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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实在是没时间了,下周又是品书,有点时间也要好好构思一下,先传两章外篇,下周就是吐血也要让大家看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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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占坤定睛观看,就见笼子里的白尾猊鼠长约一尺三寸,通身银灰色的皮毛烁烁发亮,两只大眼睛却呈现出宝石一样晶莹的蓝色,一条比它的身体还要大一倍的大尾巴却是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色的毛。
最奇特的是在这只鼠类的脑袋上竟然有两个肉鼓,一个有小拇指肚大小,另一个只有黄豆大小。肉鼓上没有一根毛,肉红色的表皮泛出一种晶亮的光泽。
丁占坤盯着看了好一会,又不敢确定的对丁奎林说道:“老大!你在外面见识多,你看这是白尾猊鼠吗?
丁奎林也仔细的观察了好一会,这才一脸喜悦的说道:
“不错!这确实是一只白尾猊鼠,应该还是一只成年的猊鼠。”
他不停地搓着双手,兴奋地说道:“哎呀!真是难得啊,这么大的一只,送出去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丁奎山当初也没有注意过丁十三抓住的是珍贵的白尾猊鼠,这时候也仔细的观察着,却有了别的发现,他奇道:
“爹。你看这只白尾猊鼠头上怎么有两个肉鼓呢?不是说一只猊鼠只有一只肉鼓吗?”
白尾猊鼠的尾巴都比鼠身大一倍以上。这条长尾通体雪白,尾毛蓬松绵长,取之硝制成毛领,乃是达官贵妇的最爱,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但是白尾猊鼠最珍贵的地方并不是尾巴,而是在它的头上生长着一颗豆大的肉鼓。
捉住活的白尾猊鼠,用力掐住它的尾巴,白尾猊鼠全身的血液会聚集到头上的那颗肉鼓内。这时候用针刺破肉鼓,得其精血,合酒饮之能强健体魄,延长寿元。这才是它最珍贵的所在。
不过一只白尾猊鼠头上的肉鼓只能取一次精血,取过之后肉鼓就会消失。所以白尾猊鼠才更为难得。
丁占坤也注意到了,他皱了皱眉,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丁十三也看到了,他没有感觉到太过奇怪,按照原来世界的解释,这可能只是一种基因的问题而已,出现几个异于同类的个例也很正常。
只不过这话不能跟他们说,说了他们更弄不明白了,还不如让他们糊涂账更好。
丁十三道:“爷爷!有两个肉鼓不好吗。正好多出一个肉鼓来,我们取了其中一颗的精血给你喝了,正好还剩下一颗,给那段老爷子送去就行了。您喝了这精血,身体更强健,能长命百岁了。”
丁奎山也高兴的说道:“十三说的对,这只白尾猊鼠有两个肉鼓,说明爹您有这个福气,这多出来的一颗就是给您准备的。”
丁占坤见孙子如此懂事,心里也是高兴的紧,摸着胡须不住的点头微笑。
丁奎山伸手去笼子中捉白尾猊鼠的尾巴,丁十三却想到什么,大声道:“等等!”
话音刚落,笼子里白尾猊鼠浑身红光一冒,一道红光从笼子里穿出来,直奔丁奎山的面门。丁奎山吓了一跳,举手一档,就觉得手上一阵剧痛,赶紧抽回手一看,手上印出一个深深的伤口,鲜血直冒。
丁奎林惊呼出声道:“天啊!灵兽!竟然是灵兽!”
丁十三见丁奎山的手被白尾猊鼠抓伤,心中大怒,一股强大的真气顺着手掌发出,一抓抓住白尾猊鼠的尾巴,一掌打在鼠头上,打的白尾猊鼠吱吱乱叫。
丁奎林的眼睛都瞪直了,手上一用力,就觉得颚下一疼,竟然拔下一缕胡须来。他嘴里吃吃的说道:“天啊!十三!这竟然是一只上了品阶的灵兽!”
“灵兽?”
丁占坤和丁奎山听到灵兽二字,也吃惊的张大了嘴,丁奎山也顾不上自己手上还鲜血直流,紧张的问:“大哥!你说什么,十三抓住的这只白尾猊鼠竟然是灵兽?你不会看错了吧?”
