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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传说以不同的变体复现在十六世纪意大利的绚丽语言中,其恋尸癖倾向被最大限度地着重。威尼斯短篇小说家塞巴斯蒂安诺埃里佐(sebastianoerizzo)在查理曼与那尸体同床共枕之时让他哀悼独白数页。另一方面,皇帝对主教激情的同性恋倾向则几乎没有涉及,或者甚至全然删除,比如在十六世纪最著名的爱情论文之一(朱塞佩贝图西giuseppebettussi的)之中,故事以找到戒指结束。谈到收尾,在彼特拉克(petrarch)及其意大利门徒的笔下,康斯但斯湖未被提及,因为整体情节发生在爱克斯教堂,又因为传说应该是对皇帝所建立在那里的宫殿和教堂的一项说明。戒指被扔进一片沼泽之中,而皇帝却像吸进芳香那样地大口吸进沼泽浓重的臭气,还“欣然使用沼泽浊水”这是一个与关于热泉起源另一本地传说的连接点,这些细节更多地强调了事件整体的偏重死亡的性质。
比这一切更早的是加斯东帕里斯(gastonparis)对德国中世纪传说的研究。这些传说都讲查理曼对一个已死女人的爱情:却因变数不同而故事也不相同。那情人一会儿是皇帝正宫娘娘,这娘娘使用魔戒指试探皇帝对她是否忠诚;一会儿她又是一个仙女或水仙,一旦失去戒指便会死亡;一会儿她又是个看样子是活人,但戒指一旦被取走便显出尸体的面目。这一切的根底大概是一则斯堪的纳维亚英雄传说:挪威国王哈罗德和他已死王后共眠,王后被裹在一个让她显出活人模样的奇异外衣之中。
总之,在加斯东帕里斯收集的中世纪故事变体中,缺乏的是情节的链条;在彼特拉克和文艺复兴时期作家的文人改编变体中,缺乏的是速度。所以,我依然们爱巴贝道勒维的手笔,虽然有粗糙,有拼凑之嫌。他笔下故事的秘密就在于它的肌理:情节无论多么长,都要成了由直角块片连接起来的点,形成代表着无穷运动的“之”字形格局(zigzagpattern)。
我并不是说迅捷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叙事中的时间也可能是拖延的、周期性的,或者缺乏动感的。不过,无论如何,一篇故事都是依据一定长度的时间完成的运思,一件依靠时间的花费而进行的着魔般的活动,是把时间缩短或者拖长。西西里的说故事的人使用“故事里的时间不需要时间”(lucuntununmettitempu)这一公式,可以以此来跳过中间环节或者指出数周或者数年的流逝,民间传统中口头叙事的技巧所遵从的是功能标准。它删去无关紧要的细节却强调重复:例如,一篇故事由等着不同的人去克服的一系列相同障碍组成。儿童听故事的乐趣部分地在于等待着他预期要重复的事情:情景、语句、公式。正如诗节和歌词中的韵脚有助于形成节奏那样,散文叙事中的事件也形成韵律感。查理曼传奇的叙事效果很好,因为一系列的事件彼此呼应,有如诗节中的韵脚。
在我写作生涯中有一段时期我热衷于民间故事和童话,这不是因为我忠实于某种民族传统(我的根是在一个完全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意大利地区),也不是因为我怀念儿时读过的书籍(在我家,孩子们只能读有教育内容的书,尤其是有某种科学性的书),而是因为这些故事进行叙述时所用的风格、结构,其简洁、节奏和显而易见的逻辑。在我整理十九世纪的学者们纪录的意大利民间故事的过程中,如果原文极为简明扼要,我就十分欣赏。我致力于传达出这一特征,尊重它的简洁,同时力求获得最大限度的叙述力量。例如,参看(意大利民间故事)第五十七篇:
一个国王病了,御医告诉他:“陛下,要治好病:陛下非得到那吃人妖怪的二根羽毛不可。很不容易,因为那吃人妖见人就吃。”国王传话给每一个人,但是谁也不愿意去找那吃人妖。于是他问一个最忠心、最勇敢的侍从。那侍从说:“我愿意去。”
有人给侍从指了路,还告诉他说:“山顶上有七个洞,吃人妖住在其中的一个之中。”那侍从出发后一直走到天黑,来到一家客栈
在这里,国王得了什么病,吃人妖怎么会长羽毛,山洞是什么样子,都只字不提。但是故事中提及的每事每物在情节中都发挥了必不可少的作用。民间故事的第一特征是表达的肌理。
最为奇异的阴险故事的叙述,也着眼于基本的要素。总有一种搏斗,对付时间、对付妨碍或者拖延实现某一愿望或重获失去珍爱物品的障碍的搏斗。或者,时间可能完全静止,例如在睡美人的城堡。为达到这一效果,夏尔贝罗(charlesperrault)只写三言两语就够了:“连火上方挂满松鸡和雉鸡的烤肉叉也睡了,火也同样睡去。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仙女们已经不工作。”
时间的相对性是各国都有的一类民间故事的题材:到另外一个世界去旅行,一个人认定只需要几个小时.可是他回来的时候,他的故乡已面目全非,因为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岁月。在美国早期文学中,当然,这是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irving)的短篇筒小说瑞普凡文克尔)(ripvanwinkle)的主题;对于你们不断变化的社会来说,这篇故事已经获得了原神话的资格。
这个主题也可以被解释成叙事时间的比喻。和叙事时间不可用真实时间衡量的方式。这一意义也可见于反向的运思,用东方故事讲述法特有的从一篇到一篇的内在衍生手段来拖延时间。谢赫拉查达讲故事,这故事里有人讲故事,这二道故事中又有人讲故事,等等。谢赫拉查达(scheherazade)每夜得以救出自己生命的艺术就在于她知道怎样把一个故事和下一个故事连接起来,同时在恰当的时刻告一段落——这是控制延续性与非延续性的两种办法。这是我们从一开始就可以见出的节奏秘密,一种把握时间的方法:在史诗中靠诗句的韵律效果,在散文叙述中靠那令我们迫切想要知道下文的效果。
大家都有过这样的一种不舒适的感觉:有人想说笑话、但不会说,听起来令人厌烦。我想,主要是衔接和节奏的问题。薄伽丘一篇短篇小说(vi。1)就叙述这种感觉,实际上是评论说故事的艺术的。一位佛罗伦萨贵妇人邀请不少客人到她乡间别墅,这一群欢欢喜喜的老爷太太吃过午餐以后到附近另外一个舒适地方去游玩。一位老爷想提高大家的兴致。便自告奋勇要说故事。
“奥莱塔太太,您和我骑在一匹马上要走挺长一段路呢,我给您说一个世上最好的故事吧[*]。您愿意吗?”那太太回答道:“劳驾请您说给我听吧真是再好不过啦。”这位骑士老爷大概说故事的本事比剑术也好不了多少,一得应允便开口讲起来,那故事的确也真好。但是,由于他时时把一个词重复三四次或者五六次,不断地从头说起,夹杂着“这句话我没有说对”人名张冠李戴,把故事说得一团糟。而且他的语气十分平淡呆板,和情景、和人物性格也绝不合拍。奥莱塔太太听着他的话,好多次全身出汗,心直往下沉,好像大病骤来,快要死了,最后,她实在再也受不了这种折磨,心想这位老爷已经把他自己说得糊涂不堪,便客气打趣他说:“老爷呀,您这匹马虽是小步跑,可是用劲太大,所以还是请您让我下马步行吧。”
一篇中短篇小说就是一匹马,马是有它自己步态的交通工具,小跑或疾驰都要依距离和地面情况而定,不过,薄伽丘谈的速度是感觉上的速度的把握。这位拙劣的说故事人的缺点首先在于违背节奏、风格不佳,因为他使用的语句既不适合于人物,又不适合于情节。换句话说,风格正确甚至也是思维和表达快速调整、随机应变的问题。
