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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也很可笑,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回到了距今约有五百年的明朝“正德”年间。但无论如何,现实总是需要我去面对的。在经过了两天情绪极度低落后,我已经慢慢恢复了过来。可能是我一个天性比较乐观的人。我一直认为,只要你的生命还存在,那么无论是你愿意与否,人生这个游戏就得继续,既然都说了是游戏了,那就该玩得开心点。
萍儿这两天一直在身边陪伴着我,虽然她并不知道怎么去安慰我,但却一直陪着我说话,还给我做东西吃,虽只些馒头、青菜等粗粮,但这些绿色食物却美味可口。我想像萍儿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无论是在现代或者古代都是很难找到的。
我对萍儿说道:“萍儿,你以后不要老陈公子,陈公子的叫我,我不习惯。”
萍儿眨了眨眼道:“呐!萍儿该怎么称呼陈公子呢?”
我微笑道:“叫我的名字啊!”萍儿又眨了眨眼道:“嗯,叫子渊哥哥行么?”
“呵呵,好啊。”我笑了笑道“对了,萍儿,今天你做什么好吃的呢?”
萍儿想了一会儿,答道:“爷爷从集市买回来一只鸡,厨房里还剩下的有白著,一会儿我再去园子里摘些青菜吧。子渊哥吧,萍儿做炖鸡汤给你吃好么?”
我一时心血来潮,于是问道:“菜油和面粉还有么?”
萍儿应了一声道:“嗯,厨房里都有啊!”我微笑道:“呵呵!萍儿,别炖了,呆会儿不如让我教你做肯德鸡吧?”
萍儿讶然道:“子渊哥哥,你会做饭么?”
我见萍儿感到意外,心想在这个时代,会做饭的男人怕只有厨子吧?于是拍了拍胸口,自豪地说道:“呵!我会的东西可多了。”心里说道:玩电脑、玩音乐、打篮球,哪一样我不是手到擒来,可惜在古代都没有这些发挥的机会了。
我不禁又想,到了这五百年前的大明朝,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永远呆在方老爷子祖孙两家里白吃白喝吧?
我正思考这突然想的问题,萍儿却是一脸好奇地问道:“子渊哥哥,你刚才说的肯德鸡是什么鸡啊?萍儿从来没见过哩。”
见到萍儿那张可爱的俏脸,我心中释然,在现代社会里我可能会一无事处,但到了古代,只凭我超时代的知识,还会找不到饭吃么,当下呵呵一笑道:“肯德鸡你当然没见过喽!就算是你爷爷肯定也没有见过。”
“真的么?”萍儿听了我的话,更感好奇,连声说道“子渊哥哥,你快教我做,我学会了好做给爷爷吃。”
我得意地笑道:“呵呵,今天就让萍儿见识一下我的厨艺!”
在萍儿家的古代厨房里,我利用简单的材料,做出了一顿七分相似的肯德鸡,吃得方家祖孙两津津有味。
其实我的言行与衣装,在方家爷俩的眼中是非常另类的,对此,我的解释是,我是从西洋远道归来的,在回家的途中不幸遇上盗匪才受伤晕倒的。对于萍儿来说,她从小到大连这个小山谷都没离开过,更别说什么西方诸国了,对我说的话,她却是深信之外,更多的是好奇。而方老爷子在古代也算是个博学之士,当他听我随口提到什么大不列颠,法兰西的,似乎略有所知,只是说了一句:“西洋蛮夷。”并不以为然。
第二天早晨,我一个人跑上了小山顶,憋足了一口气,仰头对着天空大喊了一声,以释放出闷在胸中的所有情绪。
我就这么在2005年失踪了,从此以后再见不到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们,可惜不能写信给他们报个平安。周宇明,你小子拿了那笔横财,可要帮我好好享受一下人生,还有李若兰,当知道她和我分手是另有隐情时,我还以为能够把她追回来,但现在也只能遥远的时空默默为她祝福了。
就这样,我自得其乐地一直住在了小山谷里,既然是没办法回去2005年,那便只能随遇而安了。