丁奎林眼睛一瞪道:“看错!你没看到这白尾猊鼠刚才身上冒出红光吗?而且还能外放伤人,这山里的普通野兽有这种能力吗?不过这猊鼠身上的红光还浅,应该是刚入品阶的灵兽,否则这一道光刃过来,你的胳膊就得断掉了。”
丁奎山也是不住后怕,脸上冒出汗来。
丁奎林疑惑的说道:“只是没听说过这白尾猊鼠也有灵兽啊,这鼠类的野兽修成灵兽的几率更小,即使修成了灵兽,攻击力也很弱,所以你中了它一记光刃,只不过一道血口而已。”
丁占坤也惊愕不已,要知道这灵兽却是是非同小可的事。
丁十三本来觉得这只白尾猊鼠比较不寻常,和传说中的比起来更加难以降服,倒也没想到居然是一只灵兽,也是暗暗吃惊。
这灵兽不同于一般的野兽,乃是开启了一定灵智的野兽,比起普通的野兽来更加的聪明,当然能力也更加的强悍。
灵兽上了品阶也和武者一样,灵兽共分九阶,一阶灵兽的实力相当于人类的初阶战者,二阶灵兽相当于中阶战者,以此类推,九阶灵兽相当于人类的高阶战师。灵兽的体内产生的阶位对应着战者的战气颜色,这白尾猊鼠闪现淡红色光芒,应该是一阶灵兽而已。
据说灵兽也能突破九阶,一旦突破九阶,就不再是灵兽,而是圣兽。传说圣兽能够自由变换形体,在人形和原形之间自由转换,随心所欲。
丁十三听了丁奎林对灵兽的讲解,心中了然,听到丁奎山说起鼠类进阶极难,忽的心里一动,想起当日抓住白尾猊鼠时在地上发现的那把绿石钥匙,那把钥匙会不会是和白尾猊鼠一起出现的呢,难道这白尾猊鼠的进阶和那把绿石钥匙有什么关系吗。
丁十三心里思索着,手上却没有放开白尾猊鼠,他对着白尾猊鼠训斥道:“别管你是不是劳什子的灵兽,竟敢打伤我爹,真是不知死活,你老老实实贡献点精血出来给我爷爷,要不然我把你扒皮抽筋,做成皮帽子。”
猊鼠吃痛的四肢乱蹬,丁十三左手如铁钳一样卡住它,右手用力一掐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猊鼠头上的肉鼓在他揪住尾巴之后,本来就泛着光泽的表皮渐渐变得更加晶莹通透,光泽也越来越盛。眼见着两颗肉鼓变得像两颗红宝石一样红润,丁奎林拿了一根针用针尖在那颗大的肉鼓上一刺。
哧——
一股鲜红的血线喷了出来,丁奎林早有准备,另一只手里的瓷杯早就把这股血线接了个正着。在瓷杯中加入了大半杯酒,小心的捧到丁占坤的跟前。
丁占坤端着瓷杯,看着里面血红色的酒水,欣慰的看着丁十三,慢慢的把杯中的酒喝了进去。
这时候,那白尾猊鼠头上的肉鼓被丁十三放了血后,竟渐渐的瘪了下去,一会的时间原来长肉鼓的位置就和周围的头皮一样的平了,周围的毛发扑倒下来,遮住了那块光滑的地方。
眨眼的时间,竟好像那里从来没有长过什么肉鼓一样,让丁奎山三人都啧啧称奇。
白尾猊鼠随着精血被取走,整个鼠身也瘫软下来,一点精神和力气也没有了。
丁占坤精血下肚,就感觉一阵暖洋洋的感觉从五脏六腑里慢慢渗透开来,浑身一种从来没有感觉过的舒服顺畅,舒服的他想要喊出来,不禁闭上眼睛享受着这种感觉。
过了一顿饭光景,那种暖洋洋的气息散布到了全身的每个角落,他感觉到浑身充满了久违了的力量,好像又恢复到了三四十岁时候的状态。
丁占坤从堂屋里出来,站在院子里呼呼呼地挥动了几下手臂,感觉浑身充满了力气,近几年来一直困扰着自己的腰疼也消失不见了。高兴的哈哈大笑起来。
“这白尾猊鼠的精血果然像传言中说的那么神奇。哈哈!”
