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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于家爷爷的九十岁大寿,一大早于家就动了起来。
于宗翰战战兢兢地将要送给父亲的礼物包装好,老人家坚持不准送名贵的东西,还定了五千块的上限;也不准孙子辈送礼,就怕这么多的子孙,大家比来比去,非得比个你输我赢,到时一定会坏了手足间的感情,甚至结下恩怨。
于南天和于东乐也换上正式的西装,一点都不敢在爷爷的寿宴上有任何的马虎及不敬。
“二哥,你怎么会穿西装?”林怡君在于东乐的身边转呀转,大眼眨呀泛的像是看到新鲜的玩意。
平常的于东乐走的是嘻哈风,跟一身正经的于南天风格完全不同。
“君君,我是人我当然会穿西装,你当是在看猴子呀?”于东乐一掌揉乱君君的毛发。
于南天看着东乐和君君的互动,真不敢相信他们才认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竟让他们好到像是从小一起长大!他知道自己没有那样的能耐,只能暗暗的吃味。
那是种酸酸的味道,在他的体内发酵。虽然他对君君的友好程度跨进了一大步,但是因天生的个性使然,他就是学不来东乐那样自然自在的模样,他还是无法主动跟君君聊天说笑,只能被动的接受君君的讨好。
“二哥,你要是猴子,一定是最雄壮威武的美猴王。”林怡君用舌头顶着上嘴唇,双手双脚学起了猴子的猴模猴样。
“哇,看来你才是一只漂亮的母猴。”
她笑了,停止表演猴模猴样。“不过我还是觉得南天大哥穿西装比较好看,也比较有派头。”不知怎么回事,她还是连名喊着于南天,而喊于东乐就只有喊二哥,可能是一种无法改变的习惯,东乐好像是她真的二哥;而南天在她的心里,不像大哥,倒像一位慢慢熟悉中的朋友。
“我认同你的话,我大哥是社会精英,也是爷爷心目中一等一的好孙子。”
“东乐,差不多了,我们得走了。”于南天提醒着在客厅说笑的两人。
于东乐对着于南天点点头,才又看向林怡君。“喂,那你怎么还没去换衣服?”
“我为什么要换衣服?”林怡君不懂。
“拜托,难道你不跟我们去看爷爷?”
“我去干什么?去了别人才会把我当猴子看。”这点她倒有自知之明。
一句话道尽林怡君的辛酸。于东乐当然懂,毕竟丁美芳并没有真的嫁给爸爸,身分上还是名不正言不顺。
“不然,你当我的小女朋友,我带你去吃喝玩乐叫”于东乐略略弯身,好能平视林怡君的大眼。
“我才不要当你的女朋友,你一点都不成熟稳重,我要当也要当南天大哥的女朋友。”林怡君走到于南天的身边,用手腕一勾,勾起了于南天的手臂。
于南天露出浅笑,并没有推开她的撒娇。虽然他不再板着冷傲的脸,但他也只能以浅笑来回应林怡君的热情。
“君君,你这样不行,再怎么说我也比我大哥帅,你怎么可以选他不选我,这样会刺伤我幼小的心灵。”于东乐做了个西施捧心的痛苦状。
“哈哈哈!”林怡君毫无节制的大笑。“没办法,总是要遵行长幼有序嘛,南天大哥,你说是不是?”她寻求着于南天的认同。
于南天还是浅笑。真的如同爸爸所说的,女孩子都是宝,还是女孩子贴心,要是他一定做不来这样的动作。
“大哥,你怎么不说话?君君可是在向你告白。”于东乐在一旁起哄。
“南天大哥,怎么样,收我当小女朋友吧?”林怡君跟着于东乐的话尾继续说笑,黑油油的大眼,凝看着于南天。
“别闹了。”于南天只能蹦出这句话。
“对嘛,二哥,都是你在闹啦!南天大哥已经有女朋友了,我还看过两次,那个女人好漂亮哦,哪像我小黑炭一个。”
丁美芳和于宗翰坐在餐桌上吃早餐,他们是边吃边笑,笑看他们一来一往的斗嘴,这个家里有他们在真的热闹了许多。
一听到大儿子有了女朋友,于宗翰也忍不住拉长耳朵,继续听下去。
“真的?我这个古板又不爱说话的大哥,会有女人喜欢他?”于东乐嘴里还发出不可思议的啧啧声。
于南天知道君君指的是谁,他淡淡的说:“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只是我的同事。”
怕这样太隐私的话题会惹得于南天不开心,林怡君连忙又将话题扯开。“这么说,我这个小女朋友有机会喽?”
