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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执的不肯长大,就可以救得了六界众生么?
“走?去哪里?”
对啊,去哪里,若是连蛮荒都呆不下去了,还有哪里可以容得下她?她既然是真正的创世之神,又怎么逃得过自己的宿命?
“当然是在这森林里面搭个房子,守着凤凰出世了,我一直就想挪块地儿,免得你又从山顶上滚下来。”下一刻,东方换上了花千骨早已熟悉的一脸坏笑。
“东——方——,我再说第一百七十二遍,我没有从山顶上滚下来!”
东方的自叙(上)
异朽阁来历已久,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存在于这世间了。
而我却是知道的。
它可以追溯到天帝即位的三百年前。
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其中有一件,便是神农突然暴毙。神农的死被遮盖得很隐秘,对外只宣称他是为人界尝百草而中毒,不治而亡。。
与此同时,女娲也开始衰弱起来,只得日日在昆仑山静养。
那个时候,还不是天帝的伏羲开始着手调查这件事。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因为伏羲需要一个心腹,也需要一个傀儡,而我就是他最好的人选。我是女娲创世时,做出的第一人。伏羲说我拥有女娲所创造的人类中最高的智慧,而且我是个人,人没有法力,无论出入什么地方都可以轻易掩盖住自身的气息。
所以我便成了这异朽阁阁主——东方彧卿。
其实也可以说我并不是阁主,我只不过是真正的阁主伏羲手中的一枚棋子,而六界是我手中的棋子罢了。
这到底是个不坏的差事。只因这世界太过无趣。我说过了,我是女娲做出的第一人,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我只是一个人而已。我不知道可以做些什么,众生皆苦,我也是渺渺众生之一罢了。所以伏羲找到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我一直保持着二十五岁不变的容貌,不生不死,跳出轮回。这是伏羲让我替他做事所付出的代价,他把我的生死簿调出了幽冥司。这世间的一切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么?
我花了大概两百多年的时间,将异朽阁对六界的控制渗透到了方方面面。可是我没有料到,最开始伏羲让我查的事情,其实不过是个借口。神农之死,他早就知道原因了。他不过是打着这样的旗号,堂而皇之。
道法源于自然,道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天地万物。又或者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如此循环往复。。
当初三皇是盘古的精气神所化,而三皇又以自身的灵力创造了生灵,这就是道。
天地万物不断繁衍生息,三皇的灵力便随着如此,不断消耗,于是,三皇终有一天,要化于天地之中。
只是因为,兽类的繁殖是最快的,因而神农先于伏羲和女娲消失了。女娲的不断衰弱,也是基于此。这也同样是,伏羲规定神之间不得相爱的原因所在。
伏羲把这些告诉我的时候,我只问了他一句“你想要怎么办?”他轻轻的吐出了三个字“灭六界”是的,伏羲是不甘心这样消失的。。
于是,便有了那个神话,蚩尤带领兽族大举进攻人界,人界得神界援手,派轩辕氏助战,终是大胜而归。后来,轩辕氏留在人界,成为了人界的帝王
这不过是一场戏,我和伏羲亲手导演。。
同年,伏羲自封为天帝,意图控制六界。
几乎每件事情,都按照我所策划的那样进行下去。如果。我没有遇见改变了我后来几千几万年的生活的那个人。
蛮荒静好(1)
1.
