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三十四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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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赫留朵夫一到法院,在走廊里遇见昨天那个民事执行吏,就向他打听已判决的犯人关在哪里,要同这类犯人见面须得到谁的批准。民事执行吏说,犯人关在不同的地方,在没有正式宣布判决以前,探望必须得到检察官的批准。
“等审讯结束后,我来告诉您,陪您去。检察官现在还没有来。您就等审讯结束吧。现在先请出庭陪审。马上就要开庭了。”
聂赫留朵夫觉得这个民事执行吏今天的模样特别可怜。
他谢了谢他的好意,向陪审员议事室走去。
他刚走近那个房间,陪审员正好纷纷从那里出来,到法庭上去。那个商人象昨天一样快乐,又吃过东西喝过酒了,一看见聂赫留朵夫,就象老朋友那样招呼他。彼得·盖拉西莫维奇的亲昵态度和大笑声,今天也没有使聂赫留朵夫反感。
聂赫留朵夫很想把他跟昨天那个女被告的关系告诉全体陪审员。“说实在的,”他想,“昨天开庭的时候我应该站起来,当众宣布我的罪状。”不过,他同其他几个陪审员一起走进法庭,同昨天一样的程序又开始了:又是“开庭了”的吆喝声,又是那三个有领章的法官登上高台,又是一片肃静,又是陪审员们在高背椅上就座,又是那几个宪兵,又是沙皇御像,又是那个司祭,——这当儿聂赫留朵夫觉得,尽管他有责任这样做,但今天同昨天一样,他无法打破这种庄严的法庭气氛。
开庭前的种种准备工作也跟昨天一样,只是少了陪审员宣誓和庭长对他们的讲话。
今天审讯的是一个撬锁窃盗案。被告由两名手持出鞘军刀的宪兵押到庭上。这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身材瘦削,脸色苍白,穿着一件灰色囚袍。他单独坐在被告席上,皱起眉头打量着一个个出庭的人。这个小伙子被控同一个伙伴撬开仓库的挂锁,从那里偷走价值三卢布六十七戈比的破旧粗地毯。起诉书控告说,这个小伙子跟一个掮粗地毯的同伙在一起走,被警察截获了。他们两人立即认罪,于是双双进了监狱。那个同伙原是个小炉匠,不久就死在牢里。这样,今天就剩下小伙子单独受审。破旧的粗地毯放在物证桌上。
审讯案件同昨天一模一样,有各种证据,有罪证,有证人,有证人宣誓,有审问,有鉴定人,有交相讯问,等等。那个作为证人的警察遇到庭长、检察官和辩护人问话,总是有气无力地回答几个字:“是,大人,”或者“我不知道,大人,”接着又是“是,大人,”……不过,尽管他显出当兵的那种呆头呆脑的神气,说着简单刻板的话,还是看得出他很可怜小伙子,不大愿意讲述逮捕的经过。
另一个证人是失主,也就是房东和粗地毯的所有者。这个小老头看来肝火很旺,问他那些地毯是不是他的,他勉强回答是他的。当副检察官问他打算拿这些地毯作什么用,他是不是很需要这些地毯时,他勃然大怒,回答说:
“哼,这些破地毯,去他妈的,我根本用不着。早知道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我才不去找它呢。我情愿倒贴一张红票子,就是两张也情愿,只要不把我拉到这儿来受审。我坐马车差不多已花了五卢布。我身体又不好。我有疝气,还有风湿痛。”
证人们就说了这样一些话。被告本人全部招认了。他好象一头被逮住的小野兽,茫然地左顾右盼,同时断断续续地把犯罪的经过前前后后说了一遍。
案情明明白白,可是副检察官象昨天一样,耸起肩膀,提出一些古怪的问题,想叫狡猾的罪犯上钩。
他在发言中证实,这个盗窃案发生在住人的房屋里,门锁被撬开,因此这个小伙子应受最严厉的惩罚。
法庭指定的辩护人却证实这个盗窃案不是在住人的房屋里犯的,因此罪行固然无可否认但罪犯还不致象副检察官所肯定的那样对社会构成严重危害。
庭长又象昨天那样装得不偏不倚,大公无私,并且向陪审员详细解释那些他们早就知道,其实也不可能不知道的规矩。法庭又象昨天一样暂停了几次,大家照样又是抽烟,又是民事执行吏高呼“开庭了”,两个宪兵又是竭力克制着睡意,拿着出鞘的军刀坐在... -->>
