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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啊妈妈妈妈”睁开双眼,躺在床上的女子从梦中惊醒过来。她的额上,冒着小小的汗珠,整个人尚未回过神来。
数分钟后,女子坐起身来,她拭去额上的汗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多年后,又梦到她应该称呼一声“妈妈”的那个人。想着想着,隔壁房间突然传来的咳嗽声,打断了她的想法。
她下了床,走进那间房间。
“瀚瀚!”俞岱吟按了房门边的开关,整个房间顿时明亮。
她看着眼前那躺在床上,正试图靠着自己力量起身的弟弟,心微酸。
“你想做什么?”俞岱吟走到弟弟俞岱瀚的床边,动作轻柔地扶起他坐正,并垫高了枕头,好让瀚瀚可以舒服靠着。
“姐姐姐瀚瀚瀚瀚这里这里痒痒痒想想想喝水水水”瀚瀚偏着头,用着痉挛的右手,指指自己的喉咙。发音困难的他,努力用着自己会的简单字句,想对岱吟表达他的需要。
他是个脑性麻痹患者,出生时因为母亲胎盘环不全,导致氧气不足,因而造成了他的脑部受损。除了上肢出现曲肌痉挛外,还有中度的语言障碍及步行障碍,需使用助行器来帮助他活动。
本来家境尚可,但在父亲因出差发生意外身亡,母亲又承担不了这么沉重的经济压力,也缺乏照顾瀚瀚的耐性,所以弃他们姐弟而去后,岱吟和岱瀚成了无依的孤儿。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父亲还留有现在这么一间屋子让他们姐弟俩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至于流落街头。
“瀚瀚要喝水是吗?你乖乖坐着,姐姐倒给你。”岱吟转身走到摆在房门边的一个圆形小木桌,拿起塑胶杯,从水壶里倒了些开水。
脑性麻痹患者不管是喝水还是食物吞咽,动作上会显得比较笨拙,所以岱吟拿着杯子,就着瀚瀚的嘴巴,一口一口慢慢喂。
“还要吗?”把塑胶杯放在床边桌上,岱吟拿着小手帕,帮自己的弟弟擦去残留在嘴边的水渍。
“不不不要要了”瀚瀚先是吃力地摇摇头,接着又点点头。“谢谢谢谢姐谢谢姐姐姐”
瀚瀚虽然是个脑性麻痹患者,但因为这样的环境,让年仅六岁的他,比同年龄的孩子还要来得懂事、乖巧许多。只除了偶尔病痛会闹情绪外,倒是不曾为自己的姐姐添过什么麻烦事。
“瀚瀚好乖!”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岱吟坐近瀚瀚的身边,抱紧了他。“等一下姐姐要出门送报纸,报纸送完后,姐姐会带你最爱吃的火腿蛋吐司回来,你自己乖乖待在家里睡觉,嗯?”
那年母亲丢弃他们时,瀚瀚不过刚满三岁,她也才刚升上高二。瀚瀚的医疗费用,加上她自己的学杂费,迫使她只好利用早晨上课前的那一段时间,送送报纸赚点家用。
虽然后来社会局得知他们的情况后,为他们申请了低收入户的生活补助,也曾藉由新闻媒体的力量帮助他们,所以他们收到了来自各地善心人士不少的捐助,但是岱吟总是把这些捐款用在瀚瀚的医疗、复健、就学上,剩余的就存入她为瀚瀚在邮局开办的户头内。至于她的生活费用、学杂费等,她全靠自己能力赚来。
从高二到现在大二,她送报纸的工作已整整满三年。即使每天天色仍未亮她就得起床,但为了瀚瀚、为了自己,她没有喊苦的权利。
“吐吐司蛋火火腿吐司火腿蛋蛋好好瀚瀚瀚瀚会乖乖乖乖睡觉觉等等姐姐等姐姐买买回来给瀚瀚给瀚瀚吃”瀚瀚开心,他吃力地拍着扭曲的双手,因笑而咧开的嘴角,还不时溢出他自己都无法控制吞咽下去的口水。
对瀚瀚来说,能吃到自己喜欢的食物,是件很幸福、很满足的事。
因为经济上的困难,岱吟很少买外食,多半是自己下厨。一条吐司三十元,可以维持他们一星期的早餐;而外面早餐店卖的火腿蛋吐司,两片吐司夹个蛋跟一片火腿也是三十元,但只能应付一天的早餐,所以,诸如火腿蛋吐司这么平凡的食物,对他们来说也是相当奢侈的。
“乖!”岱吟摸摸瀚瀚的头,然后将他安顿好,熄了灯。
带上房门前,她回头看了看床上那为了吃到火腿蛋吐司而努力紧闭双眼想睡着,却又从抖动的眼皮泄露出其实还醒着的瀚瀚。
如果她的辛苦,能换得瀚瀚纯真的笑容,那么,要她一辈子都这么生活下去,她也甘之如饴。因为,他是她在这世界上最亲密的家人,也是她唯一的弟弟呀
好痛!这是俞岱吟见到自己双掌因破皮而渗出血丝的第一个感觉。然后,她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跌坐在马路旁。
看看倒在眼前的脚踏车,再努力回想刚刚发生的事情,她好像好像不小心撞了人家的车子了?