丁奎山见老爹精神焕发的样子也是心中高兴,不禁也羡慕的看了看白尾猊鼠头上另一个肉鼓。
那白尾猊鼠好像心生感应,本来委顿在地的身体忽然绷紧,一下子跳起来缩到笼子角落,一脸惊恐警惕的看着丁奎山。
丁奎山愕然,丁奎林见了呵斥道:
“老二你别眼馋了,这精血对爹来说是大补之物,你现在正是血气旺盛的年纪,又不是练武的人,要是喝了这猊鼠的精血,弄不好就会七窍流血了。”
丁奎山脖子一缩,不再言语了。
丁奎林沉吟片刻说道:“这白尾猊鼠既然是灵兽,那就不能再按照刚才说的送给段家做寿礼了。要知道一般的白尾猊鼠最起码价值一百两白银,而一般的一阶灵兽价值超过两百两白银,这只白尾猊鼠又是灵兽,非常稀少,最起码也得值四百两白银。”
丁占坤和丁奎山听了这话都是吃惊非小,没想到这只白尾猊鼠能值这么多。
在这个世界里,通用的货币是铜币、白银和黄金。
铜币和白银的兑换比例是一千比一,一千枚铜币兑换一两白银;
白银和黄金的兑换比例是一百比一,一百两白银兑换一两黄金。
普通人家一年的总收入不过十两白银而已,丁奎山的铁匠铺包揽了附近七八个村子的生意,一年收入也不过二十两白银。
由此可见这白尾猊鼠确实是珍贵异常。若真能售出四百两白银,顶的上丁家庄几年的收入,自然不能轻易送给段云涯做寿礼了。
而且丁奎林在镇主府任职,也算经过许多事故,知道怀璧其罪的道理。
这白尾猊鼠如此珍贵,若是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自然不是无权无势的丁家能够保的住的,说不定还会因此惹上祸端。
―――――――――――――――
乾元历四月十二。
今天的天气依旧是晴朗无云,湛蓝的天空像一块蓝水晶一样晶莹剔透,只是看着也觉得心旷神怡、神清气爽。
丁十三感叹着,在原来的世界里,根本就不可能看见这么清澈的天空了。即使是在大洋中的天空也没有这么的纯净。
丁十三骑在一头青骡的背上,骡背的后面驮着一个笼子,笼子四周都用黑布遮盖着,里面关着那只白尾猊鼠。
丁奎林和丁占坤坐在同一辆青骡马车上,马车上拉的是一些山中的特产和风干的野味之类的。
这些东西是送给段家老爷子做寿礼用的。
昨天几人商量之后,决定还是不把白尾猊鼠作为寿礼送出来,只是又收集了一些山珍野味之类的普通礼品。
丁家父子决定将白尾猊鼠卖掉,毕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丁占坤昨天喝了白尾猊鼠的精血,感觉到浑身的衰弱感尽去,充满了活力。
丁奎林坐在车辕上对丁十三说道:“十三啊!你从来还没到青阳镇去过吧。到了那里你会大开眼界的,青阳镇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个大镇。光镇子上的常住居民就有上万人,各种商铺也有很多,你要是想要什么吃的、玩的就和大伯说,大伯一定买给你。”
丁占坤也说道:“那里有很多好吃的,什么冰糖葫芦、蜜饯、炸糕、面人。爷爷每样都给你买一个好吗?对了,还有风筝、摇鼓……”
他对这个孙子是满意之极,所以把能想到的小孩子喜欢的好吃的好玩的都说出来,恨不得都买给丁十三才好。
丁十三心中暗暗苦笑,这些东西对自己那有什么吸引力啊,可是还得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真是郁闷之极。
丁十三道:“爷爷。我不要那些什么吃的、玩的,到了青阳镇,您帮我的短刀配一把好的刀鞘就好了。”
他这次跟着丁占坤出来,把那把短刀也带在了身边,只不过短刀还是用那块木头装着,十分的不美观。
丁奎林道:“哦!十三的短刀?你爹给你打造的那把吗?昨天倒是听你爹说了,来!拿给大伯看看。”
丁十三赶紧把刀连着木鞘递了过来。
丁奎林接过来,把刀从木鞘中拔出来,就是一愣。他也从来没见过这个形状的短刀。
他仔细端详了片刻,有些奇怪的说道:“十三,这把刀很是锋利,确实是一把好刀。只是这刀的样子怎么这么奇特?这刀背上的尖齿以及刀身侧的槽是做什么用的?”
