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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懂的事儿,她怎么就装作听不明白呢?!
看着高秘书有些吞吞吐吐的,裴灿民抿了抿唇,使劲皱了皱眉,这几天的事儿怎么就这么烦躁?!要是他开的不是酒店,他早让保安把人丢出去了!什么玩意儿啊!
“还有什么?!”
“······还有,······社长,······夫人也在······接待厅。”
要是刚才看着被朴彩林小姐逼着去了会议厅的社长,高秘书还觉得有趣儿又好笑的话,这会儿却是觉得大事不妙,心中十分忐忑了。
按说他是社长的秘书,甚至还是老社长留下来的辅政大臣一样的角色,他不但不应该害怕夫人,甚至夫人还应该百般的讨好儿他。
可是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夫人了,每见夫人一次,他心中的敬佩和尊重就更多一些,现在他也并不害怕夫人,却是不愿意夫人伤心,也不愿意社长跟夫人吵架。
“彩林,我在电视上看见过你呢,形象很不错,听说节目收视率也不错,你做了主持人了啊,恭喜你。”
敏舒今天穿的是一件儿及膝旗袍。旗袍,顾名思义,当然是‘旗人之袍’,也就是满清人所穿长袍;民国初年,旗袍渐渐受到汉族女子的喜爱,从此逐渐盛行。
三十年代初,有人将原本宽宽大大的旗袍向窄瘦和苗条型发展,以显露女性的自然曲线之美,原本的长及脚踝,开始向上伸展;而开叉也不断拔高,直至大腿□□。
而且,对腰围、胸围、臀围这三围的要求更是越来越高,强调与身体紧贴,务要将人体曲线暴露和刻画至淋漓尽致,令观者一览无余。有一段时间,左右的开叉甚至高过腰际。
当然,这种夸张而又惊世骇俗的开叉现在已经不多见了,旗袍已经多是及膝不开叉,多是短袖或者无袖,也不再用丝绸,棉布,而多用提花锦缎,化纤之类不容易起皱的料子,但是这种对女性身材的要求,却是一点儿没有放松。
旗袍明确的勾勒出了女子的身材,那胸,那腰,那臀,甚至那身姿,那气质,那姿势,但凡有一点儿的不完美,也体现不出旗袍的那种到了极致的美和优雅。
敏舒身上这身儿旗袍,用的是现在已经很少,几乎找不到的阴丹士林蓝布,这种布在三十年代初期开始在中国流行,出现以后,在整个三十年代,深受年轻女孩子尤其是女学生的喜欢,因为它的颜色比其他布,更为鲜亮,穿一件阴丹士林布做的衣服,令人觉得特别干净,平整。
敏舒身上的这件儿青蓝色的旗袍通身没有一朵花,一根草,无袖,裙长及膝,窄身修腰,配上一双十公分的黑色高跟鞋,抓的有些凌乱的花苞头,整个人清新又妩媚。
“比不上敏舒姐姐,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主持人,还算不上大红大紫。”
“倒是敏舒姐姐,最近忙什么呢?我最近常来flourish hotel,可是我来了好多次也没看见敏舒姐姐。”
“啊,当然,敏舒姐姐别担心,我来这里,只是有些事情想跟裴社长谈。敏舒姐姐也知道,我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主持人,电视台想对裴社长进行一次专访,我有幸被选上做专访的主持人了。”
即使裴社长的秘书说裴社长正在开会,可是她也不想就这么走掉,毕竟她主动跟台里争取了这次对裴社长的专访,裴社长一直没有作出回应。
台里催的很急,她也有些拿不定注意,她必须拿下这次专访,要不然台里会给她处分的,毕竟这是她极力争取的。
而且她对裴社长是不是真的去开会了还有些怀疑,毕竟她最近好几次都见不到裴社长的面,要是一次两次还有可能,可是总不可能每次都这么巧吧?!
