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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郗道茂撒泼,我本能地奔到门边,想拉开门喊黑头,可又不肯就这样屈服。而且我已经有了一种认知:我和郗道茂的争斗很可能是一辈子的。我可以靠别人一时,不能靠别人一世。别说王献之和他的人不可能随时在我身边,就算他们在,这两位“七少奶奶”之争,他们也不好插手。
从今天这个阵势看,郗道茂对我的恨意比我想象的还要深。她对庾舒那样的竞争对手还能保持表面的风度,对我,连这都不能了,一见面就彻底撕破脸,上演全武行。
这样强烈的恨意,就算只为了不让我好过,她也不会轻言放弃。
有时候,一个女人死活非要跟一个男人在一起,不见得是因为多爱这个男人,只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尤其,当这个男人还是被一个出身比她低得多的女人抢走的时候。
而且这样的坚守,也不见得就是无用功。人生几十年,一对男女要想永远心无旁骛地相爱,光靠激情是远远不够的,甚至,光靠爱情也是远远不够的,不管这爱有多真挚。时光是最可怕的东西,会在不知不觉见冲淡一切、改变一切。坚守的人,最后反败为胜的比比皆是,谁笑到最后,谁才是那个笑得最美的人。
此时郗道茂已经逼到门边,冷笑着说:“开门啦,开门喊你的亲亲夫君,看他会不会过来帮你。告诉你,就算我当着他的面打你,就像这样……”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打得我眼冒金星,耳朵里嗡嗡作响,却还是听见了她最后的几个字,“他也不会帮你,不信你可以试试。”
待耳朵不那么响了之后,我对她说:“这一巴掌就当我还你的情,你曾叫人从九公主手下救过我,还赏给我一些钱。这下,我们两清了,我不再欠你。”
“一巴掌就想两清?你做梦!”她再次举起了手。
就在她的巴掌抽过来的瞬间,我头一低,她的手扇到了门板上,痛得一缩。
等她想第三次动手的时候,我已经退到桌边,稳稳当当地在正位坐下,手指着下首的位子说:“别让人笑话好吗?尤其别让子敬成为整个石头城的笑话。如果我们俩在这里打架的事传出去,明天就会成为特大新闻。多轰动啊,王献之的两个新太太在酒楼大打出手,他以后在石头城就别混了。”
“如果这样,那也是拜你所赐。”她的表情依然凶狠。
“好吧,就算不为子敬,也为了你自己的形象。你可是京城名媛,淑女的典范那,多美好的形象,你想就这样破坏掉吗?”
“要破坏也是破坏你的。你不过是个贱丫头,而我是世家小姐,如果我们俩打架,别人只会认为是你撒泼欺负我,想都不会想到是我打你。”
她笑得很阴冷,直冷到心里,我竟然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她已经杀了我一千遍了。第一次,我明白了什么叫目光锐利如刀。
看到我的神情,她冷笑着问:“怎么,你怕了?”
“是的,我怕了。”作为一个从小在单纯家庭中长大的独女,父母又恩爱和睦,我家真没有那种学泼的环境。就像在温馨的羊圈里长大的羊,进了狼群也变不成狼。
可是郗道茂和我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在狼群中长大的。我不是说像郗家和王家这样的环境有多恶劣,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比谁都礼貌,都文质彬彬。但,豪门氏族,家里人口众多,主子级别的女人呼奴使婢,自己又不需要做什么,整日无所事事,吃饱了喝足了,就聚在一起玩玩牌九,扯扯是非,不露痕迹地争风吃醋。
而这些,并不见得只有负面意义,最起码,在妻妾众多的家庭里生存最能锻炼一个女人的应对能力。郗道茂从郗家男人的妻妾群里移到王家男人的妻妾群里,其中还尽是熟面孔,自然如鱼得水,得心应手。
郗道茂自己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她带着一点怜悯——没错,就是怜悯——问我:“嫁进王家这么久,你有什么体会?感觉还好吗?”
“很好。”是很好!终于能跟心爱的人名正言顺地双宿双栖,我已别无所求。
“很好?”她哈哈大笑,“被婆母每天吼着要你‘滚’,居然还很好,你的忍耐力,真叫人佩服呢。换了我,是肯定做不到的,人还是要有点自尊,要点脸比较好。不过你出身低,好不容易巴结上一个贵公子,自然什么羞辱都能忍了。”
我也笑了,笑得比她甜蜜一万倍:“你说得很对,人还是要有点自尊,要点脸比较好。不过,我是嫁给子敬,又不是嫁给他妈。如果是我丈夫不要我,我肯定会滚的,绝不会像某些人一样厚着脸皮赖着不走。”
她语塞了,除了狠狠地用目光凌迟我之外,倒也没有再诉诸武力,而是不知不觉在下首的位子上坐了下来。然后再次打点起信心向我挑衅:“你以为子敬会爱你一辈子吗?”
