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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众多、门户森严的太尉府,从布置上来看,就如一座城中之城,堡中之堡。
其实,要是仔细算来,在这太尉府中,可以分成三个主体院落,分别是内庭院、后庭院,和边厢庭院,内庭院里住得太尉大人的家眷子女,还有一、二等的丫环们,占地最大,境致也最是优美,一般是不允许男仆出入的,就算有些粗重的活,也是由健妇、老妈子们去做。
后庭院则是亲卫、家将的住所,有些人成家立业了,如果太尉大人觉得此人还堪造就,就会给他在府内安排一些差事,或者派到关下农庄去,如果有更加看好的,还可能会推荐给以前军中的老部下,为其谋个差事,将来便会有个出身,总之,成为太尉府的亲卫或家将,就等于把一生荣辱放在了太尉大人的手上,虽然朝庭已不允许公开养士,但就算朝庭律法,也承认主人对手下人等,有生杀之权。
强权的人物总会有人来依附,依附者便丧失了自由的权利,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逃跑,只是被抓住的逃跑者,不但会受到处罚,或被杀死,还会得到大家的鄙视。
门阀之风仍然存在,只要进身门阀之内,便烙上了此门阀的终身印痕,就是一些地位较高的士子也不能幸免。
而边厢庭院则是一些做杂事的庭院了,最没有身份地位的仆役,便是在那里居住。
陆恒身着黑色劲装,登薄底快靴,气宇轩昂的走入了后庭院的广场上,此刻天色微亮,已是中秋的时节,吹拂而来的风,带着几许微寒,旁边的水榭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雾气之中,而欢快的嬉戏声,却使这里显得极为热闹。
太尉大人陆平以军法持家,虽然他老人家早已不再领军了,但仍然保持着当年的严格,在自家的府中,还坚持的命令,所有男丁都不得懒睡,在清晨之时,必须出操习练武艺,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府内大比,优胜者可得高额金银,为此还专门在府内划出了几个地方,分别给亲卫、家将、和这些亲卫、家将们的子弟来习练武艺。
这观荷水榭旁的广场,便是那些子弟们习练武艺的场所,这些子弟,都是一些十五、六岁的半大少年,有六、七十个之多,聚在一起,一边叱喝声声的弄刀弄枪,一边吵闹嬉戏,自然显得热闹非凡。
陆恒的忽然出现,虽然只是那么不发一语的站立,却使这热闹的场面一下安静了下来。
对于陆恒,这位太尉府的恒少爷,所有少年都抱有一丝敬畏,且不说陆恒的身份,和深受太尉大人的宠爱的事实,也不说这位恒少爷在十四岁时,是如何杀死那只巨大的、让人心惊的獒犬,就说前些日子,在众少年心目中,那强壮可比狮虎的昆利大叔,被这位恒少爷打的,最后连北都找不着了,这,就足以使他们仰望。
陆恒的双眸从这些少年的脸上扫过,有着说不出的冷锐,这些少年都下意识的闪避陆恒的目光,他们感觉到,这位平常喜欢揍人惹事的恒少爷,今日似乎和往常有所不同。
“我要选几个人,选几个有本事、有能耐的、将来有出息的家伙,笨蛋我可不要。”
陆恒一边说,一边挑选起来,很快便选出了二十多个少年,都是十四、五的年纪,看上去机敏聪慧、身强力壮、有一技之长者优先,最后他宣布道:“少爷我决定,要领你们一起出去打猎。”
之所以决定,找一帮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少年,跟自己去打猎,陆恒心中的想法却是,培养属于自己的嫡系人马。
既然打算,要有所作为,那么,就必须要有一些得力的手下“欲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兵勇”陆恒跟方仲行学了这么多年的军略,毕竟不是白学的,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任何一个地方,闯出一番天地,都离不开强大的战斗力,而一个人就算再有本事,力量也是有限的,你可以打得过十个人,二十个... -->>