只是没想到她刚坐下没一会儿,金敏舒就走了进来,甚至打扮的让她都觉得惊艳!这一刻她才觉得恍然,她好像好久都不曾仔细的看过金敏舒了!没想到不过是不长的时间,金敏舒已经从原来的那个身上永远也少不了小家子气的女人蜕变的这么精致了!
可是这份精致却是用裴社长的钱养出来的,她也并不觉得这份精致好看。
“······是吗?看来你们那电视台不怎么样呢,以灿民的身价,只能启用你这样没有一点儿经验的主持人吗?要是真的如此,我倒要为你的未来担忧了。哦,还有宜兰。”
敏舒伸出了白皙细长的手指,轻轻的弹了弹手中清透的玻璃茶杯,随意的瞅了朴彩林一眼,有些漫不经心的盯着杯中的三两根茶叶,飘飘浮浮的,极为好看。
她有时候觉得很疑惑,朴彩林既然已经知道这家flourish hotel是裴灿民的,难道朴彩林都不会疑惑,就不会打听打听裴灿民的身世吗?若是裴家只有这么一间flourish hotel,能交给当初不过是十八九岁的裴灿民经营吗?!
就算是她的身份不高,交际的圈子也不广,问不到裴氏的情况,普通人也不会知道什么裴氏财团包括什么产业,也不会认识裴氏财团从来没上过杂志的继承人,可是电视台对这次专访催的这样急,她就不会觉得不对劲吗?!
就是因为裴灿民从来没上过杂志,从来没在电视上露过脸,电视台才如此重视的。一个从没经过报道的裴氏财团的继承人!
“······你!你是什么意思?!金敏舒,我告诉你,你别太得意,我不会让你得意太久的,既然恩实姐姐能站在我这边,我也会让所有人都站在我这边的!毕竟我童年过得不幸,成长的又如此艰难不是吗?!哼!”
对于朴彩林来说,要是有人让她回忆起了那糟糕而又恶心的童年,是不可饶恕的罪恶!
可是只要能打击金敏舒,她不介意提起她那恶心的童年,她跟金敏舒好像是宿命般的敌人,她从第一眼看见金敏舒起,就讨厌她,厌恶她,甚至恨不能弄死她!
明明生活的那么幸福,可偏偏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明明什么都有了,还偏要跟她争恩实姐姐,她必须要有恩实姐姐才能活下去,才能安静的上学。
可是金敏舒偏偏二十年来都占据了恩实姐姐最好朋友的位子,连恩实姐姐的爸爸妈妈好像也更喜欢金敏舒。不过就是有个所谓的宗家大小姐的名头,甚至连家族都败落了,又有什么好张扬的?!
只是既然有了这么好听的宗家大小姐的名头,还心心念念的想着丢弃这个名头,这简直就是精神病!她厌恶精神病!
敏舒眨了眨眼睛,有些疑惑不解,她是不太懂为什么朴彩林这么恨原主,甚至二十年来也不曾放下这份愤恨,还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的严重,就连这具身子的灵魂换了一个人,也不能让朴彩林释怀。
“敏舒!敏舒~,敏舒,你没事儿吧?”
“敏舒,你没事儿实在是太好了。怎么突然来这里了呢?我还以为你出事儿了,吓死我了。好了,既然你没事儿,那我们一起走吧,我现在可以下班了。咱们去找那个要做自然科学家的儿子,好不好?”
倒也不是敏舒特意的不想搭理朴彩林,实在是她被裴灿民抓住了手,转了转去的,实在是顾不上朴彩林。
“好,我来这里就是想找你一起回祖宅的,那咱们这就走吧。”
可是既然裴灿民一点儿也不重视朴彩林,甚至根本没看见打扮的十分精致,整个人都透出了一股子娇柔和脆弱的朴彩林,她也不会上赶着找事儿,一脸没看见朴彩林的样子,笑吟吟的望着裴灿民。
都懂的事儿,她怎么就装作听不明白呢?!