“我努力争取。”我也不敢说他一定会爱我一辈子。
“没用的”,她摇着头,语重心长地说:“从小到大,我见过太多的女人宠极而衰。我娘家的伯母,婶娘,嫂子们,哪个刚进门的时候不是跟男人好得蜜里调油?可是最多几年,也就靠边站,给新人让位了。人家好多比你还美呢。”
“这个道理我懂,以色事人,色衰而爱驰。”这是身为女人的悲哀,谁都以为自己能侥幸逃过这个魔咒,得到一个男人长久的爱,但真正逃过的又有几个。
“天真!”她再次对我的观点嗤之以鼻:“你以为会等到你色衰了再爱驰吗?你想得太美了,越是出色的男人,身边的女人越多,喜新厌旧的机会也就越多,还等你色衰?爱早驰了。”她一脸的讥讽,仿佛已经看到了我的命运。
我忍不住刺她一句:“那也比从没得过宠好吧,最年轻貌美的时候就没人注意,衰不衰都一样,反正总是虚度光阴。“
这句话果然又深深刺痛了她的神经,只见她蹭地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我一阵懊悔,好不容易才安抚住她,何必又跟她做这种口舌之争。一面后退,我一面努力劝说着:“你不要这么激动,你是大家闺秀,怎么能跟乡下的泼妇一样呢?这样传出去,王献之也不敢接近你了,对泼妇,任何男人都会退避三舍。”
也许是“泼妇”二字对她有一定的震慑力度,她慢慢平静下来,在椅子上坐定。胸膛还在剧烈地起伏着,嘴里兀自恨恨地说:“我为什么会变成泼妇,还不是被你逼的?我以前比任何人都淑女。”
“是吗?会变成泼妇的人,说明她本来就有变成泼妇的潜质,就算看起来很淑女那也是装的。”
“你”,她手指着我:“你这种贱人,知道什么是淑女。”
“我起码还知道,淑女不会在背地里捅朋友一刀,把好朋友逼得走投无路。”
郗道茂的眼睛一闪,掠过了一丝惊讶和惊慌,但很快就强词夺理地说:“你在说你自己吧。以前每次见了我就姐姐姐姐的,还接受我的钱财,表面上感激涕零的,背地里就抢我的未婚夫,忘恩负义的卑鄙小人!”
又来了,为了这一次的人情,我就要连丈夫和毕生的幸福都拱手... -->>
见郗道茂撒泼,我本能地奔到门边,想拉开门喊黑头,可又不肯就这样屈服。而且我已经有了一种认知:我和郗道茂的争斗很可能是一辈子的。我可以靠别人一时,不能靠别人一世。别说王献之和他的人不可能随时在我身边,就算他们在,这两位“七少奶奶”之争,他们也不好插手。
从今天这个阵势看,郗道茂对我的恨意比我想象的还要深。她对庾舒那样的竞争对手还能保持表面的风度,对我,连这都不能了,一见面就彻底撕破脸,上演全武行。
这样强烈的恨意,就算只为了不让我好过,她也不会轻言放弃。
有时候,一个女人死活非要跟一个男人在一起,不见得是因为多爱这个男人,只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尤其,当这个男人还是被一个出身比她低得多的女人抢走的时候。
而且这样的坚守,也不见得就是无用功。人生几十年,一对男女要想永远心无旁骛地相爱,光靠激情是远远不够的,甚至,光靠爱情也是远远不够的,不管这爱有多真挚。时光是最可怕的东西,会在不知不觉见冲淡一切、改变一切。坚守的人,最后反败为胜的比比皆是,谁笑到最后,谁才是那个笑得最美的人。
此时郗道茂已经逼到门边,冷笑着说:“开门啦,开门喊你的亲亲夫君,看他会不会过来帮你。告诉你,就算我当着他的面打你,就像这样……”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打得我眼冒金星,耳朵里嗡嗡作响,却还是听见了她最后的几个字,“他也不会帮你,不信你可以试试。”
待耳朵不那么响了之后,我对她说:“这一巴掌就当我还你的情,你曾叫人从九公主手下救过我,还赏给我一些钱。这下,我们两清了,我不再欠你。”
“一巴掌就想两清?你做梦!”她再次举起了手。
就在她的巴掌抽过来的瞬间,我头一低,她的手扇到了门板上,痛得一缩。
等她想第三次动手的时候,我已经退到桌边,稳稳当当地在正位坐下,手指着下首的位子说:“别让人笑话好吗?尤其别让子敬成为整个石头城的笑话。如果我们俩在这里打架的事传出去,明天就会成为特大新闻。多轰动啊,王献之的两个新太太在酒楼大打出手,他以后在石头城就别混了。”
“如果这样,那也是拜你所赐。”她的表情依然凶狠。
“好吧,就算不为子敬,也为了你自己的形象。你可是京城名媛,淑女的典范那,多美好的形象,你想就这样破坏掉吗?”
