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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景颇语和英语可是大有渊源啊!景颇族是一个很原始的民族,刀耕火种,信仰原始宗教,崇拜牛,他们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可是后来阿,有一个英国传教士到这边来传播基督教,就用26个英文字母创造出了景颇族的文字,所以你说,景颇语是不是和英语差不多?现在景颇寨子里还有很多人信基督教呢!”
我乍舌,那个传教士也太厉害了吧?大老远的从欧洲跑来这样鸟不拉屎的景颇大山上,对着这么落后的民族传播自己的信仰,还帮他们发明了自己的文字,真是彻底扎根在这里了,怪不得会有很多人被他拉进了基督教,这边的民族都很纯朴的,只要相信了你这个人,自然也就接受了你说的那些东西。
史明辉说道:“别瞎说,只是用英文字母记录景颇语而已,内容和英语差了十万八千里呢,你就是学了景颇文也不会英文!”
“好歹我学会了26个英文字母啊!”张维钧说着,然后大家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一个景颇族小伙子递过来了一个竹筒,张维钧笑着接了过来,对他用奇怪的语言说了些什么,然后把竹筒递给我:“嫂子,尝尝景颇族的水酒!度数不高的,就和水一样!”
我接过来看了看,闻了闻,发现前世我见过这种东西!不过我是在傣味饭馆里喝到的,那个时候还以为是傣族的特产呢!于是我喝了一口,味道很好!和我印象中的一样,甚至还要更好。然后递给了史明辉,他也喝了起来。
喝完之后史明辉咂咂嘴,说道:“唉,好喝!可是我老想不明白,度数这么低的酒也能醉人吗?怎么你老和我说景颇族的男人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
“哈哈哈~”张维钧狂笑了起来,捂着肚子在那里说道:“我的老大哥啊!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他们喝醉了当然是喝的米酒啊,你以为中山就没有米酒吗?”然后张维钧摇摇头说道:“景颇族生活得可开心了,我觉得他们已经进入共产主义了,谁家有了钱就去约着到集市上买一些酒回来大家喝,去的时候走得快,回来的时候嘛,路多宽都不够走,哈哈!谁家有什么好吃的就拿出来大家一起吃,还经常尝尝跳跳的,不怎么干活,活得真是自在啊!”
史明辉笑呵呵地说道:“自在那你怎么还老向我抱怨啊?你也可以跟着他们唱唱跳跳嘛!”
张维钧打了史明辉一下,说道:“你以为我不想啊!谁让我不是景颇族,每天过成那样也不像他们一样满足,老想着回城去!对了,我带了好东西来,哪给你们尝尝!”
说着,张维钧就钻到帐篷里去了,拿出了一个小布袋在我们面前打开,说到:“尝尝,猜猜是什么东西?”
史明辉看了一眼一眼说到:“干巴?这可是好东西啊!”我也看了一眼,很想牛肉干,史明辉问到:“是不是麂子干巴?”我疑惑到:“麂子是什么?”史明辉笑呵呵地对我说到:“是一种动物,长得和鹿差不多,肉很好吃的,很难吃到呢!”
张维钧也不点头,只是笑嘻嘻地说道:“你尝尝再说?”
这下史明辉奇怪了,拿了一块肉干放进嘴里嚼了嚼,然后摇摇头,说到:“没吃过,不知道是什么?”张维钧说到:“嫂子,你也尝尝!”
我犹豫了,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肉,万一是老鼠肉之类的怎么办?可是想到帮向二盖房子的时候我们吃的竹虫,我就狠下心来了,既然连虫子我都敢吃了,常常又有什么大不了的?难不成它还能比竹虫恐怖?
于是我拿起了一小块干巴放进了嘴里,很好吃!
张维钧哈哈大笑,说到:“好吃吧!告诉你们,这可是好东西!是蜂猴!前不久我们抓到的,这些是特意留给你尝的,拿着!”
我惊讶了——居然是猴子?天哪,我吃了猴子!然后我就不敢再吃了,史明辉奇怪地问我:“晓雯,你怎么不吃了,竹虫你都敢吃,怎么会怕猴子?”
我白了他一眼,说到:“我就是不想吃,你管我!”心里默默哀叹道:竹虫只是有点儿恶心而已,它的本质还是食物,大家都这么吃,我当然也敢跟着吃了。可是猴子不同!我不记得蜂猴是几级保护动物了,可是肯定是保护动物!我怎么吃得下去?
