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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二o年
“各位,我们再向新郎新娘干一大杯!”
一位容光焕发,醉态可掬的客人含糊不清地这么说着,高高举起酒杯,头向后一仰,想要一干而尽。
但是,他的步履不稳,猛然间一个踉跄,身子朝后面的椅子倒了过去,引得餐桌边的客人哄堂大笑。孟黎莎冷眼旁观,觉得她继母的这些朋友们虽然在观礼之后可以开怀畅饮.但也实在喝得太多了。
在雷德尔堡豪华大厅中举行的婚宴,就算以当时英国的一般水准而言,都可说是极尽奢侈之能事了。
考究的杯盘中盛着精致的餐点,一道又一道的端上来,任何一个美食主义者这时都不免赞誉备至,无从挑剔。
大多数的客人似乎对美酒比对佳肴更有兴趣,一些穿制服的传者总是端着一盘盛满美酒水晶酒杯,恭立一旁以备宾客亭用。
“看来每张椅子后面都有一位待者侍候。”孟黎莎忖度着。
就算站在客观的立场,她也想不透父亲为什么要这么铺张,同时,一想到荷丝雷德尔今后将取代母亲的地位。她就不由得陷入深深的恐惧,恨不得大叫几声,一泄心中闷气。
餐桌旁的客人们不时说着一些低俗的、带影射性的笑话,虽然她不大听得懂,但由他们那粗鲁贪婪的德性也可想见一斑。
包让她难以忍受的是看到餐桌的那一端,她的父亲今天的新郎坐在新娘的身边。
“大概全世界只有荷丝穿上新娘的白纱礼服,披上长长面纱时最缺少那份新娘味儿。也难怪,现在她都三十八岁了。”她想。
记得父亲告诉她他打算娶荷丝为妻时,她简直难以相信。
同时,她也清楚地知道,这门婚事荷丝盼望已久。
母亲去世后,荷丝的居心就十分明显,最初几次到威尔登府拜访时她还会找些借口,后来就干脆堂而皇之地登门入室了。
她每次来拜访,总会带些雷德尔堡大暧房中出产的桃子、葡萄等水果,还有购自伦敦的一些美味;更阴险的是还送来了一些骏马,说是要迪瑞尔威尔登把它们好好训练一番。
最后,孟黎莎几乎不相信父亲会接受这些居心明显的馈赠,尤其出自象荷丝这么丑的女人之手。
“她看上去比平常更象匹马了!”
当荷丝由一位上了年纪的亲属搀着,走在教堂长长的甬道上时,孟黎莎听到有人在这么窃窃私语。
“我倒很偏爱动物,”另一个戏谑的口气回答:“但可不是在床上!”
无疑地他们在数说她的容貌,荷丝虽然拥有庞大产业,但看上去一副“老处女”模样,而且的确其貌不扬。
但是,如今迪瑞尔威尔登巴拜倒在她裙下可不是拜倒于她的风采,而是拜在她的支票簿、雷德尔堡气派的马厩和耀眼的豪华之下了。
“你怎么能和她结婚呢?爸爸!”迪瑞尔威尔登告诉她这门婚事时,她不禁怀疑地叫了起来。
“我别无选择。孟黎莎,”他几乎有些粗暴地回答:“现在你母亲不在人世了,由你外祖父那里得到的一小笔津贴也化为乌有,如今他什么也不再给我,而且一直就看我不顺眼!”
“他不再给你津贴了吗?”孟黎莎试探地问。
“还记得你出生的时候你母亲写了封信给他,”迪瑞尔威尔登回答:“他却回了一封律师写的信,说他会长期津贴我们,还要我们以后不要再直接和他联络了。”
孟黎莎以前就听过这桩事,但那时对她来说却似乎很不可思议外祖父就那么论定了这桩婚姻的不幸,而且经过了那么些年也没有使他软化下来,只因母亲当年不顾他的反对而结婚,即使后来她过得十分快乐,他的态度也依然如此强硬。
说真的,迪瑞尔的确是个很有吸引力的男人,虽然婚前是个浪子型的人物,结了婚后倒真是安定了下来,珍爱着他的妻子,带给她无比的幸福快乐。
但是,孟黎莎不由得会想到:小小的威尔登府邸和二十英亩大的土地,在母亲生前他还待得住,一旦母亲不在了,就不免局限了他。
伦敦,才是他想去的地方!那些吸引成年人的多彩多姿的娱乐、赌博和活跃的社交才是他愿投身的世界。
不过,这桩婚事中对他吸引力最大的还是那些骏马!
