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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叠叠乐”大门旁的鞋柜,还有童凯帮她做的“搞笑珍道具拖鞋”厨房的电锅亮着橘色小灯,里头温着童凯一早起来为她熬的粥
一间原本家徒四壁的房子,因为童凯,慢慢变得丰富,不知不觉这个家,充满了他的气味、充满着两人的笑声。
如今
她坐到沙发上,只觉满室寂寥,只不过少了一个人,竟然会有那么大的不同,那个整天被她骂死小孩的男人,才刚目送他离开,她已经哭成这样了,以后她该怎么办?
头一低,她的眼泪就又“咚”地滚出来,然后,如断线的珍珠般,愈滚愈多,她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闷着、疼着。
“死阿凯既然要走就偷偷地走好了,干么告诉我”她臭骂他,猛挝抱枕,是非不分,就是不去厘清那股疼痛与爱情有任何关联。
从现在,她就要开始习惯没有他的生活。
这时,家用电话响起,她连忙擦干眼泪,接起电话。
“喂”
“是我。”童凯的声音在另一端响起。
“你到机场了,这么快?!”她硬把泪水鼻水给梗住。
“没有,还在车上,感觉到你已经开始想念我了,所以赶紧打电话给你。”
她吓了一跳,这家伙是很聪明没错,但还不致脑瓶冥想看到她现在的状况吧!
“谁、谁在想你,少了你这个吵死人的死小孩,我现在不知道有多清闲,正乐得一个人享受早餐。”她的嘴硬,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刚刚又哭了?鼻音好重。”童凯柔声问道。
“怎么可能,是我刚好在挖鼻孔。”
“呵,你喔要好好照顾自己,别老是吃些没营养的东西,早上不要赖床,现在可没有我叫你,别闹钟一按又继续睡,还有,天气冷的时候,记得把暖炉搬出来,不要只顾着省电,把自己冻坏了”
“你很啰嗦欸”无法抑制地,唐小琦的眼泪再度夺眶而出。
“唉怎么办,我已经开始想你了。”
“那就、就”她就了老半天,挽留他?跟他走?无论是哪一个,都不可能从她口中“就”出来。
“你可以在丹麦找个金发蓝眼波大腰细的超级大美女。”她酸溜溜地说出这些违背心意的结论。
“不行,我当兵一年多你都没兵变了,我怎么可以移情别恋。”
“噗”她总算笑了。“我又不是你女朋友,兵什么变,神经病。”
“在我心里,你是啊!”“我可没有不让你交女朋友,别把这事赖在我头上。”
“我知道,是我不想,只有你,才能让我动心。”
“恶心,我要吐了。”她很难弄清自己的心情,听了有种安心的感觉,但是,又带点罪恶感,明明不打算接受他,却也不愿想象有一天他的身边出现另一个女孩。
“记得照三餐想我嘿!”
“知道了啦!你自己要穿暖点,那里很冷,没事不要浪费钱打国际电话,用mail就好。”一句关注的话被她的口气说得像是咒语。
“那我挂电话了。”
“嗯”“真的挂了?”
“厚,你很烦咧”
“呵!”童凯在听见她已恢复元气的大吼之后,微笑地结束通话。
“还没搞定?”坐在驾驶座的是“e。p!商品设计开发公司”的经理梁镜璇。
童凯是公司老板蓝宇光在参观他们毕业展时发现的新星,特别叮咛她务必邀请他加入公司设计团队。她知道童凯有个喜欢多年的女孩,大他两岁。
“唉”他夸张地叹气、摇头。“小琦说我们这叫孽缘,一时半刻很难有什么进展。”
“你们住在一起那么久,生米一直没煮成熟饭?”梁镜璇透过墨镜,不可思议。
“稻米在田里,连收割都还没呢!”
“你不知道什么叫抢收吗?在狂风暴雨来临之际,能收多少就先收多少嘛呿,连这也要我教你。”
“我说这位大姐,你都是用这招,趁我们蓝大老板回国的时候抢收吗?”童凯大笑,这女人也太猛了吧!