蛮荒。
碧海千顷,托着莲花似的岛。
郁郁苍林,浸在一片晴好中。
“东方,东方!你快来看啦!”迷雾森林里扑啦啦惊起一群鸟,宛延的路上奔出个小小身影,却是个梳双髻的小女娃。她身着月白纱衣,逆风而动,穿过一大片潋滟的水泽,向着山顶的小木屋一路跑去。
木屋里陈设简单,一桌,两床,并几张凳几而已。
朝南开的方向,逆光坐着一个男子,正在临帖。听见有人唤他的名字,他缓缓的抬起头,笑了笑,那笑容,竟比屋外的阳光还要暖上几分。无端的让人想起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原来是他——东方彧卿。
东方彧卿立起身,小心翼翼的把正写着的东西盖好。原来不是在临帖,却像是符咒一类的东西。
“骨头,你小心点,慢点跑,别摔了。”半是训半是笑,语气却是掩不住的宠溺。
“哪里就摔了,不会啦!”女孩已经跑上了山顶,扬起头,不服气的撅起嘴。
“哦?那骨头你告诉我,昨日是谁,从山顶上滚了下去?”男子笑得眼睛眯成月牙。伸手揉了揉女孩的头发。。
东——方——彧——卿——,我再说一遍,那明明就是,是,是我和糖宝在打赌,看谁滚得更远而已——”。
“骨头妈妈,你什么时候跟我打赌了?”女孩的耳朵里,钻出了一条小虫。青翠欲滴的颜色,肉滚滚的小身子,让人一看便喜。。
“糖宝,你是帮你骨头妈妈,还是帮东方?”花千骨气急败坏的把小虫抓在手里。
“我当然是……”小虫扭起身子,看看花千骨,然后又看看东方,正不觉察的冲它眨了眨眼睛。“额……骨头妈妈,你不是有重大发现要告诉爸爸吗?”糖宝很是机灵,及时改变了话题。
“对了,东方,我有新发现!”花千骨果然上当,“东方,快去看啊!”
“是什么?”。
“不知道,所以才叫你去看的……”。
花千骨拉起东方的手,朝着迷雾森林跑去……。
很多很多年以后,当东方回想起这一幕,才悟道沧海桑田原是这般。
东方彧卿。
花千骨。
糖宝。
原来数千年前,我们就在一起了。
只是最后,最后……。
迷雾森林里皆是说不上岁数的树,密密匝匝,像个筛子似的把日光筛成了一地琉璃。
东方由着花千骨拉着向森林深处走去,一路上不时有飞禽走兽从身边疾驰而过。是什么,引得如此大动静?东方心里有些不安,这么快,就要发生了?。
大约半柱香的工夫,视线豁然一开。
前方是一个巨大的巢穴,架在几棵古木之间,中间搁着个流光溢彩纹饰繁复的蛋。
“东方,你看,这是什么啊?”花千骨扯了扯东方的袖子。
“骨头,我想,这应该是凤凰的蛋。”东方心里咯噔一下,语气还是淡淡的。
终于到这一天了。
凤凰是个祥瑞,自盘古开天辟地大洪荒以来,天地间总共不过诞下了两只凤凰而已。第一只是三皇创世时候,第二只就是花千骨诞生的时候。凤凰一出,四海归心,八荒朝拜。
只是,这只凤凰,不偏不倚,正正好出现在了蛮荒,却是个大大的不祥。
因这蛮荒独立在六界之外,与六界正如物与影,蛮荒既然出了祥瑞,意味着六界必有大难。六界之中的大难,莫不过妖神出世。。
妖神出世,就意味这……。
东方皱起了眉头。
“东方,东方,你怎么了?”花千骨看见东方突然变了脸色,不免有些担心。“凤凰是什么啊?”。
“凤凰是……”东方不禁叹了口气,她封印了自身神力之后只有了十二岁孩子的智力了,很多事情都不明白,要不怎么会在蛮荒生活了这么久这件事情都没有发觉过。
仙侠奇缘之花千骨 后记
感谢《花千骨》能够出新版,让我有机会对书中如此多的谬误、缺陷还有不完美进一步修正。最重要的是,能在故事本就应当结束的地方,画上休止符。对于这个故事,终于尽了余力,再没有什么大的遗憾。
记得有位作家说,改年少时的文字是不可以的,一个人凭什么认为,人后来积累的经验能打得过年少时的锐气?那不是自信,是愚昧。偶尔有些敬畏,相信天成,相信人在最好的状态里,不过是上天的一个工具。谁又能把牛肉炖成驴肉,让牡丹开成玫瑰?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还在读大学,活得懒散天真,但又充满热情期待。从来容不下悲伤的结尾,那些受过的虐,遭过的痛,也要在番外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弥补。之后,才渐渐明白,生活不会因为对你曾有过亏欠就在另外的方面有所厚待。感情也一样,求而得之的毕竟是少数。若是拿给现在的自己写,结局估计成了“千骨”奇冤的大悲剧了。