她撞车了?视线越过倒下的脚踏车,她发现有部白色的轿跑车停在那里。眼眸一抬,挡风玻璃上的深色隔热纸却让她看不清车内的情况。
糟糕!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受伤?
“里面有人吗?你要不要紧?有没有受伤?啊?”不管自己身上的伤口,岱吟急忙起身,走近那部白色车子,拍打着驾驶座旁的车窗。
“真是个笨女人!”程雪擎坐在驾驶座,极度不满地看着眼前那女孩走近他的车子。
车里面当然有人,不然她以为车于是怎么动的?还是她当他是霹雳游侠中的李麦克,有部名叫“伙计”的人工智能电脑车会自动驾驶啊?
“里面的人,你是不是昏迷了?”俞岱吟仍是不停地在他车窗上拍打,但他仍不打算出声回应。
他从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笨的女人。有听过脚踏车撞轿车,骑脚踏车的人没事,但是驾驶轿车的人却昏迷的?嗤,愚蠢!
他认识这个女孩,是班上的同学,好像叫什么带银的吧。
哈哈!带银?怎么,她爸和她妈该不会是指望她能为她家带来一堆银子,所以才为她取了个这么俗气又难听的名字?
说实在话,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不喜欢这个女孩,只知道大一开学那天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不顺眼。
咦?是不顺眼吗?噢,错!岂止是不顺眼而已,根本就是讨厌!
其实,她长得还不赖,虽称不上亮丽、美艳,但面貌也是清秀、姣好,如果要用花来比喻她,她就像是大丁草,漂亮却不豪华。可无论她长相好坏,他就是讨厌她。
他还记得前两天早上,第二堂课都过了一半她才出现在教室,没多久,又见她趴在桌上睡着。若没记错,印象中她从大一开始,就时常迟到了吧?啧啧,这样的学习精神怎么可能为她家带来银子呀?
程雪擎瞧了瞧仍在拍打车窗的俞岱吟。
一件白衬衫、一条牛仔吊带长裤视线再往下,是一双有些破旧的白球鞋——,这种寒酸的穿著,表示这个女人除了缺少学习精神的内在以外,也缺乏打扮自己的外在,所以,这也就证明她是个懒女人。
喔,他终于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讨厌她的合理解释。
对!带银同学除了愚蠢以外,还很懒,所以,他程雪擎就是讨厌她!
