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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话真情,也不易被周围的“小圈子”所迷惑。多与普通群众肩并肩坐在一条板凳上,有助于把党的主张宣传到群众的心坎上。只有保持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真正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减少决策的失误。
古人有云:“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交上一个好朋友,就等于多了一面镜子,多了一个参谋;交上一个坏朋友,就等于雪入墨池,虽融为水,其色愈污。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肩负着历史重任,面临着各种考验,必须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交往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不交无德之人、不交无义之人、不交无耻之人。如此,有助于做到防微杜渐、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正确看待寂寞与清贫
每个人都有追求正当利益的权利,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为了利益而牺牲原则,为了富贵而突破底线,为了享受而不顾道德。领导干部在追求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应该摆正心态,秉持正确的利义观,做到破除私心、成全公义。领导干部在掌握权力的同时,一定要懂得权力是服务、是责任、是奉献,做到予我之物不多求、无我之物不苛求、身外之物不必求,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立足岗位,公而忘私甘于平凡,树立勤政廉政的好形象。
于谦,字廷益,明代浙江钱塘人,明朝名臣。他为官清廉,关心百姓,刚正不阿。正统十四年(1449年),蒙古瓦剌部围攻北京,在国家危难之际,他任兵部尚书,主持军事,成为“救时宰相”,此后一直主持朝政。于谦为官5年,一直兢兢业业,不贪私利,将一世清白留在了人间,深为后人称颂。当时官场腐败,太监王振把持朝政,勾结贪官污吏,作威作福。于谦一身正气,绝不随波逐流,他每次进京,都只带随身行装。有人劝他:“你不带金银入京,也应该带一点土特产送送礼啊。”他举起袖子笑笑说:“我带有两袖清风!”于谦身居兵部尚书,却“口不言功”,“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常被“错认野人家”。他曾作诗形容自己的床“小小强床不足伸,多年蚊帐半年尘”。他遭诬陷被杀,抄家时,竟“家无余资”。抄家时,人们见他家正屋紧闭,还上了锁,认定必是钱财,打开一看,原来都是皇帝赏赐的物品。于谦曾写下脍炙人口的《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海瑞(1514年—1587年),明代著名清官,举人出身,41岁入仕,初任福建南平县教谕,45岁时升任浙江淳安知县,最后官至南京右都御史。这位在历史上以敢于上疏骂皇帝而著称的大臣,也是一位享誉古今的大清官。海瑞为官,始终坚持最高的廉洁标准,除了领取政府下发的俸禄外,他绝不接受哪怕一分一毫的“灰色收入”。明朝官员的俸禄,是历代王朝中最低的。海瑞任淳安知县时,每年的实际收入仅为1石大米,7.49两银子,60贯钞,以购买力计算,他的月薪大致相当今天的110元。海瑞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全靠这么点收入,生活水平跟现在的低保户差不多。尽管收入低到难以解决全家的吃饭问题,但海瑞依然毫无怨言地接受,完全靠工资安排生活。身为知县,他亲率仆从在后衙种蔬菜自给,当然吃不起肉。有一次海瑞为母亲过生日,买了二斤肉,这居然成了新闻,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朵里,胡总督竟以传播消息的口吻说:“听说海知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
海瑞本人十分节俭,对下属也严格约束,除了严禁收受各种“灰色收入”外,连公费支出也大为减少。淳安地处交通要冲,过境官员士大夫很多。按照当时流行的规格:一般官员路过,大概需驿费(招待费)二三十两银子;如果督抚大员路过,需银三四百两。明朝时,官府并无此项经费预算,所有费用都由当地百姓负担。海瑞做知县前,淳安县每年的驿费开支高达白银1000多两,百姓每丁需纳银三两五钱。海瑞到任后,调整了标准:一般官员过境接待费为5~6钱银子;如果督抚大员,可再增加钱银子。一年下来,淳安的驿费仅需银900多两,每丁仅纳银二钱五分,为此前的7%。仅此一项,每年向百姓少征1万多两白银。9年后,海瑞出任应天巡抚,发布《督抚条约》6款,规定:巡抚出巡时,府县官员不得出城迎接,伙食标准为每天纹银二至三钱;境内公文,一律使用廉价纸张;境内的若干奢侈品要停止制造……
海瑞最后死于南京右都御史的任上。这位二品大员去世之后,仅余白银0两,连丧葬费都不够。他的好友王用汲去看他,只见布衣陋室,葛帷(用葛藤织的帷布,比麻布还差)还是破的,连个穷书生的境况都不如,感动得直流眼泪,并为他凑足丧葬费。海瑞一生居官清廉,刚直不阿,清廉正直,深得民众的尊敬与爱戴。据说,听到他去世的噩耗时,当地的百姓如失去亲人,悲痛万分。当他的灵柩从南京水路运回故乡时,长江两岸站满了送行的人群,很多百姓甚至制作他的遗像,供在家里。海瑞和宋朝的包拯一样,是中国历史上清官的典范、正义的象征。
★有所为有所不为
领导干部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善于认清形势,分析问题,分清楚哪些情况需要担当、必须担当,哪些情况不要担当、不能担当。
儒家思想提倡“中庸之道”,强调一种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的处世态度。孔子是春秋后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的创始人。孔子的思想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哲学、文学、艺术、教育、史学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这种影响波及东亚乃至全世界。中庸之道是孔子立身行事的最高标准,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他主张处理事务时,既不能过,又不能不及,认为“过犹不及”。孔子主张恪守“中道”,如《论语》记载,孔子提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政治上主张“德刑并用”,“宽猛相济”;对学生,性格过于进取的加以遏制,过于谦退的加以鼓励。孔子反对过激的言行,但同时也反对不讲原则,“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的“乡愿”行为,称“乡愿,德之贼也”。著名理学家程颐也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从领导干部的担当上来看,“中庸之道”讲的是担当要讲究“度”,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该担当的、必须担当的要勇于担当;对于不该担当、不能担当的要懂得回避。