从山顶下来后,我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装备,都是些我从2005年带来的物品,一支飞亚达手表,防水防震的,而且还是李若兰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实用价值和纪念价值具佳,因此我仍把它带上了手上,一盒万宝路已经被我抽完了,剩下一个廉价打火机,应该也有很大的作用。还有一把弹簧的小刀,钢质很好,做工也很精美,我记得是从周宇明那儿“剥削”来的,平时也就用它刮刮脚皮,削削水果,但在现在因为算是把无坚不催的神兵了。
我心里暗想,若再加上一件刀枪不入的宝衣护身的话,我倒真可以韦小宝一样去闯荡天下了。还有剩下的就是诺基亚的手机了,虽然用的是还动感地带的卡,但是一条短信也发不出去了。本想把它当作会发作音乐的神奇小盒子送给萍儿作礼物,好哄她开心,可惜没电了,只好作罢。
最后,为了入乡随俗,使自己更像个古代人,我换去了自己一身已经破烂的休闲服。我发现,虽然只是粗布麻衣,但这古代的衣服穿起来挺舒服的,可是让我郁闷的是:古代人都不穿内裤,我总感觉下面凉凉的,怪不是滋味,不过这些我总要适应的。只是脚上那双耐克运动鞋有点舍不得扔,记得当初花了我三百八十块。但我转念一想,我现在身边不就有一两千万人民币么,但又能到哪儿去买耐克鞋呢?说到那袋巨款,我还是物尽所能地发挥了它的作用,那就是在萍儿做饭时,我全拿来帮她升火了。
日子就在平淡中渡过,没电,没有网络,没有了现代社会五花八门的休闲娱乐,初时我感觉十分枯燥,但没过多久,也就习以为常了。每天早晨起来,空气是那么的清新,我发现古代的生态环境却实不是现代那些喧嚣的城市所有比拟的。住在这避世的小山谷里,我隐约到体会到陶潜那种“菜菊东离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
当然,我也不是个可以闲得住的人,见到山谷周围有许多的小动物,自己就用小刀做了一了弓箭,搞些打猎活动。也随着方老爷子去谷外菜药,虚心跟他学习一些中药和医理。原来方老爷子对中药十分精通,常有一些纯良的乡邻来小谷求医。方老爷子都很热心地为他为看病、赐药。
后来我才知道,方老爷子名叫方博,曾是明宪宗“成化”年间朝廷里的高官,好像做到吏部郎侍什么的。后因不满宪宗荒淫无道,才愤然辞官归隐的。其实我知道方老爷子并不像萍儿那般好哄,对于我的身份,他还是很有疑虑,只不过认定我并非什... -->>
说起来也很可笑,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回到了距今约有五百年的明朝“正德”年间。但无论如何,现实总是需要我去面对的。在经过了两天情绪极度低落后,我已经慢慢恢复了过来。可能是我一个天性比较乐观的人。我一直认为,只要你的生命还存在,那么无论是你愿意与否,人生这个游戏就得继续,既然都说了是游戏了,那就该玩得开心点。
萍儿这两天一直在身边陪伴着我,虽然她并不知道怎么去安慰我,但却一直陪着我说话,还给我做东西吃,虽只些馒头、青菜等粗粮,但这些绿色食物却美味可口。我想像萍儿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无论是在现代或者古代都是很难找到的。
我对萍儿说道:“萍儿,你以后不要老陈公子,陈公子的叫我,我不习惯。”
萍儿眨了眨眼道:“呐!萍儿该怎么称呼陈公子呢?”
我微笑道:“叫我的名字啊!”萍儿又眨了眨眼道:“嗯,叫子渊哥哥行么?”
“呵呵,好啊。”我笑了笑道“对了,萍儿,今天你做什么好吃的呢?”
萍儿想了一会儿,答道:“爷爷从集市买回来一只鸡,厨房里还剩下的有白著,一会儿我再去园子里摘些青菜吧。子渊哥吧,萍儿做炖鸡汤给你吃好么?”
我一时心血来潮,于是问道:“菜油和面粉还有么?”
萍儿应了一声道:“嗯,厨房里都有啊!”我微笑道:“呵呵!萍儿,别炖了,呆会儿不如让我教你做肯德鸡吧?”
萍儿讶然道:“子渊哥哥,你会做饭么?”
我见萍儿感到意外,心想在这个时代,会做饭的男人怕只有厨子吧?于是拍了拍胸口,自豪地说道:“呵!我会的东西可多了。”心里说道:玩电脑、玩音乐、打篮球,哪一样我不是手到擒来,可惜在古代都没有这些发挥的机会了。
我不禁又想,到了这五百年前的大明朝,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一个大男人,总不能永远呆在方老爷子祖孙两家里白吃白喝吧?