“喂,里面到底有没有人?”俞岱吟的声音拉回他的思绪。
眼神往上抬,两人的视线对上,只是岱吟看不见里面的他,但他却能清清楚楚将她的动作、表情,收进眼底。
瞧,她为了看清车里的情况,已经把整张脸紧贴在车窗上,鼻子被压得扁扁的,嘴唇也变得厚厚的唉,亏他刚才还觉得她漂亮。
不不不,他不想再和她在这里耗下去了,多耗一分钟,他就能多找出几个讨厌她的理由,若再这样让他继续找下去,那么剩下来还有两年多的大学生活,他要怎么熬啊?他可不想在未来的每一天,都和一个厌恶至极的人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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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啊妈妈妈妈”睁开双眼,躺在床上的女子从梦中惊醒过来。她的额上,冒着小小的汗珠,整个人尚未回过神来。
数分钟后,女子坐起身来,她拭去额上的汗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多年后,又梦到她应该称呼一声“妈妈”的那个人。想着想着,隔壁房间突然传来的咳嗽声,打断了她的想法。
她下了床,走进那间房间。
“瀚瀚!”俞岱吟按了房门边的开关,整个房间顿时明亮。
她看着眼前那躺在床上,正试图靠着自己力量起身的弟弟,心微酸。
“你想做什么?”俞岱吟走到弟弟俞岱瀚的床边,动作轻柔地扶起他坐正,并垫高了枕头,好让瀚瀚可以舒服靠着。
“姐姐姐瀚瀚瀚瀚这里这里痒痒痒想想想喝水水水”瀚瀚偏着头,用着痉挛的右手,指指自己的喉咙。发音困难的他,努力用着自己会的简单字句,想对岱吟表达他的需要。
他是个脑性麻痹患者,出生时因为母亲胎盘环不全,导致氧气不足,因而造成了他的脑部受损。除了上肢出现曲肌痉挛外,还有中度的语言障碍及步行障碍,需使用助行器来帮助他活动。
本来家境尚可,但在父亲因出差发生意外身亡,母亲又承担不了这么沉重的经济压力,也缺乏照顾瀚瀚的耐性,所以弃他们姐弟而去后,岱吟和岱瀚成了无依的孤儿。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父亲还留有现在这么一间屋子让他们姐弟俩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至于流落街头。
“瀚瀚要喝水是吗?你乖乖坐着,姐姐倒给你。”岱吟转身走到摆在房门边的一个圆形小木桌,拿起塑胶杯,从水壶里倒了些开水。
脑性麻痹患者不管是喝水还是食物吞咽,动作上会显得比较笨拙,所以岱吟拿着杯子,就着瀚瀚的嘴巴,一口一口慢慢喂。
“还要吗?”把塑胶杯放在床边桌上,岱吟拿着小手帕,帮自己的弟弟擦去残留在嘴边的水渍。
“不不不要要了”瀚瀚先是吃力地摇摇头,接着又点点头。“谢谢谢谢姐谢谢姐姐姐”
瀚瀚虽然是个脑性麻痹患者,但因为这样的环境,让年仅六岁的他,比同年龄的孩子还要来得懂事、乖巧许多。只除了偶尔病痛会闹情绪外,倒是不曾为自己的姐姐添过什么麻烦事。
“瀚瀚好乖!”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岱吟坐近瀚瀚的身边,抱紧了他。“等一下姐姐要出门送报纸,报纸送完后,姐姐会带你最爱吃的火腿蛋吐司回来,你自己乖乖待在家里睡觉,嗯?”
那年母亲丢弃他们时,瀚瀚不过刚满三岁,她也才刚升上高二。瀚瀚的医疗费用,加上她自己的学杂费,迫使她只好利用早晨上课前的那一段时间,送送报纸赚点家用。
虽然后来社会局得知他们的情况后,为他们申请了低收入户的生活补助,也曾藉由新闻媒体的力量帮助他们,所以他们收到了来自各地善心人士不少的捐助,但是岱吟总是把这些捐款用在瀚瀚的医疗、复健、就学上,剩余的就存入她为瀚瀚在邮局开办的户头内。至于她的生活费用、学杂费等,她全靠自己能力赚来。
从高二到现在大二,她送报纸的工作已整整满三年。即使每天天色仍未亮她就得起床,但为了瀚瀚、为了自己,她没有喊苦的权利。
“吐吐司蛋火火腿吐司火腿蛋蛋好好瀚瀚瀚瀚会乖乖乖乖睡觉觉等等姐姐等姐姐买买回来给瀚瀚给瀚瀚吃”瀚瀚开心,他吃力地拍着扭曲的双手,因笑而咧开的嘴角,还不时溢出他自己都无法控制吞咽下去的口水。
对瀚瀚来说,能吃到自己喜欢的食物,是件很幸福、很满足的事。
因为经济上的困难,岱吟很少买外食,多半是自己下厨。一条吐司三十元,可以维持他们一星期的早餐;而外面早餐店卖的火腿蛋吐司,两片吐司夹个蛋跟一片火腿也是三十元,但只能应付一天的早餐,所以,诸如火腿蛋吐司这么平凡的食物,对他们来说也是相当奢侈的。
“乖!”岱吟摸摸瀚瀚的头,然后将他安顿好,熄了灯。
带上房门前,她回头看了看床上那为了吃到火腿蛋吐司而努力紧闭双眼想睡着,却又从抖动的眼皮泄露出其实还醒着的瀚瀚。
如果她的辛苦,能换得瀚瀚纯真的笑容,那么,要她一辈子都这么生活下去,她也甘之如饴。因为,他是她在这世界上最亲密的家人,也是她唯一的弟弟呀
好痛!这是俞岱吟见到自己双掌因破皮而渗出血丝的第一个感觉。然后,她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跌坐在马路旁。
看看倒在眼前的脚踏车,再努力回想刚刚发生的事情,她好像好像不小心撞了人家的车子了?
