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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疙瘩走出酒吧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夜风吹得人顿时清醒起来,酒意都醒了一半。维罗被高高的门槛绊了一下,趔趄地拽着沉重的疙瘩,跟着他一起深一脚浅一脚地努力前行。这个疙瘩,没有酒量,也没有酒品,拼命地灌了一肚子没几度的啤酒,就开始犯迷糊,在酒吧里乱蹦乱跳,还非要跟dj抢话筒,要唱一首经久流传的myheartwillgoon,结果他一开口,音调走了十万八千里,像一头被咬住了嘴巴的狼,声音断断续续,透着明显的抽泣声。在众人的哄笑声中,维罗立刻从桌子笑倒下来,跌在地板上,被一群起哄的小孩子拉了起来。
维罗费了半天劲,疙瘩的脚总在出租车门外伸着,怎么拽啊拉啊都没办法塞进去,最后司机忍不住了,从车里钻出来,狠狠地双手一窝,差点儿把他两条粗腿窝成两条平行线,粗鲁地往车里一扔,滑稽地咧嘴朝维罗笑了。
维罗跟着他大笑起来,觉得面前的场景充满了喜剧性。一个原本粗暴的男人毫无抵抗地被另一个瘦小的男人团成一团,腿收缩成了半条的长度,就消失在车厢里,有点儿像杀人抛尸,偏偏疙瘩醉得厉害,根本没有发觉自己被人虐待了,侧靠在座椅上兀自闭着眼睛。跟她经过一个如打斗般的夜晚之后,他显然已经筋疲力尽了。血燥热地往脸上涌,她笑得越发厉害,扶着车门爬进去,才总算没有跌倒。
维罗感觉到自己浑身的炽热,有种热度从小腹汹涌地扑上来,从头发里散出去,冷汗细细密密地渗出来。她用手拉了拉衣服,摸摸颈后,温暖的潮意立即传到了手指上。刚才坐在那里,疙瘩灌了她足足有半打啤酒,这对她来说太多了。她喝得头重脚轻,似乎像在云中飘浮,脚下的路变得崎岖不平。但是,她的头脑仍然非常清醒,她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这一点。迷离的灯光里,她冷静而又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是谁,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马上要到哪里去,明天又要怎么过。这一切,都毫无疑问,她仍然明理而又智慧。她捂住灼烧的面庞,想。
放下手,在黑暗中凝望闭着眼睛打瞌睡的疙瘩,看见他长长的棕黄色睫毛覆盖着眼睑,光影将影子拉成一道淡淡的栅栏。一缕金色的头发滑落到眉间,随着他的脑袋摇摆,轻轻地摇晃,就像她无论如何也控制不好的鱼竿儿,总是不适时地摇来摆去。
每每安静的时候,维罗便会觉得自己还算是喜欢疙瘩。平时,她总是不知道自己喜欢些什么,在意些什么。但是在夜晚,酒醉之后的安静,她就会脆弱地以为自己会喜欢任何一个坐在身边无语的男人,脆弱地以为所有的安全感,都可以藉着夜色浮起,永不消褪。酒醒之后的清晨,恍如隔世,又会再次明白夜晚的不真实。脆弱总是不合时宜的,她嘲笑自己,将所有的心都收回来,只剩下了简单的躯体与本能的愿望,其他的,都不再去想。
其实,她想,就是平时,也还算是喜欢他,至少,她找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突出的缺点。他或许不太会照顾人,不会给她让座,不会替她扶着门等待她走过再松手,他的鲁莽有时显得太过分,说话时不经大脑,完全不顾任何他人的感受,大部分时候缺少欧洲人通常都有的风度。但是,他善良而又天真,知错就立刻道歉。这对她来说,已经足够,她并不想介意太多。苛刻的人活得痛苦,若想快乐,必须要有个坏记性,英格丽褒曼曾经这样说过。维罗喜欢这句话,她见过太多活得痛苦的人,她简单地从中抽出了这条质朴的真理——忘记,忘记。快乐的源头就是,忘记。