看着高秘书有些吞吞吐吐的,裴灿民抿了抿唇,使劲皱了皱眉,这几天的事儿怎么就这么烦躁?!要是他开的不是酒店,他早让保安把人丢出去了!什么玩意儿啊!
“还有什么?!”
“······还有,······社长,······夫人也在······接待厅。”
要是刚才看着被朴彩林小姐逼着去了会议厅的社长,高秘书还觉得有趣儿又好笑的话,这会儿却是觉得大事不妙,心中十分忐忑了。
按说他是社长的秘书,甚至还是老社长留下来的辅政大臣一样的角色,他不但不应该害怕夫人,甚至夫人还应该百般的讨好儿他。
可是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夫人了,每见夫人一次,他心中的敬佩和尊重就更多一些,现在他也并不害怕夫人,却是不愿意夫人伤心,也不愿意社长跟夫人吵架。
“彩林,我在电视上看见过你呢,形象很不错,听说节目收视率也不错,你做了主持人了啊,恭喜你。”
敏舒今天穿的是一件儿及膝旗袍。旗袍,顾名思义,当然是‘旗人之袍’,也就是满清人所穿长袍;民国初年,旗袍渐渐受到汉族女子的喜爱,从此逐渐盛行。
三十年代初,有人将原本宽宽大大的旗袍向窄瘦和苗条型发展,以显露女性的自然曲线之美,原本的长及脚踝,开始向上伸展;而开叉也不断拔高,直至大腿□□。
而且,对腰围、胸围、臀围这三围的要求更是越来越高,强调与身体紧贴,务要将人体曲线暴露和刻画至淋漓尽致,令观者一览无余。有一段时间,左右的开叉甚至高过腰际。
当然,这种夸张而又惊世骇俗的开叉现在已经不多见了,旗袍已经多是及膝不开叉,多是短袖或者无袖,也不再用丝绸,棉布,而多用提花锦缎,化纤之类不容易起皱的料子,但是这种对女性身材的要求,却是一点儿没有放松。
旗袍明确的勾勒出了女子的身材,那胸,那腰,那臀,甚至那身姿,那气质,那姿势,但凡有一点儿的不完美,也体现不出旗袍的那种到了极致的美和优雅。
敏舒身上这身儿旗袍,用的是现在已经很少,几乎找不到的阴丹士林蓝布,这种布在三十年代初期开始在中国流行,出现以后,在整个三十年代,深受年轻女孩子尤其是女学生的喜欢,因为它的颜色比其他布,更为鲜亮,穿一件阴丹士林布做的衣服,令人觉得特别干净,平整。
敏舒身上的这件儿青蓝色的旗袍通身没有一朵花,一根草,无袖,裙长及膝,窄身修腰,配上一双十公分的黑色高跟鞋,抓的有些凌乱的花苞头,整个人清新又妩媚。
“比不上敏舒姐姐,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主持人,还算不上大红大紫。”
“倒是敏舒姐姐,最近忙什么呢?我最近常来flourish hotel,可是我来了好多次也没看见敏舒姐姐。”
“啊,当然,敏舒姐姐别担心,我来这里,只是有些事情想跟裴社长谈。敏舒姐姐也知道,我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主持人,电视台想对裴社长进行一次专访,我有幸被选上做专访的主持人了。”
即使裴社长的秘书说裴社长正在开会,可是她也不想就这么走掉,毕竟她主动跟台里争取了这次对裴社长的专访,裴社长一直没有作出回应。
台里催的很急,她也有些拿不定注意,她必须拿下这次专访,要不然台里会给她处分的,毕竟这是她极力争取的。
而且她对裴社长是不是真的去开会了还有些怀疑,毕竟她最近好几次都见不到裴社长的面,要是一次两次还有可能,可是总不可能每次都这么巧吧?!
