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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由于考虑到伊普雷军团所处的恶劣环境和叶灵凤的安全问题,叶枫和伊普雷一致同意把叶灵凤带回崎峰谷。叶灵凤既想回去看看妈妈,又想留在伊普雷身边,迟迟下不了决心,内心十分痛苦,这两天也一直在偷偷流泪。后来伊普雷恳求叶灵凤回去照顾自己年老多病的母亲,叶灵凤这才勉强同意了。
这一天清晨,天刚蒙蒙亮。美丽的罗菲就拿着一个粉红色包袱来到叶灵凤的房门前。叶灵凤由于要准备行囊,起得很早,正在收拾东西。她听到罗菲喊门,便把门打开了。
罗菲笑着掩上门说:“妹妹起得早啊。”
叶灵凤跟罗菲不是很熟。两个人的生活环境、文化程度、思想性格差异很大,不大能聊到一起。彼此之间也只是点头之交。再加上叶灵凤今天心情不好,脸上的神情淡淡的,没有太多兴致。她看见罗菲进来,只是勉强笑了笑说:“姐姐早啊。这么早来找我有事吗?”
罗菲把包袱放在桌上说:“也没有别的事,我是给妹妹送几件衣服来的。妹妹好歹也是城守大人的亲妹妹,不能总穿着这身旧衣服。我这几件衣服都是崭新的,是在东都城的老字号瑞衭祥买的,是时下东都城最流行的款式,买了以后我都没舍得穿呢。我看妹妹的身量跟我差不多,就送给妹妹穿吧。”
叶灵凤客气地说:“我看不必了吧。还是姐姐留着穿吧,现在兵荒马乱的,能买到几件好衣服可不容易啊。”
罗菲笑着说:“你跟我客气什么啊!我喜欢你才送你衣服的啊。”
“喜欢我?为什么?”叶灵凤对罗菲的率直感到吃惊。
“因为你身上有股劲儿跟你哥哥一个样儿。这股劲儿让我着迷。”
“什么劲儿啊?”叶灵凤好奇地问。
“一股劲儿,一股怎么说呢。就像一头急红了眼的牛,不管前面是刀山是火海也要往前冲!任人怎么拉都拉不回来。就是这股牛劲儿!”
罗菲没有读过几天书,她的比喻虽然粗俗些,但也很准确。
叶灵凤听得笑了起来,边笑边说:“姐姐要说的是‘执着’吧。”
“对,对,对,就是执着,还是你们读过书的人会整词儿。”罗菲也笑了。
“姐姐说笑了,我哪能跟他城守大人比啊。姐姐的好意我心领了,这衣服我看”
罗菲连忙拉住叶灵凤的手说:“妹妹别着急,你先看看衣服好不好看再说。”说完,罗菲从包袱里抖开一件衣服。顿时,那衣服鲜亮的颜色、优美的花纹和新颖雅致的款式立刻吸引了叶灵凤。哪有几个女孩儿不喜爱漂亮衣服的呢,叶灵凤的眼睛睁得又大又亮,上上下下仔细看着,还用手摸了摸衣服的面料。
“怎么样?”罗菲得意地说。
“真的很好看啊!东都城的裁缝可真会做衣服啊!”“那当然,那里有钱人多啊!”罗菲以一个进过城,见过大世面的人的自豪口吻说。
叶灵凤拿着那件衣服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罗菲说:“妹妹穿上一定很好看。你要是不肯要也没关系,我借你穿一天。你今天先穿上,因为今天很重要?”
“今天重要?”叶灵凤听愣了,眨了眨眼睛问“为什么?”
罗菲笑着凑到叶灵凤身边小声说:“你今天就要离开那个傻头傻脑的伊普雷了吧。你喜不喜欢他?你要是喜欢他,就得穿得漂漂亮亮的。让他看到你之后就舍不得你;你走了之后又天天想你,想得晚上都睡不着觉;见到其他女人,他也会看不上眼。他的魂儿魄儿都粘在你身上,一生一世都离不开你。从此这个男人就是你的风筝啦!就是飞到天上去,那根绳儿也在你手心里攥着呢。你说重要不重要?”
叶灵凤毕竟只有十七岁,情窦初开,哪里听过把这种情事说得如此赤裸裸的话,这些话说得她小脸儿绯红,心扑通通地跳,羞得一直将头低了下去。罗菲的这番话毕竟还是说到叶灵凤心坎儿里去了,叶灵凤低着头,羞怯怯地说:“我听姐姐的。”
“哈哈哈,这才是聪明的妹妹呢。我还带了一些红粉之物,让我给你好好打扮打扮,让他们看的眼睛都拔不出来!”