丁十三说道:“那刀背上的锯齿能够很容易的锯断木头和铁棍之类的东西。至于刀身两旁的那两道槽,我叫它们血槽,当刀子插到野兽身上时,血就会顺着血槽喷出来,让野兽更容易失去抵抗力。”
丁奎林深吸了一口凉气,他见多识广,立刻就明白了这两个不同之处的厉害。那锯齿的功能也就罢了,那两道血槽真是非同小可。
虽然丁十三口口声声只说用在野兽身上,但用在人身上一样有效,而且肯定效果更大,毕竟人比起野兽来承受能力低了许多。
丁家庄距离青阳镇大约有七十多里路,虽然不算远,但是路很难走,走了大概两个多时辰,也就是四五个小时,直到下晌的时候,才看到了路边一块石碑,上面刻着“青阳镇”。
过了石碑,转上了一条大路。路面平坦宽阔了许多,路上也渐渐有了不少担担儿、推车、骑骡马的人流。
青阳镇位于江州的东南部,位处交通要路的中心,几条贯通全州的大路都从青阳镇经过。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商业也很发到。各地客商到全国行商都要路过这里,使得青阳镇非常的繁华。
从南门进了镇,里面共有三横四竖几道大街,大街非常宽阔,每条大街都能供三辆马车并行。
两侧临街都是高大气派的各种商铺、饭庄、旅店。家家窗明门净,人流出入不断,店里掌柜伙计迎来送往,各个笑脸可掬。
街上摆摊的小贩也是很多,卖小吃的、做糖人的、剃头刮脸的、挎着篮子卖水果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街上行人摩肩擦踵,热闹非常。
丁十三虽在原来的世界见惯了高楼大厦,但是来到这个世界六年的时间,只在小小的丁家庄呆着,整日里看见的都是那几个熟人。乍一见这么热闹的景象,也是看的津津有味。
丁占坤年轻时走南闯北到过许多大地方,所以来到青阳镇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是他偷着一看丁十三,发现这个小孙子虽然也是歪着头津津有味的看热闹,却一点没有一个小孩子的惊诧好奇,心中也是暗自惊异。
忽然间街上一阵大乱,人们大声呼喊,还夹杂着小孩子地哭喊声。
正是下午时分,宽阔的大街上本来人流正盛,突然从青阳镇的南大门冲进来一队人马。最前面开道的是四匹高大的黑色乌云骥。
这“乌云骥”是良马的一种,脑袋硕大,浑身乌黑,跑起来风驰电掣,像一朵乌云在平地飞行一样,所以叫做“乌云骥”。
这四匹乌云骥的后面跟着两辆华丽的马车,车篷用红杉木制成,外面罩着黄金色的锦缎帷幔,车厢宽大,每辆车前由六匹壮硕的乌云骥拉着。
这一队车骑从青阳镇南门驶入,竟然并不减速。前面四匹乌云骥上乘坐的骑士都是身着金色衣袍,腰中挎着长刀,手持马鞭在空中甩出“啪啪”的鞭花来。
大街上的人们一阵鸡飞狗跳,慌乱的向两旁躲闪,忙乱中不少的担子被掀翻、摊子被挤倒。至于鞋子挤掉衣服挤破的就更是多了。
丁占坤驾着骡车一是闪避不及,一匹乌云骥风驰电掣般来到跟前,马上骑士一鞭子就抽下来,丁占坤尽量向旁一闪,胳膊上还是被扫上了一下。
这一下力道不轻,丁占坤胳膊上的衣服被打的布片碎裂,一道蜿蜒的血痕深深的印在胳膊上。
丁十三见到爷爷被打,心里大怒,就想上去拦住车马,不过街上人流杂乱,人们都在惊慌的闪避,一时之间也挤不到前面去。
那一列车马,毫不停留,啪啪的鞭响声中,马蹄狂奔。
蓦地!最前面两匹乌云骥好像被一道无形绳索绊到一样,发出两声凄厉的长嘶,马上的骑士用力想稳住马匹,却毫无效果,... -->>
这两天实在是没时间了,下周又是品书,有点时间也要好好构思一下,先传两章外篇,下周就是吐血也要让大家看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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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占坤定睛观看,就见笼子里的白尾猊鼠长约一尺三寸,通身银灰色的皮毛烁烁发亮,两只大眼睛却呈现出宝石一样晶莹的蓝色,一条比它的身体还要大一倍的大尾巴却是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色的毛。
最奇特的是在这只鼠类的脑袋上竟然有两个肉鼓,一个有小拇指肚大小,另一个只有黄豆大小。肉鼓上没有一根毛,肉红色的表皮泛出一种晶亮的光泽。
丁占坤盯着看了好一会,又不敢确定的对丁奎林说道:“老大!你在外面见识多,你看这是白尾猊鼠吗?