作为速度,甚至是思维速度象征的马,贯穿着全部的文学史,预告了我们现代技术观点的全部问题。交通和通讯的速度时代,是由英国文学中一篇优秀论文,即托马斯德昆西(thomasdequincey)的英国邮车(theenglishmailcoach)开始的。早在一八四九年,他就理解了我们现在这个塞满汽车高速公路的世界的种种,包括高速车辆撞车致人死命的问题。
在标题为“骤死景观”(thevisionofsuddendeath)的第二段中,德昆西描写了一次夜间旅行,乘客坐在特快邮车大箱子上,而大胖车夫却沉睡不醒。车辆在技术方面的完美,车夫变为盲目无生命物体的情况,使旅客生命全由那机器的机械性能摆布。由于服用一剂鸦片酊,德昆西感觉清晰,意识到那几匹马在公路上走错行道,正以每小时十三英里的速度飞奔,已无法遏制。灾祸已成定局,倒不是针对奔驰的坚固邮车,而是针对沿着道路反向行驶的不幸的第一个车辆。实际上,在这看上去像“阴森走廊”般的笔直三线大路尽头,他看到了一个“轻细的苇篷单马车”里面坐着一对青年夫妇,慢悠悠地走近,一小时走一英里地。“无论数学家怎么计算,在他俩和永恒之间,也只有一分半钟。”德昆西惊呼:“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第二步是那青年的,第三步归于上帝。”即使是在高速度经验已经变成为生活基本事实的时代,德昆西对这几秒钟的记述也是无与伦比的。
眼睛的扫描,人脑的思维,天使的翅膀,其中哪一项能够迅速得在这个问题与答案之间穿过,能够把两者分开?光线赶上光线脚步的速度也许可分开,但是我们车辆横扫一切地击败那小马车逃难努力的运度却是无法分割的。
德昆西成功地表现了对于一段极短暂时间的感受:虽然极短垣,却依然包含了对于撞车事故在技术上的不可避免性的估计。和一种不可预测场面的估计,亦即上帝的作用:令两辆对开的车不要相撞。
在这里,令我们感兴趣的主题不是物体的速度,而是物体速度与思维和感觉速度二者之间的关系。德昆西同时代的一位意大利诗人对此也感兴趣。贾科莫列奥帕第(giaco摸leopardi)在青年时期不好活动得出奇,但是在他的日记凡人琐事(zibaldonedeipensieri)中记录了一个少见的欢乐时刻:
例如、骏马的速度——无论我们观察也好,体验也好,也就是说,骑在马背上——其本身都是最令人愉快的;也就是说,那欢快,那活力,那力量,这种活生生的感觉。的确,这种速度几乎给了你一种关于无限性的意念,净化你的心灵,强化你的心灵。(一八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在凡人琐事中以后几个月的札记里,列奥帕第发挥了他对速度这个论题的思考,有一处开始谈到文学风格:
风格的迅速和简洁令我们愉快,因为迅速和简洁向我们的心智提供了同时出现的、或者彼此交接的极为迅速以致看起来像是同时出现的思想的奔驰,或者使心智浮游于丰富的思想、形象或者精神的感受之中;心智或者不能把这一切中的每一项都全然拥抱或者没有时间悠闲,或者失去感受。诗歌风格的力量大体上等同于迅速,仅仅因为这样的效果就令人欣喜,而决不是其他。同时出现的思想造成的兴奋既可能起源于每个孤立的词语——无论是本义或比喻意义上的词语,也可能起源于词语的排列,句势的变化;或者甚至对其他词语或短语的压缩。
我想,用马来比喻思维迅速的做法,首先见于伽利略。为了和一位罗列许多古代经典名句以拼凑其理论的对手辩论,伽利略写道:
如果说讨论一个难题就像搬运重物,许多匹马自然比一匹马能驮更多的粮食,而且我也会同意多重式讨论比单一式讨论包含的内容多;然而,讨论事实上像是一种比赛,而不像搬运,一匹巴巴利骏马是要比一百头弗里兰母牛跑得快得多的。
对伽利略来说,讨论、辩论都是指推... -->>