叶灵凤笑着不说话了,只轻轻地点了点头,轻得几乎只有她自己知道。
帝国历351年7月23日早晨,一轮红日从东方升起,明媚的阳光普照大地。葱绿的山坡上,崭新的飞豹旗和星月大纛旗迎风飘扬。伊普雷率领着他那两万四千名官兵,站成整齐的队列,欢送从崎峰谷来的叶枫和他的使团。
伊普雷今天穿着一套崭新的铠甲,虽然这铠甲的样式有游牧民族的风格,一看就知道是缴获来的战利品,但依然显得很精神、很威武、很气派。他那国字型的脸庞、挺直的鼻梁和方正的嘴唇显示出一种标准军人的严谨和刚毅。只有那一双大眼睛,除了依然炯炯有神之外,又多了一些自信,还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喜悦和期待。
叶枫领着他的那八十多人的庞大使团来到山坡上,一边走一边向伊普雷身后的官兵们挥手致意。
叶灵凤就跟在叶枫身后。她今天穿了一套款式新颖别致,颜色鲜亮的新衣服,再加上她那如桃花般美丽的容颜和少女清新的气质,整个人就像是从那云雾缭绕的大青山的山峰上飘下来的、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一样,让人看得心旷神怡。
果然,众官兵们的眼睛齐刷刷地望向叶枫的身后,那眼神都直直的,愣愣的,连见到卢龙城守时准备要喊的口号都给忘记了。这还是那个曾经穿着土旧的衣服在伤兵中间跑来跑去,递水喂药,包扎伤口,浣洗纱布的小姑娘吗?这还是那个和他们朝夕相处,在这段苦难的岁月里带给他们许多心灵慰籍、亲切随和的伊普雷将军的女朋友吗?难道这女人都像大青山上的仙女一样说变就能变吗?怎么突然间就变得如此好看了呢?
叶枫笑着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妹妹。眼神中充满了骄傲和喜悦。
伊普雷领着十几个高级将领来到叶枫等人面前,他先和叶枫紧紧地拥抱了一下,然后拍了拍叶枫的肩膀坚定地说:“等我的捷报!”
叶枫笑着点了点头。
伊普雷神情严肃地看了一眼站在叶枫身边,一直盯着自己看的叶灵凤。
叶灵凤看到伊普雷正注视着自己,羞怯地低下了头。
伊普雷来到叶灵凤面前,语气低沉地说:“你为我吃了很多苦!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如今你要走了,临走之前,请你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叶灵凤眨了眨眼睛望着面前这一身戎装高大威武的青年将军,心里有点慌,她好像预感到了什么。
伊普雷回过身来,从站在他身边的汪诚手里拿过一束鲜艳的野花,花束中间还有一朵金光灿烂的向日葵。他把这束花捧到胸前,神情庄重地对叶灵凤说:“请求你能嫁给我!”
在中洲大陆,在那样一个虚拟的世界中,向日葵象征着爱情,和我们这个世界上的玫瑰花的象征意义是一样的。
伊普雷说完,就单膝跪下,将那束裹着向日葵的野花高高举起在叶灵凤面前。
叶灵凤那颗少女的心被巨大的幸福感裹挟着升上了天空,飘向那蓝天白云之间,她只觉得一阵眩晕,竟仿佛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了,身体不由得晃了一晃。
好在,站在她身边的罗菲和哥哥叶枫早有准备,不约而同地伸出手来悄悄扶了她一下。
叶灵凤心花怒放,激动不已。她自从来到伊普雷身边之后,就随着伊普雷南征北战,东打西杀,她的足迹几乎遍布大青山山脉的南北东西。伊普雷是个治军严谨而又勤奋的人,再加上敌人又不断地追杀,义军一直命悬一线,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伊普雷哪里敢有丝毫懈怠,所以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考虑个人问题,更不可能常常陪在叶灵凤的左右了。叶灵凤虽然也很理解,但到底心里还是有一种被疏忽的感觉。如今,伊普雷以这种方式来补偿这段时间对叶灵凤的疏忽,这大大出乎叶灵凤的意料,她做梦都没想到,憨厚质朴的伊普雷竟会有如此浪漫的举动。而且自己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她能不激动吗?