可是我自己不吃却不想阻止他们吃,现在国家还没有想到要保护那些动物吧,再说了,不是以人为本嘛,在人饿的时候当然什么都吃了,别说了猴子,老熊要是能打死的话也会把它吃掉啊!那个时候只管自己的肚子了,谁还会记得要保护动物啊?
不过无论如何,他们吃是他们自己的事,我还是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绝对不允许自己吃猴子!
随后他们聊了很久,还找出了一小壶白酒来和,那种绿色的军用水壶。一直说笑到晚上史明辉才说到:“好了,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了,明天再来找你!”张维钧一脸地惊讶,说到:“为什么要回去?就在这里住下呗,以前不都这样的吗?”
史明辉笑着摇摇头,说到:“晓雯还在呢,我得把她送回去,明天晚上再来陪你住!一定陪你聊通宵!”
张维钧说到:“不用这么紧张吧,你们寨子不是有十多个人吗?嫂子跟他们一块儿回去不就行了?”
史明辉说到:“我不放心。”
张维钧见到史明辉这么说也就不再勉强,送我们走了,临走时还给了史明辉一脚,说他:“重色轻友!”
我的心里美滋滋的,其实就算他把我“托付”给其他人也没有什么,虽然是晚上,但是十来个人一起结伴也不会害怕的。只是他现在的这种表现让我更加的开心,说明他是关心我的、紧张我的,还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男人。
我们十来个丙午村的知青在约定好的地点碰头了然后一块儿走回了寨子,到了寨子之后他们都回家了,史明辉却悄悄地拉拉我,我们就脱离了大部队,走到了村后的竹林里。
我以为他有话要对我说,可是没想到一走到竹林边他就拉过我来吻住了我,浓重的酒气从他的呼吸见溢出来,喷到了我的脸上,喷进了我的鼻子里,我忍不住张开了口,想说什么,可是却被他继续堵住,还抓住机会咬住了我的嘴唇,辗转斯摩,甚至把舌头伸了进来,和我唇齿相依......
我模模糊糊的只有一个念头:原来接吻这种事情都是无师自通的,练着练着就会了吗?
告诉你,景颇语和英语可是大有渊源啊!景颇族是一个很原始的民族,刀耕火种,信仰原始宗教,崇拜牛,他们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可是后来阿,有一个英国传教士到这边来传播基督教,就用26个英文字母创造出了景颇族的文字,所以你说,景颇语是不是和英语差不多?现在景颇寨子里还有很多人信基督教呢!”
我乍舌,那个传教士也太厉害了吧?大老远的从欧洲跑来这样鸟不拉屎的景颇大山上,对着这么落后的民族传播自己的信仰,还帮他们发明了自己的文字,真是彻底扎根在这里了,怪不得会有很多人被他拉进了基督教,这边的民族都很纯朴的,只要相信了你这个人,自然也就接受了你说的那些东西。
史明辉说道:“别瞎说,只是用英文字母记录景颇语而已,内容和英语差了十万八千里呢,你就是学了景颇文也不会英文!”
“好歹我学会了26个英文字母啊!”张维钧说着,然后大家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个时候,一个景颇族小伙子递过来了一个竹筒,张维钧笑着接了过来,对他用奇怪的语言说了些什么,然后把竹筒递给我:“嫂子,尝尝景颇族的水酒!度数不高的,就和水一样!”
我接过来看了看,闻了闻,发现前世我见过这种东西!不过我是在傣味饭馆里喝到的,那个时候还以为是傣族的特产呢!于是我喝了一口,味道很好!和我印象中的一样,甚至还要更好。然后递给了史明辉,他也喝了起来。
喝完之后史明辉咂咂嘴,说道:“唉,好喝!可是我老想不明白,度数这么低的酒也能醉人吗?怎么你老和我说景颇族的男人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
“哈哈哈~”张维钧狂笑了起来,捂着肚子在那里说道:“我的老大哥啊!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他们喝醉了当然是喝的米酒啊,你以为中山就没有米酒吗?”然后张维钧摇摇头说道:“景颇族生活得可开心了,我觉得他们已经进入共产主义了,谁家有了钱就去约着到集市上买一些酒回来大家喝,去的时候走得快,回来的时候嘛,路多宽都不够走,哈哈!谁家有什么好吃的就拿出来大家一起吃,还经常尝尝跳跳的,不怎么干活,活得真是自在啊!”