这个传说以不同的变体复现在十六世纪意大利的绚丽语言中,其恋尸癖倾向被最大限度地着重。威尼斯短篇小说家塞巴斯蒂安诺埃里佐(sebastianoerizzo)在查理曼与那尸体同床共枕之时让他哀悼独白数页。另一方面,皇帝对主教激情的同性恋倾向则几乎没有涉及,或者甚至全然删除,比如在十六世纪最著名的爱情论文之一(朱塞佩贝图西giuseppebettussi的)之中,故事以找到戒指结束。谈到收尾,在彼特拉克(petrarch)及其意大利门徒的笔下,康斯但斯湖未被提及,因为整体情节发生在爱克斯教堂,又因为传说应该是对皇帝所建立在那里的宫殿和教堂的一项说明。戒指被扔进一片沼泽之中,而皇帝却像吸进芳香那样地大口吸进沼泽浓重的臭气,还“欣然使用沼泽浊水”这是一个与关于热泉起源另一本地传说的连接点,这些细节更多地强调了事件整体的偏重死亡的性质。
比这一切更早的是加斯东帕里斯(gastonparis)对德国中世纪传说的研究。这些传说都讲查理曼对一个已死女人的爱情:却因变数不同而故事也不相同。那情人一会儿是皇帝正宫娘娘,这娘娘使用魔戒指试探皇帝对她是否忠诚;一会儿她又是一个仙女或水仙,一旦失去戒指便会死亡;一会儿她又是个看样子是活人,但戒指一旦被取走便显出尸体的面目。这一切的根底大概是一则斯堪的纳维亚英雄传说:挪威国王哈罗德和他已死王后共眠,王后被裹在一个让她显出活人模样的奇异外衣之中。
总之,在加斯东帕里斯收集的中世纪故事变体中,缺乏的是情节的链条;在彼特拉克和文艺复兴时期作家的文人改编变体中,缺乏的是速度。所以,我依然们爱巴贝道勒维的手笔,虽然有粗糙,有拼凑之嫌。他笔下故事的秘密就在于它的肌理:情节无论多么长,都要成了由直角块片连接起来的点,形成代表着无穷运动的“之”字形格局(zigzagpattern)。
我并不是说迅捷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叙事中的时间也可能是拖延的、周期性的,或者缺乏动感的。不过,无论如何,一篇故事都是依据一定长度的时间完成的运思,一件依靠时间的花费而进行的着魔般的活动,是把时间缩短或者拖长。西西里的说故事的人使用“故事里的时间不需要时间”(lucuntununmettitempu)这一公式,可以以此来跳过中间环节或者指出数周或者数年的流逝,民间传统中口头叙事的技巧所遵从的是功能标准。它删去无关紧要的细节却强调重复:例如,一篇故事由等着不同的人去克服的一系列相同障碍组成。儿童听故事的乐趣部分地在于等待着他预期要重复的事情:情景、语句、公式。正如诗节和歌词中的韵脚有助于形成节奏那样,散文叙事中的事件也形成韵律感。查理曼传奇的叙事效果很好,因为一系列的事件彼此呼应,有如诗节中的韵脚。
在我写作生涯中有一段时期我热衷于民间故事和童话,这不是因为我忠实于某种民族传统(我的根是在一个完全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意大利地区),也不是因为我怀念儿时读过的书籍(在我家,孩子们只能读有教育内容的书,尤其是有某种科学性的书),而是因为这些故事进行叙述时所用的风格、结构,其简洁、节奏和显而易见的逻辑。在我整理十九世纪的学者们纪录的意大利民间故事的过程中,如果原文极为简明扼要,我就十分欣赏。我致力于传达出这一特征,尊重它的简洁,同时力求获得最大限度的叙述力量。例如,参看(意大利民间故事)第五十七篇:
一个国王病了,御医告诉他:“陛下,要治好病:陛下非得到那吃人妖怪的二根羽毛不可。很不容易,因为那吃人妖见人就吃。”国王传话给每一个人,但是谁也不愿意去找那吃人妖。于是他问一个最忠心、最勇敢的侍从。那侍从说:“我愿意去。”
有人给侍从指了路,还告诉他说:“山顶上有七个洞,吃人妖住在其中的一个之中。”那侍从出发后一直走到天黑,来到一家客栈