“关键在于”他气势的凶凶地反问道:“居住在这么单调落后的乡间,如果不能好好地骑马打猎,还有什么其他乐子呢?”
孟黎莎知道得很清楚,在他自己的马厩中只有两匹马,却都垂垂老矣,不能再任他在田野中纵情奔驰,享受骋驰之乐了。
大家公认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骑士,只是那两匹老马实在让他英雄无用武之地,只有他跨上朋友家的良驹,特别是荷丝雷德尔的马时,那马上英姿、卓越骑术才真让人叹为观止。
“爸爸,你是不是真的认为荷丝的那些马算对其他方面的一种补偿呢?”孟黎莎这么低声问过。
案亲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没有人能取代你母亲在我心中的地位,你该明白这一点,孟黎莎,不过,骑着好马奔驰却能减轻我心中的痛苦。”
母亲的去世的确使他深感痛苦,这是无可置疑的,只是孟黎莎怀疑这种痛苦不知还会持续多久?一旦他变成荷丝雷德尔喜欢的那类男人时,富裕的生活将使他变得更为放荡、酗酒无度,除了满脑子马经以外空无一物
母亲在世时,总是使得家中充满温暖的气氛,她的锦心绣口更使得谈话生动而又有趣,所以一家人除了娱乐之外,还有许多永不枯竭的话题。
其实,孟黎莎一直认为父亲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她自认也承继了这种特性,因此一旦面临孤独无垠的飘泊感时,就更感受一种深沉的痛苦。
但他选择了荷丝雷德尔,这又怎么说呢?
他望着餐桌那头的荷丝现在已经成了她继母的女人一一不由感到一阵嫌恶。
荷丝今天也喝了不少,脸上泛着一片红光、却使她看上去不只是丑陋,简直就有些邪恶。
但,无论如何,孟黎莎也不得不承认,荷丝是一个非常杰出的骑师。
她骑术绝佳,无怪乎参加婚礼的客人在干杯时都说,祝“全郡最会打猎的女人。”这话倒一点也不夸张。
餐宴接近尾声,总共花了三个多钟头,孟黎莎为了要应付身旁两位男士那种带着调情式的恭维话而坐立不安。
虽然现在并非打猎季节,但出于对新娘的一种恭维,客人都穿上垂着流苏的打猎装,而且在新人离开教堂时,还得穿越一道由“昆拜”猎团的仆人架起来的马鞭阵。
“昆拜”这个猪团对成员的限制一向十分严格,他们自称为“密尔顿人”因为他们绝大数时间都留在密尔顿,一个礼拜狩猎六天,素来以特殊的风格,耀眼的财富,势利的作风而名噪一时。
每一个暴发户都热切地希望能打入他们这贵族团体,然而环顾荷丝请来的那些客人之中,却没有一个受他们欢迎。
当然,只有迪瑞尔威尔登例外,他们一再邀他入会,和他们一起出外狩猎,只是那时他还无力参加。
“看来现在他加入没什么问题了。”孟黎莎暗自想着。
同时,她也不由得奇怪那些自命高雅的密尔顿夫人们竟会考虑荷丝?
这时,一个客人取出一只猎人用的喇叭,开始吹起“狐狸出现”和“走开”的乐曲。”
那对新人来说显然是一个信号,因为这时荷丝由座位上站起来。轻轻拍拍新郎的肩膀,告诉他该上楼换衣服了。
他们即将启程赴伦敦,孟黎莎猜想父亲到了那里一定会加入一些新的社团,再涉足一些他年轻时到过的场所中重温繁华旧梦。
孟黎莎相信荷丝对于料理自己的事情一定没问题,而且她似乎是“买得”了一个丈夫,不过看来她会以别的方式找到报偿的。
荷丝向大厅门口走去,因为她吩咐过孟黎莎要和她谈话,于是孟黎莎跟在后面,走过大理石地板,来到布置华丽的楼梯间。
进入荷丝宽敞的卧室中,两个女仆正在静候着,卧室本身是够漂亮,却布置得令人不敢恭维,尤其窗帘和床幔都采用深黄色的逃陟绒,非常刺眼。
荷丝取下面纱上的头饰,带几分得意地说:“婚礼进行得很理想,在雷德尔堡一切都照预定计划进行。”
她站在那里让女仆为她脱衣服,突然尖叫起来:“快点啊!你这笨货,我总不能整晚都站在这儿哪!”