丁奎林也仔细的观察了好一会,这才一脸喜悦的说道:
“不错!这确实是一只白尾猊鼠,应该还是一只成年的猊鼠。”
他不停地搓着双手,兴奋地说道:“哎呀!真是难得啊,这么大的一只,送出去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丁奎山当初也没有注意过丁十三抓住的是珍贵的白尾猊鼠,这时候也仔细的观察着,却有了别的发现,他奇道:
“爹。你看这只白尾猊鼠头上怎么有两个肉鼓呢?不是说一只猊鼠只有一只肉鼓吗?”
白尾猊鼠的尾巴都比鼠身大一倍以上。这条长尾通体雪白,尾毛蓬松绵长,取之硝制成毛领,乃是达官贵妇的最爱,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但是白尾猊鼠最珍贵的地方并不是尾巴,而是在它的头上生长着一颗豆大的肉鼓。
捉住活的白尾猊鼠,用力掐住它的尾巴,白尾猊鼠全身的血液会聚集到头上的那颗肉鼓内。这时候用针刺破肉鼓,得其精血,合酒饮之能强健体魄,延长寿元。这才是它最珍贵的所在。
不过一只白尾猊鼠头上的肉鼓只能取一次精血,取过之后肉鼓就会消失。所以白尾猊鼠才更为难得。
丁占坤也注意到了,他皱了皱眉,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丁十三也看到了,他没有感觉到太过奇怪,按照原来世界的解释,这可能只是一种基因的问题而已,出现几个异于同类的个例也很正常。
只不过这话不能跟他们说,说了他们更弄不明白了,还不如让他们糊涂账更好。
丁十三道:“爷爷!有两个肉鼓不好吗。正好多出一个肉鼓来,我们取了其中一颗的精血给你喝了,正好还剩下一颗,给那段老爷子送去就行了。您喝了这精血,身体更强健,能长命百岁了。”
丁奎山也高兴的说道:“十三说的对,这只白尾猊鼠有两个肉鼓,说明爹您有这个福气,这多出来的一颗就是给您准备的。”
丁占坤见孙子如此懂事,心里也是高兴的紧,摸着胡须不住的点头微笑。
丁奎山伸手去笼子中捉白尾猊鼠的尾巴,丁十三却想到什么,大声道:“等等!”
话音刚落,笼子里白尾猊鼠浑身红光一冒,一道红光从笼子里穿出来,直奔丁奎山的面门。丁奎山吓了一跳,举手一档,就觉得手上一阵剧痛,赶紧抽回手一看,手上印出一个深深的伤口,鲜血直冒。
丁奎林惊呼出声道:“天啊!灵兽!竟然是灵兽!”
丁十三见丁奎山的手被白尾猊鼠抓伤,心中大怒,一股强大的真气顺着手掌发出,一抓抓住白尾猊鼠的尾巴,一掌打在鼠头上,打的白尾猊鼠吱吱乱叫。
丁奎林的眼睛都瞪直了,手上一用力,就觉得颚下一疼,竟然拔下一缕胡须来。他嘴里吃吃的说道:“天啊!十三!这竟然是一只上了品阶的灵兽!”
“灵兽?”
丁占坤和丁奎山听到灵兽二字,也吃惊的张大了嘴,丁奎山也顾不上自己手上还鲜血直流,紧张的问:“大哥!你说什么,十三抓住的这只白尾猊鼠竟然是灵兽?你不会看错了吧?”