这时准备好礼物的于宗翰和丁美芳走了过来。
“美芳,你真的不去吗?”于宗翰问。
丁美芳摇摇头“谢谢你,我和君君在家就好。”她想和女儿继续保持低调,看到女儿真心的笑脸,这一切都已经值得了。
“丁阿姨,你就跟我们一起去见爷爷,爷爷虽然严肃,不过人还不错,而且他年纪大了,就算想骂人恐怕也骂不动了。”于东乐换下嘻皮笑脸,很认真的建议。
“东乐,谢谢你,我怕生,也见不了大场面。”丁美芳仍婉拒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喜欢目前平静的日子。
于东乐会意的点点头。其实他也是礼貌性的说说,否则丁美芳要是真的出现在寿宴上,这未来的日子的确不能平静。
于宗翰看看时间,这一拖延都已经十点了。“我们走吧,免得太晚到。”
案子三人一起离开之后,丁美芳轻轻拉起了君君的小手。
“妈,你怎么这么说?我本来就不喜欢见陌生人;况且于家财大业大,也不适合我们这样的人,我同意你的做法,我们还是置身事外的好。”
丁美芳握紧女儿的小手“你真懂事。我们在这个家只是过客,我们不会久待在这里不走的,等你成年、等你有能力,我们一定会离开,相信妈妈,妈妈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
“妈,我懂,你放心,我会努力讨好于家的每个人,我不会让你为难。不管在这个家的时间是长是短,一切都由你决定,我只要你快乐,我只要你幸福。”
丁美芳抱住了女儿。要不是有君君在,她恐怕早就寻死去了,幸好她没有在活不下去的时候,抱着君君一起跳楼。
“君君,委屈你了,相信妈妈,我们一定会苦尽笆来的。”
林怡君当然相信,她相信,老天爷一定不会亏待妈妈这么好的女人。
“南天大哥,你起床了没?”林怡君轻轻敲着于南天的房门。
“我看他一定忘了今天跟我们的约会了。”于东乐不满的咕哝着。
“二哥,南天大哥昨晚三点才回来,我看我们不要吵他了。”
周末,在于东乐的提议下,三个人约好要到桃园一个农场赏花,于东乐想趁着出国前的最后三天大玩特玩。
林怡君昨夜根本兴奋到睡不着,所以她才知道于南天昨晚回家的时间。她就像个期待远足的小学生,事实上她也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的旅行远足。
“我们进去看看。”于东乐毫不客气扭动门把,房门当真没锁,他大步一跨就走了进去。
林怡君尾随在于东乐的身后,当她看见床上的于南天时,脸悄悄地红了。
于南天仅穿着一条四角裤在睡觉,半裸的上半身,虽然过于瘦弱,但还是让她的心窝不由自主怦怦跳着。
于东乐用力一拉,拉开了阻隔阳光的厚重窗帘,阳光流泻而下照亮了一室,也让于南天的身上洒满了光彩。
于南天眨动眼皮,眉头习惯性皱了一下,被吵醒的不满样,像个睡不饱的小男孩,少了他一向的疏冷,多了慵懒的表情。
林怡君看傻了眼,忘了自己身在何处,这可是她第一次踏进于南天的房间。
“干什么?”于南天不悦地嚷叫。
“大哥,你该不会忘记今天要跟我们一起出去玩吧?”于东乐看着仍赖在床上的于南天。
“几点了?”这证明于南天没忘,他正努力从床上坐起来。
“十点了。”于东乐说。
“这么晚了。”于南天眼微眯,还无法适应阳光的亮度。
“大哥,不错嘛,竟然没有起床气。”他这个大哥,什么都好,就是不能被人叫起床,要睡到他自己心甘情愿起床,否则他一定会对叫他起床的人乱发一顿脾气。
“于东乐,你太久没被我揍了吗?”于南天站了起来,眼睛才真正从睡梦中张开,这才看见站在于东乐后面那小小蚌头的林怡君。
“为了要出去玩,我当然得不怕死的来叫你,被你揍也是应该的。”于东乐转身,看着一脸呆滞的林怡君。
“君君,你看什么?没看过没穿衣服的男人吗?”于东乐笑着推了推她的肩头。
“啊!”她张嘴,又赶紧把嘴巴合上。
家里一向没有女人,于南天早已经习惯睡觉是这副德性。自从她们母女住进来之后,他知道她们不会进他的房间,所以他睡觉还是没有锁门的习惯。
于南天总算知道这个小女孩在看什么了。“嗯哼。”他轻轻发出咳嗽声,然后不自然地转过身去。
听见他的嗯哼声,林怡君才赶紧慌慌张张地冲出于南天的房间。
“哇,小女生害羞了!”于东乐乐不可支的大笑特笑。
听到林怡君跑出房间的声音,于南天才又转过身。“于东乐,你真的是欠揍!还不出去?”