“对不起,小姐”女仆慌慌张张地说。
“现在是夫人了你可别忘了这点!”荷丝驳斥着。
她脱下礼服,由另一个女仆为她穿上一件有花边的缎质长礼服。
“你们两个可以出去了!我要和孟黎莎小姐谈一谈,如果要你们的话我会按铃的。”
两个女仆匆匆告退,孟黎莎担忧地望着继母那张兴奋得泛红光的脸。
“昨天我告诉过你要你来我这一趟,孟黎莎,”荷丝开口说道:“但你一直没来。”
“家里还有很多情事要做。”孟黎莎含糊不清地说着。
她一直有意避免到堡中来。她不愿看到荷丝接到大批结婚礼物时的兴奋神色,不想听父亲和她所不喜欢的女人谈到度蜜月等等,这些都令她难以忍受。
“那里不会有什么要你操心的,”荷丝咄咄逼人。“我不希望那里还有什么事要处理。”
“这是什么意思?”孟黎莎问。
“你父亲已经同意先把那边封闭起来,以后再找个合适的房客出租。”
“哦,不!”孟黎莎惊讶地叫起来,怪不得父亲这两天见到她的时候,脸上总露着愧疚的神色。他以前肯定地答应过她,让她住在威尔登府,至少住到夏天为止。
然而。一旦荷丝提出要特别为她开放两个房间太浪费时,即使他答应过也没有用了。
其实,只不过多花几十磅,何况花费在父亲度过二十年快乐生活的地方,对荷丝的大笔财产而言实在毫无损失,又有什么关系呢?
“关于封闭房子的事我交待过仆人了,”荷丝口气严厉,声调刺耳。
“什么时候封闭?”孟黎莎问。
“明天或是后天,我想该够你收拾东西了。”
“那么,你们要我住到这里来?”
孟黎莎的语气象在叙述一件事实,不大象在询问什么,因此荷丝转过头来看着她,脸上一副很不以为然的神色。
她的眼中闪着冷冷的光芒,但对这问话并不觉得特别惊奇。
孟黎莎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苗条优雅,超凡逸俗,在附近猎区中的确是个佼佼者鹅蛋形脸上一对明澈动人的大眼睛在阳光之下灿然生辉,睫毛长长的,鼻子小巧而挺直。嘴唇柔软而纤巧。
这是一张很有吸引力的脸,能引得男人驻足凝视,但对其他女人而言,却不是一张讨人喜欢的脸,尤其对荷丝来说,她的纤美更衬出自己的丑陋,这才是最令她难以忍受的痛苦!
“你当然可以到这里住上一阵子,”荷丝苛刻地说:“不过我知道丹恩史诺比想要娶你。”
“他的确想娶我,”孟黎莎回答:“不过我可不打算嫁给他。”
“这可是你父亲为你做的决定呢!”荷丝反唇相讥。
“爸爸?”孟黎莎吃惊地叫了起来:“但是他一直告诉我,他不会要我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啊。”
“你父亲说了很多他自己都不知其所以然的话,”荷丝说:“孟黎莎,你和我一样都知道,如果没有钱的话,男人绝不会想娶你为妻的。”
孟黎莎睁大了眼睛,惊愕地望着继母的脸。
“你一定想说服爸爸,好强迫我接受丹恩史诺比是不是?”
“我不过告诉他,这对你最适合不过了,”荷丝回答:“丹恩又年轻又有钱,而且他显然爱上了你。”
她又干笑了一声:“以前我从没想到丹恩会这么迷你的!”