占地众多、门户森严的太尉府,从布置上来看,就如一座城中之城,堡中之堡。
其实,要是仔细算来,在这太尉府中,可以分成三个主体院落,分别是内庭院、后庭院,和边厢庭院,内庭院里住得太尉大人的家眷子女,还有一、二等的丫环们,占地最大,境致也最是优美,一般是不允许男仆出入的,就算有些粗重的活,也是由健妇、老妈子们去做。
后庭院则是亲卫、家将的住所,有些人成家立业了,如果太尉大人觉得此人还堪造就,就会给他在府内安排一些差事,或者派到关下农庄去,如果有更加看好的,还可能会推荐给以前军中的老部下,为其谋个差事,将来便会有个出身,总之,成为太尉府的亲卫或家将,就等于把一生荣辱放在了太尉大人的手上,虽然朝庭已不允许公开养士,但就算朝庭律法,也承认主人对手下人等,有生杀之权。
强权的人物总会有人来依附,依附者便丧失了自由的权利,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逃跑,只是被抓住的逃跑者,不但会受到处罚,或被杀死,还会得到大家的鄙视。
门阀之风仍然存在,只要进身门阀之内,便烙上了此门阀的终身印痕,就是一些地位较高的士子也不能幸免。
而边厢庭院则是一些做杂事的庭院了,最没有身份地位的仆役,便是在那里居住。
陆恒身着黑色劲装,登薄底快靴,气宇轩昂的走入了后庭院的广场上,此刻天色微亮,已是中秋的时节,吹拂而来的风,带着几许微寒,旁边的水榭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雾气之中,而欢快的嬉戏声,却使这里显得极为热闹。
太尉大人陆平以军法持家,虽然他老人家早已不再领军了,但仍然保持着当年的严格,在自家的府中,还坚持的命令,所有男丁都不得懒睡,在清晨之时,必须出操习练武艺,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府内大比,优胜者可得高额金银,为此还专门在府内划出了几个地方,分别给亲卫、家将、和这些亲卫、家将们的子弟来习练武艺。
这观荷水榭旁的广场,便是那些子弟们习练武艺的场所,这些子弟,都是一些十五、六岁的半大少年,有六、七十个之多,聚在一起,一边叱喝声声的弄刀弄枪,一边吵闹嬉戏,自然显得热闹非凡。
陆恒的忽然出现,虽然只是那么不发一语的站立,却使这热闹的场面一下安静了下来。
对于陆恒,这位太尉府的恒少爷,所有少年都抱有一丝敬畏,且不说陆恒的身份,和深受太尉大人的宠爱的事实,也不说这位恒少爷在十四岁时,是如何杀死那只巨大的、让人心惊的獒犬,就说前些日子,在众少年心目中,那强壮可比狮虎的昆利大叔,被这位恒少爷打的,最后连北都找不着了,这,就足以使他们仰望。
陆恒的双眸从这些少年的脸上扫过,有着说不出的冷锐,这些少年都下意识的闪避陆恒的目光,他们感觉到,这位平常喜欢揍人惹事的恒少爷,今日似乎和往常有所不同。
“我要选几个人,选几个有本事、有能耐的、将来有出息的家伙,笨蛋我可不要。”
陆恒一边说,一边挑选起来,很快便选出了二十多个少年,都是十四、五的年纪,看上去机敏聪慧、身强力壮、有一技之长者优先,最后他宣布道:“少爷我决定,要领你们一起出去打猎。”
之所以决定,找一帮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少年,跟自己去打猎,陆恒心中的想法却是,培养属于自己的嫡系人马。
既然打算,要有所作为,那么,就必须要有一些得力的手下“欲行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兵勇”陆恒跟方仲行学了这么多年的军略,毕竟不是白学的,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任何一个地方,闯出一番天地,都离不开强大的战斗力,而一个人就算再有本事,力量也是有限的,你可以打得过十个人,二十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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