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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是好巧,这荒郊野外的也能遇上你。”
他拉开车门坐了进来,冲我淡淡的笑:“你也知道是荒郊野外,一个女孩子没事跑到这里做什么?”
“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不忿道,“你怎么不说自己也在这里,你怎么好意思问我的?”
林默笑的更深了:“咱们两个不一样,你是衣着光鲜、教书育人的中学老师,我不过是一个混混罢了。”他扭头看向窗外,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从他的话里我似有若无的听到了一丝无可奈何,“开车吧。”
我想,他加入黑社会也许是有什么难以言说的苦衷吧,我刚才大概戳到了他的伤处。
一时间,愧疚之心油然而生,我努力的想要调节气氛,于是故作玩笑的同他攀谈了起来:“我刚才是送我们的学生去军训,那个地方真是鸟不生蛋,这帮小皇帝、小公主可有的苦头吃了,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来这里是干什么呢,让我猜猜,难道是杀人越货?”
“恩,我是来杀人越货的。”
看着他微变的表情,我特别想狠狠抽自己俩打耳光,孙颜啊孙颜,你到底会不会聊天?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烟,看了我一眼,意思是在问我是否介意,我连忙摇头,且不说我不介意,就算我真的介意我也不敢在扫了他的兴。
其实我并不喜欢男人抽烟,我觉得那样既浪费钱又对身体不好,唔,主要是浪费钱。但是林默抽烟的姿势让我对这件事有了改观,我从未想过一个男人该如何将烟抽的如他这般性感。他眼神迷离的目视前方,带了一丝忧郁,我试着探头看了几次,因为太过痴迷,以至于开错了好几次道。
我的频频失误,使得他终于发现了我的偷窥,他索性转过脸,好像是想让我光明正大的去看一样,好在我还是个有骨气的,绝对不吃嗟来之食,之后的路我开的顺当无比,向他显示了一个好司机的自我修养。
进了市区,他给我指了条路,身为路痴的我竟然东拐西拐找着了,我想,这简直是一个我开车史上的奇迹。
“我到了。”
林默拉开车门准备下车,我语无伦次的叫住了他:“等等,那个,你,你是不是忘了跟我说谢谢?”
他疑惑的看向我,然后开口,对我说了一声“谢谢”。
“等等,你,你……哦,这是你家么?不请我上去喝杯水?”
话一出口我的脸就开始发烧,我羞愧难当的想,孙颜,你真是绝了,有你这么吊男人的么?
林默好笑的看向我:“今天不行,我在上面藏了个女人。”说完,他就推门而出,不做半刻停留。
那时的我大约被嫉妒和愤怒冲昏了头脑,我也下了车,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他身前拦住了他。
“林默,你够了,别告诉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
林默目光灼灼,上下打量着我,让我浑身不自在的很,我低下了头,可是没有落跑,我在等待他的答案,此刻,我如同囚犯,等待着法官的宣判。
“你喜欢我什么?”他低声问我,又像在问自己。
我脸红心跳,一时竟想不出来自己到底喜欢他什么。
“我……不知道。”
我如实作答却换得他一抹嘲讽的笑,他说:“你连喜欢我什么都不知道,怎么敢说喜欢我?我们是两路人,你走吧。”接着,他径直离开,半步不停,只留了我一个人站在原地。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惨淡的收场。
我承认,我受挫的很,可是生活依旧在继续,并不会因为个别人的心情而停住脚步。我乐观的想,这样也好,他拒绝了我,我就可以彻底死心了。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宿命这个词玄妙的很,那些命中注定了的,你怎么躲也躲不过。
那天晚上刚吃完饭,我穿着睡衣拖鞋下楼倒垃圾,转身走了没几步,便被迎面而来的一个男人一把抱住了。我想,最近的色狼们真是越发大胆了,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竟然敢调戏良家妇女……唔,好吧,天是黑的,可是好歹也有个几十瓦的路灯在那不是?
我觉得我得为民除害,回忆了一下从前学过的防狼术,正准备照着这人的关键部位而去,却听到了那个男人在我耳边一句轻声的低喃。
“孙颜,是我。”
林默?
他怎么会在这儿的?
我当然不会自恋的认为他是来找我的,因为这个房子我也是刚租了不久,连我妈还没来得及告诉呢。
过了一会儿,我看到有几个人贼眉鼠眼的像是在找些什么,那时候我就猜,林默这不是在被仇家追杀吧?
