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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山坡下面,这里是艾斯拉大人的居所。
艾斯拉是一个长相俊俏的中年猎户,当然仅凭相貌和武力是不配让山民们敬重艾斯拉为大人的,主要是艾斯拉还是这个小镇唯一的牧师,不管山民们受了多重的伤,只要没断气,艾斯拉总能妙手回春,为此,在没有贵族与官员的厄齐亚小镇,艾斯拉实际上是最有权威的人,也就是大人。
不管怎么说,在每一个亡灵肆虐的夜晚,躲在艾斯拉大人居所的山民们,竟然没有一个人受到伤害,而当冒险者们想要过来寻求庇护的时候,面对的则是几百名山民的标枪和弓箭,艾斯拉大人有言在先,这里…不接受除原住民以外任何人的庇护请求。
这一年,神圣历翻到了2016年的冬。
这一天,从比利犹斯西南的群山中向着厄齐亚镇的方向走出了一男一女两个人。
这是一个身材超过一米八五的男人,他有着一头金白相间毫无光泽的披肩长发,还有一双截然不同的眼睛,蓝色的左眼有着明黄色的眼瞳,而右眼瞳则成妖冶的紫色,似乎有一种神性的光晕不时从他的右眼中流转到整个脸庞。
他如刀削般的脸颊成苍白的病态,如果你留心点看的话,就会发现他的左边的嘴角会偶尔向上撇起,这是一个很有男人味的动作,绝没没有人会把这个动作跟他因为内心长时间经受煎熬,而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痛楚联想起来。
他全身上下就裹着一张风狼皮,裸露的肌肤饱满而白皙,背后背着一把不时升腾着点点圣炎的双手巨剑,而胸前的双手中则捧着一束在咧咧寒风中早已凋零的水仙。
他身边是一个绝美的女人,一头齐腰的长发随着肩上紫色的披风一起飘荡,好看的睫毛上还蘸着露珠,一双如秋水般透彻的眸子,在银色与黑色之间变幻,一层淡粉的韵彩在她洁白细腻的脸颊两边隐现。
她穿着一件天蓝色的厚裙,套着一件贵族小姐们才可能拥有的貂皮大衣,一串珍贵的玛瑙项链在她修长的脖子上耀眼生辉。
如果只看到这里,这个女人无疑是一个雍容华贵,极有教养的贵族小姐,但是….
但是,她不停蠕动的腮帮,满是油腻的粉嫩小嘴,还有她手上那根满是齿印已经变得生硬的烤鹿腿,以及她脚上的那双被做得不伦不类的鹿皮鞋子,都深深破坏了她的公主形象。
这个女人,毫无疑问是时刻想要把自己标榜成最美丽最贤淑,却有偏偏压制不住嘴馋的奈何,而她身旁的男人,则是格里菲利,他们离开绝谷后又在群山中瞎转了三个月,才走了出来。
当然,他们的小日子应该过得不错,这点从奈何手上的烤鹿腿就可以看出来,要知道以前奈何手上的食物总是酸涩的果子或者恶心的虫子。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格里菲利在实力提身后也带来了生活质量质的飞跃。
这时走在格里菲利身边的奈何突然停了下来,把啃的光光的鹿腿骨丢掉,睫毛上的露珠立刻化成了泪珠,望着格里菲利哀怨道:“我饿…”
格里菲利一听立刻饿得双腿发软一屁股坐的冰冷的地上,于此证明他才是真饿得走不动了。至从格里菲利猎获了一头小鹿,宰杀烤熟后诱惑着发誓不吃任何烤食物的奈何吃下一口后,格里菲利的厄运就来临了。
要知道那是整整一头鹿,按照计划,这是格里菲利三天的粮食,而事实是在奈何尝了一口后,就蛮横的霸占了整头鹿,她吃的是不快,一小口一小口很淑女的样子,就算这样也架不住她不分昼夜不停的吃啊…
至此格里菲利为了满足奈何那似乎永无止尽的口欲,不得不满山遍野的猎捕一切烤熟了可以吃的生物,赶路离开群山反而变得退而其次了。
就这样,一个月的路程,被他们走成了三个月。
不管怎么说,当历经数年看到山脚下的那个人类小镇,格里菲利还是满心欢喜的,他又给奈何许诺了无数个目前以及以后都可能无法兑现的承诺后,奈何终于喜笑颜开,又开始哼歌了…
格里菲利摸了把头上的冷汗站了起来,他始终认为要把奈何哄的听话远比杀一只鸡蛇还要困难,杀鸡蛇最多流流血,但是奈何蛮不讲理起来,你流血流汗都不管用。
