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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二合一章节。
将信寄出去之后,华十二就不在想这件事了,反而把精力投入到医学院紧张的学习当中,别忘了任务里,还有一条是要治疗好郭小鲁他妈的斜眼病,这不好好学习医术怎么能行。
郭小鲁他妈的斜眼病不是天生就有,而是源于一场意外。
事情发生在郭小鲁父亲郭教授去世以后,领导安排他妈去学习深造的那段时间里。
这件事说起来也搞笑,有一天下冰雹,人家都往回跑,郭小鲁他妈也跟着跑,可是跑着跑着她忽然停了下来,不知道出于什么奇思妙想,她抬起头看着天空。
三秒钟之后,一颗龙眼大小的冰雹击中了郭母的眼睛,至此之后就变成斜眼了,不过参考当时的情况,没瞎都算是运气。
用郭小鲁自己的话来讲,他妈从那一天起,就变成了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这句话让华十二想到了老郭相声里的那位偏见小姐。
话说这外伤导致的斜眼病,想要治疗的话,中医也不是没有办法,针灸慢慢调理应该就可以办到。
不过华十二中医水平太过一般,就看了一本毒经,和徐灵胎学了些诊脉的皮毛,想要靠中医治疗郭母的斜眼怕是不行了,所以最后多半还要靠外科手术进行恢复矫正。
电影里郭小鲁在研究干细胞之前,可是成为国内外科第一刀的衣钵传人,成了一天可以做六台外科手术的外科快枪手。
不过也该着郭母没有那个福气,在郭小鲁学成之前,她就往生极乐了。
所以华十二琢磨自己应该做两手准备,一个是提高业务水平,另外今年暑假,得先回一趟青岛,看看怎么帮着郭母调理一下身体,让其保持健康,否则要是和原剧情里一样走的早,那他这个任务可直接就失败了。
转眼就是一个月过去,都快把往港岛寄信的事情给忘了,忽然这天有女同学告诉她外面有人找,他走出教学楼,就见门前站着一个穿着清爽英俊的青年,正是张国嵘。
张国嵘穿着牛仔裤和半袖体恤,看上去风度翩翩,温润如玉。
如果是后世他大红大紫的时候往这儿一站,那必然造成交通堵塞,可此时从张国嵘身边走过的学生,也只是因为其长相帅气,穿着时尚,多打量他两眼而已。
这并不奇怪,82年张国嵘在港岛歌坛还处于崭露头角的阶段,还要到明年推出那首经典的《风继续吹》才会引发一定关注从而开始红起来,至于内地那要等到九十年代初,盗版磁带和录像带在大陆风靡的时候,
在张国嵘身边,还站着一个看上去不到三十岁,长相普通的女人。
华十二走过去笑着伸出手道:“你们好,我是郭小鲁!”
张国嵘眼睛一亮,伸手与华十二握在一起,笑道:“你好你好,没想到郭先生这么年轻......”
他特意练习普通话,还要在九十年代拍摄‘霸王别姬’的时候,此时还极不标准,就好似渣渣辉那个版本的港普一样。
华十二笑了笑,干脆用熟练的粤语说道:“张先生,你我可以说粤语沟通!”
张国嵘如释重负,高兴道:“没想到郭先生粤语这么标准,真是太好了,你叫我来斯利就行!”
他说着给华十二介绍身旁的女士:“这位是华星公司陈经理,人很随和的,你叫她陈姐就好了!”
陈经理刚才就一直在打量华十二,眼里露出满意的神色,此时伸出手道:
“郭先生你好,我是陈书分!”
※※※※※※※※※※※※※※※※※※※※※※
几天之后,华十二现身港岛,签约华星公司,让人不解的是,他签约不是歌手签约,也不是词曲签约,签的是乐队,乐队成员暂定三人,目前就他一个,乐队名称为‘复仇者联盟’!
由于还上学的关系,他和华星签的合约非常宽松,和公司约定每年公司降为‘复仇者联盟乐队’出最少一首专辑,时间方面由华十二自己来定。
之所以会有这么宽松的合约,是因为华十二拿出了几首后世的经典歌曲给来斯利,分别是‘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小苹果’、‘最炫民族风’......
