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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阿嫣的少女,摇摇头,用沙哑的声音道:“谢谢娘关心,不累。”
“房间收拾好了你先上去歇着,病了这么久也没点起色。”美贵妇叹息一声,面带忧色。转身吩咐那英俊少年道:“三达,你送阿嫣上去歇着吧。”
这一行却原来是沈家一家,那贵妇就是吴氏了。
“夫人,我也陪妹妹去吧,免得七妹一个人寂寞。”沈芸一身黛色衣裙,简服雅饰,有种宁静淡泊的隐士之风。
“不用了,阿嫣需要静养,”吴氏淡淡拒绝了。
沈芸被拒绝了也不恼,只微微一笑,乖巧的应了。要说她对沈明嫣突然地病倒,原是没有什么疑惑,只当是吓着了,可这些天都没见着沈明嫣露面,她倒是有疑问了。今天这一试,果然是有问题啊。
“可惜阿嫣病着,这里有个鹦鹉洲,景色不错,不然我们也去游一游,我还是小时候来过呢。”吴玉仪插话,歪楼。
“是那个‘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的鹦鹉洲吗,”吴氏感兴趣道,接着又有些遗憾,“估计明日一早就得走了,想游玩也游玩不了。”
“也是,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才到,坐马车坐得骨头都松了。大人还好,忍忍就是了,现在阿熙只要一见马车就哭。”吴玉仪心疼道。小儿子才周岁多一点,就要受这种罪,幸好他身子骨结实,倒也没病没灾。
继续歪楼。
“可怜的,祖母的小心肝儿。”吴氏抱过白白胖胖的小孙子,看着孩子那类似自己的乌溜溜的大眼,疼惜不已。再一看小孙子身上,做成粉嘟嘟小猪样的口水兜儿,那是女儿的针线,不由心下一酸,我的阿嫣在哪呢。
是滴,那个被叫做阿嫣的病弱少女只是个替身演员,目的就是要隐瞒住沈明嫣失踪的事实。不然,沈明嫣的名声就完了。
沈泽熙到了祖母的怀里,分外兴奋,舞着小肉拳头,笑得露出了刚生的两颗小嫩牙,对着吴氏“依依呀呀”的唱起歌来。吴氏爱得不行,暂时压下对女儿的担忧,只跟着小孩子一样“依依呀呀”的,同沈泽熙对话,一大一小,说得投机。
另外一桌的沈琳看了小孙子一眼,刚好见到小熙熙的肉巴掌呼的巴上了吴氏的脸。拍完祖母,小家伙高兴得手舞足蹈,乐呵呵的笑出声来。见着活泼可爱的小孙子,沈琳也稍稍开怀了些。
谢玄之拍拍沈琳的肩,安慰老友。他知道沈明嫣被卫源的人带走时也是万分震惊,这孩子,怎么会干这种不靠谱的事呢。
要是谢玄之知道卫源之前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也就不会那么震惊了。从现代穿到古代的时候,卫源已经是成年人了,思想观念什么的都已经成熟,不易更改。到古代这几年,卫源其实还是不能完全融入这个不同于现代的古代社会,考虑问题难免带着现代思维。
他知道,要是让沈明嫣入了蜀,他们这辈子很有可能就分开两地,再难相见了。一开始他就对这个同样来自现代的同乡很有好感,而七年的时光,足够把这好感转变成爱。更何况,他们还有同样的来历,那种认同感,归属感,是他难以舍弃的。
所以,当卫源收到沈家被掳入蜀的消息,他就决定了,一定要把沈明嫣抢出来。
如今他已经这样干了。借着上前线历练的机会,卫源让自家暗卫带回了沈明嫣。
沈琳他们此时还不知道,沈明嫣就在仅有一江之隔的汉阳。要不怎么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呢。沈琳他们只当沈明嫣被送回燕京去了,派出去的人都是往燕京方向找,不想卫源把沈明嫣带着往汉阳来了。
卫源在北燕军中职位算不上高,属于来历练镀金的,连城头都不用上。他家老爹军中的底子厚,顶头上司又是老爹旧部,也没人敢找他麻烦。他又低调行事,江对面的李昊都不知道卫源在这里。
如今,鄂州分两半,江南岸是蜀燕的地盘,江北岸是北燕的地界,两边守军隔江对峙,各不相让。就是知道了沈明嫣在汉阳,想要把人带回来,估计也很难。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去吃饺子,我在到底是吃中碗,还是大碗,犹豫了好一会,
最后觉得,女孩子嘛,吃大碗不太好看,于是跟老板要了个中碗,