领导干部要有“有所不为”的律己与坚持。有所不为就是要时刻以党章党纪为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在政治立场上不能动摇,不能有临时思想、镀金思想、特权思想,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不论顺境还是逆境,都不能摇摆不定,心口不一,要保持心灵纯净,意志坚定。在工作态度上不能松懈,要高标准、严要求地对待工作,牢记群众观念,服务宗旨,不能只是做样子、搞形式、靠关系、搞门道,真正将心沉下来,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克难攻艰。在生活作风上不能走样,在我们周围,一些党员干部过不了“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吃拿卡要,公权私用,贪图享乐,精神懈怠。一定要以此为戒,洁身自好,保持本色,守住第一道防线,“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领导干部要有“无为而无不为”的淡定与气度。老子曾言“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即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保持“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情怀。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工作生活,就没有做不到、办不好的事。
老子所处的春秋时代,诸侯混乱,统治者强作妄为,贪求无厌,肆意放纵,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形下,老子提出了无为思想,呼吁统治者要“无为而治”。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好静”是针对统治者的骚扰而提出的,“无为”是针对统治者的苛政而提出的,“无欲”是针对统治者的贪欲而提出的。老子认为,为政者应当能做到“无为而治”,有管理而不干涉,有君主而不压迫,让人民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人民就能够安平富足,社会自然能够和谐安稳。“无为”就是不做任何违反自然规律、有损道德规范、违反社会法则,有害众生的事。但这里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老子说过“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这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老子还曾谈道,“为无为,则无不治”,意思是说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社会人生,一切事情没有做不到、办不好的。因此,老子所讲的“无为”并不是消极等待,毫无作为,而是“为无为”、“为而不恃”、“为而不争”,即以“无为”的态度去“为”,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老子说的“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并不是说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就什么事情也做成了。在老子生活的时代,人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自给自足,无需统治者来组织生产和交换,一切顺其自然地进行。而统治者一旦“为”,则是为修建奢华的宫室而催逼苛重的税赋,或是为发动吞并他国的战争而拉夫抓丁。这样“为”则百姓遭殃,社会动荡,“无为”则人民闲适、社会安宁。因此,“无为”是不妄为,不乱来的意思,是说统治者的行为要顺应自然、社会发展的规律,并按照规律去定相应的法律、制度、不轻易变更,人们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尽情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努力去做。
“无为”追求的是奉献,“无为”的结果,恰恰也成为“有所作为”(有奉献)。
东汉时期,贵人邓绥受到和帝宠爱,皇后阴氏十分忌妒。但邓绥为人谦恭,性格柔顺,对阴氏十分尊重。与阴氏同时进见和帝,邓绥从不正坐;和帝每次提问,邓绥总是让阴氏先说,从不与阴氏抢话头;每当发现自己的服饰与阴氏相同或相近时,邓绥便立即换掉,绝不与阴氏抢风头。尽管如此,阴氏仍然与人一起施行巫蛊之术,企图置邓绥于死地。阴氏的专横、阴险与邓绥的谦逊、忍让形成鲜明对比,最终和帝幽禁了阴氏,并在邓绥称病辞让的情况下坚持将她立为皇后。这个故事,被后代史家公认为“不争之争”的典型范例。
这里的“不争之争”,与作为领导方法的“无为而治”在道理上是相通的。这里的“不争”并非真正的“不争”,而是以“不争”为“争”的手段;“无为而治”中的“无为”也并非真正的“无为”,而是以“无为”为“为”的手段。所谓“无为而治”,实质上就是把“有所不为”当作治政的方法和艺术。最高明的政治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是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道家学说的核心,道家同样把“无为而治”视为治政的最高境界。至于历代帝王将相,大概没有谁不希望能用最少的心血来建树最大的政绩。
汉高祖刘邦在建国后遵从无为而治的黄老之术,表面上不算勤政,但实际上正是通过让人民休养生息,使农业、工商业等得到了迅速发展。明朝的冯梦龙说,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宋初的宰相赵普每当收到士大夫之间相互揭发告短的文书,不看一眼便付之一炬,表面上像是不负责任,但实际上正是通过这种方法遏制钩心斗角之歪风,维护了当时的“安定团结”。
