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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一切都顺其自然。
周六清晨,初秋时的天空分外晴朗。
薇薇坐在喷泉水池旁,抬起头,看着充满朝气的,刚升起的太阳。
她显得随性又潇洒,两条腿踩在池子里,脚板踏着坚实又滑溜的水藻石块,手上牵着一条绳索。
绳索的另一头,绑住了庄子里的护院犬。
它皮毛鲜亮,体态修长而优雅。是一头喜乐蒂牧羊犬,庄上很多人都喜欢它,在瓜分普拉克家的地产和农田时,薇薇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弄到了自己名下。
毕竟平时那些喜欢摸狗的,他们不铲屎,不喂粮,不梳毛,不洗澡,更不会给狗看病。
这些事情,都是薇薇来做。
大多数人只喊它做“狗”。
薇薇却给它起了个名字。
因为薇薇喜欢看小说,镇上的作家大卫写的书里,也有这么一位带着忠犬冒险的阔剑游侠。
薇薇记得,那本书的名字叫《圣杯往事》。
故事里讲的,是一个掉队的游骑兵,带着爱犬寻找军队的故事,还是个悲剧。
游骑兵花了十六年,最后还是没能找到自己的队伍,因为他的祖国战败了,游骑兵部队也解散了。
十六年里,主人公从十八岁的小家伙,变成了三十四岁的大家伙。
从一个善良单纯的人,变成了阴险狡诈又善良单纯的人。
听上去很复杂,其实很简单。也不是什么振奋人心的好故事。
撇开那些“经历、成长、蜕变”的无趣主线。
一路上主人公和爱犬相依为命互帮互助的事迹深深吸引了薇薇,属实是一部爱狗圣经。
在故事里。
这条小狗崽从小到大,从生到死,跟了主人公一辈子,直到死前,它才对月亮咆哮,高高仰头,啸出狼嚎。
主人公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养了一头狼。
薇薇记得非常清楚,也记得大卫先生才华横溢的后记致辞。
【世上会仰望星星、月亮、太阳的生物非常少,许多左右不完全对称的脊椎动物都很难做到“仰望”这个动作。】
【会仰望的,其中包括人与狼】
【人从仰望日月星辰中推算星象绘制航图,走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可狼依然是那头狼,只是学会放弃仰望之后,它变成了人最好的伙伴。】
它的名字叫“范克里夫”。
“范克里夫!”薇薇喊,“范克里夫,起来!”
大狗乖乖地站了起来。
薇薇又喊:“转个圈!快!转个圈!”
大狗原地打着转,拴狗绳在脖子上多绕了一圈。
“真乖!”
薇薇拍着手,去摸范克里夫柔软又结实的脖颈,给范克里夫搔下巴。
她突然问:“你会跟我一辈子吗?”
喜乐蒂犬的大眼睛里满是问号。
显然,它听不懂薇薇在说什么,哪怕它再聪明,也不会明白主人嘴里的“一辈子”是什么意思。
薇薇形容道:“就是一辈子!大概十来年,你看,范克里夫,太阳升起又落下是一天,三百六十五天就是一年,十来年差不多得有四千天。咱们合计合计,商量商量。你要是愿意跟我一辈子,我就不去找少爷的麻烦了,我也不粘着他了。”
她边想边说,说得很慢,反正身边也没人,都在给少爷准备婚礼,索性放开了说。
“范克里夫,从小到大,我给小少爷喂饭,帮他刷马桶,给他洗澡,给他梳头发。还陪他睡觉,就和你陪我睡觉一样。
我还纳闷儿我这肚子怎么就没怀上小伍德呢?我跑去问奶娘,奶娘告诉我,男人要在床上欺负女人,像打架那样,女人才会生宝宝。
嗨呀!我真笨,每次在床上时,小少爷朝我扑过来的时候,我都揍他,难怪我怀不上。
可是,等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少爷就死了,我伤心了好一阵子,眼泪哗哗的掉。我想范克里夫你死了,我也会哭。
后来少爷变得死去活来的,这叫我慌了神,我哪儿有那么多眼泪呀!我是想明白了。”
大小姐经常会说俗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俗话都很有道理。比如薇薇学来的这一句。
“养男人,还不如养条狗范克里夫只会让薇薇我伤心一次,绝不会像少爷那样,像是缝纫机往布料上打洞似的,一下下戳穿我的心。”
范克里夫听懂了这一句,高兴得摇着尾巴。
薇薇嘟着嘴,虽然脸上在笑,可眼睛里全是泪。
“范克里夫,你说呀,你会跟着我,一辈子都不走!对吗?你肯定比少爷更喜欢我!你喜欢舔我的手心,少爷都不肯舔我!”