不多时,那帮人走了,林默依然抱着我。夜里很凉,我穿的也很少,但是有他抱着我,我却感觉温暖的很。
渐渐地,他的双手越来越无力,最后,几乎是将所有的重量放在了我的身上,我用尽全力扶起了他,那时,他已经昏迷不醒了。
没有办法,我只能先把他拖回我家,这人死重死重的,将他拖回去我还是费了一番功夫的。
我抹了抹额间的汗,想先帮他把衣服脱掉,没想到一直昏睡着的林默忽然醒了,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努力抬起身子,在看清楚是我之后才松开了我的手腕。我被他抓的生疼,心说,这人昏了劲儿还这么大,要是清醒着还不把我的骨头捏碎了。
我活动了一下手腕,继续帮他脱衣服。衣服脱掉的那一瞬间我惊呆了,他里面那件白色的短袖已经被血染成了红色。
顿时,我手足无措了起来。强忍着心中的恐惧,我掀开他的衣服仔细观察了一下,血的源头是他腹部的一处刀伤。
“喂,林默,你别睡啊,这么睡下去你会死的!”我的眼泪喷薄而出,不断拍打着他的脸颊,想要将他叫醒。
慢慢的,他睁开了眼睛,居然笑了,他按住我的手,有气无力道:“我还没死呢,你哭什么丧?”他指了指那件被我脱下的外套,“拿上钥匙,去我家把我房间里的药箱拿过来,这点小伤我自己还可以处理。”
我想,他一定是想死在我家。
虽然这么想着,但是我还是听了他的话,按照他给的地址,从他家把他说的那个药箱拿了过来,还好,我回家的时候他还有气。
我眼睁睁的看着他清洗伤口,上药,缝合,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像极了刮骨疗毒的关公。托他的福,我的床单也被他弄脏了,房间里到处都是血,渗人的很,我不忍心再看,默默地去了厨房,思考着是不是该给他冲些红糖水。
思索再三,我还是做了些补血的饭菜,等我再回到房间的时候,他已经缠好绷带睡着了。
我将饭菜放在了桌子上,借着台灯的光看他熟睡的脸,心想,如果时间能永远停留在此刻该有多好。
然后,我居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迷蒙中,我感觉我好想被人抱到了床上,我努力好半天,眼睛终于张开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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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是好巧,这荒郊野外的也能遇上你。”
他拉开车门坐了进来,冲我淡淡的笑:“你也知道是荒郊野外,一个女孩子没事跑到这里做什么?”
“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不忿道,“你怎么不说自己也在这里,你怎么好意思问我的?”
林默笑的更深了:“咱们两个不一样,你是衣着光鲜、教书育人的中学老师,我不过是一个混混罢了。”他扭头看向窗外,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从他的话里我似有若无的听到了一丝无可奈何,“开车吧。”
我想,他加入黑社会也许是有什么难以言说的苦衷吧,我刚才大概戳到了他的伤处。
一时间,愧疚之心油然而生,我努力的想要调节气氛,于是故作玩笑的同他攀谈了起来:“我刚才是送我们的学生去军训,那个地方真是鸟不生蛋,这帮小皇帝、小公主可有的苦头吃了,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来这里是干什么呢,让我猜猜,难道是杀人越货?”
“恩,我是来杀人越货的。”
看着他微变的表情,我特别想狠狠抽自己俩打耳光,孙颜啊孙颜,你到底会不会聊天?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烟,看了我一眼,意思是在问我是否介意,我连忙摇头,且不说我不介意,就算我真的介意我也不敢在扫了他的兴。
其实我并不喜欢男人抽烟,我觉得那样既浪费钱又对身体不好,唔,主要是浪费钱。但是林默抽烟的姿势让我对这件事有了改观,我从未想过一个男人该如何将烟抽的如他这般性感。他眼神迷离的目视前方,带了一丝忧郁,我试着探头看了几次,因为太过痴迷,以至于开错了好几次道。
我的频频失误,使得他终于发现了我的偷窥,他索性转过脸,好像是想让我光明正大的去看一样,好在我还是个有骨气的,绝对不吃嗟来之食,之后的路我开的顺当无比,向他显示了一个好司机的自我修养。
进了市区,他给我指了条路,身为路痴的我竟然东拐西拐找着了,我想,这简直是一个我开车史上的奇迹。
“我到了。”
林默拉开车门准备下车,我语无伦次的叫住了他:“等等,那个,你,你是不是忘了跟我说谢谢?”
他疑惑的看向我,然后开口,对我说了一声“谢谢”。
“等等,你,你……哦,这是你家么?不请我上去喝杯水?”