晓得心态之不同,修订时是分外小心,生怕一不小心伤筋动骨,改得面目全非。毕竟哪怕此文再幼稚可笑、漏洞百出,但爱之纯粹、情之真切,估计我是再也难写出了。
这期间,听了大家很多的建议和疑问,为这个故事能够以我所认为的,更妥帖、更饱满的方式而呈现提供了很大帮助,再次表示感谢。你们的喜爱,你们所注入的幻想、信赖与感动,让书中的一切,成为更鲜活的存在。而能在这样一个曾穷尽我心血的故事中,与捧着书的你相遇,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关于新版新添加的番外,是一个四不像的小短篇。时隔日久,风格可能跟前文有些不搭,感情也不太到位。但谢天谢地看到最后,亲爱的你会发现,这个番外一点也没有画蛇添足。相对于前文来说它正是那隐约缺失的一环。只是一旦扣上,故事一不小心越发显得可怜可悲起来。
没什么太多可说的,要说的我都放在文里了。最后按照正常的后记步骤。谢谢读者编辑,谢谢阿尊,谢谢老师,谢谢支持帮助过我的朋友,谢谢亲爱的家人,谢谢代替果果陪伴着我的小猫乌圆。
看到读者留言说,人生不能重来,现实中错过的就是错过了,遗憾往往得不到补偿,我们所能做的不过就是如花千骨那样,即便被伤到遍体鳞伤仍然心怀善意相信感情:又如同白子画那般,即便痛失所爱、悔恨到无以复加,却依旧没有止步不前,最终了却了今生的情意,也还尽了前世的亏欠。
心下不由欢喜。现实中的我,笨拙又不善言语,而这个,就是我想用文字表达的了。
固执的不肯长大,就可以救得了六界众生么?
“走?去哪里?”
对啊,去哪里,若是连蛮荒都呆不下去了,还有哪里可以容得下她?她既然是真正的创世之神,又怎么逃得过自己的宿命?
“当然是在这森林里面搭个房子,守着凤凰出世了,我一直就想挪块地儿,免得你又从山顶上滚下来。”下一刻,东方换上了花千骨早已熟悉的一脸坏笑。
“东——方——,我再说第一百七十二遍,我没有从山顶上滚下来!”
东方的自叙(上)
异朽阁来历已久,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存在于这世间了。
而我却是知道的。
它可以追溯到天帝即位的三百年前。
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其中有一件,便是神农突然暴毙。神农的死被遮盖得很隐秘,对外只宣称他是为人界尝百草而中毒,不治而亡。。
与此同时,女娲也开始衰弱起来,只得日日在昆仑山静养。
那个时候,还不是天帝的伏羲开始着手调查这件事。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因为伏羲需要一个心腹,也需要一个傀儡,而我就是他最好的人选。我是女娲创世时,做出的第一人。伏羲说我拥有女娲所创造的人类中最高的智慧,而且我是个人,人没有法力,无论出入什么地方都可以轻易掩盖住自身的气息。
所以我便成了这异朽阁阁主——东方彧卿。
其实也可以说我并不是阁主,我只不过是真正的阁主伏羲手中的一枚棋子,而六界是我手中的棋子罢了。
这到底是个不坏的差事。只因这世界太过无趣。我说过了,我是女娲做出的第一人,我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我只是一个人而已。我不知道可以做些什么,众生皆苦,我也是渺渺众生之一罢了。所以伏羲找到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我一直保持着二十五岁不变的容貌,不生不死,跳出轮回。这是伏羲让我替他做事所付出的代价,他把我的生死簿调出了幽冥司。这世间的一切都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么?