维罗心里很清楚,疙瘩是个给宠坏的自私任性的孩子,他简单地希望世间的一切人都按他的愿望做事,无法承受一点点不满与委屈,难以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他粗暴、简单、固执而又善良,思维是直线的,大部分时候,他跟孩子一样单纯得几乎傻气,这种天性常常使得人们觉得可笑,一笑之下,几乎是心甘情愿地让步以满足他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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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疙瘩走出酒吧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夜风吹得人顿时清醒起来,酒意都醒了一半。维罗被高高的门槛绊了一下,趔趄地拽着沉重的疙瘩,跟着他一起深一脚浅一脚地努力前行。这个疙瘩,没有酒量,也没有酒品,拼命地灌了一肚子没几度的啤酒,就开始犯迷糊,在酒吧里乱蹦乱跳,还非要跟dj抢话筒,要唱一首经久流传的myheartwillgoon,结果他一开口,音调走了十万八千里,像一头被咬住了嘴巴的狼,声音断断续续,透着明显的抽泣声。在众人的哄笑声中,维罗立刻从桌子笑倒下来,跌在地板上,被一群起哄的小孩子拉了起来。
维罗费了半天劲,疙瘩的脚总在出租车门外伸着,怎么拽啊拉啊都没办法塞进去,最后司机忍不住了,从车里钻出来,狠狠地双手一窝,差点儿把他两条粗腿窝成两条平行线,粗鲁地往车里一扔,滑稽地咧嘴朝维罗笑了。
维罗跟着他大笑起来,觉得面前的场景充满了喜剧性。一个原本粗暴的男人毫无抵抗地被另一个瘦小的男人团成一团,腿收缩成了半条的长度,就消失在车厢里,有点儿像杀人抛尸,偏偏疙瘩醉得厉害,根本没有发觉自己被人虐待了,侧靠在座椅上兀自闭着眼睛。跟她经过一个如打斗般的夜晚之后,他显然已经筋疲力尽了。血燥热地往脸上涌,她笑得越发厉害,扶着车门爬进去,才总算没有跌倒。
维罗感觉到自己浑身的炽热,有种热度从小腹汹涌地扑上来,从头发里散出去,冷汗细细密密地渗出来。她用手拉了拉衣服,摸摸颈后,温暖的潮意立即传到了手指上。刚才坐在那里,疙瘩灌了她足足有半打啤酒,这对她来说太多了。她喝得头重脚轻,似乎像在云中飘浮,脚下的路变得崎岖不平。但是,她的头脑仍然非常清醒,她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这一点。迷离的灯光里,她冷静而又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是谁,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马上要到哪里去,明天又要怎么过。这一切,都毫无疑问,她仍然明理而又智慧。她捂住灼烧的面庞,想。
放下手,在黑暗中凝望闭着眼睛打瞌睡的疙瘩,看见他长长的棕黄色睫毛覆盖着眼睑,光影将影子拉成一道淡淡的栅栏。一缕金色的头发滑落到眉间,随着他的脑袋摇摆,轻轻地摇晃,就像她无论如何也控制不好的鱼竿儿,总是不适时地摇来摆去。
每每安静的时候,维罗便会觉得自己还算是喜欢疙瘩。平时,她总是不知道自己喜欢些什么,在意些什么。但是在夜晚,酒醉之后的安静,她就会脆弱地以为自己会喜欢任何一个坐在身边无语的男人,脆弱地以为所有的安全感,都可以藉着夜色浮起,永不消褪。酒醒之后的清晨,恍如隔世,又会再次明白夜晚的不真实。脆弱总是不合时宜的,她嘲笑自己,将所有的心都收回来,只剩下了简单的躯体与本能的愿望,其他的,都不再去想。
其实,她想,就是平时,也还算是喜欢他,至少,她找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突出的缺点。他或许不太会照顾人,不会给她让座,不会替她扶着门等待她走过再松手,他的鲁莽有时显得太过分,说话时不经大脑,完全不顾任何他人的感受,大部分时候缺少欧洲人通常都有的风度。但是,他善良而又天真,知错就立刻道歉。这对她来说,已经足够,她并不想介意太多。苛刻的人活得痛苦,若想快乐,必须要有个坏记性,英格丽褒曼曾经这样说过。维罗喜欢这句话,她见过太多活得痛苦的人,她简单地从中抽出了这条质朴的真理——忘记,忘记。快乐的源头就是,忘记。
维罗心里很清楚,疙瘩是个给宠坏的自私任性的孩子,他简单地希望世间的一切人都按他的愿望做事,无法承受一点点不满与委屈,难以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他粗暴、简单、固执而又善良,思维是直线的,大部分时候,他跟孩子一样单纯得几乎傻气,这种天性常常使得人们觉得可笑,一笑之下,几乎是心甘情愿地让步以满足他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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