聂赫留朵夫一到法院,在走廊里遇见昨天那个民事执行吏,就向他打听已判决的犯人关在哪里,要同这类犯人见面须得到谁的批准。民事执行吏说,犯人关在不同的地方,在没有正式宣布判决以前,探望必须得到检察官的批准。
“等审讯结束后,我来告诉您,陪您去。检察官现在还没有来。您就等审讯结束吧。现在先请出庭陪审。马上就要开庭了。”
聂赫留朵夫觉得这个民事执行吏今天的模样特别可怜。
他谢了谢他的好意,向陪审员议事室走去。
他刚走近那个房间,陪审员正好纷纷从那里出来,到法庭上去。那个商人象昨天一样快乐,又吃过东西喝过酒了,一看见聂赫留朵夫,就象老朋友那样招呼他。彼得·盖拉西莫维奇的亲昵态度和大笑声,今天也没有使聂赫留朵夫反感。
聂赫留朵夫很想把他跟昨天那个女被告的关系告诉全体陪审员。“说实在的,”他想,“昨天开庭的时候我应该站起来,当众宣布我的罪状。”不过,他同其他几个陪审员一起走进法庭,同昨天一样的程序又开始了:又是“开庭了”的吆喝声,又是那三个有领章的法官登上高台,又是一片肃静,又是陪审员们在高背椅上就座,又是那几个宪兵,又是沙皇御像,又是那个司祭,——这当儿聂赫留朵夫觉得,尽管他有责任这样做,但今天同昨天一样,他无法打破这种庄严的法庭气氛。
开庭前的种种准备工作也跟昨天一样,只是少了陪审员宣誓和庭长对他们的讲话。
今天审讯的是一个撬锁窃盗案。被告由两名手持出鞘军刀的宪兵押到庭上。这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身材瘦削,脸色苍白,穿着一件灰色囚袍。他单独坐在被告席上,皱起眉头打量着一个个出庭的人。这个小伙子被控同一个伙伴撬开仓库的挂锁,从那里偷走价值三卢布六十七戈比的破旧粗地毯。起诉书控告说,这个小伙子跟一个掮粗地毯的同伙在一起走,被警察截获了。他们两人立即认罪,于是双双进了监狱。那个同伙原是个小炉匠,不久就死在牢里。这样,今天就剩下小伙子单独受审。破旧的粗地毯放在物证桌上。
审讯案件同昨天一模一样,有各种证据,有罪证,有证人,有证人宣誓,有审问,有鉴定人,有交相讯问,等等。那个作为证人的警察遇到庭长、检察官和辩护人问话,总是有气无力地回答几个字:“是,大人,”或者“我不知道,大人,”接着又是“是,大人,”……不过,尽管他显出当兵的那种呆头呆脑的神气,说着简单刻板的话,还是看得出他很可怜小伙子,不大愿意讲述逮捕的经过。
另一个证人是失主,也就是房东和粗地毯的所有者。这个小老头看来肝火很旺,问他那些地毯是不是他的,他勉强回答是他的。当副检察官问他打算拿这些地毯作什么用,他是不是很需要这些地毯时,他勃然大怒,回答说:
“哼,这些破地毯,去他妈的,我根本用不着。早知道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我才不去找它呢。我情愿倒贴一张红票子,就是两张也情愿,只要不把我拉到这儿来受审。我坐马车差不多已花了五卢布。我身体又不好。我有疝气,还有风湿痛。”
证人们就说了这样一些话。被告本人全部招认了。他好象一头被逮住的小野兽,茫然地左顾右盼,同时断断续续地把犯罪的经过前前后后说了一遍。
案情明明白白,可是副检察官象昨天一样,耸起肩膀,提出一些古怪的问题,想叫狡猾的罪犯上钩。
他在发言中证实,这个盗窃案发生在住人的房屋里,门锁被撬开,因此这个小伙子应受最严厉的惩罚。
法庭指定的辩护人却证实这个盗窃案不是在住人的房屋里犯的,因此罪行固然无可否认但罪犯还不致象副检察官所肯定的那样对社会构成严重危害。
庭长又象昨天那样装得不偏不倚,大公无私,并且向陪审员详细解释那些他们早就知道,其实也不可能不知道的规矩。法庭又象昨天一样暂停了几次,大家照样又是抽烟,又是民事执行吏高呼“开庭了”,两个宪兵又是竭力克制着睡意,拿着出鞘的军刀坐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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