话一出口我的脸就开始发烧,我羞愧难当的想,孙颜,你真是绝了,有你这么吊男人的么?
林默好笑的看向我:“今天不行,我在上面藏了个女人。”说完,他就推门而出,不做半刻停留。
那时的我大约被嫉妒和愤怒冲昏了头脑,我也下了车,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他身前拦住了他。
“林默,你够了,别告诉你看不出来我喜欢你!”
林默目光灼灼,上下打量着我,让我浑身不自在的很,我低下了头,可是没有落跑,我在等待他的答案,此刻,我如同囚犯,等待着法官的宣判。
“你喜欢我什么?”他低声问我,又像在问自己。
我脸红心跳,一时竟想不出来自己到底喜欢他什么。
“我……不知道。”
我如实作答却换得他一抹嘲讽的笑,他说:“你连喜欢我什么都不知道,怎么敢说喜欢我?我们是两路人,你走吧。”接着,他径直离开,半步不停,只留了我一个人站在原地。
我人生中的第一次表白,惨淡的收场。
我承认,我受挫的很,可是生活依旧在继续,并不会因为个别人的心情而停住脚步。我乐观的想,这样也好,他拒绝了我,我就可以彻底死心了。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宿命这个词玄妙的很,那些命中注定了的,你怎么躲也躲不过。
那天晚上刚吃完饭,我穿着睡衣拖鞋下楼倒垃圾,转身走了没几步,便被迎面而来的一个男人一把抱住了。我想,最近的色狼们真是越发大胆了,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竟然敢调戏良家妇女……唔,好吧,天是黑的,可是好歹也有个几十瓦的路灯在那不是?
我觉得我得为民除害,回忆了一下从前学过的防狼术,正准备照着这人的关键部位而去,却听到了那个男人在我耳边一句轻声的低喃。
“孙颜,是我。”
林默?
他怎么会在这儿的?
我当然不会自恋的认为他是来找我的,因为这个房子我也是刚租了不久,连我妈还没来得及告诉呢。
过了一会儿,我看到有几个人贼眉鼠眼的像是在找些什么,那时候我就猜,林默这不是在被仇家追杀吧?
不多时,那帮人走了,林默依然抱着我。夜里很凉,我穿的也很少,但是有他抱着我,我却感觉温暖的很。
渐渐地,他的双手越来越无力,最后,几乎是将所有的重量放在了我的身上,我用尽全力扶起了他,那时,他已经昏迷不醒了。
没有办法,我只能先把他拖回我家,这人死重死重的,将他拖回去我还是费了一番功夫的。
我抹了抹额间的汗,想先帮他把衣服脱掉,没想到一直昏睡着的林默忽然醒了,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努力抬起身子,在看清楚是我之后才松开了我的手腕。我被他抓的生疼,心说,这人昏了劲儿还这么大,要是清醒着还不把我的骨头捏碎了。
我活动了一下手腕,继续帮他脱衣服。衣服脱掉的那一瞬间我惊呆了,他里面那件白色的短袖已经被血染成了红色。
顿时,我手足无措了起来。强忍着心中的恐惧,我掀开他的衣服仔细观察了一下,血的源头是他腹部的一处刀伤。
“喂,林默,你别睡啊,这么睡下去你会死的!”我的眼泪喷薄而出,不断拍打着他的脸颊,想要将他叫醒。
慢慢的,他睁开了眼睛,居然笑了,他按住我的手,有气无力道:“我还没死呢,你哭什么丧?”他指了指那件被我脱下的外套,“拿上钥匙,去我家把我房间里的药箱拿过来,这点小伤我自己还可以处理。”
我想,他一定是想死在我家。
虽然这么想着,但是我还是听了他的话,按照他给的地址,从他家把他说的那个药箱拿了过来,还好,我回家的时候他还有气。
我眼睁睁的看着他清洗伤口,上药,缝合,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像极了刮骨疗毒的关公。托他的福,我的床单也被他弄脏了,房间里到处都是血,渗人的很,我不忍心再看,默默地去了厨房,思考着是不是该给他冲些红糖水。
思索再三,我还是做了些补血的饭菜,等我再回到房间的时候,他已经缠好绷带睡着了。
我将饭菜放在了桌子上,借着台灯的光看他熟睡的脸,心想,如果时间能永远停留在此刻该有多好。
然后,我居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迷蒙中,我感觉我好想被人抱到了床上,我努力好半天,眼睛终于张开了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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