“宇光喔他不一样,遇到他,我只有被收的分。”提起蓝宇光,平日艺高人胆大、杀敌无数的梁镜璇意外地红了脸。
“镜璇,你脸红了?!”童凯像见了鬼似地叫。
“要死了,不准提到那个男人的名字。”她挥挥手,要他别吵。
“对了,有空帮我去看看小琦,她外表看来强悍,其实外强中干。”
“没空,自己的老婆自己想办法顾。”她马上回绝。她出马的话,一定就直接下猛葯了,要她扮演这种温吞的“守护者”她才不干。
“你回绝得也太干脆了。”
“你不知道我的绝世武功就叫‘见血封喉’吗?”
“是,我的确见识到了。”他望向高速公路旁筑起的隔音墙。
即使万般不舍,既已决定,这一趟到丹麦,就要全心全意地投入研究,不能入宝山却空手而回。
童凯走了。
这是唐小琦每天醒来,呆望着天花板,总要想起的事。
她伸手探探心脏,还在跳动,那为什么会有种空虚的感觉,仿佛除了躯壳,里面什么五脏六腑全被挖空了?
原来,她以为规律、不受任何人影响的世界,其实是那样的脆弱。
别人的世界或许还正常运转着,她的世界却已瘫陷得一塌糊涂。
童凯为她特别设计的“吵死人闹钟”号称连死人也受不了,会从棺材里爬出来按掉开关!此时,正在她头顶奋力地敲锣打鼓,她仍不为所动,呆滞地盯着天花板。
以她现在的模样,连死人都会跳起来叫她振作吧!
怕吵到邻居,她终于起身将闹钟关掉,拖着像不是自己的身体走入浴室,例行地刷牙、洗脸,然后从衣柜拿出制服。
以前,每天都要吵闹厮杀一番的房间,现在宁静地像处在废墟,孤单如鬼魅般从房子的四面墙朝她压迫而来。
她坐在床沿,搂住自己的肩,拒绝再想起任何有关童凯的事。
他刚离开的一星期,每天都会寄来一封mail,附上他四处乱逛拍下的照片,渐渐地,变成两天一封、一星期一封
现在,已经两个月没寄来音讯,像从地球消失了。
人说分隔两地的情侣情路难走,更何况她跟他什么都不是。
童凯是个玩心太重的大男孩,踏上这个对设计师而言的自由圣地,浸淫于启发灵感的大自然里,他又怎能不在其中迷途忘返。
“振作、振作”她换好衣服,下楼啃了几口昨天晚餐余下的面包,灌了一杯牛奶,出门上班。
走往捷运站的途中,只见零星的路人,连车子都少得很诡异。
她愈走愈觉得奇怪,该不会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闯入了第四度空间里的桃花源,而这里的人都不用上班?
脑中突然闪过了点什么,她从皮包里拿出行事历,才发现,今天是星期六。
“浪费,浪费,白白这么早就起床”她嘟囔着,转身往回走。
假日,她总是能赖在床上多久就赖多久,这样就不必面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漫长虚无的一天。
这时,她的行动电话响起,是公司同事打来的。
“喂”她有气无力的回应,装作被吵醒的沙哑声音,以防万一对方又用什么很瞎的理由要她帮忙加班。
“唐小琦,这么风光明媚、鸟语花香的大好日子,你居然还在睡?”电话里那个大嗓门的女人是公司内联谊名单中有名的“基本脚”
联络联谊的时间永远比工作还多出数倍。
“大好日子就是用来睡觉的啊”“我跟你说,你现在起来吃完早餐,然后去美容院弄弄头发、上街买套亮丽一点的衣服,晚上跟我们联谊去。”
“没兴趣。”
“欸,我是因为你乎日很罩我,才特别告诉你这个好康的咧,对方是我们楼下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个个都是‘空金a’。”
“‘空钻石’我也没兴趣,我要继续睡了。”她还刻意打个大哈欠,想结束这通电话。
“唐小琦,你给我振作点!你看你都几岁了,连个男朋友也没交过,什么都没兴趣,再这样下去,不到三十岁你就会看起来像个欧巴桑了!”
“振作?”这两个字最近好像经常出现
“没错,女人就是需要爱的滋润才能永保青春美丽,就算不来电也没损失,又不用你花钱,看看帅哥也无妨啊!”“振作”
“对!振作,晚上七点在我们公司附近那间‘蔷薇’见,迟到个十分钟差不多,也别太晚,就这样,拜拜!”
唐小琦站在一间尚未营业的美容院门口,抬头看着招牌上那一个个俏丽有型的年轻美眉,心想
是不是真的该振作了?
欧巴桑好可怕的字眼啊!