“好好好。”于东乐双手做投降状,慢慢退出于南天的房间,顺便把房门给关上。
于南天懊恼地耙梳着头发。怎么会这样?她只是个小女生,怎么他也跟着她尴尬起来?
快速地套上一件衬衫和牛仔裤,他的起床气,让他整个心情都不爽;走出房门后,看见了婴儿肥上那一张笑脸,他的气才消弭无踪。
“南天大哥,你昨天是不是跟女朋友约会?”林怡君双眼贼贼的,一副想打听八卦的样子。
“嗯。”看君君的样子,刚才的事好像没有发生,于南天也跟着释怀,他可不想吓坏小女孩,尤其是男人刚起床时的样子。
“大哥,那干脆约你女朋友一起出来,大家也可以认识认识。”于东乐说。
“嗯。”于南天得先让脑子清醒,不然他不只脸部僵硬,连话都不知该说什么。
“好呀好呀,多一个人就更热闹了。”一听到他要约女朋友去,林怡君像被浇了一盆冷水,在这冬天里格外的冰冷。不过她还是一脸的开心,甚至还举双手赞成。
于南天没多说什么,去了一趟浴室之后,脑袋才完全清醒。
走出浴室,来到客厅,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两人。
“我想不用约她了,昨晚我们才在一起到半夜,不要吵她睡觉了。”
“君君,你看大哥真体贴是不是?以后你要交男朋友就要交像大哥这一型的。”于东乐不知在取笑谁,只见他自己笑得很开心。
“君君还小,别教她那些有的没有的。”于南天拉下脸色,暗暗警告于东乐。
林怡君又勾起了于南天的手肘“二哥说的没错,像南天大哥这种男人,是极品中的极品,你就收我当小女朋友吧?”她眼巴巴地看着他,像极了摇着尾巴的哈巴狗。
于南天知道她是故意在闹他。“走吧,再不走,打算去那吃晚餐吗?”
