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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太寒酸了,连一件稍稍像样的家具和电器都没有,厨房里烧的还是最原始的柴火,而且连资料中所说的淋浴条件也不具备,竟然用一个破破烂烂的铁桶装着温水去擦洗身子,真算是家徒四壁了。
牧云生性淡泊,本来也不怎么在乎物资享受,不过这里和仙境中熟悉的那一切比起来,实在是反差太多了,而且和来地球前看的资料也完全不同,所以她多少还是有些失落。
“咯咯哒……”窗外的鸡叫声忽然传来。
林敏正提着菜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最后狠了狠心,抓起了家里最后一只老母鸡,一刀宰了,炖了锅汤给牧云补身子。
林敏虽然长得寒碜,但心灵手巧,做的饭菜十分可口。她用的是猪油,自家种的蔬菜也没有打农药,算得上不含任何妖魔之气的绿色食品。但在对饮食素来很挑剔的牧云眼里,这样的饭菜仍然难以下咽,她只勉强喝了一碗汤,把鸡肉都留给了哥斯达。
哥斯达正欢天喜地啃着鸡爪,林半冷不丁说了一句:“据现代科技考证,鸡和鸟都是你们霸王龙的后代。”
哥斯达顿时目瞪口呆,鸡骨头就此卡在了喉咙里。
牧云则翻了个白眼,往自己的床上一躺,闷闷地发起呆来。
牧云正准备睡一会,忽然察觉到院子里有些动静,她敏感地用精神力探察了一下,发现林半竟然也在用那个烂铁桶冲凉。牧云这才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个家里竟然穷得用同一个桶洗澡,这让素来有些洁癖的她顿时毛骨悚然起来……
“搬家,搬家,搬家!”牧云想了又想,忍了又忍,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当即对着林半灵识传音起来。
“哐……”林半被突如其来的吼声给吓到了,铁桶不小心落到了地上,水洒了一地。
弄清了原因之后,林半没好气地答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仙子殿下,咱们是两足动物,总要比四足动物的觉悟高一点吧?”
牧云还在琢磨这句话里拐弯抹角的阴损意思,林半已经跑进了自己房里,很快地打起了呼噜。没办法,这一晚他实在太累了。
林半睡到中午才起床,牧云又缠着他提搬家的事,林半双手一摊:“搬家,可以啊,去租房买房都行,但我身上一块钱也没有了,以后再说吧。”
回到自已家里的林半有了依仗,对牧云也不客气起来。事实上,他是想慢慢调教这个心高气傲、不通世务的仙子,让她明白凡间的现实生活就是这样,由不得人选择,从而让她慢慢适应社会,不至于让人一眼就看出破绽。
心高气傲的牧云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于是不再搭理林半,躲在房里打坐疗伤去了。
林半现在也根本顾不上理会仙子,再过三天就是六月七号,一年一度的高考就要来了,他得赶紧复习自己的功课。
为了这片瓜地,林半耽误了不少时间,虽然他把书和资料都带回了家里,但基本没看什么。
原本林半是没准备借钱去读大学的,但现在既然有了异能,赚钱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那么为了养父的期望,林半怎么也得尽全力去考大学,而且还要努力考一个名牌大学,给养父挣个脸。
虽然他的成绩以往算不上拨尖,但他的精神力强大,所以记忆力也不错,那些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历来是他的强项。现在他被仙灵之力改造过之后,精神力更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再重新翻看那些课本时,那些内容就像刻在他脑海里了一样,想忘都忘不掉。
难的是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量实在是太大了,不过林半现在的速度异能也很强大,配合着强悍的精神力,复习和做题时几乎是快如闪电。只用了一天一夜,他就把那些试卷都翻完了,每一个题都牢牢地记在了心底。
在家里忙忙碌碌地看了两天书后,林半的精神力已经严重透支,他一头倒在床上,却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林半已经突击完成了备考任务,而在家休养了两天的牧云和哥斯达,身上的伤势也基本好了,至少牧云可以正常地走路了。
告别了千叮咛万嘱咐的家人,林半带着牧云和哥斯达回到了县城。
牧云的脸上被林半扣上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以遮掩掉一部分她的清丽面容。但即使是这样,牧云走在街上,还是引来了不少或好奇或贪婪的目光。
林半在靠近飞沙一中的城南路租了一间55平方的小房子,安心地等待第二天的考试。
“总算可以大声说话了,这两天憋死我了!”在新的独立空间里,哥斯达蹦了出来,兴奋地嚎叫着。
“别吵!”林半瞪了哥斯达一眼,顺手打开了电视。
“我要钱!我要去逛街,我要买衣服!”牧云看着窗外那些女孩们花花绿绿的裙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很有些难看的布裙,不满地嘀咕道。
这已经是林敏最好的衣服了,也是她亲手缝制的,不过依然属于村姑系列。
“好,等我考完就去买,现在我得先抓紧时间复习功课。”林半摸了摸自己口袋里所剩无已的钞票,苦笑道。