她撞车了?视线越过倒下的脚踏车,她发现有部白色的轿跑车停在那里。眼眸一抬,挡风玻璃上的深色隔热纸却让她看不清车内的情况。
糟糕!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受伤?
“里面有人吗?你要不要紧?有没有受伤?啊?”不管自己身上的伤口,岱吟急忙起身,走近那部白色车子,拍打着驾驶座旁的车窗。
“真是个笨女人!”程雪擎坐在驾驶座,极度不满地看着眼前那女孩走近他的车子。
车里面当然有人,不然她以为车于是怎么动的?还是她当他是霹雳游侠中的李麦克,有部名叫“伙计”的人工智能电脑车会自动驾驶啊?
“里面的人,你是不是昏迷了?”俞岱吟仍是不停地在他车窗上拍打,但他仍不打算出声回应。
他从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笨的女人。有听过脚踏车撞轿车,骑脚踏车的人没事,但是驾驶轿车的人却昏迷的?嗤,愚蠢!
他认识这个女孩,是班上的同学,好像叫什么带银的吧。
哈哈!带银?怎么,她爸和她妈该不会是指望她能为她家带来一堆银子,所以才为她取了个这么俗气又难听的名字?
说实在话,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不喜欢这个女孩,只知道大一开学那天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不顺眼。
咦?是不顺眼吗?噢,错!岂止是不顺眼而已,根本就是讨厌!
其实,她长得还不赖,虽称不上亮丽、美艳,但面貌也是清秀、姣好,如果要用花来比喻她,她就像是大丁草,漂亮却不豪华。可无论她长相好坏,他就是讨厌她。
他还记得前两天早上,第二堂课都过了一半她才出现在教室,没多久,又见她趴在桌上睡着。若没记错,印象中她从大一开始,就时常迟到了吧?啧啧,这样的学习精神怎么可能为她家带来银子呀?
程雪擎瞧了瞧仍在拍打车窗的俞岱吟。
一件白衬衫、一条牛仔吊带长裤视线再往下,是一双有些破旧的白球鞋——,这种寒酸的穿著,表示这个女人除了缺少学习精神的内在以外,也缺乏打扮自己的外在,所以,这也就证明她是个懒女人。
喔,他终于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讨厌她的合理解释。
对!带银同学除了愚蠢以外,还很懒,所以,他程雪擎就是讨厌她!
“喂,里面到底有没有人?”俞岱吟的声音拉回他的思绪。
眼神往上抬,两人的视线对上,只是岱吟看不见里面的他,但他却能清清楚楚将她的动作、表情,收进眼底。
瞧,她为了看清车里的情况,已经把整张脸紧贴在车窗上,鼻子被压得扁扁的,嘴唇也变得厚厚的唉,亏他刚才还觉得她漂亮。
不不不,他不想再和她在这里耗下去了,多耗一分钟,他就能多找出几个讨厌她的理由,若再这样让他继续找下去,那么剩下来还有两年多的大学生活,他要怎么熬啊?他可不想在未来的每一天,都和一个厌恶至极的人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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