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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与仍然是白色的脂肪之间,有蛆虫在钻进钻出。胳膊、脑袋,还有许许多多地方都已经烂得露出了骨头,一股腐臭登时萦绕在两人身边。
“我提醒过你了。。。你不听。。。”男人从怀里掏出两根能量棒“喏,工钱。”
文老板白了他一眼,接过能量棒,塞进怀里。他目送着壮汉走远,随后,将那尸体上裹着的红布,扯了下来。如果说尸体还算完整的话,文溯星至少会给他留一件上衣一件裤子,但是这烂得没边的尸体,它上面裹着的布,文溯星巴不得带回去洗一洗,看看能不能找个机会用上。
那是一件暗红色的麻布披风,还带着个兜帽,多少有些破旧。他将这红披风挂在肩上,正要把那具烂透了的尸体丢进土坑的时候,却发现,那似乎根本不是一具尸体。
一个清秀的年轻姑娘,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样子,此时,正均匀地呼吸着,似乎仍在沉睡着。
文老板皱起眉,心想自己是不是又出现了什么幻觉,于是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
“不是。。。幻觉。”
他看着那姑娘,微微皱起眉。
女孩一向是弱者,在这个世道中,更是如此。
要么变成别人的财产,要么自发组建团体报团取暖。这种突然落单的姑娘,是很难在这个世道下生存下去的。
“能帮一把帮一把吧。。。”文老板叹了口气,将女孩儿连同铁锹一起扛在肩上,左手拎起一旁那断了气的城市狼,缓缓地走向自己的住所。
说是住所,其实就是公园里的商店,早就被洗劫一空的货架与冰箱被他堆在商店外面。一堆他搜罗来的破布,被堆在空荡荡的仓库角落里,权当一处床铺。
他把女孩丢到那堆破布之间,熟练地剥下城市狼的皮,去掉内脏后剁成数块,丢进锅里煮起来,转头他便开始研究起那红色破布披风。
那披风显然不对劲,那女孩穿着披风的时候,怎么看怎么像一具腐尸,见惯了尸体的文老板不可能嗅错腐尸的气味。然而,当他把这块红布扯下来的时候,那腐尸又变成了个睡着的姑娘。
他单手举着那红色的破布,皱起眉,不知为何感觉有些眼熟,仿佛自己在很久以前,就看到过这件东西一样。
文老板想了想,还是将披风,披在了身上。
如果说这件披风真的能把活人变成死尸,那他现在应该也是一副尸体的样子。
文老板战战兢兢地走到镜子前面,镜子里面的光景,把他吓了一跳。
此时此刻的他,怎么看,都是一具浑身都在溃烂的,站起来的尸体。
他看着镜中的样子,越看越眼熟,越看越眼熟。就在某一个灵光一闪的瞬间,他知道了,为什么这红色的破布看起来如此熟悉。
他疯了般跑到自己的背包边上,打开背包,从里面抽出了一个牛皮表面的厚重本子。那是他母亲在他十六岁那年去世时,留下的遗物。上面,是许多他母亲留下的,莫名其妙的绘画。
而这本他翻看过无数次的册子中的一页,有着一幅画。这幅画由彩色铅笔完成,画的正中,是一副骨骸。
准确地说,是一副不完整的骨骸。
这副骨骸之上,挂着无数尚未腐烂的血肉,而那尚未腐烂的血肉之中,则有无数蛆虫和霉菌寄生其中。
这副骨骸披着一件肮脏的红色兜帽披风,那颜色并不像是任何一种他曾几何时见过的铅笔,而是一种仿佛以过于浓稠的鲜血为颜料,调出的暗红。而就是这样一副看上去过于肮脏腐朽,甚至令人作呕的骨骸脑后,则是一个巨大的光轮,如同西方的宗教绘画或是佛教绘画中,神、耶稣或是佛菩萨们脑后的那放着金光的光轮一般。
这样一副令人作呕却又带着些许圣洁的骸骨,背景则是无数的眼球,密密麻麻的眼球鳞次栉比地排列着,有大有小,有清澈有浑浊,但是无一例外,都在注视着最前面的这副,立起来的骨骸。
文老板看着这画瞪大了眼睛,而就在这时,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停了下来。而在他面前,则仿佛有一个漂浮着的,半透明人影。