于南天渐渐明白,林怡君看似单纯天真,老是笑得涸其张,其实她的心很敏锐,很懂得察言观色,只要他脸色稍微不好,她就卖力的讨好他。他不想她这样,可是又不能阻止她这样。
“耶!终于要出发了!”她开心地叫了出声。
虽然她不知道于南天是为了什么而改变,但她宁愿相信是她的真诚打动了他,只要他一笑,妈妈的心情也跟着好,家里的气压也跟着飙高。更何况她并不觉得委屈,她是真的很喜欢讨好他,更喜欢看到他原本冷傲的捡上展露出笑容,那是她最大的成就感。
农场里,正值花季交替期,冬季的花卉还在栽培之中,而夏季的花卉又都已经凋谢,只剩下一大片向日葵和紫色熏衣草。
由于前一日下过雨,泥泞地上显得湿滑难走,农场有准备许多的黄色大雨鞋,供想采花的游客穿。
虽然花种很少,不过也让林怡君的情绪一直处于亢奋的开心。她顾不得没穿雨鞋,一脚就走向花田里的田埂上,想马上拥抱那黄澄澄的向日葵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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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于家爷爷的九十岁大寿,一大早于家就动了起来。
于宗翰战战兢兢地将要送给父亲的礼物包装好,老人家坚持不准送名贵的东西,还定了五千块的上限;也不准孙子辈送礼,就怕这么多的子孙,大家比来比去,非得比个你输我赢,到时一定会坏了手足间的感情,甚至结下恩怨。
于南天和于东乐也换上正式的西装,一点都不敢在爷爷的寿宴上有任何的马虎及不敬。
“二哥,你怎么会穿西装?”林怡君在于东乐的身边转呀转,大眼眨呀泛的像是看到新鲜的玩意。
平常的于东乐走的是嘻哈风,跟一身正经的于南天风格完全不同。
“君君,我是人我当然会穿西装,你当是在看猴子呀?”于东乐一掌揉乱君君的毛发。
于南天看着东乐和君君的互动,真不敢相信他们才认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竟让他们好到像是从小一起长大!他知道自己没有那样的能耐,只能暗暗的吃味。
那是种酸酸的味道,在他的体内发酵。虽然他对君君的友好程度跨进了一大步,但是因天生的个性使然,他就是学不来东乐那样自然自在的模样,他还是无法主动跟君君聊天说笑,只能被动的接受君君的讨好。
“二哥,你要是猴子,一定是最雄壮威武的美猴王。”林怡君用舌头顶着上嘴唇,双手双脚学起了猴子的猴模猴样。
“哇,看来你才是一只漂亮的母猴。”
她笑了,停止表演猴模猴样。“不过我还是觉得南天大哥穿西装比较好看,也比较有派头。”不知怎么回事,她还是连名喊着于南天,而喊于东乐就只有喊二哥,可能是一种无法改变的习惯,东乐好像是她真的二哥;而南天在她的心里,不像大哥,倒像一位慢慢熟悉中的朋友。
“我认同你的话,我大哥是社会精英,也是爷爷心目中一等一的好孙子。”
“东乐,差不多了,我们得走了。”于南天提醒着在客厅说笑的两人。
于东乐对着于南天点点头,才又看向林怡君。“喂,那你怎么还没去换衣服?”
“我为什么要换衣服?”林怡君不懂。
“拜托,难道你不跟我们去看爷爷?”
“我去干什么?去了别人才会把我当猴子看。”这点她倒有自知之明。
一句话道尽林怡君的辛酸。于东乐当然懂,毕竟丁美芳并没有真的嫁给爸爸,身分上还是名不正言不顺。
“不然,你当我的小女朋友,我带你去吃喝玩乐叫”于东乐略略弯身,好能平视林怡君的大眼。
“我才不要当你的女朋友,你一点都不成熟稳重,我要当也要当南天大哥的女朋友。”林怡君走到于南天的身边,用手腕一勾,勾起了于南天的手臂。
于南天露出浅笑,并没有推开她的撒娇。虽然他不再板着冷傲的脸,但他也只能以浅笑来回应林怡君的热情。
“君君,你这样不行,再怎么说我也比我大哥帅,你怎么可以选他不选我,这样会刺伤我幼小的心灵。”于东乐做了个西施捧心的痛苦状。
“哈哈哈!”林怡君毫无节制的大笑。“没办法,总是要遵行长幼有序嘛,南天大哥,你说是不是?”她寻求着于南天的认同。
于南天还是浅笑。真的如同爸爸所说的,女孩子都是宝,还是女孩子贴心,要是他一定做不来这样的动作。
“大哥,你怎么不说话?君君可是在向你告白。”于东乐在一旁起哄。