史明辉笑呵呵地说道:“自在那你怎么还老向我抱怨啊?你也可以跟着他们唱唱跳跳嘛!”
张维钧打了史明辉一下,说道:“你以为我不想啊!谁让我不是景颇族,每天过成那样也不像他们一样满足,老想着回城去!对了,我带了好东西来,哪给你们尝尝!”
说着,张维钧就钻到帐篷里去了,拿出了一个小布袋在我们面前打开,说到:“尝尝,猜猜是什么东西?”
史明辉看了一眼一眼说到:“干巴?这可是好东西啊!”我也看了一眼,很想牛肉干,史明辉问到:“是不是麂子干巴?”我疑惑到:“麂子是什么?”史明辉笑呵呵地对我说到:“是一种动物,长得和鹿差不多,肉很好吃的,很难吃到呢!”
张维钧也不点头,只是笑嘻嘻地说道:“你尝尝再说?”
这下史明辉奇怪了,拿了一块肉干放进嘴里嚼了嚼,然后摇摇头,说到:“没吃过,不知道是什么?”张维钧说到:“嫂子,你也尝尝!”
我犹豫了,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肉,万一是老鼠肉之类的怎么办?可是想到帮向二盖房子的时候我们吃的竹虫,我就狠下心来了,既然连虫子我都敢吃了,常常又有什么大不了的?难不成它还能比竹虫恐怖?
于是我拿起了一小块干巴放进了嘴里,很好吃!
张维钧哈哈大笑,说到:“好吃吧!告诉你们,这可是好东西!是蜂猴!前不久我们抓到的,这些是特意留给你尝的,拿着!”
我惊讶了——居然是猴子?天哪,我吃了猴子!然后我就不敢再吃了,史明辉奇怪地问我:“晓雯,你怎么不吃了,竹虫你都敢吃,怎么会怕猴子?”
我白了他一眼,说到:“我就是不想吃,你管我!”心里默默哀叹道:竹虫只是有点儿恶心而已,它的本质还是食物,大家都这么吃,我当然也敢跟着吃了。可是猴子不同!我不记得蜂猴是几级保护动物了,可是肯定是保护动物!我怎么吃得下去?
可是我自己不吃却不想阻止他们吃,现在国家还没有想到要保护那些动物吧,再说了,不是以人为本嘛,在人饿的时候当然什么都吃了,别说了猴子,老熊要是能打死的话也会把它吃掉啊!那个时候只管自己的肚子了,谁还会记得要保护动物啊?
不过无论如何,他们吃是他们自己的事,我还是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绝对不允许自己吃猴子!
随后他们聊了很久,还找出了一小壶白酒来和,那种绿色的军用水壶。一直说笑到晚上史明辉才说到:“好了,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了,明天再来找你!”张维钧一脸地惊讶,说到:“为什么要回去?就在这里住下呗,以前不都这样的吗?”
史明辉笑着摇摇头,说到:“晓雯还在呢,我得把她送回去,明天晚上再来陪你住!一定陪你聊通宵!”
张维钧说到:“不用这么紧张吧,你们寨子不是有十多个人吗?嫂子跟他们一块儿回去不就行了?”
史明辉说到:“我不放心。”
张维钧见到史明辉这么说也就不再勉强,送我们走了,临走时还给了史明辉一脚,说他:“重色轻友!”
我的心里美滋滋的,其实就算他把我“托付”给其他人也没有什么,虽然是晚上,但是十来个人一起结伴也不会害怕的。只是他现在的这种表现让我更加的开心,说明他是关心我的、紧张我的,还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男人。
我们十来个丙午村的知青在约定好的地点碰头了然后一块儿走回了寨子,到了寨子之后他们都回家了,史明辉却悄悄地拉拉我,我们就脱离了大部队,走到了村后的竹林里。
我以为他有话要对我说,可是没想到一走到竹林边他就拉过我来吻住了我,浓重的酒气从他的呼吸见溢出来,喷到了我的脸上,喷进了我的鼻子里,我忍不住张开了口,想说什么,可是却被他继续堵住,还抓住机会咬住了我的嘴唇,辗转斯摩,甚至把舌头伸了进来,和我唇齿相依......
我模模糊糊的只有一个念头:原来接吻这种事情都是无师自通的,练着练着就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