丁奎林眼睛一瞪道:“看错!你没看到这白尾猊鼠刚才身上冒出红光吗?而且还能外放伤人,这山里的普通野兽有这种能力吗?不过这猊鼠身上的红光还浅,应该是刚入品阶的灵兽,否则这一道光刃过来,你的胳膊就得断掉了。”
丁奎山也是不住后怕,脸上冒出汗来。
丁奎林疑惑的说道:“只是没听说过这白尾猊鼠也有灵兽啊,这鼠类的野兽修成灵兽的几率更小,即使修成了灵兽,攻击力也很弱,所以你中了它一记光刃,只不过一道血口而已。”
丁占坤也惊愕不已,要知道这灵兽却是是非同小可的事。
丁十三本来觉得这只白尾猊鼠比较不寻常,和传说中的比起来更加难以降服,倒也没想到居然是一只灵兽,也是暗暗吃惊。
这灵兽不同于一般的野兽,乃是开启了一定灵智的野兽,比起普通的野兽来更加的聪明,当然能力也更加的强悍。
灵兽上了品阶也和武者一样,灵兽共分九阶,一阶灵兽的实力相当于人类的初阶战者,二阶灵兽相当于中阶战者,以此类推,九阶灵兽相当于人类的高阶战师。灵兽的体内产生的阶位对应着战者的战气颜色,这白尾猊鼠闪现淡红色光芒,应该是一阶灵兽而已。
据说灵兽也能突破九阶,一旦突破九阶,就不再是灵兽,而是圣兽。传说圣兽能够自由变换形体,在人形和原形之间自由转换,随心所欲。
丁十三听了丁奎林对灵兽的讲解,心中了然,听到丁奎山说起鼠类进阶极难,忽的心里一动,想起当日抓住白尾猊鼠时在地上发现的那把绿石钥匙,那把钥匙会不会是和白尾猊鼠一起出现的呢,难道这白尾猊鼠的进阶和那把绿石钥匙有什么关系吗。
丁十三心里思索着,手上却没有放开白尾猊鼠,他对着白尾猊鼠训斥道:“别管你是不是劳什子的灵兽,竟敢打伤我爹,真是不知死活,你老老实实贡献点精血出来给我爷爷,要不然我把你扒皮抽筋,做成皮帽子。”
猊鼠吃痛的四肢乱蹬,丁十三左手如铁钳一样卡住它,右手用力一掐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猊鼠头上的肉鼓在他揪住尾巴之后,本来就泛着光泽的表皮渐渐变得更加晶莹通透,光泽也越来越盛。眼见着两颗肉鼓变得像两颗红宝石一样红润,丁奎林拿了一根针用针尖在那颗大的肉鼓上一刺。
哧——
一股鲜红的血线喷了出来,丁奎林早有准备,另一只手里的瓷杯早就把这股血线接了个正着。在瓷杯中加入了大半杯酒,小心的捧到丁占坤的跟前。
丁占坤端着瓷杯,看着里面血红色的酒水,欣慰的看着丁十三,慢慢的把杯中的酒喝了进去。
这时候,那白尾猊鼠头上的肉鼓被丁十三放了血后,竟渐渐的瘪了下去,一会的时间原来长肉鼓的位置就和周围的头皮一样的平了,周围的毛发扑倒下来,遮住了那块光滑的地方。
眨眼的时间,竟好像那里从来没有长过什么肉鼓一样,让丁奎山三人都啧啧称奇。
白尾猊鼠随着精血被取走,整个鼠身也瘫软下来,一点精神和力气也没有了。
丁占坤精血下肚,就感觉一阵暖洋洋的感觉从五脏六腑里慢慢渗透开来,浑身一种从来没有感觉过的舒服顺畅,舒服的他想要喊出来,不禁闭上眼睛享受着这种感觉。
过了一顿饭光景,那种暖洋洋的气息散布到了全身的每个角落,他感觉到浑身充满了久违了的力量,好像又恢复到了三四十岁时候的状态。
丁占坤从堂屋里出来,站在院子里呼呼呼地挥动了几下手臂,感觉浑身充满了力气,近几年来一直困扰着自己的腰疼也消失不见了。高兴的哈哈大笑起来。
“这白尾猊鼠的精血果然像传言中说的那么神奇。哈哈!”