“南天大哥,怎么样,收我当小女朋友吧?”林怡君跟着于东乐的话尾继续说笑,黑油油的大眼,凝看着于南天。
“别闹了。”于南天只能蹦出这句话。
“对嘛,二哥,都是你在闹啦!南天大哥已经有女朋友了,我还看过两次,那个女人好漂亮哦,哪像我小黑炭一个。”
丁美芳和于宗翰坐在餐桌上吃早餐,他们是边吃边笑,笑看他们一来一往的斗嘴,这个家里有他们在真的热闹了许多。
一听到大儿子有了女朋友,于宗翰也忍不住拉长耳朵,继续听下去。
“真的?我这个古板又不爱说话的大哥,会有女人喜欢他?”于东乐嘴里还发出不可思议的啧啧声。
于南天知道君君指的是谁,他淡淡的说:“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只是我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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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准备好礼物的于宗翰和丁美芳走了过来。
“美芳,你真的不去吗?”于宗翰问。
丁美芳摇摇头“谢谢你,我和君君在家就好。”她想和女儿继续保持低调,看到女儿真心的笑脸,这一切都已经值得了。
“丁阿姨,你就跟我们一起去见爷爷,爷爷虽然严肃,不过人还不错,而且他年纪大了,就算想骂人恐怕也骂不动了。”于东乐换下嘻皮笑脸,很认真的建议。
“东乐,谢谢你,我怕生,也见不了大场面。”丁美芳仍婉拒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喜欢目前平静的日子。
于东乐会意的点点头。其实他也是礼貌性的说说,否则丁美芳要是真的出现在寿宴上,这未来的日子的确不能平静。
于宗翰看看时间,这一拖延都已经十点了。“我们走吧,免得太晚到。”
案子三人一起离开之后,丁美芳轻轻拉起了君君的小手。
“妈,你怎么这么说?我本来就不喜欢见陌生人;况且于家财大业大,也不适合我们这样的人,我同意你的做法,我们还是置身事外的好。”
丁美芳握紧女儿的小手“你真懂事。我们在这个家只是过客,我们不会久待在这里不走的,等你成年、等你有能力,我们一定会离开,相信妈妈,妈妈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好。”
“妈,我懂,你放心,我会努力讨好于家的每个人,我不会让你为难。不管在这个家的时间是长是短,一切都由你决定,我只要你快乐,我只要你幸福。”
丁美芳抱住了女儿。要不是有君君在,她恐怕早就寻死去了,幸好她没有在活不下去的时候,抱着君君一起跳楼。
“君君,委屈你了,相信妈妈,我们一定会苦尽笆来的。”
林怡君当然相信,她相信,老天爷一定不会亏待妈妈这么好的女人。
“南天大哥,你起床了没?”林怡君轻轻敲着于南天的房门。
“我看他一定忘了今天跟我们的约会了。”于东乐不满的咕哝着。
“二哥,南天大哥昨晚三点才回来,我看我们不要吵他了。”
周末,在于东乐的提议下,三个人约好要到桃园一个农场赏花,于东乐想趁着出国前的最后三天大玩特玩。
林怡君昨夜根本兴奋到睡不着,所以她才知道于南天昨晚回家的时间。她就像个期待远足的小学生,事实上她也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的旅行远足。
“我们进去看看。”于东乐毫不客气扭动门把,房门当真没锁,他大步一跨就走了进去。
林怡君尾随在于东乐的身后,当她看见床上的于南天时,脸悄悄地红了。
于南天仅穿着一条四角裤在睡觉,半裸的上半身,虽然过于瘦弱,但还是让她的心窝不由自主怦怦跳着。
于东乐用力一拉,拉开了阻隔阳光的厚重窗帘,阳光流泻而下照亮了一室,也让于南天的身上洒满了光彩。
于南天眨动眼皮,眉头习惯性皱了一下,被吵醒的不满样,像个睡不饱的小男孩,少了他一向的疏冷,多了慵懒的表情。
林怡君看傻了眼,忘了自己身在何处,这可是她第一次踏进于南天的房间。
“干什么?”于南天不悦地嚷叫。
“大哥,你该不会忘记今天要跟我们一起出去玩吧?”于东乐看着仍赖在床上的于南天。