叶灵凤抹了抹眼角激动的眼泪,接过伊普雷手中的向日葵,拉起跪在地上的伊普雷,然后灿然一笑,慢慢依偎在了伊普雷的怀里。
作为女人,这可能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了。
叶灵凤那无比幸福的一笑,令所有的义军士兵高兴得欢呼起来,整个紫云岭的山坡上都沸腾了!掌声和欢呼声如潮水般涌来,所有人都沉浸在喜悦之中,他们都为这一对历经磨难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感到高兴。
sp; 由于考虑到伊普雷军团所处的恶劣环境和叶灵凤的安全问题,叶枫和伊普雷一致同意把叶灵凤带回崎峰谷。叶灵凤既想回去看看妈妈,又想留在伊普雷身边,迟迟下不了决心,内心十分痛苦,这两天也一直在偷偷流泪。后来伊普雷恳求叶灵凤回去照顾自己年老多病的母亲,叶灵凤这才勉强同意了。
这一天清晨,天刚蒙蒙亮。美丽的罗菲就拿着一个粉红色包袱来到叶灵凤的房门前。叶灵凤由于要准备行囊,起得很早,正在收拾东西。她听到罗菲喊门,便把门打开了。
罗菲笑着掩上门说:“妹妹起得早啊。”
叶灵凤跟罗菲不是很熟。两个人的生活环境、文化程度、思想性格差异很大,不大能聊到一起。彼此之间也只是点头之交。再加上叶灵凤今天心情不好,脸上的神情淡淡的,没有太多兴致。她看见罗菲进来,只是勉强笑了笑说:“姐姐早啊。这么早来找我有事吗?”
罗菲把包袱放在桌上说:“也没有别的事,我是给妹妹送几件衣服来的。妹妹好歹也是城守大人的亲妹妹,不能总穿着这身旧衣服。我这几件衣服都是崭新的,是在东都城的老字号瑞衭祥买的,是时下东都城最流行的款式,买了以后我都没舍得穿呢。我看妹妹的身量跟我差不多,就送给妹妹穿吧。”
叶灵凤客气地说:“我看不必了吧。还是姐姐留着穿吧,现在兵荒马乱的,能买到几件好衣服可不容易啊。”
罗菲笑着说:“你跟我客气什么啊!我喜欢你才送你衣服的啊。”
“喜欢我?为什么?”叶灵凤对罗菲的率直感到吃惊。
“因为你身上有股劲儿跟你哥哥一个样儿。这股劲儿让我着迷。”
“什么劲儿啊?”叶灵凤好奇地问。
“一股劲儿,一股怎么说呢。就像一头急红了眼的牛,不管前面是刀山是火海也要往前冲!任人怎么拉都拉不回来。就是这股牛劲儿!”
罗菲没有读过几天书,她的比喻虽然粗俗些,但也很准确。
叶灵凤听得笑了起来,边笑边说:“姐姐要说的是‘执着’吧。”
“对,对,对,就是执着,还是你们读过书的人会整词儿。”罗菲也笑了。
“姐姐说笑了,我哪能跟他城守大人比啊。姐姐的好意我心领了,这衣服我看”
罗菲连忙拉住叶灵凤的手说:“妹妹别着急,你先看看衣服好不好看再说。”说完,罗菲从包袱里抖开一件衣服。顿时,那衣服鲜亮的颜色、优美的花纹和新颖雅致的款式立刻吸引了叶灵凤。哪有几个女孩儿不喜爱漂亮衣服的呢,叶灵凤的眼睛睁得又大又亮,上上下下仔细看着,还用手摸了摸衣服的面料。
“怎么样?”罗菲得意地说。
“真的很好看啊!东都城的裁缝可真会做衣服啊!”“那当然,那里有钱人多啊!”罗菲以一个进过城,见过大世面的人的自豪口吻说。
叶灵凤拿着那件衣服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罗菲说:“妹妹穿上一定很好看。你要是不肯要也没关系,我借你穿一天。你今天先穿上,因为今天很重要?”
“今天重要?”叶灵凤听愣了,眨了眨眼睛问“为什么?”
罗菲笑着凑到叶灵凤身边小声说:“你今天就要离开那个傻头傻脑的伊普雷了吧。你喜不喜欢他?你要是喜欢他,就得穿得漂漂亮亮的。让他看到你之后就舍不得你;你走了之后又天天想你,想得晚上都睡不着觉;见到其他女人,他也会看不上眼。他的魂儿魄儿都粘在你身上,一生一世都离不开你。从此这个男人就是你的风筝啦!就是飞到天上去,那根绳儿也在你手心里攥着呢。你说重要不重要?”
叶灵凤毕竟只有十七岁,情窦初开,哪里听过把这种情事说得如此赤裸裸的话,这些话说得她小脸儿绯红,心扑通通地跳,羞得一直将头低了下去。罗菲的这番话毕竟还是说到叶灵凤心坎儿里去了,叶灵凤低着头,羞怯怯地说:“我听姐姐的。”
“哈哈哈,这才是聪明的妹妹呢。我还带了一些红粉之物,让我给你好好打扮打扮,让他们看的眼睛都拔不出来!”