在这里,国王得了什么病,吃人妖怎么会长羽毛,山洞是什么样子,都只字不提。但是故事中提及的每事每物在情节中都发挥了必不可少的作用。民间故事的第一特征是表达的肌理。
最为奇异的阴险故事的叙述,也着眼于基本的要素。总有一种搏斗,对付时间、对付妨碍或者拖延实现某一愿望或重获失去珍爱物品的障碍的搏斗。或者,时间可能完全静止,例如在睡美人的城堡。为达到这一效果,夏尔贝罗(charlesperrault)只写三言两语就够了:“连火上方挂满松鸡和雉鸡的烤肉叉也睡了,火也同样睡去。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仙女们已经不工作。”
时间的相对性是各国都有的一类民间故事的题材:到另外一个世界去旅行,一个人认定只需要几个小时.可是他回来的时候,他的故乡已面目全非,因为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岁月。在美国早期文学中,当然,这是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irving)的短篇筒小说瑞普凡文克尔)(ripvanwinkle)的主题;对于你们不断变化的社会来说,这篇故事已经获得了原神话的资格。
这个主题也可以被解释成叙事时间的比喻。和叙事时间不可用真实时间衡量的方式。这一意义也可见于反向的运思,用东方故事讲述法特有的从一篇到一篇的内在衍生手段来拖延时间。谢赫拉查达讲故事,这故事里有人讲故事,这二道故事中又有人讲故事,等等。谢赫拉查达(scheherazade)每夜得以救出自己生命的艺术就在于她知道怎样把一个故事和下一个故事连接起来,同时在恰当的时刻告一段落——这是控制延续性与非延续性的两种办法。这是我们从一开始就可以见出的节奏秘密,一种把握时间的方法:在史诗中靠诗句的韵律效果,在散文叙述中靠那令我们迫切想要知道下文的效果。
大家都有过这样的一种不舒适的感觉:有人想说笑话、但不会说,听起来令人厌烦。我想,主要是衔接和节奏的问题。薄伽丘一篇短篇小说(vi。1)就叙述这种感觉,实际上是评论说故事的艺术的。一位佛罗伦萨贵妇人邀请不少客人到她乡间别墅,这一群欢欢喜喜的老爷太太吃过午餐以后到附近另外一个舒适地方去游玩。一位老爷想提高大家的兴致。便自告奋勇要说故事。
“奥莱塔太太,您和我骑在一匹马上要走挺长一段路呢,我给您说一个世上最好的故事吧[*]。您愿意吗?”那太太回答道:“劳驾请您说给我听吧真是再好不过啦。”这位骑士老爷大概说故事的本事比剑术也好不了多少,一得应允便开口讲起来,那故事的确也真好。但是,由于他时时把一个词重复三四次或者五六次,不断地从头说起,夹杂着“这句话我没有说对”人名张冠李戴,把故事说得一团糟。而且他的语气十分平淡呆板,和情景、和人物性格也绝不合拍。奥莱塔太太听着他的话,好多次全身出汗,心直往下沉,好像大病骤来,快要死了,最后,她实在再也受不了这种折磨,心想这位老爷已经把他自己说得糊涂不堪,便客气打趣他说:“老爷呀,您这匹马虽是小步跑,可是用劲太大,所以还是请您让我下马步行吧。”
一篇中短篇小说就是一匹马,马是有它自己步态的交通工具,小跑或疾驰都要依距离和地面情况而定,不过,薄伽丘谈的速度是感觉上的速度的把握。这位拙劣的说故事人的缺点首先在于违背节奏、风格不佳,因为他使用的语句既不适合于人物,又不适合于情节。换句话说,风格正确甚至也是思维和表达快速调整、随机应变的问题。
作为速度,甚至是思维速度象征的马,贯穿着全部的文学史,预告了我们现代技术观点的全部问题。交通和通讯的速度时代,是由英国文学中一篇优秀论文,即托马斯德昆西(thomasdequincey)的英国邮车(theenglishmailcoach)开始的。早在一八四九年,他就理解了我们现在这个塞满汽车高速公路的世界的种种,包括高速车辆撞车致人死命的问题。