“我并不打算和他结婚!”孟黎莎十分平静地说。
“到头来你还是会嫁给他的。”荷丝尖刻地说。
“如果爸爸接受了你的建议,”孟黎莎说:“我会告诉他,我知道他不会强迫我和任何人结婚,特别是我不喜欢的人,象丹恩。”
“干脆我再说清楚一点好了,”荷丝说着,声音就象她平日鞭马一样尖锐:“我不要你留在这里,孟黎莎,现在我结婚了,我不要任何别的女人留在我屋里,如果你不肯嫁给丹恩的话,你就会一贫如洗,再怎样我也绝不会伸出一根手指头去赈济你!”
“你认为爸爸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吗?”孟黎莎问。
“显然一一会的!”荷丝回答:“他已经和我结了婚,他可以得到世上任何他想要的东西每样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得到不过我不愿他前妻的女儿住在我家里,也不想让她住在别的地方却又要花我的钱。”
她的嘴唇抽紧了,继续说:“你只有结婚这一条路了,孟黎莎,你最好快点做决定!”
“我会找出别条路来的,”孟黎莎回答:“我宁愿去洗地板、做厨子,也比嫁给丹恩史诺比要好!”只要想到他,她都会气得发抖。
丹恩是个长年在马上奔驰的年轻小伙子,块头很大,出生门第很低,靠父亲做投机生意而成了暴发户。
两年前,他父亲死后他搬到郡里,开始用诈骗得来的钱财挥霍无度。
他买的华屋成了一些无赖汉和象他一般德性的浪荡子弟聚会之所。
许多他们如何纵情声色的故事绘影绘声地流传着,还有些从邻近城镇或伦敦带回来的女人成了他的座上贵宾。
他虽年方二十五,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要大得多,孟黎莎还记得初次和他见面时,只想赶紧从他身边逃开,好象他有什么不洁令她避之唯恐不及。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父亲带了丹恩回家,他们的靴子和马裤上一片泥泞,垂着流苏的打猎装被雨水浸透了,两个人依然兴致很高。
“这趟可说是今年冬天跑得最过瘾的一次!”孟黎莎一开门,就听到父亲这么说。
“我请了丹恩史诺比喝杯酒庆祝庆祝”
两个男人进了书房,在壁炉前的两张靠背椅上坐下来。
家里只有两个老仆人,因此孟黎莎就自己端了盛酒的托盘,送到父亲身边。
在她斟酒的时候,她知道丹恩史诺比一直注视着她。一看到他的脸,她就不禁想到那些有关他的丑闻和恶名。
看到他本人以后,她确定了那些传闻的可靠性。
正要离开书房的时候,父亲叫住了她。
“来和史诺比先生谈谈,孟黎莎,”他说:“今天他还问起你,而且想问问你为什么从来都不出去打猎呢!”
“我不太会骑,除非你为我准备一个侧坐鞍还差不多,”孟黎莎笑着回答:“而且你知道,我们家的马厩都快空了。”
她本是跟父亲开玩笑,在一旁丹恩史诺比却很快地接口:“我会为你准备一匹马的,威尔登小姐!上个礼拜我才在泰德沙尔买了匹牝马,正适合你骑。”
“非常谢谢!”孟黎莎回答:“可是目前我有好多事得做,根本没时间出去打猎。”
“我相信这不会是真的,”丹恩史诺比说着,转向父亲:“是不是,威尔登?”
“孟黎莎,你还是接受他的建议吧!”父亲催她:“他的马多得自己都数不清,一定会为你选区好马的。”
孟黎莎一直想拒绝,却毫无效用,从那次以后,丹恩就更有借口到家里来了。
她一直躲他,想从他身边逃开,但由于得了父亲的默许和帮助,要躲开他根本就不可能。
最后,也就是迪瑞尔威尔登决定要和荷丝结婚之前,丹恩终于开了口:“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每当孟黎莎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总会来拜访,即使她交待仆人说她不在家,他也会闯到客厅来。
“你向我求婚使我深感荣幸,史诺比先生,”孟黎莎平静的说:“不过我并不想结婚。”
“别胡说了!”丹恩马上反驳:“你知道,如果你多参加些宴会,多在打猎的场合中露面的话,那里每个男人都会追求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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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二o年
“各位,我们再向新郎新娘干一大杯!”
