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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无疑是丰盛的, 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海里游的都有, 人吃的, 费克斯和艾尔兰一直在竖大拇指。
中餐的魅力后世遍地开花的中餐馆已经证明了。
黄月华的打算也落空了,她特意开了车,戴上她精心挑选的首饰来找老同学,事实跟她想的也不一样, 她想要炫耀的心理就放下了,地位不平等的时候会炫耀, 差不多的时候自然就没有炫耀的心思。
她在外国生活了那么长时间, 见识过的东西多,她有空过来跟自己聊天,许晓是很开心的饿,以前的玩伴各奔东西, 能够还有缘分再聚的不多了。
等到费克斯他们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要回国的时候,陈建军送了他们两个几瓶果酱,就是用草莓制作的草莓酱,这是他为数不多的技能。
他前世一起长大的死党后面就是跑到国外发展了,这个果酱是他岳母的拿手绝活,每年都制作不少送人,他就是忠实的支持者,当初会跟老婆走到一起就是果酱做的媒人,回国后自然就分享给了陈建军, 还教会了他怎么制作。
他按照回忆中的步骤一点点的调制比例,让它更接近他记忆中的味道。
这东西他虽然不是很喜欢,但是很符合外国人的口味,他们吃面包什么的,都喜欢抹一层果酱,如果能够打开他们的市场就更好了。
而这礼物虽然不怎么值钱,但是是用他们亲手采摘的草莓制作的,费克斯他们也欣然接下了。回到国之后想起了这瓶果酱,打开品尝,没多久陈建军收到了他们的跨洋来电,说果酱很符合他们的口味,希望可以购买。
陈建军当然没要他们的钱,多准备了几瓶按照地址邮递了过去。
他为自己的未来做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在大学也表现了出来,从他的穿着,还有他做的事情,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见,同学之间说他自甘堕落的话从来没有少过,陈建军都不放在心上,每个人要走的路都不一样,他受不了以后受到拘束的生活,当然是选择自己做生意自在一些。
宿舍的人也劝过他,但是看他日子越过得越来越好,也不说了,人各有志。
这时候自己下海是一种需要勇气的事情,对他们来说还是毕业后老老实实的找一个铁饭碗比较保险。
陈建军从学校回来,注意到了院里面陌生的自行车,他往前走就看到了客人。
那人并不陌生,是孙孙仲才,他每年都会来拜访两次,不过现在越来越宽松,他越来不会避开别人。
他进去的时候,果然看到他妈和他相谈见欢,现在孙仲才已经看开了,所以可以谈笑众生的说起他在陈屋村的经历。
从这方面来说,陈建军还是挺佩服他的。
内心足够的强大,很多人根本不想再揭开伤疤。
“孙叔。”
陈建军打了招呼,他看到陈建军回来了,露出一个和蔼的笑容:“建军回来了,我这次来可是给你们家带来个好消息。”
“好消息?是什么好消息。”他看向陈老三和刘田芳,发现她居然眼眶都红了。
这是他从来没有看过的事情,除了当初大姐陈向红把小女儿送走、难产的事情,就没有看她掉过一次眼泪,小时候那么艰难也没有哭过。
到底是什么好消息,居然情绪波动这么大?
“妈?怎么了。”
陈老三情绪也很激动:“是好事儿。”他似乎想起来了,陈建军还不知道,卡壳了一下。
孙仲才也知道,露出一个饱有深意的笑容:“不可说不可说,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下次再过来叙旧。”
陈建军一头雾水,这是卖的什么关子?
刘田芳在他开口问之前阻止他:“知道你要问什么,也是该告诉你了,你先让我想想该怎么跟你说。”就这样把他的话堵了回去。
说来话长。
陈建军在他们说之前,真的没有想到原来他的父母还不是普通人呢。
陈老三是小厮,身份没有错,但是刘田芳并不是丫鬟,她是小姐,什么小姐呢?