范克里夫:“汪!”
薇薇问:“你答应我啦?”
不,这条护院犬只是察觉到有人靠近。
伍德提着裙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
他的脸酥麻发痒,脂粉里的重金属充满了蛮荒落后的维多利亚时代感。
他感觉喘不过气来,收腰的钢圈紧紧夹住了他的肋骨,几乎要把肾脏憋炸。
他两只耳垂挂上了华丽又累赘的宝石耳环,脖子上的一块金表挂坠比磨盘小不了多少。
他剃光了腿毛,还得露出笑容,因为未婚妻和他的姐姐说过,也和他说过。
“要优雅。”
如果真正的伍德普拉克还活着,看见这一幕一定能在地上笑得打滚。
薇薇震惊了。
伍德表现得非常冷静。
“我有事要和你说,薇薇,这件事很重要,也很唐突。”
薇薇难以置信:“你怎么可以……”
“你可能会有点无法接受,督统参加了婚礼,还有镇长和法官,对,是三位法官中的最后一位。”伍德拉上了薇薇的手,“这件事可能你无法接受,但我有义务告诉你。”
薇薇挣开了小少爷。
“你怎么可以……你竟然……”
伍德驻足,还在想,该怎么把情况和薇薇如实道来。
事实上,他与薇薇有一份婚约。>
是的,一切都顺其自然。
周六清晨,初秋时的天空分外晴朗。
薇薇坐在喷泉水池旁,抬起头,看着充满朝气的,刚升起的太阳。
她显得随性又潇洒,两条腿踩在池子里,脚板踏着坚实又滑溜的水藻石块,手上牵着一条绳索。
绳索的另一头,绑住了庄子里的护院犬。
它皮毛鲜亮,体态修长而优雅。是一头喜乐蒂牧羊犬,庄上很多人都喜欢它,在瓜分普拉克家的地产和农田时,薇薇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弄到了自己名下。
毕竟平时那些喜欢摸狗的,他们不铲屎,不喂粮,不梳毛,不洗澡,更不会给狗看病。
这些事情,都是薇薇来做。
大多数人只喊它做“狗”。
薇薇却给它起了个名字。
因为薇薇喜欢看小说,镇上的作家大卫写的书里,也有这么一位带着忠犬冒险的阔剑游侠。
薇薇记得,那本书的名字叫《圣杯往事》。
故事里讲的,是一个掉队的游骑兵,带着爱犬寻找军队的故事,还是个悲剧。
游骑兵花了十六年,最后还是没能找到自己的队伍,因为他的祖国战败了,游骑兵部队也解散了。
十六年里,主人公从十八岁的小家伙,变成了三十四岁的大家伙。
从一个善良单纯的人,变成了阴险狡诈又善良单纯的人。
听上去很复杂,其实很简单。也不是什么振奋人心的好故事。
撇开那些“经历、成长、蜕变”的无趣主线。
一路上主人公和爱犬相依为命互帮互助的事迹深深吸引了薇薇,属实是一部爱狗圣经。
在故事里。
这条小狗崽从小到大,从生到死,跟了主人公一辈子,直到死前,它才对月亮咆哮,高高仰头,啸出狼嚎。
主人公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养了一头狼。
薇薇记得非常清楚,也记得大卫先生才华横溢的后记致辞。
【世上会仰望星星、月亮、太阳的生物非常少,许多左右不完全对称的脊椎动物都很难做到“仰望”这个动作。】
【会仰望的,其中包括人与狼】
【人从仰望日月星辰中推算星象绘制航图,走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可狼依然是那头狼,只是学会放弃仰望之后,它变成了人最好的伙伴。】
它的名字叫“范克里夫”。
“范克里夫!”薇薇喊,“范克里夫,起来!”