一位容光焕发,醉态可掬的客人含糊不清地这么说着,高高举起酒杯,头向后一仰,想要一干而尽。
但是,他的步履不稳,猛然间一个踉跄,身子朝后面的椅子倒了过去,引得餐桌边的客人哄堂大笑。孟黎莎冷眼旁观,觉得她继母的这些朋友们虽然在观礼之后可以开怀畅饮.但也实在喝得太多了。
在雷德尔堡豪华大厅中举行的婚宴,就算以当时英国的一般水准而言,都可说是极尽奢侈之能事了。
考究的杯盘中盛着精致的餐点,一道又一道的端上来,任何一个美食主义者这时都不免赞誉备至,无从挑剔。
大多数的客人似乎对美酒比对佳肴更有兴趣,一些穿制服的传者总是端着一盘盛满美酒水晶酒杯,恭立一旁以备宾客亭用。
“看来每张椅子后面都有一位待者侍候。”孟黎莎忖度着。
就算站在客观的立场,她也想不透父亲为什么要这么铺张,同时,一想到荷丝雷德尔今后将取代母亲的地位。她就不由得陷入深深的恐惧,恨不得大叫几声,一泄心中闷气。
餐桌旁的客人们不时说着一些低俗的、带影射性的笑话,虽然她不大听得懂,但由他们那粗鲁贪婪的德性也可想见一斑。
包让她难以忍受的是看到餐桌的那一端,她的父亲今天的新郎坐在新娘的身边。
“大概全世界只有荷丝穿上新娘的白纱礼服,披上长长面纱时最缺少那份新娘味儿。也难怪,现在她都三十八岁了。”她想。
记得父亲告诉她他打算娶荷丝为妻时,她简直难以相信。
同时,她也清楚地知道,这门婚事荷丝盼望已久。
母亲去世后,荷丝的居心就十分明显,最初几次到威尔登府拜访时她还会找些借口,后来就干脆堂而皇之地登门入室了。
她每次来拜访,总会带些雷德尔堡大暧房中出产的桃子、葡萄等水果,还有购自伦敦的一些美味;更阴险的是还送来了一些骏马,说是要迪瑞尔威尔登把它们好好训练一番。
最后,孟黎莎几乎不相信父亲会接受这些居心明显的馈赠,尤其出自象荷丝这么丑的女人之手。
“她看上去比平常更象匹马了!”
当荷丝由一位上了年纪的亲属搀着,走在教堂长长的甬道上时,孟黎莎听到有人在这么窃窃私语。
“我倒很偏爱动物,”另一个戏谑的口气回答:“但可不是在床上!”
无疑地他们在数说她的容貌,荷丝虽然拥有庞大产业,但看上去一副“老处女”模样,而且的确其貌不扬。
但是,如今迪瑞尔威尔登巴拜倒在她裙下可不是拜倒于她的风采,而是拜在她的支票簿、雷德尔堡气派的马厩和耀眼的豪华之下了。
“你怎么能和她结婚呢?爸爸!”迪瑞尔威尔登告诉她这门婚事时,她不禁怀疑地叫了起来。
“我别无选择。孟黎莎,”他几乎有些粗暴地回答:“现在你母亲不在人世了,由你外祖父那里得到的一小笔津贴也化为乌有,如今他什么也不再给我,而且一直就看我不顺眼!”
“他不再给你津贴了吗?”孟黎莎试探地问。
“还记得你出生的时候你母亲写了封信给他,”迪瑞尔威尔登回答:“他却回了一封律师写的信,说他会长期津贴我们,还要我们以后不要再直接和他联络了。”
孟黎莎以前就听过这桩事,但那时对她来说却似乎很不可思议外祖父就那么论定了这桩婚姻的不幸,而且经过了那么些年也没有使他软化下来,只因母亲当年不顾他的反对而结婚,即使后来她过得十分快乐,他的态度也依然如此强硬。
说真的,迪瑞尔的确是个很有吸引力的男人,虽然婚前是个浪子型的人物,结了婚后倒真是安定了下来,珍爱着他的妻子,带给她无比的幸福快乐。
但是,孟黎莎不由得会想到:小小的威尔登府邸和二十英亩大的土地,在母亲生前他还待得住,一旦母亲不在了,就不免局限了他。
伦敦,才是他想去的地方!那些吸引成年人的多彩多姿的娱乐、赌博和活跃的社交才是他愿投身的世界。
不过,这桩婚事中对他吸引力最大的还是那些骏马!