从小到大,根本没有吃过苦的那种,但也不是那种新式的家庭,比如说家里从小让女儿上女士学堂,然后出国留学长见识什么的,他家还不到那个程度,刘田芳的真名叫刘芳华,陈老三是她二哥的小厮。
说起来,她家跟传统的富家有些不一样,因为他家原先也是普通的泥腿子,他爷爷那一辈大字不识一个,有一身好力气,跟兄弟几个一起拉帮结派赚了点钱,之后他爸继承了衣钵,同样大字不识一个,走的还是悍匪的道路,就是干黑吃黑之类的活,在普通人眼里口碑可以,因为那时候乱,他们却不会对本地人下手,从另一方面来说还保持了本地的稳定。
她上面有三个哥哥,大哥在那个时候参军去了,还结下了一个生死仇敌,死了还打击报复到了他们家,联合了他家那庶出的二叔,把他们... -->>
午饭无疑是丰盛的, 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海里游的都有, 人吃的, 费克斯和艾尔兰一直在竖大拇指。
中餐的魅力后世遍地开花的中餐馆已经证明了。
黄月华的打算也落空了,她特意开了车,戴上她精心挑选的首饰来找老同学,事实跟她想的也不一样, 她想要炫耀的心理就放下了,地位不平等的时候会炫耀, 差不多的时候自然就没有炫耀的心思。
她在外国生活了那么长时间, 见识过的东西多,她有空过来跟自己聊天,许晓是很开心的饿,以前的玩伴各奔东西, 能够还有缘分再聚的不多了。
等到费克斯他们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要回国的时候,陈建军送了他们两个几瓶果酱,就是用草莓制作的草莓酱,这是他为数不多的技能。
他前世一起长大的死党后面就是跑到国外发展了,这个果酱是他岳母的拿手绝活,每年都制作不少送人,他就是忠实的支持者,当初会跟老婆走到一起就是果酱做的媒人,回国后自然就分享给了陈建军, 还教会了他怎么制作。
他按照回忆中的步骤一点点的调制比例,让它更接近他记忆中的味道。
这东西他虽然不是很喜欢,但是很符合外国人的口味,他们吃面包什么的,都喜欢抹一层果酱,如果能够打开他们的市场就更好了。
而这礼物虽然不怎么值钱,但是是用他们亲手采摘的草莓制作的,费克斯他们也欣然接下了。回到国之后想起了这瓶果酱,打开品尝,没多久陈建军收到了他们的跨洋来电,说果酱很符合他们的口味,希望可以购买。
陈建军当然没要他们的钱,多准备了几瓶按照地址邮递了过去。
他为自己的未来做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在大学也表现了出来,从他的穿着,还有他做的事情,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见,同学之间说他自甘堕落的话从来没有少过,陈建军都不放在心上,每个人要走的路都不一样,他受不了以后受到拘束的生活,当然是选择自己做生意自在一些。
宿舍的人也劝过他,但是看他日子越过得越来越好,也不说了,人各有志。
这时候自己下海是一种需要勇气的事情,对他们来说还是毕业后老老实实的找一个铁饭碗比较保险。
陈建军从学校回来,注意到了院里面陌生的自行车,他往前走就看到了客人。
那人并不陌生,是孙孙仲才,他每年都会来拜访两次,不过现在越来越宽松,他越来不会避开别人。
他进去的时候,果然看到他妈和他相谈见欢,现在孙仲才已经看开了,所以可以谈笑众生的说起他在陈屋村的经历。
从这方面来说,陈建军还是挺佩服他的。
内心足够的强大,很多人根本不想再揭开伤疤。
“孙叔。”
陈建军打了招呼,他看到陈建军回来了,露出一个和蔼的笑容:“建军回来了,我这次来可是给你们家带来个好消息。”
“好消息?是什么好消息。”他看向陈老三和刘田芳,发现她居然眼眶都红了。
这是他从来没有看过的事情,除了当初大姐陈向红把小女儿送走、难产的事情,就没有看她掉过一次眼泪,小时候那么艰难也没有哭过。
到底是什么好消息,居然情绪波动这么大?
“妈?怎么了。”
陈老三情绪也很激动:“是好事儿。”他似乎想起来了,陈建军还不知道,卡壳了一下。
孙仲才也知道,露出一个饱有深意的笑容:“不可说不可说,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下次再过来叙旧。”
陈建军一头雾水,这是卖的什么关子?
刘田芳在他开口问之前阻止他:“知道你要问什么,也是该告诉你了,你先让我想想该怎么跟你说。”就这样把他的话堵了回去。
说来话长。
陈建军在他们说之前,真的没有想到原来他的父母还不是普通人呢。
陈老三是小厮,身份没有错,但是刘田芳并不是丫鬟,她是小姐,什么小姐呢?
从小到大,根本没有吃过苦的那种,但也不是那种新式的家庭,比如说家里从小让女儿上女士学堂,然后出国留学长见识什么的,他家还不到那个程度,刘田芳的真名叫刘芳华,陈老三是她二哥的小厮。
说起来,她家跟传统的富家有些不一样,因为他家原先也是普通的泥腿子,他爷爷那一辈大字不识一个,有一身好力气,跟兄弟几个一起拉帮结派赚了点钱,之后他爸继承了衣钵,同样大字不识一个,走的还是悍匪的道路,就是干黑吃黑之类的活,在普通人眼里口碑可以,因为那时候乱,他们却不会对本地人下手,从另一方面来说还保持了本地的稳定。
她上面有三个哥哥,大哥在那个时候参军去了,还结下了一个生死仇敌,死了还打击报复到了他们家,联合了他家那庶出的二叔,把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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