大狗乖乖地站了起来。
薇薇又喊:“转个圈!快!转个圈!”
大狗原地打着转,拴狗绳在脖子上多绕了一圈。
“真乖!”
薇薇拍着手,去摸范克里夫柔软又结实的脖颈,给范克里夫搔下巴。
她突然问:“你会跟我一辈子吗?”
喜乐蒂犬的大眼睛里满是问号。
显然,它听不懂薇薇在说什么,哪怕它再聪明,也不会明白主人嘴里的“一辈子”是什么意思。
薇薇形容道:“就是一辈子!大概十来年,你看,范克里夫,太阳升起又落下是一天,三百六十五天就是一年,十来年差不多得有四千天。咱们合计合计,商量商量。你要是愿意跟我一辈子,我就不去找少爷的麻烦了,我也不粘着他了。”
她边想边说,说得很慢,反正身边也没人,都在给少爷准备婚礼,索性放开了说。
“范克里夫,从小到大,我给小少爷喂饭,帮他刷马桶,给他洗澡,给他梳头发。还陪他睡觉,就和你陪我睡觉一样。
我还纳闷儿我这肚子怎么就没怀上小伍德呢?我跑去问奶娘,奶娘告诉我,男人要在床上欺负女人,像打架那样,女人才会生宝宝。
嗨呀!我真笨,每次在床上时,小少爷朝我扑过来的时候,我都揍他,难怪我怀不上。
可是,等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少爷就死了,我伤心了好一阵子,眼泪哗哗的掉。我想范克里夫你死了,我也会哭。
后来少爷变得死去活来的,这叫我慌了神,我哪儿有那么多眼泪呀!我是想明白了。”
大小姐经常会说俗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俗话都很有道理。比如薇薇学来的这一句。
“养男人,还不如养条狗范克里夫只会让薇薇我伤心一次,绝不会像少爷那样,像是缝纫机往布料上打洞似的,一下下戳穿我的心。”
范克里夫听懂了这一句,高兴得摇着尾巴。
薇薇嘟着嘴,虽然脸上在笑,可眼睛里全是泪。
“范克里夫,你说呀,你会跟着我,一辈子都不走!对吗?你肯定比少爷更喜欢我!你喜欢舔我的手心,少爷都不肯舔我!”
范克里夫:“汪!”
薇薇问:“你答应我啦?”
不,这条护院犬只是察觉到有人靠近。
伍德提着裙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
他的脸酥麻发痒,脂粉里的重金属充满了蛮荒落后的维多利亚时代感。
他感觉喘不过气来,收腰的钢圈紧紧夹住了他的肋骨,几乎要把肾脏憋炸。
他两只耳垂挂上了华丽又累赘的宝石耳环,脖子上的一块金表挂坠比磨盘小不了多少。
他剃光了腿毛,还得露出笑容,因为未婚妻和他的姐姐说过,也和他说过。
“要优雅。”
如果真正的伍德普拉克还活着,看见这一幕一定能在地上笑得打滚。
薇薇震惊了。
伍德表现得非常冷静。
“我有事要和你说,薇薇,这件事很重要,也很唐突。”
薇薇难以置信:“你怎么可以……”
“你可能会有点无法接受,督统参加了婚礼,还有镇长和法官,对,是三位法官中的最后一位。”伍德拉上了薇薇的手,“这件事可能你无法接受,但我有义务告诉你。”
薇薇挣开了小少爷。
“你怎么可以……你竟然……”
伍德驻足,还在想,该怎么把情况和薇薇如实道来。
事实上,他与薇薇有一份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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