“关键在于”他气势的凶凶地反问道:“居住在这么单调落后的乡间,如果不能好好地骑马打猎,还有什么其他乐子呢?”
孟黎莎知道得很清楚,在他自己的马厩中只有两匹马,却都垂垂老矣,不能再任他在田野中纵情奔驰,享受骋驰之乐了。
大家公认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骑士,只是那两匹老马实在让他英雄无用武之地,只有他跨上朋友家的良驹,特别是荷丝雷德尔的马时,那马上英姿、卓越骑术才真让人叹为观止。
“爸爸,你是不是真的认为荷丝的那些马算对其他方面的一种补偿呢?”孟黎莎这么低声问过。
案亲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没有人能取代你母亲在我心中的地位,你该明白这一点,孟黎莎,不过,骑着好马奔驰却能减轻我心中的痛苦。”
母亲的去世的确使他深感痛苦,这是无可置疑的,只是孟黎莎怀疑这种痛苦不知还会持续多久?一旦他变成荷丝雷德尔喜欢的那类男人时,富裕的生活将使他变得更为放荡、酗酒无度,除了满脑子马经以外空无一物
母亲在世时,总是使得家中充满温暖的气氛,她的锦心绣口更使得谈话生动而又有趣,所以一家人除了娱乐之外,还有许多永不枯竭的话题。
其实,孟黎莎一直认为父亲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她自认也承继了这种特性,因此一旦面临孤独无垠的飘泊感时,就更感受一种深沉的痛苦。
但他选择了荷丝雷德尔,这又怎么说呢?
他望着餐桌那头的荷丝现在已经成了她继母的女人一一不由感到一阵嫌恶。
荷丝今天也喝了不少,脸上泛着一片红光、却使她看上去不只是丑陋,简直就有些邪恶。
但,无论如何,孟黎莎也不得不承认,荷丝是一个非常杰出的骑师。
她骑术绝佳,无怪乎参加婚礼的客人在干杯时都说,祝“全郡最会打猎的女人。”这话倒一点也不夸张。
餐宴接近尾声,总共花了三个多钟头,孟黎莎为了要应付身旁两位男士那种带着调情式的恭维话而坐立不安。
虽然现在并非打猎季节,但出于对新娘的一种恭维,客人都穿上垂着流苏的打猎装,而且在新人离开教堂时,还得穿越一道由“昆拜”猎团的仆人架起来的马鞭阵。
“昆拜”这个猪团对成员的限制一向十分严格,他们自称为“密尔顿人”因为他们绝大数时间都留在密尔顿,一个礼拜狩猎六天,素来以特殊的风格,耀眼的财富,势利的作风而名噪一时。
每一个暴发户都热切地希望能打入他们这贵族团体,然而环顾荷丝请来的那些客人之中,却没有一个受他们欢迎。
当然,只有迪瑞尔威尔登例外,他们一再邀他入会,和他们一起出外狩猎,只是那时他还无力参加。
“看来现在他加入没什么问题了。”孟黎莎暗自想着。
同时,她也不由得奇怪那些自命高雅的密尔顿夫人们竟会考虑荷丝?