话音刚落,某一男生就跟老板说要小碗。
o(╯□╰)o现在的男生都是小鸟胃么。
作阿嫣的少女,摇摇头,用沙哑的声音道:“谢谢娘关心,不累。”
“房间收拾好了你先上去歇着,病了这么久也没点起色。”美贵妇叹息一声,面带忧色。转身吩咐那英俊少年道:“三达,你送阿嫣上去歇着吧。”
这一行却原来是沈家一家,那贵妇就是吴氏了。
“夫人,我也陪妹妹去吧,免得七妹一个人寂寞。”沈芸一身黛色衣裙,简服雅饰,有种宁静淡泊的隐士之风。
“不用了,阿嫣需要静养,”吴氏淡淡拒绝了。
沈芸被拒绝了也不恼,只微微一笑,乖巧的应了。要说她对沈明嫣突然地病倒,原是没有什么疑惑,只当是吓着了,可这些天都没见着沈明嫣露面,她倒是有疑问了。今天这一试,果然是有问题啊。
“可惜阿嫣病着,这里有个鹦鹉洲,景色不错,不然我们也去游一游,我还是小时候来过呢。”吴玉仪插话,歪楼。
“是那个‘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的鹦鹉洲吗,”吴氏感兴趣道,接着又有些遗憾,“估计明日一早就得走了,想游玩也游玩不了。”
“也是,不知道还要走多久才到,坐马车坐得骨头都松了。大人还好,忍忍就是了,现在阿熙只要一见马车就哭。”吴玉仪心疼道。小儿子才周岁多一点,就要受这种罪,幸好他身子骨结实,倒也没病没灾。
继续歪楼。
“可怜的,祖母的小心肝儿。”吴氏抱过白白胖胖的小孙子,看着孩子那类似自己的乌溜溜的大眼,疼惜不已。再一看小孙子身上,做成粉嘟嘟小猪样的口水兜儿,那是女儿的针线,不由心下一酸,我的阿嫣在哪呢。
是滴,那个被叫做阿嫣的病弱少女只是个替身演员,目的就是要隐瞒住沈明嫣失踪的事实。不然,沈明嫣的名声就完了。
沈泽熙到了祖母的怀里,分外兴奋,舞着小肉拳头,笑得露出了刚生的两颗小嫩牙,对着吴氏“依依呀呀”的唱起歌来。吴氏爱得不行,暂时压下对女儿的担忧,只跟着小孩子一样“依依呀呀”的,同沈泽熙对话,一大一小,说得投机。
另外一桌的沈琳看了小孙子一眼,刚好见到小熙熙的肉巴掌呼的巴上了吴氏的脸。拍完祖母,小家伙高兴得手舞足蹈,乐呵呵的笑出声来。见着活泼可爱的小孙子,沈琳也稍稍开怀了些。
谢玄之拍拍沈琳的肩,安慰老友。他知道沈明嫣被卫源的人带走时也是万分震惊,这孩子,怎么会干这种不靠谱的事呢。
要是谢玄之知道卫源之前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也就不会那么震惊了。从现代穿到古代的时候,卫源已经是成年人了,思想观念什么的都已经成熟,不易更改。到古代这几年,卫源其实还是不能完全融入这个不同于现代的古代社会,考虑问题难免带着现代思维。
他知道,要是让沈明嫣入了蜀,他们这辈子很有可能就分开两地,再难相见了。一开始他就对这个同样来自现代的同乡很有好感,而七年的时光,足够把这好感转变成爱。更何况,他们还有同样的来历,那种认同感,归属感,是他难以舍弃的。
所以,当卫源收到沈家被掳入蜀的消息,他就决定了,一定要把沈明嫣抢出来。
如今他已经这样干了。借着上前线历练的机会,卫源让自家暗卫带回了沈明嫣。
沈琳他们此时还不知道,沈明嫣就在仅有一江之隔的汉阳。要不怎么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呢。沈琳他们只当沈明嫣被送回燕京去了,派出去的人都是往燕京方向找,不想卫源把沈明嫣带着往汉阳来了。
卫源在北燕军中职位算不上高,属于来历练镀金的,连城头都不用上。他家老爹军中的底子厚,顶头上司又是老爹旧部,也没人敢找他麻烦。他又低调行事,江对面的李昊都不知道卫源在这里。
如今,鄂州分两半,江南岸是蜀燕的地盘,江北岸是北燕的地界,两边守军隔江对峙,各不相让。就是知道了沈明嫣在汉阳,想要把人带回来,估计也很难。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去吃饺子,我在到底是吃中碗,还是大碗,犹豫了好一会,
最后觉得,女孩子嘛,吃大碗不太好看,于是跟老板要了个中碗,
话音刚落,某一男生就跟老板说要小碗。
o(╯□╰)o现在的男生都是小鸟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