“几点了?”这证明于南天没忘,他正努力从床上坐起来。
“十点了。”于东乐说。
“这么晚了。”于南天眼微眯,还无法适应阳光的亮度。
“大哥,不错嘛,竟然没有起床气。”他这个大哥,什么都好,就是不能被人叫起床,要睡到他自己心甘情愿起床,否则他一定会对叫他起床的人乱发一顿脾气。
“于东乐,你太久没被我揍了吗?”于南天站了起来,眼睛才真正从睡梦中张开,这才看见站在于东乐后面那小小蚌头的林怡君。
“为了要出去玩,我当然得不怕死的来叫你,被你揍也是应该的。”于东乐转身,看着一脸呆滞的林怡君。
“君君,你看什么?没看过没穿衣服的男人吗?”于东乐笑着推了推她的肩头。
“啊!”她张嘴,又赶紧把嘴巴合上。
家里一向没有女人,于南天早已经习惯睡觉是这副德性。自从她们母女住进来之后,他知道她们不会进他的房间,所以他睡觉还是没有锁门的习惯。
于南天总算知道这个小女孩在看什么了。“嗯哼。”他轻轻发出咳嗽声,然后不自然地转过身去。
听见他的嗯哼声,林怡君才赶紧慌慌张张地冲出于南天的房间。
“哇,小女生害羞了!”于东乐乐不可支的大笑特笑。
听到林怡君跑出房间的声音,于南天才又转过身。“于东乐,你真的是欠揍!还不出去?”
“好好好。”于东乐双手做投降状,慢慢退出于南天的房间,顺便把房门给关上。
于南天懊恼地耙梳着头发。怎么会这样?她只是个小女生,怎么他也跟着她尴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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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大哥,你昨天是不是跟女朋友约会?”林怡君双眼贼贼的,一副想打听八卦的样子。
“嗯。”看君君的样子,刚才的事好像没有发生,于南天也跟着释怀,他可不想吓坏小女孩,尤其是男人刚起床时的样子。
“大哥,那干脆约你女朋友一起出来,大家也可以认识认识。”于东乐说。
“嗯。”于南天得先让脑子清醒,不然他不只脸部僵硬,连话都不知该说什么。
“好呀好呀,多一个人就更热闹了。”一听到他要约女朋友去,林怡君像被浇了一盆冷水,在这冬天里格外的冰冷。不过她还是一脸的开心,甚至还举双手赞成。
于南天没多说什么,去了一趟浴室之后,脑袋才完全清醒。
走出浴室,来到客厅,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两人。
“我想不用约她了,昨晚我们才在一起到半夜,不要吵她睡觉了。”
“君君,你看大哥真体贴是不是?以后你要交男朋友就要交像大哥这一型的。”于东乐不知在取笑谁,只见他自己笑得很开心。
“君君还小,别教她那些有的没有的。”于南天拉下脸色,暗暗警告于东乐。
林怡君又勾起了于南天的手肘“二哥说的没错,像南天大哥这种男人,是极品中的极品,你就收我当小女朋友吧?”她眼巴巴地看着他,像极了摇着尾巴的哈巴狗。
于南天知道她是故意在闹他。“走吧,再不走,打算去那吃晚餐吗?”
于南天渐渐明白,林怡君看似单纯天真,老是笑得涸其张,其实她的心很敏锐,很懂得察言观色,只要他脸色稍微不好,她就卖力的讨好他。他不想她这样,可是又不能阻止她这样。
“耶!终于要出发了!”她开心地叫了出声。
虽然她不知道于南天是为了什么而改变,但她宁愿相信是她的真诚打动了他,只要他一笑,妈妈的心情也跟着好,家里的气压也跟着飙高。更何况她并不觉得委屈,她是真的很喜欢讨好他,更喜欢看到他原本冷傲的捡上展露出笑容,那是她最大的成就感。
农场里,正值花季交替期,冬季的花卉还在栽培之中,而夏季的花卉又都已经凋谢,只剩下一大片向日葵和紫色熏衣草。
由于前一日下过雨,泥泞地上显得湿滑难走,农场有准备许多的黄色大雨鞋,供想采花的游客穿。
虽然花种很少,不过也让林怡君的情绪一直处于亢奋的开心。她顾不得没穿雨鞋,一脚就走向花田里的田埂上,想马上拥抱那黄澄澄的向日葵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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