“要破坏也是破坏你的。你不过是个贱丫头,而我是世家小姐,如果我们俩打架,别人只会认为是你撒泼欺负我,想都不会想到是我打你。”
她笑得很阴冷,直冷到心里,我竟然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如果目光能杀人的话,她已经杀了我一千遍了。第一次,我明白了什么叫目光锐利如刀。
看到我的神情,她冷笑着问:“怎么,你怕了?”
“是的,我怕了。”作为一个从小在单纯家庭中长大的独女,父母又恩爱和睦,我家真没有那种学泼的环境。就像在温馨的羊圈里长大的羊,进了狼群也变不成狼。
可是郗道茂和我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在狼群中长大的。我不是说像郗家和王家这样的环境有多恶劣,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比谁都礼貌,都文质彬彬。但,豪门氏族,家里人口众多,主子级别的女人呼奴使婢,自己又不需要做什么,整日无所事事,吃饱了喝足了,就聚在一起玩玩牌九,扯扯是非,不露痕迹地争风吃醋。
而这些,并不见得只有负面意义,最起码,在妻妾众多的家庭里生存最能锻炼一个女人的应对能力。郗道茂从郗家男人的妻妾群里移到王家男人的妻妾群里,其中还尽是熟面孔,自然如鱼得水,得心应手。
郗道茂自己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她带着一点怜悯——没错,就是怜悯——问我:“嫁进王家这么久,你有什么体会?感觉还好吗?”
“很好。”是很好!终于能跟心爱的人名正言顺地双宿双栖,我已别无所求。
“很好?”她哈哈大笑,“被婆母每天吼着要你‘滚’,居然还很好,你的忍耐力,真叫人佩服呢。换了我,是肯定做不到的,人还是要有点自尊,要点脸比较好。不过你出身低,好不容易巴结上一个贵公子,自然什么羞辱都能忍了。”
我也笑了,笑得比她甜蜜一万倍:“你说得很对,人还是要有点自尊,要点脸比较好。不过,我是嫁给子敬,又不是嫁给他妈。如果是我丈夫不要我,我肯定会滚的,绝不会像某些人一样厚着脸皮赖着不走。”
她语塞了,除了狠狠地用目光凌迟我之外,倒也没有再诉诸武力,而是不知不觉在下首的位子上坐了下来。然后再次打点起信心向我挑衅:“你以为子敬会爱你一辈子吗?”
“我努力争取。”我也不敢说他一定会爱我一辈子。
“没用的”,她摇着头,语重心长地说:“从小到大,我见过太多的女人宠极而衰。我娘家的伯母,婶娘,嫂子们,哪个刚进门的时候不是跟男人好得蜜里调油?可是最多几年,也就靠边站,给新人让位了。人家好多比你还美呢。”
“这个道理我懂,以色事人,色衰而爱驰。”这是身为女人的悲哀,谁都以为自己能侥幸逃过这个魔咒,得到一个男人长久的爱,但真正逃过的又有几个。
“天真!”她再次对我的观点嗤之以鼻:“你以为会等到你色衰了再爱驰吗?你想得太美了,越是出色的男人,身边的女人越多,喜新厌旧的机会也就越多,还等你色衰?爱早驰了。”她一脸的讥讽,仿佛已经看到了我的命运。
我忍不住刺她一句:“那也比从没得过宠好吧,最年轻貌美的时候就没人注意,衰不衰都一样,反正总是虚度光阴。“
这句话果然又深深刺痛了她的神经,只见她蹭地一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我一阵懊悔,好不容易才安抚住她,何必又跟她做这种口舌之争。一面后退,我一面努力劝说着:“你不要这么激动,你是大家闺秀,怎么能跟乡下的泼妇一样呢?这样传出去,王献之也不敢接近你了,对泼妇,任何男人都会退避三舍。”
也许是“泼妇”二字对她有一定的震慑力度,她慢慢平静下来,在椅子上坐定。胸膛还在剧烈地起伏着,嘴里兀自恨恨地说:“我为什么会变成泼妇,还不是被你逼的?我以前比任何人都淑女。”
“是吗?会变成泼妇的人,说明她本来就有变成泼妇的潜质,就算看起来很淑女那也是装的。”
“你”,她手指着我:“你这种贱人,知道什么是淑女。”
“我起码还知道,淑女不会在背地里捅朋友一刀,把好朋友逼得走投无路。”
郗道茂的眼睛一闪,掠过了一丝惊讶和惊慌,但很快就强词夺理地说:“你在说你自己吧。以前每次见了我就姐姐姐姐的,还接受我的钱财,表面上感激涕零的,背地里就抢我的未婚夫,忘恩负义的卑鄙小人!”
又来了,为了这一次的人情,我就要连丈夫和毕生的幸福都拱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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