★为官用权须谨慎
中国古代有一种哲理: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非“凡夫俗子”所能用。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古往今来,多少官员面对权力都不能正确把握自己,或者一开始就将其作为私器而滥用、乱用,或者经历从清醒到混沌的阶段,逐渐失去了对权力的正确控制,让其脱离了既定的轨道运行,最终腐化堕落,害人害己。究其根本,就是少了一个“权力是个神圣的东西”的正确态度,忘记了权力姓“公”不姓“私”。
权力也是一种风险,离权力越近的人风险也就越大,一步可以登天,一步也可下地狱。有一句话说得好,人不可能把金钱带进坟墓,但金钱可以把人带进坟墓。领导干部与老百姓的区别,就在一个“权”字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如何看待权力,实质上是权力观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这就是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到领导岗位上,赋予我们一定的权力,是一种信任、一种重托。越是职位高、权力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现实中常常可以看到,一些人一旦当了大官、挣了大钱、出了大名,就昏昏然、飘飘然,就忘乎所以、不知天高地厚,胆大妄为、为所欲为,什么都不在话下、什么都无所顾忌。实际上,权也好,钱也好,名也好,都是一把双刃剑,既会带来鲜花也会带来罪恶,既会带来荣誉也会带来镣铐,既能把人推向高峰也能使人跌入深渊,关键在于怎么对待。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对待权力问题上,都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要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就是人民公仆,老百姓就是我们的父母,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深刻认识到个人的成长进步归根到底是组织教育培养的结果,没有组织提供的机会、岗位和平台,纵有再大的本事也没有用武之地。
为官重点在慎重用权,作为公仆,要将权力用在为民服务上。慎用权力,一方面,要认清权力的风险。邓小平同志曾这样告诫干部:“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这样认为:“权力是我手中的一张牌,有了它,可以换来大把的钞票,再去换来更大的权力,进而捞取更多的享乐。”最终他落了个锒铛入狱、丢掉性命的下场。可以说,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用权会造福百姓,成就自己;用权不慎,以权谋私则会祸害群众,误了自己。另一方面,要尊重权力的属性。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告诫官员不要将精力放在比待遇高低、权力大小、升职快慢上,而要放在比奉献多少、比贡献大小上,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为官用权,能否抵住诱惑是一个躲不开的问题。当上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奉承、追捧的人会多起来,攀交情、拉关系、请客送礼的人也会多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有多大魅力,实际上这些人是冲着你手中的权力来的,表面上对你恭敬有加,实际上心有所求,甚至暗藏玄机、设下陷阱。一步很短,一生很长,有时一步走不好就毁掉一生。党员干部为官用权,一定要心中有杆秤,手中有戒尺。面对金钱,一定要谨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别来当官”的告诫,不起贪恋之心,不取不义之财;面对美色,一定要洁身自好、严守操行,不能沉湎美色而道德沦丧、自甘堕落;面对亲情,一定要吃透严是爱、宽是害的辩证法,不能因循私情而违背原则;面对朋友,一定要把握分寸、谨慎交往,不能因哥们义气而丢掉党性。总之,就是要讲原则、守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才能正确行使,才不会发霉变质。现在,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行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正在积极推进的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等,都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有效保障,需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贯彻落实。应当说,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行使权力,是值得信任的,但信任代替不了监督,自律代替不了他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是合乎规律的经济新常态,党员干部在严格约束下为官用权也是回归本来的作风“新常态”。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免疫力,确保手中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
★过不了廉政关就没有担当可言
无私才能无畏,自身不干净、不纯洁就没有担当的资格和底气。要成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的好干部,一方面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讲党性、讲原则,坚决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另一方面,关键是自身要清正廉洁,到什么时候都能肩膀硬、腰杆直。如果在廉洁自律上放松了警惕,就很容易出问题。搞一次特殊就丢一份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一片民心。
曾任中纪委书记的吴官正对纪检部门的同志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三兄弟都精于医术,那么到底谁的医术最好呢?”