好吧,不是这几首,要不然张国嵘唱小苹果,这画面华十二自己都不敢想象,华星高层能拿着砍刀追他三条街。
华十二拿出来的歌曲中,有两首是来斯利以后自己唱的经典歌曲‘我’和‘当年情’,剩下两首歌都是重生文的经典选择‘十年’和‘浮夸’,sorry尹森,平行世界借两首歌用用拉。
这几首歌,让张国嵘和陈书分,都十分惊喜,身为业内人士自然都能听出这都是经典中的经典,甚至于单独一首都能当作一张专辑的主打歌了。
对于这几首歌怎么安排,华十二表示你们高兴就好,他并不参与,至于歌曲报酬,他早在之前那封信里就写的很清楚了,他并不要钱,签约是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就是让华兴公司帮忙送他去米国一趟。
这可不是华十二犯傻,而是这年代写歌真不赚钱,就辉黄那样级别的大师,现在写一首歌刚三千港币,按照82年的汇率合软妹子七百五十块钱,五首加起来刚三千七百五。
这些年拿回内地,相当于当时技术工人五六年的收入,可对华十二来说,根本起不到怎么作用,他要图这点钱,还不如去趟赌场,或者把储物空间里的十几根备用金条拿出来换钱花呢。
他去米国别有多图,而且图谋甚大。
飞机从港岛起飞,华十二身旁坐的就好是来斯利,倒不是他邀请的,而是华星公司对张国嵘这张专辑很是重视,决定把这张专辑放在米国录制。
本来决定是去西雅图,但来斯利知道华十二要去纽约,便和陈书分商量了一下,将专辑的事情改为纽约录制。
来斯利虽然和华十二认识的时间短,但他自认为两人十分投契,因为像‘沉默是金’、‘我’这两首歌都像唱到了他心里一样。
所以现在来斯利已经把华十二当成知己,或者说当成弟弟看待一样,他这次改道纽约,就是想看看这个弟弟神神秘秘的要搞什么名堂,当然他自己说这不是好奇心,而是关心。
华十二真想告诉他,好奇心害死猫啊大哥,你这样很容易被人家灭口的。
索性他这次去纽约做的事情,也没打算瞒着,若是成了,必然震惊世界,轰传天下,所以来斯利愿意跟就让他跟着好了。
更重要的是,华十二要做的事情还差点钱,既然来斯利愿意跟着,那就只能让他垫付,答应回头再还他好了。
来斯利对于钱并不在乎,十万八万的眼睛都不眨一下,当即就答应下来。
下了飞机之后,华十二带着来斯利直接找了一个律师行,然后又带着雇佣来的名叫吉姆的白人律师直奔公证处,有些事情亚裔去办就会被刁难,有个白人律师跟着就会免去很多麻烦。>
PS:二合一章节。
将信寄出去之后,华十二就不在想这件事了,反而把精力投入到医学院紧张的学习当中,别忘了任务里,还有一条是要治疗好郭小鲁他妈的斜眼病,这不好好学习医术怎么能行。
郭小鲁他妈的斜眼病不是天生就有,而是源于一场意外。
事情发生在郭小鲁父亲郭教授去世以后,领导安排他妈去学习深造的那段时间里。
这件事说起来也搞笑,有一天下冰雹,人家都往回跑,郭小鲁他妈也跟着跑,可是跑着跑着她忽然停了下来,不知道出于什么奇思妙想,她抬起头看着天空。
三秒钟之后,一颗龙眼大小的冰雹击中了郭母的眼睛,至此之后就变成斜眼了,不过参考当时的情况,没瞎都算是运气。
用郭小鲁自己的话来讲,他妈从那一天起,就变成了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这句话让华十二想到了老郭相声里的那位偏见小姐。
话说这外伤导致的斜眼病,想要治疗的话,中医也不是没有办法,针灸慢慢调理应该就可以办到。
不过华十二中医水平太过一般,就看了一本毒经,和徐灵胎学了些诊脉的皮毛,想要靠中医治疗郭母的斜眼怕是不行了,所以最后多半还要靠外科手术进行恢复矫正。
电影里郭小鲁在研究干细胞之前,可是成为国内外科第一刀的衣钵传人,成了一天可以做六台外科手术的外科快枪手。
不过也该着郭母没有那个福气,在郭小鲁学成之前,她就往生极乐了。
所以华十二琢磨自己应该做两手准备,一个是提高业务水平,另外今年暑假,得先回一趟青岛,看看怎么帮着郭母调理一下身体,让其保持健康,否则要是和原剧情里一样走的早,那他这个任务可直接就失败了。
转眼就是一个月过去,都快把往港岛寄信的事情给忘了,忽然这天有女同学告诉她外面有人找,他走出教学楼,就见门前站着一个穿着清爽英俊的青年,正是张国嵘。
张国嵘穿着牛仔裤和半袖体恤,看上去风度翩翩,温润如玉。
如果是后世他大红大紫的时候往这儿一站,那必然造成交通堵塞,可此时从张国嵘身边走过的学生,也只是因为其长相帅气,穿着时尚,多打量他两眼而已。
这并不奇怪,82年张国嵘在港岛歌坛还处于崭露头角的阶段,还要到明年推出那首经典的《风继续吹》才会引发一定关注从而开始红起来,至于内地那要等到九十年代初,盗版磁带和录像带在大陆风靡的时候,
在张国嵘身边,还站着一个看上去不到三十岁,长相普通的女人。
华十二走过去笑着伸出手道:“你们好,我是郭小鲁!”