“不就是一场没有任何难度的考试吗,值得你那么紧张?”牧云淡淡地说了一句,那种轻蔑的语气让林半很有些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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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果果”mm提供的龙套“林敏”出场,继续求龙套和收藏。)
实在是太寒酸了,连一件稍稍像样的家具和电器都没有,厨房里烧的还是最原始的柴火,而且连资料中所说的淋浴条件也不具备,竟然用一个破破烂烂的铁桶装着温水去擦洗身子,真算是家徒四壁了。
牧云生性淡泊,本来也不怎么在乎物资享受,不过这里和仙境中熟悉的那一切比起来,实在是反差太多了,而且和来地球前看的资料也完全不同,所以她多少还是有些失落。
“咯咯哒……”窗外的鸡叫声忽然传来。
林敏正提着菜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最后狠了狠心,抓起了家里最后一只老母鸡,一刀宰了,炖了锅汤给牧云补身子。
林敏虽然长得寒碜,但心灵手巧,做的饭菜十分可口。她用的是猪油,自家种的蔬菜也没有打农药,算得上不含任何妖魔之气的绿色食品。但在对饮食素来很挑剔的牧云眼里,这样的饭菜仍然难以下咽,她只勉强喝了一碗汤,把鸡肉都留给了哥斯达。
哥斯达正欢天喜地啃着鸡爪,林半冷不丁说了一句:“据现代科技考证,鸡和鸟都是你们霸王龙的后代。”
哥斯达顿时目瞪口呆,鸡骨头就此卡在了喉咙里。
牧云则翻了个白眼,往自己的床上一躺,闷闷地发起呆来。
牧云正准备睡一会,忽然察觉到院子里有些动静,她敏感地用精神力探察了一下,发现林半竟然也在用那个烂铁桶冲凉。牧云这才忽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个家里竟然穷得用同一个桶洗澡,这让素来有些洁癖的她顿时毛骨悚然起来……
“搬家,搬家,搬家!”牧云想了又想,忍了又忍,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了,当即对着林半灵识传音起来。
“哐……”林半被突如其来的吼声给吓到了,铁桶不小心落到了地上,水洒了一地。
弄清了原因之后,林半没好气地答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仙子殿下,咱们是两足动物,总要比四足动物的觉悟高一点吧?”
牧云还在琢磨这句话里拐弯抹角的阴损意思,林半已经跑进了自己房里,很快地打起了呼噜。没办法,这一晚他实在太累了。
林半睡到中午才起床,牧云又缠着他提搬家的事,林半双手一摊:“搬家,可以啊,去租房买房都行,但我身上一块钱也没有了,以后再说吧。”
回到自已家里的林半有了依仗,对牧云也不客气起来。事实上,他是想慢慢调教这个心高气傲、不通世务的仙子,让她明白凡间的现实生活就是这样,由不得人选择,从而让她慢慢适应社会,不至于让人一眼就看出破绽。
心高气傲的牧云何曾受过这样的委屈,于是不再搭理林半,躲在房里打坐疗伤去了。
林半现在也根本顾不上理会仙子,再过三天就是六月七号,一年一度的高考就要来了,他得赶紧复习自己的功课。
为了这片瓜地,林半耽误了不少时间,虽然他把书和资料都带回了家里,但基本没看什么。
原本林半是没准备借钱去读大学的,但现在既然有了异能,赚钱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那么为了养父的期望,林半怎么也得尽全力去考大学,而且还要努力考一个名牌大学,给养父挣个脸。
虽然他的成绩以往算不上拨尖,但他的精神力强大,所以记忆力也不错,那些需要死记硬背的内容,历来是他的强项。现在他被仙灵之力改造过之后,精神力更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再重新翻看那些课本时,那些内容就像刻在他脑海里了一样,想忘都忘不掉。
难的是堆积如山的模拟试卷,量实在是太大了,不过林半现在的速度异能也很强大,配合着强悍的精神力,复习和做题时几乎是快如闪电。只用了一天一夜,他就把那些试卷都翻完了,每一个题都牢牢地记在了心底。
在家里忙忙碌碌地看了两天书后,林半的精神力已经严重透支,他一头倒在床上,却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林半已经突击完成了备考任务,而在家休养了两天的牧云和哥斯达,身上的伤势也基本好了,至少牧云可以正常地走路了。
告别了千叮咛万嘱咐的家人,林半带着牧云和哥斯达回到了县城。
牧云的脸上被林半扣上了一副大大的墨镜,以遮掩掉一部分她的清丽面容。但即使是这样,牧云走在街上,还是引来了不少或好奇或贪婪的目光。
林半在靠近飞沙一中的城南路租了一间55平方的小房子,安心地等待第二天的考试。
“总算可以大声说话了,这两天憋死我了!”在新的独立空间里,哥斯达蹦了出来,兴奋地嚎叫着。
“别吵!”林半瞪了哥斯达一眼,顺手打开了电视。
“我要钱!我要去逛街,我要买衣服!”牧云看着窗外那些女孩们花花绿绿的裙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很有些难看的布裙,不满地嘀咕道。
这已经是林敏最好的衣服了,也是她亲手缝制的,不过依然属于村姑系列。
“好,等我考完就去买,现在我得先抓紧时间复习功课。”林半摸了摸自己口袋里所剩无已的钞票,苦笑道。
“不就是一场没有任何难度的考试吗,值得你那么紧张?”牧云淡淡地说了一句,那种轻蔑的语气让林半很有些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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