扁鹊回答说:“我大哥医术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
魏文王很好奇,继续问道:“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回答说:“我大哥是在病情发作之前就能将人的病治好,由于一般人不知道自己有病,更不知道他的病被我大哥事先治好了,只有我们家里的人才知道,所以大哥的名气无法传播出去。我二哥治病是在病情刚刚发作的时候,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在我们村子里有点小名气。而我扁鹊治病,是在病情严重的时候,一般人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他们以为我的医术最高明,因此我的名气也传遍全国。”
腐败是领导干部队伍中的一个“毒瘤”,然而“毒瘤”也是从无到有的,应该像扁鹊的大哥那样,在“毒瘤”产生之前,就能够发现情况,治病于未发之前。当“毒瘤”产生后,要像扁鹊二哥那样,治病于初起之时。而对于那些长满“毒瘤”的腐败分子,要像扁鹊那样,动手术、下猛药,严肃查处,下决心根除。
三国时期,东吴孙权部下太守陆绩,为人正直清廉。陆绩任郁林太守多年,轻徭薄赋,爱惜民力,深得百姓爱戴。郁林郡地处岭南边远穷困山区,为体察民情,安定地方,陆绩经常跋山涉水巡视各县,使郁林得到了较好的治理。任期满后陆绩奏准还乡,除有简单的行装和几箱书籍外,再无别的东西可带,全部家当竟不满一艘小船,为行船安全,陆绩买了一担笋干、两大瓮咸菜压船舱。但船仍太轻,而陆绩身上的钱所剩无几,难再购物压舱,于是,他让船工搬了一块大石头用来压舱。陆绩用巨石压船返乡的事情一时之间成为美谈,还有人把那块大石头收藏起来,取名“廉石”,被人们吟诗赞颂:“郁林太守史称贤,金珠不载载石还。航海归吴恐颠覆,载得巨石知其廉。”到今天,在江苏苏州文庙的庭院里,还竖着一块刻有“廉石”二字的巨石,以纪念陆绩的奉公忘私、两袖清风。
权力,从来都不是一个温情脉脉的东西,也不是专门让人感恩戴德的崇拜偶像,权力如同一只随时张开血盆大口的老虎,稍有不慎,它就会吞噬无辜者的生命,制造种种灾难。美国前总统布什关于制约权力的笼子比喻成为人们推崇的经典,他在捷克的一次演讲中指出:“必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我现在就站在笼子里与你们讲话。”廉洁面前敢担当。作为一名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过不了廉政关,就没有担当可言。历史证明,艰苦创业、清正廉明,国家就能长治久安;骄奢淫逸、贪污腐败,政权就会走向灭亡。好干部就要做到进不失廉、退不失行,始终保持思想纯正、品行端正、处事公正、为官清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高风亮节,忌追名逐利。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始终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职务和权力,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顶得住歪风、管得住自己,做到自警、自省、自律、身正、身净、身硬。要出于公心,忌以权谋私。必须懂得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绝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工具。要有所畏惧,忌无所顾忌。坚持严自律、善治家、慎交友,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从众心理、不平衡心理,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家园,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争当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中华的好儿郎。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的行为时时刻刻都在接受群众的监督,那些一心只考虑自己个人私利,置人民利益而不顾的人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1945年,黄炎培和毛泽东谈到共产党如何跳出由创业到灭亡的周期律时说,从一人乃至一国,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律的支配力。毛泽东答: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才不会人亡政息。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江苏一官员超标宴请客商,被群众举报,该官员手持扩音喇叭,跪在餐桌上,向群众作揖道歉。编辑冠以标题,寓意深刻:官员下跪认错,民众监督站起。
011年,吉林省舒兰市原常务副市长韩迎新因辖区内拆迁户到中央上访而受到舆论关注。韩迎新曾说过“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等言论,被称为“史上最美最狠强拆女市长”。01年底,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韩迎新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吉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韩迎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史上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事件的出现,我们不难理解许许多多无奈的被拆迁者,动辄停电停水,动辄到拆迁办去报到“上班”……这些想必都是“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之类的“杰作”。这里“最美最狠”实是“最丑最恶”,他们的“狠招”实是侵权违法,是滥用公权,这种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必将遭到群众的反对,成为众矢之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的业绩,群众看得见,领导干部的腐败,群众也看得见。在目前已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有六至七成的大案要案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和查处的。
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早在建国初期,党中央就作出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明确指出:“我们的党已经领导着全国的政权,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很容易危害广大人民的利益,由于政权领导者的地位,领导者威信的提高,就容易产生骄傲情绪,在党内党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为此中央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什么我们党能够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从根本上说,因为我们党是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因此党总是坦诚面对人民群众,处事光明磊落,从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