的“叠叠乐”大门旁的鞋柜,还有童凯帮她做的“搞笑珍道具拖鞋”厨房的电锅亮着橘色小灯,里头温着童凯一早起来为她熬的粥
一间原本家徒四壁的房子,因为童凯,慢慢变得丰富,不知不觉这个家,充满了他的气味、充满着两人的笑声。
如今
她坐到沙发上,只觉满室寂寥,只不过少了一个人,竟然会有那么大的不同,那个整天被她骂死小孩的男人,才刚目送他离开,她已经哭成这样了,以后她该怎么办?
头一低,她的眼泪就又“咚”地滚出来,然后,如断线的珍珠般,愈滚愈多,她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闷着、疼着。
“死阿凯既然要走就偷偷地走好了,干么告诉我”她臭骂他,猛挝抱枕,是非不分,就是不去厘清那股疼痛与爱情有任何关联。
从现在,她就要开始习惯没有他的生活。
这时,家用电话响起,她连忙擦干眼泪,接起电话。
“喂”
“是我。”童凯的声音在另一端响起。
“你到机场了,这么快?!”她硬把泪水鼻水给梗住。
“没有,还在车上,感觉到你已经开始想念我了,所以赶紧打电话给你。”
她吓了一跳,这家伙是很聪明没错,但还不致脑瓶冥想看到她现在的状况吧!
“谁、谁在想你,少了你这个吵死人的死小孩,我现在不知道有多清闲,正乐得一个人享受早餐。”她的嘴硬,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刚刚又哭了?鼻音好重。”童凯柔声问道。
“怎么可能,是我刚好在挖鼻孔。”
“呵,你喔要好好照顾自己,别老是吃些没营养的东西,早上不要赖床,现在可没有我叫你,别闹钟一按又继续睡,还有,天气冷的时候,记得把暖炉搬出来,不要只顾着省电,把自己冻坏了”
“你很啰嗦欸”无法抑制地,唐小琦的眼泪再度夺眶而出。
“唉怎么办,我已经开始想你了。”
“那就、就”她就了老半天,挽留他?跟他走?无论是哪一个,都不可能从她口中“就”出来。
“你可以在丹麦找个金发蓝眼波大腰细的超级大美女。”她酸溜溜地说出这些违背心意的结论。
“不行,我当兵一年多你都没兵变了,我怎么可以移情别恋。”
“噗”她总算笑了。“我又不是你女朋友,兵什么变,神经病。”
“在我心里,你是啊!”“我可没有不让你交女朋友,别把这事赖在我头上。”
“我知道,是我不想,只有你,才能让我动心。”
“恶心,我要吐了。”她很难弄清自己的心情,听了有种安心的感觉,但是,又带点罪恶感,明明不打算接受他,却也不愿想象有一天他的身边出现另一个女孩。
“记得照三餐想我嘿!”
“知道了啦!你自己要穿暖点,那里很冷,没事不要浪费钱打国际电话,用mail就好。”一句关注的话被她的口气说得像是咒语。
“那我挂电话了。”
“嗯”“真的挂了?”
“厚,你很烦咧”
“呵!”童凯在听见她已恢复元气的大吼之后,微笑地结束通话。
“还没搞定?”坐在驾驶座的是“e。p!商品设计开发公司”的经理梁镜璇。
童凯是公司老板蓝宇光在参观他们毕业展时发现的新星,特别叮咛她务必邀请他加入公司设计团队。她知道童凯有个喜欢多年的女孩,大他两岁。
“唉”他夸张地叹气、摇头。“小琦说我们这叫孽缘,一时半刻很难有什么进展。”
“你们住在一起那么久,生米一直没煮成熟饭?”梁镜璇透过墨镜,不可思议。
“稻米在田里,连收割都还没呢!”
“你不知道什么叫抢收吗?在狂风暴雨来临之际,能收多少就先收多少嘛呿,连这也要我教你。”
“我说这位大姐,你都是用这招,趁我们蓝大老板回国的时候抢收吗?”童凯大笑,这女人也太猛了吧!