丁奎山见老爹精神焕发的样子也是心中高兴,不禁也羡慕的看了看白尾猊鼠头上另一个肉鼓。
那白尾猊鼠好像心生感应,本来委顿在地的身体忽然绷紧,一下子跳起来缩到笼子角落,一脸惊恐警惕的看着丁奎山。
丁奎山愕然,丁奎林见了呵斥道:
“老二你别眼馋了,这精血对爹来说是大补之物,你现在正是血气旺盛的年纪,又不是练武的人,要是喝了这猊鼠的精血,弄不好就会七窍流血了。”
丁奎山脖子一缩,不再言语了。
丁奎林沉吟片刻说道:“这白尾猊鼠既然是灵兽,那就不能再按照刚才说的送给段家做寿礼了。要知道一般的白尾猊鼠最起码价值一百两白银,而一般的一阶灵兽价值超过两百两白银,这只白尾猊鼠又是灵兽,非常稀少,最起码也得值四百两白银。”
丁占坤和丁奎山听了这话都是吃惊非小,没想到这只白尾猊鼠能值这么多。
在这个世界里,通用的货币是铜币、白银和黄金。
铜币和白银的兑换比例是一千比一,一千枚铜币兑换一两白银;
白银和黄金的兑换比例是一百比一,一百两白银兑换一两黄金。
普通人家一年的总收入不过十两白银而已,丁奎山的铁匠铺包揽了附近七八个村子的生意,一年收入也不过二十两白银。
由此可见这白尾猊鼠确实是珍贵异常。若真能售出四百两白银,顶的上丁家庄几年的收入,自然不能轻易送给段云涯做寿礼了。
而且丁奎林在镇主府任职,也算经过许多事故,知道怀璧其罪的道理。
这白尾猊鼠如此珍贵,若是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自然不是无权无势的丁家能够保的住的,说不定还会因此惹上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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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元历四月十二。
今天的天气依旧是晴朗无云,湛蓝的天空像一块蓝水晶一样晶莹剔透,只是看着也觉得心旷神怡、神清气爽。
丁十三感叹着,在原来的世界里,根本就不可能看见这么清澈的天空了。即使是在大洋中的天空也没有这么的纯净。
丁十三骑在一头青骡的背上,骡背的后面驮着一个笼子,笼子四周都用黑布遮盖着,里面关着那只白尾猊鼠。
丁奎林和丁占坤坐在同一辆青骡马车上,马车上拉的是一些山中的特产和风干的野味之类的。
这些东西是送给段家老爷子做寿礼用的。
昨天几人商量之后,决定还是不把白尾猊鼠作为寿礼送出来,只是又收集了一些山珍野味之类的普通礼品。
丁家父子决定将白尾猊鼠卖掉,毕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丁占坤昨天喝了白尾猊鼠的精血,感觉到浑身的衰弱感尽去,充满了活力。
丁奎林坐在车辕上对丁十三说道:“十三啊!你从来还没到青阳镇去过吧。到了那里你会大开眼界的,青阳镇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个大镇。光镇子上的常住居民就有上万人,各种商铺也有很多,你要是想要什么吃的、玩的就和大伯说,大伯一定买给你。”
丁占坤也说道:“那里有很多好吃的,什么冰糖葫芦、蜜饯、炸糕、面人。爷爷每样都给你买一个好吗?对了,还有风筝、摇鼓……”
他对这个孙子是满意之极,所以把能想到的小孩子喜欢的好吃的好玩的都说出来,恨不得都买给丁十三才好。
丁十三心中暗暗苦笑,这些东西对自己那有什么吸引力啊,可是还得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真是郁闷之极。
丁十三道:“爷爷。我不要那些什么吃的、玩的,到了青阳镇,您帮我的短刀配一把好的刀鞘就好了。”
他这次跟着丁占坤出来,把那把短刀也带在了身边,只不过短刀还是用那块木头装着,十分的不美观。
丁奎林道:“哦!十三的短刀?你爹给你打造的那把吗?昨天倒是听你爹说了,来!拿给大伯看看。”
丁十三赶紧把刀连着木鞘递了过来。
丁奎林接过来,把刀从木鞘中拔出来,就是一愣。他也从来没见过这个形状的短刀。
他仔细端详了片刻,有些奇怪的说道:“十三,这把刀很是锋利,确实是一把好刀。只是这刀的样子怎么这么奇特?这刀背上的尖齿以及刀身侧的槽是做什么用的?”