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首先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指出:“推动科学发展,一定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切实体现人民意愿,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作为领导干部,如何对待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能否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实质是能不能真正实践党的宗旨,把人民当作国家主人的问题。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摆正位置,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把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当作一种警戒、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不断提高自己、改进工作;必须学会倾听,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特别要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不断提高判断是非的能力,用决策的民主性保障科学性;必须放下架子,“零距离”倾听民声、“零障碍”了解民情,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还需要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障。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还需要严格的制度作保证。应当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等,逐步扩大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应当进一步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让群众的利益得到及时维护。同时,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对那些泄私愤搞打击报复者给予迎头痛击。
后记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担当》终于出版了。
此书的出版,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整个写作过程,是个相互切磋、集思广益,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可以说该书的出版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首先十分感谢刘欣、奉莹、高玉三位同志,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先后参与了书稿立意和框架结构的讨论,以及部分章节的起草,为此书的出版付出了心血和汗水。
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参考汲取了许多专家学者——这些未见面的老师和同行的研究成果。由于体例的要求,在编纂成书时,有的引文无法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在此,对这些作者表示敬意和感谢。
由于水平有限,书中错误和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朋友批评指正。
编者
014年1月于北京(未完待续)
真话真情,也不易被周围的“小圈子”所迷惑。多与普通群众肩并肩坐在一条板凳上,有助于把党的主张宣传到群众的心坎上。只有保持和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真正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减少决策的失误。
古人有云:“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交上一个好朋友,就等于多了一面镜子,多了一个参谋;交上一个坏朋友,就等于雪入墨池,虽融为水,其色愈污。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肩负着历史重任,面临着各种考验,必须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交往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不交无德之人、不交无义之人、不交无耻之人。如此,有助于做到防微杜渐、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正确看待寂寞与清贫
每个人都有追求正当利益的权利,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为了利益而牺牲原则,为了富贵而突破底线,为了享受而不顾道德。领导干部在追求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应该摆正心态,秉持正确的利义观,做到破除私心、成全公义。领导干部在掌握权力的同时,一定要懂得权力是服务、是责任、是奉献,做到予我之物不多求、无我之物不苛求、身外之物不必求,守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立足岗位,公而忘私甘于平凡,树立勤政廉政的好形象。
于谦,字廷益,明代浙江钱塘人,明朝名臣。他为官清廉,关心百姓,刚正不阿。正统十四年(1449年),蒙古瓦剌部围攻北京,在国家危难之际,他任兵部尚书,主持军事,成为“救时宰相”,此后一直主持朝政。于谦为官5年,一直兢兢业业,不贪私利,将一世清白留在了人间,深为后人称颂。当时官场腐败,太监王振把持朝政,勾结贪官污吏,作威作福。于谦一身正气,绝不随波逐流,他每次进京,都只带随身行装。有人劝他:“你不带金银入京,也应该带一点土特产送送礼啊。”他举起袖子笑笑说:“我带有两袖清风!”于谦身居兵部尚书,却“口不言功”,“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常被“错认野人家”。他曾作诗形容自己的床“小小强床不足伸,多年蚊帐半年尘”。他遭诬陷被杀,抄家时,竟“家无余资”。抄家时,人们见他家正屋紧闭,还上了锁,认定必是钱财,打开一看,原来都是皇帝赏赐的物品。于谦曾写下脍炙人口的《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海瑞(1514年—1587年),明代著名清官,举人出身,41岁入仕,初任福建南平县教谕,45岁时升任浙江淳安知县,最后官至南京右都御史。这位在历史上以敢于上疏骂皇帝而著称的大臣,也是一位享誉古今的大清官。海瑞为官,始终坚持最高的廉洁标准,除了领取政府下发的俸禄外,他绝不接受哪怕一分一毫的“灰色收入”。明朝官员的俸禄,是历代王朝中最低的。海瑞任淳安知县时,每年的实际收入仅为1石大米,7.49两银子,60贯钞,以购买力计算,他的月薪大致相当今天的110元。海瑞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全靠这么点收入,生活水平跟现在的低保户差不多。尽管收入低到难以解决全家的吃饭问题,但海瑞依然毫无怨言地接受,完全靠工资安排生活。身为知县,他亲率仆从在后衙种蔬菜自给,当然吃不起肉。有一次海瑞为母亲过生日,买了二斤肉,这居然成了新闻,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朵里,胡总督竟以传播消息的口吻说:“听说海知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
