人,她还是别丢人现眼。
讨厌鬼麦修?麦修若知道她在背后也这样叫他大概又会愤愤不平吧!“好。”
“好?”他答得太爽快她反而楞住了,好像“好”得怪异。
“给麦修的工资就从你的薪水扣。”他俯在她耳边低喃,状似情人间的低语。
啊!怎么这样,钱是她的啦!“我不抓了,我不抓了,就算戴纸袋我也舍命相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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