我花了大概两百多年的时间,将异朽阁对六界的控制渗透到了方方面面。可是我没有料到,最开始伏羲让我查的事情,其实不过是个借口。神农之死,他早就知道原因了。他不过是打着这样的旗号,堂而皇之。
道法源于自然,道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天地万物。又或者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如此循环往复。。
当初三皇是盘古的精气神所化,而三皇又以自身的灵力创造了生灵,这就是道。
天地万物不断繁衍生息,三皇的灵力便随着如此,不断消耗,于是,三皇终有一天,要化于天地之中。
只是因为,兽类的繁殖是最快的,因而神农先于伏羲和女娲消失了。女娲的不断衰弱,也是基于此。这也同样是,伏羲规定神之间不得相爱的原因所在。
伏羲把这些告诉我的时候,我只问了他一句“你想要怎么办?”他轻轻的吐出了三个字“灭六界”是的,伏羲是不甘心这样消失的。。
于是,便有了那个神话,蚩尤带领兽族大举进攻人界,人界得神界援手,派轩辕氏助战,终是大胜而归。后来,轩辕氏留在人界,成为了人界的帝王
这不过是一场戏,我和伏羲亲手导演。。
同年,伏羲自封为天帝,意图控制六界。
几乎每件事情,都按照我所策划的那样进行下去。如果。我没有遇见改变了我后来几千几万年的生活的那个人。
蛮荒静好(1)
1.
蛮荒。
碧海千顷,托着莲花似的岛。
郁郁苍林,浸在一片晴好中。
“东方,东方!你快来看啦!”迷雾森林里扑啦啦惊起一群鸟,宛延的路上奔出个小小身影,却是个梳双髻的小女娃。她身着月白纱衣,逆风而动,穿过一大片潋滟的水泽,向着山顶的小木屋一路跑去。
木屋里陈设简单,一桌,两床,并几张凳几而已。
朝南开的方向,逆光坐着一个男子,正在临帖。听见有人唤他的名字,他缓缓的抬起头,笑了笑,那笑容,竟比屋外的阳光还要暖上几分。无端的让人想起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原来是他——东方彧卿。
东方彧卿立起身,小心翼翼的把正写着的东西盖好。原来不是在临帖,却像是符咒一类的东西。
“骨头,你小心点,慢点跑,别摔了。”半是训半是笑,语气却是掩不住的宠溺。
“哪里就摔了,不会啦!”女孩已经跑上了山顶,扬起头,不服气的撅起嘴。
“哦?那骨头你告诉我,昨日是谁,从山顶上滚了下去?”男子笑得眼睛眯成月牙。伸手揉了揉女孩的头发。。
东——方——彧——卿——,我再说一遍,那明明就是,是,是我和糖宝在打赌,看谁滚得更远而已——”。
“骨头妈妈,你什么时候跟我打赌了?”女孩的耳朵里,钻出了一条小虫。青翠欲滴的颜色,肉滚滚的小身子,让人一看便喜。。
“糖宝,你是帮你骨头妈妈,还是帮东方?”花千骨气急败坏的把小虫抓在手里。
“我当然是……”小虫扭起身子,看看花千骨,然后又看看东方,正不觉察的冲它眨了眨眼睛。“额……骨头妈妈,你不是有重大发现要告诉爸爸吗?”糖宝很是机灵,及时改变了话题。
“对了,东方,我有新发现!”花千骨果然上当,“东方,快去看啊!”