海瑞本人十分节俭,对下属也严格约束,除了严禁收受各种“灰色收入”外,连公费支出也大为减少。淳安地处交通要冲,过境官员士大夫很多。按照当时流行的规格:一般官员路过,大概需驿费(招待费)二三十两银子;如果督抚大员路过,需银三四百两。明朝时,官府并无此项经费预算,所有费用都由当地百姓负担。海瑞做知县前,淳安县每年的驿费开支高达白银1000多两,百姓每丁需纳银三两五钱。海瑞到任后,调整了标准:一般官员过境接待费为5~6钱银子;如果督抚大员,可再增加钱银子。一年下来,淳安的驿费仅需银900多两,每丁仅纳银二钱五分,为此前的7%。仅此一项,每年向百姓少征1万多两白银。9年后,海瑞出任应天巡抚,发布《督抚条约》6款,规定:巡抚出巡时,府县官员不得出城迎接,伙食标准为每天纹银二至三钱;境内公文,一律使用廉价纸张;境内的若干奢侈品要停止制造……
海瑞最后死于南京右都御史的任上。这位二品大员去世之后,仅余白银0两,连丧葬费都不够。他的好友王用汲去看他,只见布衣陋室,葛帷(用葛藤织的帷布,比麻布还差)还是破的,连个穷书生的境况都不如,感动得直流眼泪,并为他凑足丧葬费。海瑞一生居官清廉,刚直不阿,清廉正直,深得民众的尊敬与爱戴。据说,听到他去世的噩耗时,当地的百姓如失去亲人,悲痛万分。当他的灵柩从南京水路运回故乡时,长江两岸站满了送行的人群,很多百姓甚至制作他的遗像,供在家里。海瑞和宋朝的包拯一样,是中国历史上清官的典范、正义的象征。
★有所为有所不为
领导干部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善于认清形势,分析问题,分清楚哪些情况需要担当、必须担当,哪些情况不要担当、不能担当。
儒家思想提倡“中庸之道”,强调一种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的处世态度。孔子是春秋后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的创始人。孔子的思想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哲学、文学、艺术、教育、史学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这种影响波及东亚乃至全世界。中庸之道是孔子立身行事的最高标准,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他主张处理事务时,既不能过,又不能不及,认为“过犹不及”。孔子主张恪守“中道”,如《论语》记载,孔子提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政治上主张“德刑并用”,“宽猛相济”;对学生,性格过于进取的加以遏制,过于谦退的加以鼓励。孔子反对过激的言行,但同时也反对不讲原则,“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的“乡愿”行为,称“乡愿,德之贼也”。著名理学家程颐也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从领导干部的担当上来看,“中庸之道”讲的是担当要讲究“度”,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该担当的、必须担当的要勇于担当;对于不该担当、不能担当的要懂得回避。
领导干部要有“有所不为”的律己与坚持。有所不为就是要时刻以党章党纪为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在政治立场上不能动摇,不能有临时思想、镀金思想、特权思想,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不论顺境还是逆境,都不能摇摆不定,心口不一,要保持心灵纯净,意志坚定。在工作态度上不能松懈,要高标准、严要求地对待工作,牢记群众观念,服务宗旨,不能只是做样子、搞形式、靠关系、搞门道,真正将心沉下来,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克难攻艰。在生活作风上不能走样,在我们周围,一些党员干部过不了“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吃拿卡要,公权私用,贪图享乐,精神懈怠。一定要以此为戒,洁身自好,保持本色,守住第一道防线,“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领导干部要有“无为而无不为”的淡定与气度。老子曾言“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即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保持“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情怀。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工作生活,就没有做不到、办不好的事。
老子所处的春秋时代,诸侯混乱,统治者强作妄为,贪求无厌,肆意放纵,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形下,老子提出了无为思想,呼吁统治者要“无为而治”。他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好静”是针对统治者的骚扰而提出的,“无为”是针对统治者的苛政而提出的,“无欲”是针对统治者的贪欲而提出的。老子认为,为政者应当能做到“无为而治”,有管理而不干涉,有君主而不压迫,让人民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人民就能够安平富足,社会自然能够和谐安稳。“无为”就是不做任何违反自然规律、有损道德规范、违反社会法则,有害众生的事。但这里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老子说过“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不妄为,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这里,“无为”乃是一种立身处世的态度和方法,“无不为”是指不妄为所产生的效果。老子还曾谈道,“为无为,则无不治”,意思是说以“无为”的态度去对待社会人生,一切事情没有做不到、办不好的。因此,老子所讲的“无为”并不是消极等待,毫无作为,而是“为无为”、“为而不恃”、“为而不争”,即以“无为”的态度去“为”,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老子说的“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并不是说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就什么事情也做成了。在老子生活的时代,人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自给自足,无需统治者来组织生产和交换,一切顺其自然地进行。而统治者一旦“为”,则是为修建奢华的宫室而催逼苛重的税赋,或是为发动吞并他国的战争而拉夫抓丁。这样“为”则百姓遭殃,社会动荡,“无为”则人民闲适、社会安宁。因此,“无为”是不妄为,不乱来的意思,是说统治者的行为要顺应自然、社会发展的规律,并按照规律去定相应的法律、制度、不轻易变更,人们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尽情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努力去做。
“无为”追求的是奉献,“无为”的结果,恰恰也成为“有所作为”(有奉献)。