张国嵘眼睛一亮,伸手与华十二握在一起,笑道:“你好你好,没想到郭先生这么年轻......”
他特意练习普通话,还要在九十年代拍摄‘霸王别姬’的时候,此时还极不标准,就好似渣渣辉那个版本的港普一样。
华十二笑了笑,干脆用熟练的粤语说道:“张先生,你我可以说粤语沟通!”
张国嵘如释重负,高兴道:“没想到郭先生粤语这么标准,真是太好了,你叫我来斯利就行!”
他说着给华十二介绍身旁的女士:“这位是华星公司陈经理,人很随和的,你叫她陈姐就好了!”
陈经理刚才就一直在打量华十二,眼里露出满意的神色,此时伸出手道:
“郭先生你好,我是陈书分!”
※※※※※※※※※※※※※※※※※※※※※※
几天之后,华十二现身港岛,签约华星公司,让人不解的是,他签约不是歌手签约,也不是词曲签约,签的是乐队,乐队成员暂定三人,目前就他一个,乐队名称为‘复仇者联盟’!
由于还上学的关系,他和华星签的合约非常宽松,和公司约定每年公司降为‘复仇者联盟乐队’出最少一首专辑,时间方面由华十二自己来定。
之所以会有这么宽松的合约,是因为华十二拿出了几首后世的经典歌曲给来斯利,分别是‘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小苹果’、‘最炫民族风’......
好吧,不是这几首,要不然张国嵘唱小苹果,这画面华十二自己都不敢想象,华星高层能拿着砍刀追他三条街。
华十二拿出来的歌曲中,有两首是来斯利以后自己唱的经典歌曲‘我’和‘当年情’,剩下两首歌都是重生文的经典选择‘十年’和‘浮夸’,sorry尹森,平行世界借两首歌用用拉。
这几首歌,让张国嵘和陈书分,都十分惊喜,身为业内人士自然都能听出这都是经典中的经典,甚至于单独一首都能当作一张专辑的主打歌了。
对于这几首歌怎么安排,华十二表示你们高兴就好,他并不参与,至于歌曲报酬,他早在之前那封信里就写的很清楚了,他并不要钱,签约是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就是让华兴公司帮忙送他去米国一趟。
这可不是华十二犯傻,而是这年代写歌真不赚钱,就辉黄那样级别的大师,现在写一首歌刚三千港币,按照82年的汇率合软妹子七百五十块钱,五首加起来刚三千七百五。
这些年拿回内地,相当于当时技术工人五六年的收入,可对华十二来说,根本起不到怎么作用,他要图这点钱,还不如去趟赌场,或者把储物空间里的十几根备用金条拿出来换钱花呢。
他去米国别有多图,而且图谋甚大。
飞机从港岛起飞,华十二身旁坐的就好是来斯利,倒不是他邀请的,而是华星公司对张国嵘这张专辑很是重视,决定把这张专辑放在米国录制。
本来决定是去西雅图,但来斯利知道华十二要去纽约,便和陈书分商量了一下,将专辑的事情改为纽约录制。
来斯利虽然和华十二认识的时间短,但他自认为两人十分投契,因为像‘沉默是金’、‘我’这两首歌都像唱到了他心里一样。
所以现在来斯利已经把华十二当成知己,或者说当成弟弟看待一样,他这次改道纽约,就是想看看这个弟弟神神秘秘的要搞什么名堂,当然他自己说这不是好奇心,而是关心。
华十二真想告诉他,好奇心害死猫啊大哥,你这样很容易被人家灭口的。
索性他这次去纽约做的事情,也没打算瞒着,若是成了,必然震惊世界,轰传天下,所以来斯利愿意跟就让他跟着好了。
更重要的是,华十二要做的事情还差点钱,既然来斯利愿意跟着,那就只能让他垫付,答应回头再还他好了。
来斯利对于钱并不在乎,十万八万的眼睛都不眨一下,当即就答应下来。
下了飞机之后,华十二带着来斯利直接找了一个律师行,然后又带着雇佣来的名叫吉姆的白人律师直奔公证处,有些事情亚裔去办就会被刁难,有个白人律师跟着就会免去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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