“是什么?”。
“不知道,所以才叫你去看的……”。
花千骨拉起东方的手,朝着迷雾森林跑去……。
很多很多年以后,当东方回想起这一幕,才悟道沧海桑田原是这般。
东方彧卿。
花千骨。
糖宝。
原来数千年前,我们就在一起了。
只是最后,最后……。
迷雾森林里皆是说不上岁数的树,密密匝匝,像个筛子似的把日光筛成了一地琉璃。
东方由着花千骨拉着向森林深处走去,一路上不时有飞禽走兽从身边疾驰而过。是什么,引得如此大动静?东方心里有些不安,这么快,就要发生了?。
大约半柱香的工夫,视线豁然一开。
前方是一个巨大的巢穴,架在几棵古木之间,中间搁着个流光溢彩纹饰繁复的蛋。
“东方,你看,这是什么啊?”花千骨扯了扯东方的袖子。
“骨头,我想,这应该是凤凰的蛋。”东方心里咯噔一下,语气还是淡淡的。
终于到这一天了。
凤凰是个祥瑞,自盘古开天辟地大洪荒以来,天地间总共不过诞下了两只凤凰而已。第一只是三皇创世时候,第二只就是花千骨诞生的时候。凤凰一出,四海归心,八荒朝拜。
只是,这只凤凰,不偏不倚,正正好出现在了蛮荒,却是个大大的不祥。
因这蛮荒独立在六界之外,与六界正如物与影,蛮荒既然出了祥瑞,意味着六界必有大难。六界之中的大难,莫不过妖神出世。。
妖神出世,就意味这……。
东方皱起了眉头。
“东方,东方,你怎么了?”花千骨看见东方突然变了脸色,不免有些担心。“凤凰是什么啊?”。
“凤凰是……”东方不禁叹了口气,她封印了自身神力之后只有了十二岁孩子的智力了,很多事情都不明白,要不怎么会在蛮荒生活了这么久这件事情都没有发觉过。
仙侠奇缘之花千骨 后记
感谢《花千骨》能够出新版,让我有机会对书中如此多的谬误、缺陷还有不完美进一步修正。最重要的是,能在故事本就应当结束的地方,画上休止符。对于这个故事,终于尽了余力,再没有什么大的遗憾。
记得有位作家说,改年少时的文字是不可以的,一个人凭什么认为,人后来积累的经验能打得过年少时的锐气?那不是自信,是愚昧。偶尔有些敬畏,相信天成,相信人在最好的状态里,不过是上天的一个工具。谁又能把牛肉炖成驴肉,让牡丹开成玫瑰?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还在读大学,活得懒散天真,但又充满热情期待。从来容不下悲伤的结尾,那些受过的虐,遭过的痛,也要在番外里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弥补。之后,才渐渐明白,生活不会因为对你曾有过亏欠就在另外的方面有所厚待。感情也一样,求而得之的毕竟是少数。若是拿给现在的自己写,结局估计成了“千骨”奇冤的大悲剧了。
晓得心态之不同,修订时是分外小心,生怕一不小心伤筋动骨,改得面目全非。毕竟哪怕此文再幼稚可笑、漏洞百出,但爱之纯粹、情之真切,估计我是再也难写出了。
这期间,听了大家很多的建议和疑问,为这个故事能够以我所认为的,更妥帖、更饱满的方式而呈现提供了很大帮助,再次表示感谢。你们的喜爱,你们所注入的幻想、信赖与感动,让书中的一切,成为更鲜活的存在。而能在这样一个曾穷尽我心血的故事中,与捧着书的你相遇,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关于新版新添加的番外,是一个四不像的小短篇。时隔日久,风格可能跟前文有些不搭,感情也不太到位。但谢天谢地看到最后,亲爱的你会发现,这个番外一点也没有画蛇添足。相对于前文来说它正是那隐约缺失的一环。只是一旦扣上,故事一不小心越发显得可怜可悲起来。
没什么太多可说的,要说的我都放在文里了。最后按照正常的后记步骤。谢谢读者编辑,谢谢阿尊,谢谢老师,谢谢支持帮助过我的朋友,谢谢亲爱的家人,谢谢代替果果陪伴着我的小猫乌圆。
看到读者留言说,人生不能重来,现实中错过的就是错过了,遗憾往往得不到补偿,我们所能做的不过就是如花千骨那样,即便被伤到遍体鳞伤仍然心怀善意相信感情:又如同白子画那般,即便痛失所爱、悔恨到无以复加,却依旧没有止步不前,最终了却了今生的情意,也还尽了前世的亏欠。
心下不由欢喜。现实中的我,笨拙又不善言语,而这个,就是我想用文字表达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