东汉时期,贵人邓绥受到和帝宠爱,皇后阴氏十分忌妒。但邓绥为人谦恭,性格柔顺,对阴氏十分尊重。与阴氏同时进见和帝,邓绥从不正坐;和帝每次提问,邓绥总是让阴氏先说,从不与阴氏抢话头;每当发现自己的服饰与阴氏相同或相近时,邓绥便立即换掉,绝不与阴氏抢风头。尽管如此,阴氏仍然与人一起施行巫蛊之术,企图置邓绥于死地。阴氏的专横、阴险与邓绥的谦逊、忍让形成鲜明对比,最终和帝幽禁了阴氏,并在邓绥称病辞让的情况下坚持将她立为皇后。这个故事,被后代史家公认为“不争之争”的典型范例。
这里的“不争之争”,与作为领导方法的“无为而治”在道理上是相通的。这里的“不争”并非真正的“不争”,而是以“不争”为“争”的手段;“无为而治”中的“无为”也并非真正的“无为”,而是以“无为”为“为”的手段。所谓“无为而治”,实质上就是把“有所不为”当作治政的方法和艺术。最高明的政治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是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道家学说的核心,道家同样把“无为而治”视为治政的最高境界。至于历代帝王将相,大概没有谁不希望能用最少的心血来建树最大的政绩。
汉高祖刘邦在建国后遵从无为而治的黄老之术,表面上不算勤政,但实际上正是通过让人民休养生息,使农业、工商业等得到了迅速发展。明朝的冯梦龙说,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宋初的宰相赵普每当收到士大夫之间相互揭发告短的文书,不看一眼便付之一炬,表面上像是不负责任,但实际上正是通过这种方法遏制钩心斗角之歪风,维护了当时的“安定团结”。
★为官用权须谨慎
中国古代有一种哲理:国家之权乃是“神器”,是个神圣的东西,非“凡夫俗子”所能用。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古往今来,多少官员面对权力都不能正确把握自己,或者一开始就将其作为私器而滥用、乱用,或者经历从清醒到混沌的阶段,逐渐失去了对权力的正确控制,让其脱离了既定的轨道运行,最终腐化堕落,害人害己。究其根本,就是少了一个“权力是个神圣的东西”的正确态度,忘记了权力姓“公”不姓“私”。
权力也是一种风险,离权力越近的人风险也就越大,一步可以登天,一步也可下地狱。有一句话说得好,人不可能把金钱带进坟墓,但金钱可以把人带进坟墓。领导干部与老百姓的区别,就在一个“权”字上。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如何看待权力,实质上是权力观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这就是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到领导岗位上,赋予我们一定的权力,是一种信任、一种重托。越是职位高、权力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现实中常常可以看到,一些人一旦当了大官、挣了大钱、出了大名,就昏昏然、飘飘然,就忘乎所以、不知天高地厚,胆大妄为、为所欲为,什么都不在话下、什么都无所顾忌。实际上,权也好,钱也好,名也好,都是一把双刃剑,既会带来鲜花也会带来罪恶,既会带来荣誉也会带来镣铐,既能把人推向高峰也能使人跌入深渊,关键在于怎么对待。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对待权力问题上,都要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要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就是人民公仆,老百姓就是我们的父母,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深刻认识到个人的成长进步归根到底是组织教育培养的结果,没有组织提供的机会、岗位和平台,纵有再大的本事也没有用武之地。
为官重点在慎重用权,作为公仆,要将权力用在为民服务上。慎用权力,一方面,要认清权力的风险。邓小平同志曾这样告诫干部:“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这样认为:“权力是我手中的一张牌,有了它,可以换来大把的钞票,再去换来更大的权力,进而捞取更多的享乐。”最终他落了个锒铛入狱、丢掉性命的下场。可以说,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用权会造福百姓,成就自己;用权不慎,以权谋私则会祸害群众,误了自己。另一方面,要尊重权力的属性。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告诫官员不要将精力放在比待遇高低、权力大小、升职快慢上,而要放在比奉献多少、比贡献大小上,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为官用权,能否抵住诱惑是一个躲不开的问题。当上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奉承、追捧的人会多起来,攀交情、拉关系、请客送礼的人也会多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有多大魅力,实际上这些人是冲着你手中的权力来的,表面上对你恭敬有加,实际上心有所求,甚至暗藏玄机、设下陷阱。一步很短,一生很长,有时一步走不好就毁掉一生。党员干部为官用权,一定要心中有杆秤,手中有戒尺。面对金钱,一定要谨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别来当官”的告诫,不起贪恋之心,不取不义之财;面对美色,一定要洁身自好、严守操行,不能沉湎美色而道德沦丧、自甘堕落;面对亲情,一定要吃透严是爱、宽是害的辩证法,不能因循私情而违背原则;面对朋友,一定要把握分寸、谨慎交往,不能因哥们义气而丢掉党性。总之,就是要讲原则、守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才能正确行使,才不会发霉变质。现在,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行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正在积极推进的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等,都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有效保障,需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贯彻落实。应当说,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行使权力,是值得信任的,但信任代替不了监督,自律代替不了他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是合乎规律的经济新常态,党员干部在严格约束下为官用权也是回归本来的作风“新常态”。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免疫力,确保手中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
★过不了廉政关就没有担当可言
无私才能无畏,自身不干净、不纯洁就没有担当的资格和底气。要成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的好干部,一方面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讲党性、讲原则,坚决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另一方面,关键是自身要清正廉洁,到什么时候都能肩膀硬、腰杆直。如果在廉洁自律上放松了警惕,就很容易出问题。搞一次特殊就丢一份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一片民心。
曾任中纪委书记的吴官正对纪检部门的同志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三兄弟都精于医术,那么到底谁的医术最好呢?”
