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有些不一样的人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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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人族弱小那不是常态吗?”大梵天毫不在意的嗤笑道。
“不但弱小,而且还短命,除了能生之外,简直一无是处,真不知道这种低劣的种族,凭什么跟曾经的龙、凤、麒麟、巫妖等大族一般,成为洪荒主角的。”四大魔将中的鬼母认同的点头。
短命又弱小的人族能成为洪荒主角,在好战的阿修罗一族看来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阿修罗一族评定一个种族强大与否的标准,就是看他们能不能打,和能打多久。
像他们阿修罗一族,哪怕是的不能修炼资质最差的那种族人,寿元也能超过800年。
而且身体也没有衰老这一说,只要身体发育成熟,直到老死的那年,他们的身体强度基本都能维持在巅峰状态,即便有衰减,这个落差也会很小很小。
可人族呢?
人族寿元不过区区百来年,小时候的那十来年由于发育未完全所以不能打,四五十岁之后由于衰老又打不动了。
可以说一辈子到头,能打的时间也就是那么二十来年,这别说跟他们阿修罗比了,就算是跟那些比阿修罗弱上10倍的种族比起来也是个笑话。
可就是这么一个弱小的种族,却成为了当今洪荒的主角,你说气不气?
生孩子厉害了不起啊!
轰隆!
忽然就在这时,在朝歌城西南方十余里外,有地龙翻身,掀起漫天尘埃。
数千头身披麟甲,眼睛猩红,像熊又像虎的蛮兽忽地从地面钻出。
它们四处嗅了嗅,感受到朝歌城内那浓郁的人气,顿时流起了腥臭的涎水,毫无理智的朝着朝歌城方向扑去。
“蛮兽。”自在天波旬淡淡说道。
如今量劫当头,洪荒天地灵源混乱无比,不但有灵气滋生,同样也有魔气诞生。
一些野兽在被魔气侵袭后,就会转变成毫无理智可言,只知道杀戮的洪荒蛮兽。
而且很是难缠,想要杀死它们,不是单单的抹个喉咙,砍个脑袋什么的就可以。
在魔气的侵袭下,它们即便是没了脑袋,四肢与身体的其他部位,也会继续作恶。
想要彻底消灭,必须要砍碎它们体内的某一个被魔气侵袭改造后的器官。
这个器官很难说在哪里,纯随机,有可能是心脏,也有可能是腰子,当然,也有可能是那血盆大口里的某一颗牙齿。
如今朝歌城外的这群蛮兽,平均个体实力约么都在练气化精左右,数量破千,自在天波旬端详两眼后心里就有了个判断。
想要彻底消灭这千来头蛮兽,大商不但最少要派出两万兵马,还要有仙境之上的将领带头才行。
要是没有仙境实力之上的将领,想纯凭普通兵丁去杀,那最少也要付出两三万条人命。
“鬼母,你去灭了那群蛮兽,这些都是殿下的族人,要是殿下知道咱们见死不救,怕是会责怪的。”自在天波旬想了想后下令道。
“是。”身披红袍,身材玲珑美妇形象的鬼母立刻准备动手。
可还不等她怎样,就听朝歌城外驻扎的那些兵营中响起了一声嘹亮的号子。
“伐西军明光骑听令,冲锋!”
“杀!”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朝歌城外升起了一颗明亮耀眼太阳!
只见军营中,有三千明光重骑,悍勇无畏的朝着那蛮兽的方向冲锋而去。
身披明光铠,座下乌影马,手中无枪,拿着的却是一面布满尖刺的大盾。
“找死吗!”自在天波旬皱眉,一群连引气入体境界都没有达到的凡人,竟然去对着蛮兽冲锋,这实在是愚蠢。
在西岐城外见过明光骑的大梵天赶忙在一边说道:“这是大商军中的明光铠重骑,挺不要命的,想当初这群人面对我时都敢发起冲锋。”
“哦,愿来是大商培养的死士军队。”听大梵天这么一说,自在天波旬恍然大悟,感觉自己懂了,蛮兽出现的突然,导致大商的高手来不及支援,所以就先派出死士去拖延一下时间。
这是个很正确的战术。
自在天波旬看向那些冲锋的明光骑时眼神温和了三分,无论什么时候悍不畏死之人都值得人尊重。
特别是在阿修罗这种思想比较极端的种族眼里,死士去赴死,那是光荣的象征。
这是死士的荣耀,阻止死士赴死的人,思想一定有问题。
“既如此,那鬼母你便等等再去吧,即便是弱小的人族,也有追求荣光的资格。”
“好的。”
一群阿修罗站在天上,静静的等待这些人族死士奔赴荣耀。
可当三息过后,所有的阿修罗脸上都出现了骇然之色。
只见那三千太阳一般的明光铠重骑,手持尖刺大盾,与蛮兽群撞到了一起。
可结果却并不是人族死... -->>
“呵呵,人族弱小那不是常态吗?”大梵天毫不在意的嗤笑道。
“不但弱小,而且还短命,除了能生之外,简直一无是处,真不知道这种低劣的种族,凭什么跟曾经的龙、凤、麒麟、巫妖等大族一般,成为洪荒主角的。”四大魔将中的鬼母认同的点头。
短命又弱小的人族能成为洪荒主角,在好战的阿修罗一族看来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阿修罗一族评定一个种族强大与否的标准,就是看他们能不能打,和能打多久。
像他们阿修罗一族,哪怕是的不能修炼资质最差的那种族人,寿元也能超过800年。
而且身体也没有衰老这一说,只要身体发育成熟,直到老死的那年,他们的身体强度基本都能维持在巅峰状态,即便有衰减,这个落差也会很小很小。
可人族呢?