丁十三说道:“那刀背上的锯齿能够很容易的锯断木头和铁棍之类的东西。至于刀身两旁的那两道槽,我叫它们血槽,当刀子插到野兽身上时,血就会顺着血槽喷出来,让野兽更容易失去抵抗力。”
丁奎林深吸了一口凉气,他见多识广,立刻就明白了这两个不同之处的厉害。那锯齿的功能也就罢了,那两道血槽真是非同小可。
虽然丁十三口口声声只说用在野兽身上,但用在人身上一样有效,而且肯定效果更大,毕竟人比起野兽来承受能力低了许多。
丁家庄距离青阳镇大约有七十多里路,虽然不算远,但是路很难走,走了大概两个多时辰,也就是四五个小时,直到下晌的时候,才看到了路边一块石碑,上面刻着“青阳镇”。
过了石碑,转上了一条大路。路面平坦宽阔了许多,路上也渐渐有了不少担担儿、推车、骑骡马的人流。
青阳镇位于江州的东南部,位处交通要路的中心,几条贯通全州的大路都从青阳镇经过。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商业也很发到。各地客商到全国行商都要路过这里,使得青阳镇非常的繁华。
从南门进了镇,里面共有三横四竖几道大街,大街非常宽阔,每条大街都能供三辆马车并行。
两侧临街都是高大气派的各种商铺、饭庄、旅店。家家窗明门净,人流出入不断,店里掌柜伙计迎来送往,各个笑脸可掬。
街上摆摊的小贩也是很多,卖小吃的、做糖人的、剃头刮脸的、挎着篮子卖水果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街上行人摩肩擦踵,热闹非常。
丁十三虽在原来的世界见惯了高楼大厦,但是来到这个世界六年的时间,只在小小的丁家庄呆着,整日里看见的都是那几个熟人。乍一见这么热闹的景象,也是看的津津有味。
丁占坤年轻时走南闯北到过许多大地方,所以来到青阳镇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是他偷着一看丁十三,发现这个小孙子虽然也是歪着头津津有味的看热闹,却一点没有一个小孩子的惊诧好奇,心中也是暗自惊异。
忽然间街上一阵大乱,人们大声呼喊,还夹杂着小孩子地哭喊声。
正是下午时分,宽阔的大街上本来人流正盛,突然从青阳镇的南大门冲进来一队人马。最前面开道的是四匹高大的黑色乌云骥。
这“乌云骥”是良马的一种,脑袋硕大,浑身乌黑,跑起来风驰电掣,像一朵乌云在平地飞行一样,所以叫做“乌云骥”。
这四匹乌云骥的后面跟着两辆华丽的马车,车篷用红杉木制成,外面罩着黄金色的锦缎帷幔,车厢宽大,每辆车前由六匹壮硕的乌云骥拉着。
这一队车骑从青阳镇南门驶入,竟然并不减速。前面四匹乌云骥上乘坐的骑士都是身着金色衣袍,腰中挎着长刀,手持马鞭在空中甩出“啪啪”的鞭花来。
大街上的人们一阵鸡飞狗跳,慌乱的向两旁躲闪,忙乱中不少的担子被掀翻、摊子被挤倒。至于鞋子挤掉衣服挤破的就更是多了。
丁占坤驾着骡车一是闪避不及,一匹乌云骥风驰电掣般来到跟前,马上骑士一鞭子就抽下来,丁占坤尽量向旁一闪,胳膊上还是被扫上了一下。
这一下力道不轻,丁占坤胳膊上的衣服被打的布片碎裂,一道蜿蜒的血痕深深的印在胳膊上。
丁十三见到爷爷被打,心里大怒,就想上去拦住车马,不过街上人流杂乱,人们都在惊慌的闪避,一时之间也挤不到前面去。
那一列车马,毫不停留,啪啪的鞭响声中,马蹄狂奔。
蓦地!最前面两匹乌云骥好像被一道无形绳索绊到一样,发出两声凄厉的长嘶,马上的骑士用力想稳住马匹,却毫无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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