“宇光喔他不一样,遇到他,我只有被收的分。”提起蓝宇光,平日艺高人胆大、杀敌无数的梁镜璇意外地红了脸。
“镜璇,你脸红了?!”童凯像见了鬼似地叫。
“要死了,不准提到那个男人的名字。”她挥挥手,要他别吵。
“对了,有空帮我去看看小琦,她外表看来强悍,其实外强中干。”
“没空,自己的老婆自己想办法顾。”她马上回绝。她出马的话,一定就直接下猛葯了,要她扮演这种温吞的“守护者”她才不干。
“你回绝得也太干脆了。”
“你不知道我的绝世武功就叫‘见血封喉’吗?”
“是,我的确见识到了。”他望向高速公路旁筑起的隔音墙。
即使万般不舍,既已决定,这一趟到丹麦,就要全心全意地投入研究,不能入宝山却空手而回。
童凯走了。
这是唐小琦每天醒来,呆望着天花板,总要想起的事。
她伸手探探心脏,还在跳动,那为什么会有种空虚的感觉,仿佛除了躯壳,里面什么五脏六腑全被挖空了?
原来,她以为规律、不受任何人影响的世界,其实是那样的脆弱。
别人的世界或许还正常运转着,她的世界却已瘫陷得一塌糊涂。
童凯为她特别设计的“吵死人闹钟”号称连死人也受不了,会从棺材里爬出来按掉开关!此时,正在她头顶奋力地敲锣打鼓,她仍不为所动,呆滞地盯着天花板。
以她现在的模样,连死人都会跳起来叫她振作吧!
怕吵到邻居,她终于起身将闹钟关掉,拖着像不是自己的身体走入浴室,例行地刷牙、洗脸,然后从衣柜拿出制服。
以前,每天都要吵闹厮杀一番的房间,现在宁静地像处在废墟,孤单如鬼魅般从房子的四面墙朝她压迫而来。
她坐在床沿,搂住自己的肩,拒绝再想起任何有关童凯的事。
他刚离开的一星期,每天都会寄来一封mail,附上他四处乱逛拍下的照片,渐渐地,变成两天一封、一星期一封
现在,已经两个月没寄来音讯,像从地球消失了。
人说分隔两地的情侣情路难走,更何况她跟他什么都不是。
童凯是个玩心太重的大男孩,踏上这个对设计师而言的自由圣地,浸淫于启发灵感的大自然里,他又怎能不在其中迷途忘返。
“振作、振作”她换好衣服,下楼啃了几口昨天晚餐余下的面包,灌了一杯牛奶,出门上班。
走往捷运站的途中,只见零星的路人,连车子都少得很诡异。
她愈走愈觉得奇怪,该不会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闯入了第四度空间里的桃花源,而这里的人都不用上班?
脑中突然闪过了点什么,她从皮包里拿出行事历,才发现,今天是星期六。
“浪费,浪费,白白这么早就起床”她嘟囔着,转身往回走。
假日,她总是能赖在床上多久就赖多久,这样就不必面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劲。漫长虚无的一天。
这时,她的行动电话响起,是公司同事打来的。
“喂”她有气无力的回应,装作被吵醒的沙哑声音,以防万一对方又用什么很瞎的理由要她帮忙加班。
“唐小琦,这么风光明媚、鸟语花香的大好日子,你居然还在睡?”电话里那个大嗓门的女人是公司内联谊名单中有名的“基本脚”
联络联谊的时间永远比工作还多出数倍。
“大好日子就是用来睡觉的啊”“我跟你说,你现在起来吃完早餐,然后去美容院弄弄头发、上街买套亮丽一点的衣服,晚上跟我们联谊去。”
“没兴趣。”
“欸,我是因为你乎日很罩我,才特别告诉你这个好康的咧,对方是我们楼下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个个都是‘空金a’。”
“‘空钻石’我也没兴趣,我要继续睡了。”她还刻意打个大哈欠,想结束这通电话。
“唐小琦,你给我振作点!你看你都几岁了,连个男朋友也没交过,什么都没兴趣,再这样下去,不到三十岁你就会看起来像个欧巴桑了!”
“振作?”这两个字最近好像经常出现
“没错,女人就是需要爱的滋润才能永保青春美丽,就算不来电也没损失,又不用你花钱,看看帅哥也无妨啊!”“振作”
“对!振作,晚上七点在我们公司附近那间‘蔷薇’见,迟到个十分钟差不多,也别太晚,就这样,拜拜!”
唐小琦站在一间尚未营业的美容院门口,抬头看着招牌上那一个个俏丽有型的年轻美眉,心想
是不是真的该振作了?
欧巴桑好可怕的字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