在标题为“骤死景观”(thevisionofsuddendeath)的第二段中,德昆西描写了一次夜间旅行,乘客坐在特快邮车大箱子上,而大胖车夫却沉睡不醒。车辆在技术方面的完美,车夫变为盲目无生命物体的情况,使旅客生命全由那机器的机械性能摆布。由于服用一剂鸦片酊,德昆西感觉清晰,意识到那几匹马在公路上走错行道,正以每小时十三英里的速度飞奔,已无法遏制。灾祸已成定局,倒不是针对奔驰的坚固邮车,而是针对沿着道路反向行驶的不幸的第一个车辆。实际上,在这看上去像“阴森走廊”般的笔直三线大路尽头,他看到了一个“轻细的苇篷单马车”里面坐着一对青年夫妇,慢悠悠地走近,一小时走一英里地。“无论数学家怎么计算,在他俩和永恒之间,也只有一分半钟。”德昆西惊呼:“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第二步是那青年的,第三步归于上帝。”即使是在高速度经验已经变成为生活基本事实的时代,德昆西对这几秒钟的记述也是无与伦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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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昆西成功地表现了对于一段极短暂时间的感受:虽然极短垣,却依然包含了对于撞车事故在技术上的不可避免性的估计。和一种不可预测场面的估计,亦即上帝的作用:令两辆对开的车不要相撞。
在这里,令我们感兴趣的主题不是物体的速度,而是物体速度与思维和感觉速度二者之间的关系。德昆西同时代的一位意大利诗人对此也感兴趣。贾科莫列奥帕第(giaco摸leopardi)在青年时期不好活动得出奇,但是在他的日记凡人琐事(zibaldonedeipensieri)中记录了一个少见的欢乐时刻:
例如、骏马的速度——无论我们观察也好,体验也好,也就是说,骑在马背上——其本身都是最令人愉快的;也就是说,那欢快,那活力,那力量,这种活生生的感觉。的确,这种速度几乎给了你一种关于无限性的意念,净化你的心灵,强化你的心灵。(一八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在凡人琐事中以后几个月的札记里,列奥帕第发挥了他对速度这个论题的思考,有一处开始谈到文学风格:
风格的迅速和简洁令我们愉快,因为迅速和简洁向我们的心智提供了同时出现的、或者彼此交接的极为迅速以致看起来像是同时出现的思想的奔驰,或者使心智浮游于丰富的思想、形象或者精神的感受之中;心智或者不能把这一切中的每一项都全然拥抱或者没有时间悠闲,或者失去感受。诗歌风格的力量大体上等同于迅速,仅仅因为这样的效果就令人欣喜,而决不是其他。同时出现的思想造成的兴奋既可能起源于每个孤立的词语——无论是本义或比喻意义上的词语,也可能起源于词语的排列,句势的变化;或者甚至对其他词语或短语的压缩。
我想,用马来比喻思维迅速的做法,首先见于伽利略。为了和一位罗列许多古代经典名句以拼凑其理论的对手辩论,伽利略写道:
如果说讨论一个难题就像搬运重物,许多匹马自然比一匹马能驮更多的粮食,而且我也会同意多重式讨论比单一式讨论包含的内容多;然而,讨论事实上像是一种比赛,而不像搬运,一匹巴巴利骏马是要比一百头弗里兰母牛跑得快得多的。
对伽利略来说,讨论、辩论都是指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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