扁鹊回答说:“我大哥医术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
魏文王很好奇,继续问道:“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回答说:“我大哥是在病情发作之前就能将人的病治好,由于一般人不知道自己有病,更不知道他的病被我大哥事先治好了,只有我们家里的人才知道,所以大哥的名气无法传播出去。我二哥治病是在病情刚刚发作的时候,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在我们村子里有点小名气。而我扁鹊治病,是在病情严重的时候,一般人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他们以为我的医术最高明,因此我的名气也传遍全国。”
腐败是领导干部队伍中的一个“毒瘤”,然而“毒瘤”也是从无到有的,应该像扁鹊的大哥那样,在“毒瘤”产生之前,就能够发现情况,治病于未发之前。当“毒瘤”产生后,要像扁鹊二哥那样,治病于初起之时。而对于那些长满“毒瘤”的腐败分子,要像扁鹊那样,动手术、下猛药,严肃查处,下决心根除。
三国时期,东吴孙权部下太守陆绩,为人正直清廉。陆绩任郁林太守多年,轻徭薄赋,爱惜民力,深得百姓爱戴。郁林郡地处岭南边远穷困山区,为体察民情,安定地方,陆绩经常跋山涉水巡视各县,使郁林得到了较好的治理。任期满后陆绩奏准还乡,除有简单的行装和几箱书籍外,再无别的东西可带,全部家当竟不满一艘小船,为行船安全,陆绩买了一担笋干、两大瓮咸菜压船舱。但船仍太轻,而陆绩身上的钱所剩无几,难再购物压舱,于是,他让船工搬了一块大石头用来压舱。陆绩用巨石压船返乡的事情一时之间成为美谈,还有人把那块大石头收藏起来,取名“廉石”,被人们吟诗赞颂:“郁林太守史称贤,金珠不载载石还。航海归吴恐颠覆,载得巨石知其廉。”到今天,在江苏苏州文庙的庭院里,还竖着一块刻有“廉石”二字的巨石,以纪念陆绩的奉公忘私、两袖清风。
权力,从来都不是一个温情脉脉的东西,也不是专门让人感恩戴德的崇拜偶像,权力如同一只随时张开血盆大口的老虎,稍有不慎,它就会吞噬无辜者的生命,制造种种灾难。美国前总统布什关于制约权力的笼子比喻成为人们推崇的经典,他在捷克的一次演讲中指出:“必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我现在就站在笼子里与你们讲话。”廉洁面前敢担当。作为一名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过不了廉政关,就没有担当可言。历史证明,艰苦创业、清正廉明,国家就能长治久安;骄奢淫逸、贪污腐败,政权就会走向灭亡。好干部就要做到进不失廉、退不失行,始终保持思想纯正、品行端正、处事公正、为官清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高风亮节,忌追名逐利。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始终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职务和权力,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顶得住歪风、管得住自己,做到自警、自省、自律、身正、身净、身硬。要出于公心,忌以权谋私。必须懂得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绝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工具。要有所畏惧,忌无所顾忌。坚持严自律、善治家、慎交友,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从众心理、不平衡心理,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家园,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争当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中华的好儿郎。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的行为时时刻刻都在接受群众的监督,那些一心只考虑自己个人私利,置人民利益而不顾的人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1945年,黄炎培和毛泽东谈到共产党如何跳出由创业到灭亡的周期律时说,从一人乃至一国,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律的支配力。毛泽东答: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才不会人亡政息。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江苏一官员超标宴请客商,被群众举报,该官员手持扩音喇叭,跪在餐桌上,向群众作揖道歉。编辑冠以标题,寓意深刻:官员下跪认错,民众监督站起。
011年,吉林省舒兰市原常务副市长韩迎新因辖区内拆迁户到中央上访而受到舆论关注。韩迎新曾说过“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等言论,被称为“史上最美最狠强拆女市长”。01年底,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韩迎新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吉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韩迎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史上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事件的出现,我们不难理解许许多多无奈的被拆迁者,动辄停电停水,动辄到拆迁办去报到“上班”……这些想必都是“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之类的“杰作”。这里“最美最狠”实是“最丑最恶”,他们的“狠招”实是侵权违法,是滥用公权,这种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害群之马,必将遭到群众的反对,成为众矢之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领导干部的业绩,群众看得见,领导干部的腐败,群众也看得见。在目前已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有六至七成的大案要案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和查处的。
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早在建国初期,党中央就作出了《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明确指出:“我们的党已经领导着全国的政权,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很容易危害广大人民的利益,由于政权领导者的地位,领导者威信的提高,就容易产生骄傲情绪,在党内党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为此中央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什么我们党能够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从根本上说,因为我们党是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因此党总是坦诚面对人民群众,处事光明磊落,从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
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首先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指出:“推动科学发展,一定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切实体现人民意愿,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作为领导干部,如何对待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能否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实质是能不能真正实践党的宗旨,把人民当作国家主人的问题。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摆正位置,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把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当作一种警戒、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不断提高自己、改进工作;必须学会倾听,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特别要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不断提高判断是非的能力,用决策的民主性保障科学性;必须放下架子,“零距离”倾听民声、“零障碍”了解民情,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还需要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障。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还需要严格的制度作保证。应当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等,逐步扩大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应当进一步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让群众的利益得到及时维护。同时,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对那些泄私愤搞打击报复者给予迎头痛击。
后记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担当》终于出版了。
此书的出版,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整个写作过程,是个相互切磋、集思广益,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可以说该书的出版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首先十分感谢刘欣、奉莹、高玉三位同志,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先后参与了书稿立意和框架结构的讨论,以及部分章节的起草,为此书的出版付出了心血和汗水。
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参考汲取了许多专家学者——这些未见面的老师和同行的研究成果。由于体例的要求,在编纂成书时,有的引文无法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在此,对这些作者表示敬意和感谢。
由于水平有限,书中错误和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朋友批评指正。
编者
014年1月于北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