只是没想到她刚坐下没一会儿,金敏舒就走了进来,甚至打扮的让她都觉得惊艳!这一刻她才觉得恍然,她好像好久都不曾仔细的看过金敏舒了!没想到不过是不长的时间,金敏舒已经从原来的那个身上永远也少不了小家子气的女人蜕变的这么精致了!
可是这份精致却是用裴社长的钱养出来的,她也并不觉得这份精致好看。
“······是吗?看来你们那电视台不怎么样呢,以灿民的身价,只能启用你这样没有一点儿经验的主持人吗?要是真的如此,我倒要为你的未来担忧了。哦,还有宜兰。”
敏舒伸出了白皙细长的手指,轻轻的弹了弹手中清透的玻璃茶杯,随意的瞅了朴彩林一眼,有些漫不经心的盯着杯中的三两根茶叶,飘飘浮浮的,极为好看。
她有时候觉得很疑惑,朴彩林既然已经知道这家flourish hotel是裴灿民的,难道朴彩林都不会疑惑,就不会打听打听裴灿民的身世吗?若是裴家只有这么一间flourish hotel,能交给当初不过是十八九岁的裴灿民经营吗?!
就算是她的身份不高,交际的圈子也不广,问不到裴氏的情况,普通人也不会知道什么裴氏财团包括什么产业,也不会认识裴氏财团从来没上过杂志的继承人,可是电视台对这次专访催的这样急,她就不会觉得不对劲吗?!
就是因为裴灿民从来没上过杂志,从来没在电视上露过脸,电视台才如此重视的。一个从没经过报道的裴氏财团的继承人!
“······你!你是什么意思?!金敏舒,我告诉你,你别太得意,我不会让你得意太久的,既然恩实姐姐能站在我这边,我也会让所有人都站在我这边的!毕竟我童年过得不幸,成长的又如此艰难不是吗?!哼!”
对于朴彩林来说,要是有人让她回忆起了那糟糕而又恶心的童年,是不可饶恕的罪恶!
可是只要能打击金敏舒,她不介意提起她那恶心的童年,她跟金敏舒好像是宿命般的敌人,她从第一眼看见金敏舒起,就讨厌她,厌恶她,甚至恨不能弄死她!
明明生活的那么幸福,可偏偏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明明什么都有了,还偏要跟她争恩实姐姐,她必须要有恩实姐姐才能活下去,才能安静的上学。
可是金敏舒偏偏二十年来都占据了恩实姐姐最好朋友的位子,连恩实姐姐的爸爸妈妈好像也更喜欢金敏舒。不过就是有个所谓的宗家大小姐的名头,甚至连家族都败落了,又有什么好张扬的?!
只是既然有了这么好听的宗家大小姐的名头,还心心念念的想着丢弃这个名头,这简直就是精神病!她厌恶精神病!
敏舒眨了眨眼睛,有些疑惑不解,她是不太懂为什么朴彩林这么恨原主,甚至二十年来也不曾放下这份愤恨,还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的严重,就连这具身子的灵魂换了一个人,也不能让朴彩林释怀。
“敏舒!敏舒~,敏舒,你没事儿吧?”
“敏舒,你没事儿实在是太好了。怎么突然来这里了呢?我还以为你出事儿了,吓死我了。好了,既然你没事儿,那我们一起走吧,我现在可以下班了。咱们去找那个要做自然科学家的儿子,好不好?”
倒也不是敏舒特意的不想搭理朴彩林,实在是她被裴灿民抓住了手,转了转去的,实在是顾不上朴彩林。
“好,我来这里就是想找你一起回祖宅的,那咱们这就走吧。”
可是既然裴灿民一点儿也不重视朴彩林,甚至根本没看见打扮的十分精致,整个人都透出了一股子娇柔和脆弱的朴彩林,她也不会上赶着找事儿,一脸没看见朴彩林的样子,笑吟吟的望着裴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