“你终于,找到了神殿的钥匙啊。”
皮肤与仍然是白色的脂肪之间,有蛆虫在钻进钻出。胳膊、脑袋,还有许许多多地方都已经烂得露出了骨头,一股腐臭登时萦绕在两人身边。
“我提醒过你了。。。你不听。。。”男人从怀里掏出两根能量棒“喏,工钱。”
文老板白了他一眼,接过能量棒,塞进怀里。他目送着壮汉走远,随后,将那尸体上裹着的红布,扯了下来。如果说尸体还算完整的话,文溯星至少会给他留一件上衣一件裤子,但是这烂得没边的尸体,它上面裹着的布,文溯星巴不得带回去洗一洗,看看能不能找个机会用上。
那是一件暗红色的麻布披风,还带着个兜帽,多少有些破旧。他将这红披风挂在肩上,正要把那具烂透了的尸体丢进土坑的时候,却发现,那似乎根本不是一具尸体。
一个清秀的年轻姑娘,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样子,此时,正均匀地呼吸着,似乎仍在沉睡着。
文老板皱起眉,心想自己是不是又出现了什么幻觉,于是狠狠地扇了自己一巴掌。
“不是。。。幻觉。”
他看着那姑娘,微微皱起眉。
女孩一向是弱者,在这个世道中,更是如此。
要么变成别人的财产,要么自发组建团体报团取暖。这种突然落单的姑娘,是很难在这个世道下生存下去的。
“能帮一把帮一把吧。。。”文老板叹了口气,将女孩儿连同铁锹一起扛在肩上,左手拎起一旁那断了气的城市狼,缓缓地走向自己的住所。
说是住所,其实就是公园里的商店,早就被洗劫一空的货架与冰箱被他堆在商店外面。一堆他搜罗来的破布,被堆在空荡荡的仓库角落里,权当一处床铺。
他把女孩丢到那堆破布之间,熟练地剥下城市狼的皮,去掉内脏后剁成数块,丢进锅里煮起来,转头他便开始研究起那红色破布披风。
那披风显然不对劲,那女孩穿着披风的时候,怎么看怎么像一具腐尸,见惯了尸体的文老板不可能嗅错腐尸的气味。然而,当他把这块红布扯下来的时候,那腐尸又变成了个睡着的姑娘。
他单手举着那红色的破布,皱起眉,不知为何感觉有些眼熟,仿佛自己在很久以前,就看到过这件东西一样。
文老板想了想,还是将披风,披在了身上。
如果说这件披风真的能把活人变成死尸,那他现在应该也是一副尸体的样子。
文老板战战兢兢地走到镜子前面,镜子里面的光景,把他吓了一跳。
此时此刻的他,怎么看,都是一具浑身都在溃烂的,站起来的尸体。
他看着镜中的样子,越看越眼熟,越看越眼熟。就在某一个灵光一闪的瞬间,他知道了,为什么这红色的破布看起来如此熟悉。
他疯了般跑到自己的背包边上,打开背包,从里面抽出了一个牛皮表面的厚重本子。那是他母亲在他十六岁那年去世时,留下的遗物。上面,是许多他母亲留下的,莫名其妙的绘画。
而这本他翻看过无数次的册子中的一页,有着一幅画。这幅画由彩色铅笔完成,画的正中,是一副骨骸。
准确地说,是一副不完整的骨骸。
这副骨骸之上,挂着无数尚未腐烂的血肉,而那尚未腐烂的血肉之中,则有无数蛆虫和霉菌寄生其中。
这副骨骸披着一件肮脏的红色兜帽披风,那颜色并不像是任何一种他曾几何时见过的铅笔,而是一种仿佛以过于浓稠的鲜血为颜料,调出的暗红。而就是这样一副看上去过于肮脏腐朽,甚至令人作呕的骨骸脑后,则是一个巨大的光轮,如同西方的宗教绘画或是佛教绘画中,神、耶稣或是佛菩萨们脑后的那放着金光的光轮一般。
这样一副令人作呕却又带着些许圣洁的骸骨,背景则是无数的眼球,密密麻麻的眼球鳞次栉比地排列着,有大有小,有清澈有浑浊,但是无一例外,都在注视着最前面的这副,立起来的骨骸。
文老板看着这画瞪大了眼睛,而就在这时,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停了下来。而在他面前,则仿佛有一个漂浮着的,半透明人影。
“你终于,找到了神殿的钥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