这时,一个客人取出一只猎人用的喇叭,开始吹起“狐狸出现”和“走开”的乐曲。”
那对新人来说显然是一个信号,因为这时荷丝由座位上站起来。轻轻拍拍新郎的肩膀,告诉他该上楼换衣服了。
他们即将启程赴伦敦,孟黎莎猜想父亲到了那里一定会加入一些新的社团,再涉足一些他年轻时到过的场所中重温繁华旧梦。
孟黎莎相信荷丝对于料理自己的事情一定没问题,而且她似乎是“买得”了一个丈夫,不过看来她会以别的方式找到报偿的。
荷丝向大厅门口走去,因为她吩咐过孟黎莎要和她谈话,于是孟黎莎跟在后面,走过大理石地板,来到布置华丽的楼梯间。
进入荷丝宽敞的卧室中,两个女仆正在静候着,卧室本身是够漂亮,却布置得令人不敢恭维,尤其窗帘和床幔都采用深黄色的逃陟绒,非常刺眼。
荷丝取下面纱上的头饰,带几分得意地说:“婚礼进行得很理想,在雷德尔堡一切都照预定计划进行。”
她站在那里让女仆为她脱衣服,突然尖叫起来:“快点啊!你这笨货,我总不能整晚都站在这儿哪!”
“对不起,小姐”女仆慌慌张张地说。
“现在是夫人了你可别忘了这点!”荷丝驳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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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个可以出去了!我要和孟黎莎小姐谈一谈,如果要你们的话我会按铃的。”
两个女仆匆匆告退,孟黎莎担忧地望着继母那张兴奋得泛红光的脸。
“昨天我告诉过你要你来我这一趟,孟黎莎,”荷丝开口说道:“但你一直没来。”
“家里还有很多情事要做。”孟黎莎含糊不清地说着。
她一直有意避免到堡中来。她不愿看到荷丝接到大批结婚礼物时的兴奋神色,不想听父亲和她所不喜欢的女人谈到度蜜月等等,这些都令她难以忍受。
“那里不会有什么要你操心的,”荷丝咄咄逼人。“我不希望那里还有什么事要处理。”
“这是什么意思?”孟黎莎问。
“你父亲已经同意先把那边封闭起来,以后再找个合适的房客出租。”
“哦,不!”孟黎莎惊讶地叫起来,怪不得父亲这两天见到她的时候,脸上总露着愧疚的神色。他以前肯定地答应过她,让她住在威尔登府,至少住到夏天为止。
然而。一旦荷丝提出要特别为她开放两个房间太浪费时,即使他答应过也没有用了。
其实,只不过多花几十磅,何况花费在父亲度过二十年快乐生活的地方,对荷丝的大笔财产而言实在毫无损失,又有什么关系呢?
“关于封闭房子的事我交待过仆人了,”荷丝口气严厉,声调刺耳。
“什么时候封闭?”孟黎莎问。
“明天或是后天,我想该够你收拾东西了。”
“那么,你们要我住到这里来?”
孟黎莎的语气象在叙述一件事实,不大象在询问什么,因此荷丝转过头来看着她,脸上一副很不以为然的神色。
她的眼中闪着冷冷的光芒,但对这问话并不觉得特别惊奇。
孟黎莎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苗条优雅,超凡逸俗,在附近猎区中的确是个佼佼者鹅蛋形脸上一对明澈动人的大眼睛在阳光之下灿然生辉,睫毛长长的,鼻子小巧而挺直。嘴唇柔软而纤巧。
这是一张很有吸引力的脸,能引得男人驻足凝视,但对其他女人而言,却不是一张讨人喜欢的脸,尤其对荷丝来说,她的纤美更衬出自己的丑陋,这才是最令她难以忍受的痛苦!
“你当然可以到这里住上一阵子,”荷丝苛刻地说:“不过我知道丹恩史诺比想要娶你。”
“他的确想娶我,”孟黎莎回答:“不过我可不打算嫁给他。”
“这可是你父亲为你做的决定呢!”荷丝反唇相讥。
“爸爸?”孟黎莎吃惊地叫了起来:“但是他一直告诉我,他不会要我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啊。”
“你父亲说了很多他自己都不知其所以然的话,”荷丝说:“孟黎莎,你和我一样都知道,如果没有钱的话,男人绝不会想娶你为妻的。”
孟黎莎睁大了眼睛,惊愕地望着继母的脸。
“你一定想说服爸爸,好强迫我接受丹恩史诺比是不是?”
“我不过告诉他,这对你最适合不过了,”荷丝回答:“丹恩又年轻又有钱,而且他显然爱上了你。”
她又干笑了一声:“以前我从没想到丹恩会这么迷你的!”
