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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和城仲摩的相识,其实也是巧遇。就在学校开学的第一天,我骑着那辆新买的野狼125到学校,当我正在停车的时候,有一个人从背后拍我的肩。
“同学,跟你借一百块!”
我看着那个人,口嚼着口香糖,穿着一件紧身黑色背心和一条洗得几乎破了的牛仔裤,蓬头垢面、头发散乱披肩,但却说着一口流利的国语。我以为他是出来混的,二话不说,便掏出一百块给他,只希望能花钱消灾。
等我给了他钱,径自停好车后,却发现他竟然还在旁边等我。我心想,这下子完了,准是被钉上了!
所谓的“被钉上”正是指被“勒索”
我心里正惴惴不安时,他开口道:“刚才真谢谢你,坐计程车却忘了带钱,幸亏你帮我解了围。我叫城仲摩,哲学系一年级,你呢?”他倒是挺大方的。
“我?我叫飞扬,法律系一年级。”我傻傻地回答他。像他外表长得那么引人注目的,我倒是第一次认识。
“飞扬,神采飞扬,好名字,也是个特别的姓氏。”我从来都没有听过有人用“神采飞扬”四个字来形容我的名字,因为那给人的感觉像是在形容女孩子,我不喜欢;但是从他口中说出却如此悦耳顺口,意外地没有让我感觉不舒服。
之后,我们就各自回自己的教室了,这就是我第一次和城仲摩认识的情形。之后的好几天,我都没再见到他,渐渐地,我也淡忘了这个人。
直到两周后的一天早上,宪法课才刚结束,班上的“门神”翁岳声喊着:“飞扬,外找!”
对于一个新生而言,会有谁来找我呢?我直觉的反应是直属学长来找我了。结果我跑出去一看,是他城仲摩。
“嗨!又见面了!”他给了我一个有点亲切又不太亲切的招呼。“喏!这是还你的钱!”
原来他今天是专程来还那一百元的,就在我将这件事完全淡忘之后。
我笑着收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因此,我用微笑代替了一切。
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仍旧是黑色紧身衣配上破牛仔裤,不过这一回,他发型变了,把头发梳成一根辫子绑在后面。这一次我才真正仔细看了他,原来他的眉毛那么浓、眼睛那么大,嘴巴也不小,再配上一身古铜的肤色,哇噻,酷哥!我羡慕他!
别以为我这么说是指自己很丑。错!大错特错!我的同学这么形容我,说我简直是潘安再世,由此,你可以想见,我为何会羡慕城仲摩了。潘安?那不是娘娘腔吗?
可恨!
再把话题说回来。俗话说:有一就有二,无三不成礼。也因为那区区的一百块,为我们的友谊揭开了序幕,也正因为那一百块,我在往后长长一辈子的日子里,得称他一声“姨父”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我们成为哥俩好。我和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不仅外型、个性不同,就连生活背景也差了十万八千里,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友谊,在短短数年的大学生涯中,我们共同分享了彼此的喜、怒、哀、乐。
“仲摩,你到底在干嘛!下了课就不见人影!”认识城仲摩到现在快一个月了,我仍是搞不懂他!有时候觉得他很神秘,可是你一问他,他又什么都告诉你。
“没有哇!打工嘛!不然怎么生活!”
打工?生长在富裕家庭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打工这档子事。倒不是我骄纵,而是我老爸认为学生的责任就是把书念好;要工作,以后走上社会有的是时间,不急在这一时半刻。想想,也是挺有道理的。
“你父母不供应你念书吗?”我知道有些人家的父母不准孩子念书,只希望他们多赚点钱贴补家用。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而我也没有亲戚可以依靠,一切只脑瓶我自己。”城仲摩耸耸肩。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真的是不知道,不过看他的样子,倒不特别在意。
“其实这也没什么,台湾意外死亡率日益升高,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变成孤儿,我既不是第一个,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这一点我看得很开,所以你也不用在意。”
对于城仲摩能轻松地跟我谈关于身世的问题,让我对他的豁达感到十分佩服,但他的成长过程更令我惊讶。
等我们彼此更熟稔之后,我发现他竟然和我同年龄,但他的表现及人格的思维似乎又比我成熟许多,原以为他同我一样是重考生,没想到却是
“我是以同等学力考进来的,高二那年被学校开除,还好我办了休学,否则,学校是不会让我参加联考的。”
“开除?为什么?”长久相处下来,我逐渐地了解城仲摩,对于他偶有的怪异行为、想法也较能接受,但这些,应该还不至于弄到被学校开除吧?
“说到这个,渊源就很长了,你真的要听?”他问我。
我认真地点头,于是他开始细说从前。
城仲摩两岁时,父母双双死于一次空难,而身在其中的他却侥幸存活下来,因无任何亲人,因此被送往彰化的某一家育幼院。从小在育幼院长大的他受到院长的许多关爱,因而引起其他小朋友的不满,于是大家合力排挤他。起初,他逆来顺受,但小朋友的行为愈来愈过分,他实在忍受不了,就开始和其他人打架了。
事情很快传到院长耳里,由于院内孩童怨声四起,院长迫于无奈,将他转到其他邻近的育幼院。
很快地,城仲摩到了就学的年龄,因为天生聪慧,国小念到五年级就直跳国一;也许是... -->>
说起和城仲摩的相识,其实也是巧遇。就在学校开学的第一天,我骑着那辆新买的野狼125到学校,当我正在停车的时候,有一个人从背后拍我的肩。
“同学,跟你借一百块!”