人族寿元不过区区百来年,小时候的那十来年由于发育未完全所以不能打,四五十岁之后由于衰老又打不动了。
可以说一辈子到头,能打的时间也就是那么二十来年,这别说跟他们阿修罗比了,就算是跟那些比阿修罗弱上10倍的种族比起来也是个笑话。
可就是这么一个弱小的种族,却成为了当今洪荒的主角,你说气不气?
生孩子厉害了不起啊!
轰隆!
忽然就在这时,在朝歌城西南方十余里外,有地龙翻身,掀起漫天尘埃。
数千头身披麟甲,眼睛猩红,像熊又像虎的蛮兽忽地从地面钻出。
它们四处嗅了嗅,感受到朝歌城内那浓郁的人气,顿时流起了腥臭的涎水,毫无理智的朝着朝歌城方向扑去。
“蛮兽。”自在天波旬淡淡说道。
如今量劫当头,洪荒天地灵源混乱无比,不但有灵气滋生,同样也有魔气诞生。
一些野兽在被魔气侵袭后,就会转变成毫无理智可言,只知道杀戮的洪荒蛮兽。
而且很是难缠,想要杀死它们,不是单单的抹个喉咙,砍个脑袋什么的就可以。
在魔气的侵袭下,它们即便是没了脑袋,四肢与身体的其他部位,也会继续作恶。
想要彻底消灭,必须要砍碎它们体内的某一个被魔气侵袭改造后的器官。
这个器官很难说在哪里,纯随机,有可能是心脏,也有可能是腰子,当然,也有可能是那血盆大口里的某一颗牙齿。
如今朝歌城外的这群蛮兽,平均个体实力约么都在练气化精左右,数量破千,自在天波旬端详两眼后心里就有了个判断。
想要彻底消灭这千来头蛮兽,大商不但最少要派出两万兵马,还要有仙境之上的将领带头才行。
要是没有仙境实力之上的将领,想纯凭普通兵丁去杀,那最少也要付出两三万条人命。
“鬼母,你去灭了那群蛮兽,这些都是殿下的族人,要是殿下知道咱们见死不救,怕是会责怪的。”自在天波旬想了想后下令道。
“是。”身披红袍,身材玲珑美妇形象的鬼母立刻准备动手。
可还不等她怎样,就听朝歌城外驻扎的那些兵营中响起了一声嘹亮的号子。
“伐西军明光骑听令,冲锋!”
“杀!”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朝歌城外升起了一颗明亮耀眼太阳!
只见军营中,有三千明光重骑,悍勇无畏的朝着那蛮兽的方向冲锋而去。
身披明光铠,座下乌影马,手中无枪,拿着的却是一面布满尖刺的大盾。
“找死吗!”自在天波旬皱眉,一群连引气入体境界都没有达到的凡人,竟然去对着蛮兽冲锋,这实在是愚蠢。
在西岐城外见过明光骑的大梵天赶忙在一边说道:“这是大商军中的明光铠重骑,挺不要命的,想当初这群人面对我时都敢发起冲锋。”
“哦,愿来是大商培养的死士军队。”听大梵天这么一说,自在天波旬恍然大悟,感觉自己懂了,蛮兽出现的突然,导致大商的高手来不及支援,所以就先派出死士去拖延一下时间。
这是个很正确的战术。
自在天波旬看向那些冲锋的明光骑时眼神温和了三分,无论什么时候悍不畏死之人都值得人尊重。
特别是在阿修罗这种思想比较极端的种族眼里,死士去赴死,那是光荣的象征。
这是死士的荣耀,阻止死士赴死的人,思想一定有问题。
“既如此,那鬼母你便等等再去吧,即便是弱小的人族,也有追求荣光的资格。”
“好的。”
一群阿修罗站在天上,静静的等待这些人族死士奔赴荣耀。
可当三息过后,所有的阿修罗脸上都出现了骇然之色。
只见那三千太阳一般的明光铠重骑,手持尖刺大盾,与蛮兽群撞到了一起。
可结果却并不是人族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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