Pass:我一般在晚上六点下班回家后开始码字,第一更在晚上八点以后,第二更在零点左右,每天两更6000字是最低保证。但是今天有应酬喝了点酒,这章是晕晕乎乎码出来的,零点的那一章就改为明天中午了,忘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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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山坡下面,这里是艾斯拉大人的居所。
艾斯拉是一个长相俊俏的中年猎户,当然仅凭相貌和武力是不配让山民们敬重艾斯拉为大人的,主要是艾斯拉还是这个小镇唯一的牧师,不管山民们受了多重的伤,只要没断气,艾斯拉总能妙手回春,为此,在没有贵族与官员的厄齐亚小镇,艾斯拉实际上是最有权威的人,也就是大人。
不管怎么说,在每一个亡灵肆虐的夜晚,躲在艾斯拉大人居所的山民们,竟然没有一个人受到伤害,而当冒险者们想要过来寻求庇护的时候,面对的则是几百名山民的标枪和弓箭,艾斯拉大人有言在先,这里…不接受除原住民以外任何人的庇护请求。
这一年,神圣历翻到了2016年的冬。
这一天,从比利犹斯西南的群山中向着厄齐亚镇的方向走出了一男一女两个人。
这是一个身材超过一米八五的男人,他有着一头金白相间毫无光泽的披肩长发,还有一双截然不同的眼睛,蓝色的左眼有着明黄色的眼瞳,而右眼瞳则成妖冶的紫色,似乎有一种神性的光晕不时从他的右眼中流转到整个脸庞。
他如刀削般的脸颊成苍白的病态,如果你留心点看的话,就会发现他的左边的嘴角会偶尔向上撇起,这是一个很有男人味的动作,绝没没有人会把这个动作跟他因为内心长时间经受煎熬,而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痛楚联想起来。
他全身上下就裹着一张风狼皮,裸露的肌肤饱满而白皙,背后背着一把不时升腾着点点圣炎的双手巨剑,而胸前的双手中则捧着一束在咧咧寒风中早已凋零的水仙。
他身边是一个绝美的女人,一头齐腰的长发随着肩上紫色的披风一起飘荡,好看的睫毛上还蘸着露珠,一双如秋水般透彻的眸子,在银色与黑色之间变幻,一层淡粉的韵彩在她洁白细腻的脸颊两边隐现。
她穿着一件天蓝色的厚裙,套着一件贵族小姐们才可能拥有的貂皮大衣,一串珍贵的玛瑙项链在她修长的脖子上耀眼生辉。
如果只看到这里,这个女人无疑是一个雍容华贵,极有教养的贵族小姐,但是….
但是,她不停蠕动的腮帮,满是油腻的粉嫩小嘴,还有她手上那根满是齿印已经变得生硬的烤鹿腿,以及她脚上的那双被做得不伦不类的鹿皮鞋子,都深深破坏了她的公主形象。
这个女人,毫无疑问是时刻想要把自己标榜成最美丽最贤淑,却有偏偏压制不住嘴馋的奈何,而她身旁的男人,则是格里菲利,他们离开绝谷后又在群山中瞎转了三个月,才走了出来。
当然,他们的小日子应该过得不错,这点从奈何手上的烤鹿腿就可以看出来,要知道以前奈何手上的食物总是酸涩的果子或者恶心的虫子。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格里菲利在实力提身后也带来了生活质量质的飞跃。
这时走在格里菲利身边的奈何突然停了下来,把啃的光光的鹿腿骨丢掉,睫毛上的露珠立刻化成了泪珠,望着格里菲利哀怨道:“我饿…”
格里菲利一听立刻饿得双腿发软一屁股坐的冰冷的地上,于此证明他才是真饿得走不动了。至从格里菲利猎获了一头小鹿,宰杀烤熟后诱惑着发誓不吃任何烤食物的奈何吃下一口后,格里菲利的厄运就来临了。
要知道那是整整一头鹿,按照计划,这是格里菲利三天的粮食,而事实是在奈何尝了一口后,就蛮横的霸占了整头鹿,她吃的是不快,一小口一小口很淑女的样子,就算这样也架不住她不分昼夜不停的吃啊…
至此格里菲利为了满足奈何那似乎永无止尽的口欲,不得不满山遍野的猎捕一切烤熟了可以吃的生物,赶路离开群山反而变得退而其次了。
就这样,一个月的路程,被他们走成了三个月。
不管怎么说,当历经数年看到山脚下的那个人类小镇,格里菲利还是满心欢喜的,他又给奈何许诺了无数个目前以及以后都可能无法兑现的承诺后,奈何终于喜笑颜开,又开始哼歌了…
格里菲利摸了把头上的冷汗站了起来,他始终认为要把奈何哄的听话远比杀一只鸡蛇还要困难,杀鸡蛇最多流流血,但是奈何蛮不讲理起来,你流血流汗都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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