叶灵凤笑着不说话了,只轻轻地点了点头,轻得几乎只有她自己知道。
帝国历351年7月23日早晨,一轮红日从东方升起,明媚的阳光普照大地。葱绿的山坡上,崭新的飞豹旗和星月大纛旗迎风飘扬。伊普雷率领着他那两万四千名官兵,站成整齐的队列,欢送从崎峰谷来的叶枫和他的使团。
伊普雷今天穿着一套崭新的铠甲,虽然这铠甲的样式有游牧民族的风格,一看就知道是缴获来的战利品,但依然显得很精神、很威武、很气派。他那国字型的脸庞、挺直的鼻梁和方正的嘴唇显示出一种标准军人的严谨和刚毅。只有那一双大眼睛,除了依然炯炯有神之外,又多了一些自信,还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喜悦和期待。
叶枫领着他的那八十多人的庞大使团来到山坡上,一边走一边向伊普雷身后的官兵们挥手致意。
叶灵凤就跟在叶枫身后。她今天穿了一套款式新颖别致,颜色鲜亮的新衣服,再加上她那如桃花般美丽的容颜和少女清新的气质,整个人就像是从那云雾缭绕的大青山的山峰上飘下来的、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一样,让人看得心旷神怡。
果然,众官兵们的眼睛齐刷刷地望向叶枫的身后,那眼神都直直的,愣愣的,连见到卢龙城守时准备要喊的口号都给忘记了。这还是那个曾经穿着土旧的衣服在伤兵中间跑来跑去,递水喂药,包扎伤口,浣洗纱布的小姑娘吗?这还是那个和他们朝夕相处,在这段苦难的岁月里带给他们许多心灵慰籍、亲切随和的伊普雷将军的女朋友吗?难道这女人都像大青山上的仙女一样说变就能变吗?怎么突然间就变得如此好看了呢?
叶枫笑着回头看了看自己的妹妹。眼神中充满了骄傲和喜悦。
伊普雷领着十几个高级将领来到叶枫等人面前,他先和叶枫紧紧地拥抱了一下,然后拍了拍叶枫的肩膀坚定地说:“等我的捷报!”
叶枫笑着点了点头。
伊普雷神情严肃地看了一眼站在叶枫身边,一直盯着自己看的叶灵凤。
叶灵凤看到伊普雷正注视着自己,羞怯地低下了头。
伊普雷来到叶灵凤面前,语气低沉地说:“你为我吃了很多苦!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如今你要走了,临走之前,请你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叶灵凤眨了眨眼睛望着面前这一身戎装高大威武的青年将军,心里有点慌,她好像预感到了什么。
伊普雷回过身来,从站在他身边的汪诚手里拿过一束鲜艳的野花,花束中间还有一朵金光灿烂的向日葵。他把这束花捧到胸前,神情庄重地对叶灵凤说:“请求你能嫁给我!”
在中洲大陆,在那样一个虚拟的世界中,向日葵象征着爱情,和我们这个世界上的玫瑰花的象征意义是一样的。
伊普雷说完,就单膝跪下,将那束裹着向日葵的野花高高举起在叶灵凤面前。
叶灵凤那颗少女的心被巨大的幸福感裹挟着升上了天空,飘向那蓝天白云之间,她只觉得一阵眩晕,竟仿佛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了,身体不由得晃了一晃。
好在,站在她身边的罗菲和哥哥叶枫早有准备,不约而同地伸出手来悄悄扶了她一下。
叶灵凤心花怒放,激动不已。她自从来到伊普雷身边之后,就随着伊普雷南征北战,东打西杀,她的足迹几乎遍布大青山山脉的南北东西。伊普雷是个治军严谨而又勤奋的人,再加上敌人又不断地追杀,义军一直命悬一线,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伊普雷哪里敢有丝毫懈怠,所以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考虑个人问题,更不可能常常陪在叶灵凤的左右了。叶灵凤虽然也很理解,但到底心里还是有一种被疏忽的感觉。如今,伊普雷以这种方式来补偿这段时间对叶灵凤的疏忽,这大大出乎叶灵凤的意料,她做梦都没想到,憨厚质朴的伊普雷竟会有如此浪漫的举动。而且自己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她能不激动吗?
叶灵凤抹了抹眼角激动的眼泪,接过伊普雷手中的向日葵,拉起跪在地上的伊普雷,然后灿然一笑,慢慢依偎在了伊普雷的怀里。
作为女人,这可能是她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了。
叶灵凤那无比幸福的一笑,令所有的义军士兵高兴得欢呼起来,整个紫云岭的山坡上都沸腾了!掌声和欢呼声如潮水般涌来,所有人都沉浸在喜悦之中,他们都为这一对历经磨难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