我看着那个人,口嚼着口香糖,穿着一件紧身黑色背心和一条洗得几乎破了的牛仔裤,蓬头垢面、头发散乱披肩,但却说着一口流利的国语。我以为他是出来混的,二话不说,便掏出一百块给他,只希望能花钱消灾。
等我给了他钱,径自停好车后,却发现他竟然还在旁边等我。我心想,这下子完了,准是被钉上了!
所谓的“被钉上”正是指被“勒索”
我心里正惴惴不安时,他开口道:“刚才真谢谢你,坐计程车却忘了带钱,幸亏你帮我解了围。我叫城仲摩,哲学系一年级,你呢?”他倒是挺大方的。
“我?我叫飞扬,法律系一年级。”我傻傻地回答他。像他外表长得那么引人注目的,我倒是第一次认识。
“飞扬,神采飞扬,好名字,也是个特别的姓氏。”我从来都没有听过有人用“神采飞扬”四个字来形容我的名字,因为那给人的感觉像是在形容女孩子,我不喜欢;但是从他口中说出却如此悦耳顺口,意外地没有让我感觉不舒服。
之后,我们就各自回自己的教室了,这就是我第一次和城仲摩认识的情形。之后的好几天,我都没再见到他,渐渐地,我也淡忘了这个人。
直到两周后的一天早上,宪法课才刚结束,班上的“门神”翁岳声喊着:“飞扬,外找!”
对于一个新生而言,会有谁来找我呢?我直觉的反应是直属学长来找我了。结果我跑出去一看,是他城仲摩。
“嗨!又见面了!”他给了我一个有点亲切又不太亲切的招呼。“喏!这是还你的钱!”
原来他今天是专程来还那一百元的,就在我将这件事完全淡忘之后。
我笑着收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因此,我用微笑代替了一切。
这是我第二次看到他,仍旧是黑色紧身衣配上破牛仔裤,不过这一回,他发型变了,把头发梳成一根辫子绑在后面。这一次我才真正仔细看了他,原来他的眉毛那么浓、眼睛那么大,嘴巴也不小,再配上一身古铜的肤色,哇噻,酷哥!我羡慕他!
别以为我这么说是指自己很丑。错!大错特错!我的同学这么形容我,说我简直是潘安再世,由此,你可以想见,我为何会羡慕城仲摩了。潘安?那不是娘娘腔吗?
可恨!
再把话题说回来。俗话说:有一就有二,无三不成礼。也因为那区区的一百块,为我们的友谊揭开了序幕,也正因为那一百块,我在往后长长一辈子的日子里,得称他一声“姨父”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我们成为哥俩好。我和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不仅外型、个性不同,就连生活背景也差了十万八千里,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友谊,在短短数年的大学生涯中,我们共同分享了彼此的喜、怒、哀、乐。
“仲摩,你到底在干嘛!下了课就不见人影!”认识城仲摩到现在快一个月了,我仍是搞不懂他!有时候觉得他很神秘,可是你一问他,他又什么都告诉你。
“没有哇!打工嘛!不然怎么生活!”
打工?生长在富裕家庭的我,从来没有想过打工这档子事。倒不是我骄纵,而是我老爸认为学生的责任就是把书念好;要工作,以后走上社会有的是时间,不急在这一时半刻。想想,也是挺有道理的。
“你父母不供应你念书吗?”我知道有些人家的父母不准孩子念书,只希望他们多赚点钱贴补家用。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而我也没有亲戚可以依靠,一切只脑瓶我自己。”城仲摩耸耸肩。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真的是不知道,不过看他的样子,倒不特别在意。
“其实这也没什么,台湾意外死亡率日益升高,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变成孤儿,我既不是第一个,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这一点我看得很开,所以你也不用在意。”
对于城仲摩能轻松地跟我谈关于身世的问题,让我对他的豁达感到十分佩服,但他的成长过程更令我惊讶。
等我们彼此更熟稔之后,我发现他竟然和我同年龄,但他的表现及人格的思维似乎又比我成熟许多,原以为他同我一样是重考生,没想到却是
“我是以同等学力考进来的,高二那年被学校开除,还好我办了休学,否则,学校是不会让我参加联考的。”
“开除?为什么?”长久相处下来,我逐渐地了解城仲摩,对于他偶有的怪异行为、想法也较能接受,但这些,应该还不至于弄到被学校开除吧?
“说到这个,渊源就很长了,你真的要听?”他问我。
我认真地点头,于是他开始细说从前。
城仲摩两岁时,父母双双死于一次空难,而身在其中的他却侥幸存活下来,因无任何亲人,因此被送往彰化的某一家育幼院。从小在育幼院长大的他受到院长的许多关爱,因而引起其他小朋友的不满,于是大家合力排挤他。起初,他逆来顺受,但小朋友的行为愈来愈过分,他实在忍受不了,就开始和其他人打架了。
事情很快传到院长耳里,由于院内孩童怨声四起,院长迫于无奈,将他转到其他邻近的育幼院。
很快地,城仲摩到了就学的年龄,因为天生聪慧,国小念到五年级就直跳国一;也许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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