我正思考这突然想的问题,萍儿却是一脸好奇地问道:“子渊哥哥,你刚才说的肯德鸡是什么鸡啊?萍儿从来没见过哩。”
见到萍儿那张可爱的俏脸,我心中释然,在现代社会里我可能会一无事处,但到了古代,只凭我超时代的知识,还会找不到饭吃么,当下呵呵一笑道:“肯德鸡你当然没见过喽!就算是你爷爷肯定也没有见过。”
“真的么?”萍儿听了我的话,更感好奇,连声说道“子渊哥哥,你快教我做,我学会了好做给爷爷吃。”
我得意地笑道:“呵呵,今天就让萍儿见识一下我的厨艺!”
在萍儿家的古代厨房里,我利用简单的材料,做出了一顿七分相似的肯德鸡,吃得方家祖孙两津津有味。
其实我的言行与衣装,在方家爷俩的眼中是非常另类的,对此,我的解释是,我是从西洋远道归来的,在回家的途中不幸遇上盗匪才受伤晕倒的。对于萍儿来说,她从小到大连这个小山谷都没离开过,更别说什么西方诸国了,对我说的话,她却是深信之外,更多的是好奇。而方老爷子在古代也算是个博学之士,当他听我随口提到什么大不列颠,法兰西的,似乎略有所知,只是说了一句:“西洋蛮夷。”并不以为然。
第二天早晨,我一个人跑上了小山顶,憋足了一口气,仰头对着天空大喊了一声,以释放出闷在胸中的所有情绪。
我就这么在2005年失踪了,从此以后再见不到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们,可惜不能写信给他们报个平安。周宇明,你小子拿了那笔横财,可要帮我好好享受一下人生,还有李若兰,当知道她和我分手是另有隐情时,我还以为能够把她追回来,但现在也只能遥远的时空默默为她祝福了。
就这样,我自得其乐地一直住在了小山谷里,既然是没办法回去2005年,那便只能随遇而安了。
从山顶下来后,我清点了一下自己的装备,都是些我从2005年带来的物品,一支飞亚达手表,防水防震的,而且还是李若兰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实用价值和纪念价值具佳,因此我仍把它带上了手上,一盒万宝路已经被我抽完了,剩下一个廉价打火机,应该也有很大的作用。还有一把弹簧的小刀,钢质很好,做工也很精美,我记得是从周宇明那儿“剥削”来的,平时也就用它刮刮脚皮,削削水果,但在现在因为算是把无坚不催的神兵了。
我心里暗想,若再加上一件刀枪不入的宝衣护身的话,我倒真可以韦小宝一样去闯荡天下了。还有剩下的就是诺基亚的手机了,虽然用的是还动感地带的卡,但是一条短信也发不出去了。本想把它当作会发作音乐的神奇小盒子送给萍儿作礼物,好哄她开心,可惜没电了,只好作罢。
最后,为了入乡随俗,使自己更像个古代人,我换去了自己一身已经破烂的休闲服。我发现,虽然只是粗布麻衣,但这古代的衣服穿起来挺舒服的,可是让我郁闷的是:古代人都不穿内裤,我总感觉下面凉凉的,怪不是滋味,不过这些我总要适应的。只是脚上那双耐克运动鞋有点舍不得扔,记得当初花了我三百八十块。但我转念一想,我现在身边不就有一两千万人民币么,但又能到哪儿去买耐克鞋呢?说到那袋巨款,我还是物尽所能地发挥了它的作用,那就是在萍儿做饭时,我全拿来帮她升火了。
日子就在平淡中渡过,没电,没有网络,没有了现代社会五花八门的休闲娱乐,初时我感觉十分枯燥,但没过多久,也就习以为常了。每天早晨起来,空气是那么的清新,我发现古代的生态环境却实不是现代那些喧嚣的城市所有比拟的。住在这避世的小山谷里,我隐约到体会到陶潜那种“菜菊东离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
当然,我也不是个可以闲得住的人,见到山谷周围有许多的小动物,自己就用小刀做了一了弓箭,搞些打猎活动。也随着方老爷子去谷外菜药,虚心跟他学习一些中药和医理。原来方老爷子对中药十分精通,常有一些纯良的乡邻来小谷求医。方老爷子都很热心地为他为看病、赐药。
后来我才知道,方老爷子名叫方博,曾是明宪宗“成化”年间朝廷里的高官,好像做到吏部郎侍什么的。后因不满宪宗荒淫无道,才愤然辞官归隐的。其实我知道方老爷子并不像萍儿那般好哄,对于我的身份,他还是很有疑虑,只不过认定我并非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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