“我并不打算和他结婚!”孟黎莎十分平静地说。
“到头来你还是会嫁给他的。”荷丝尖刻地说。
“如果爸爸接受了你的建议,”孟黎莎说:“我会告诉他,我知道他不会强迫我和任何人结婚,特别是我不喜欢的人,象丹恩。”
“干脆我再说清楚一点好了,”荷丝说着,声音就象她平日鞭马一样尖锐:“我不要你留在这里,孟黎莎,现在我结婚了,我不要任何别的女人留在我屋里,如果你不肯嫁给丹恩的话,你就会一贫如洗,再怎样我也绝不会伸出一根手指头去赈济你!”
“你认为爸爸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吗?”孟黎莎问。
“显然一一会的!”荷丝回答:“他已经和我结了婚,他可以得到世上任何他想要的东西每样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得到不过我不愿他前妻的女儿住在我家里,也不想让她住在别的地方却又要花我的钱。”
她的嘴唇抽紧了,继续说:“你只有结婚这一条路了,孟黎莎,你最好快点做决定!”
“我会找出别条路来的,”孟黎莎回答:“我宁愿去洗地板、做厨子,也比嫁给丹恩史诺比要好!”只要想到他,她都会气得发抖。
丹恩是个长年在马上奔驰的年轻小伙子,块头很大,出生门第很低,靠父亲做投机生意而成了暴发户。
两年前,他父亲死后他搬到郡里,开始用诈骗得来的钱财挥霍无度。
他买的华屋成了一些无赖汉和象他一般德性的浪荡子弟聚会之所。
许多他们如何纵情声色的故事绘影绘声地流传着,还有些从邻近城镇或伦敦带回来的女人成了他的座上贵宾。
他虽年方二十五,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要大得多,孟黎莎还记得初次和他见面时,只想赶紧从他身边逃开,好象他有什么不洁令她避之唯恐不及。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父亲带了丹恩回家,他们的靴子和马裤上一片泥泞,垂着流苏的打猎装被雨水浸透了,两个人依然兴致很高。
“这趟可说是今年冬天跑得最过瘾的一次!”孟黎莎一开门,就听到父亲这么说。
“我请了丹恩史诺比喝杯酒庆祝庆祝”
两个男人进了书房,在壁炉前的两张靠背椅上坐下来。
家里只有两个老仆人,因此孟黎莎就自己端了盛酒的托盘,送到父亲身边。
在她斟酒的时候,她知道丹恩史诺比一直注视着她。一看到他的脸,她就不禁想到那些有关他的丑闻和恶名。
看到他本人以后,她确定了那些传闻的可靠性。
正要离开书房的时候,父亲叫住了她。
“来和史诺比先生谈谈,孟黎莎,”他说:“今天他还问起你,而且想问问你为什么从来都不出去打猎呢!”
“我不太会骑,除非你为我准备一个侧坐鞍还差不多,”孟黎莎笑着回答:“而且你知道,我们家的马厩都快空了。”
她本是跟父亲开玩笑,在一旁丹恩史诺比却很快地接口:“我会为你准备一匹马的,威尔登小姐!上个礼拜我才在泰德沙尔买了匹牝马,正适合你骑。”
“非常谢谢!”孟黎莎回答:“可是目前我有好多事得做,根本没时间出去打猎。”
“我相信这不会是真的,”丹恩史诺比说着,转向父亲:“是不是,威尔登?”
“孟黎莎,你还是接受他的建议吧!”父亲催她:“他的马多得自己都数不清,一定会为你选区好马的。”
孟黎莎一直想拒绝,却毫无效用,从那次以后,丹恩就更有借口到家里来了。
她一直躲他,想从他身边逃开,但由于得了父亲的默许和帮助,要躲开他根本就不可能。
最后,也就是迪瑞尔威尔登决定要和荷丝结婚之前,丹恩终于开了口:“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每当孟黎莎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总会来拜访,即使她交待仆人说她不在家,他也会闯到客厅来。
“你向我求婚使我深感荣幸,史诺比先生,”孟黎莎平静的说:“不过我并不想结婚。”
“别胡说了!”丹恩马上反驳:“你知道,如果你多参加些宴会,多在打猎的场合中露面的话,那里每个男人都会追求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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