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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我带回去先看看,周六观看比赛的票,我来弄,这样,你们先找个地方住下来,这是我的名片,到时候打电话告诉我你们住的酒店,我会去找你们的。”
回到家里,刘玫就开始研究美莱斯服饰的资料,做形象代言人,跟参加演出,出唱片,出专辑,上电视节目不同,以刘玫的经验,她还是比较倾向于让林泉接这个活的,形象代言人相对而言是个轻松活,拍上几组照片,再录一段vcr就齐活了,甚至连准备工作都不需要做,只要人去就行,多轻松啊。
看完资料,刘玫觉得林泉的运气真不错,美莱斯服饰定位于青少年休闲运动服饰,服装设计简洁时尚,很有活力,应该会是一个受广大青少年喜欢的服装品牌,刚刚出道,做这样的品牌代言人还是比较适合林泉的。
刘玫又上网查了这家公司的情况,还不错,年销售额已经上亿,是一家正在蒸蒸日上的企业。
对于林泉的前途,刘玫是有打算的,她在跟林泉谈妥了做他的经纪人后,一有空就开始琢磨这个事,原来她是准备到林泉参加完比赛再开始根据林泉的比赛情况来制定推星方案的,现在一切都变了,无论是唱片公司,传媒公司,还是企业,就像闻到味的苍蝇一样,不,这个比喻不恰当,就像…蝴蝶一样?蜂蜜一样?反正就是大家都看出了林泉的价值,全都扑了上来。
好吧,提前就提前吧,既然不能避免,那就接受吧。
不过,对于林泉的第一个合同,刘玫是慎重加慎重,既然林泉的定位是歌星,那么这第一步一定要走好,走稳,这是至关重要的,在京城做经纪人助理时,刘玫可是见识了不少开始大红大紫,却很快就昙花一现的明星艺人。
太飘,太急于求成,是这些明星艺人的通病,成名以后,太想一口吃成个大胖子,所以有单子就接,有活就干,也不管做不做的了,吃不吃得下,结果就跟闪婚闪离一样,来的快去的更快。
刘玫可不希望林泉也会这样,她是把身家都压在林泉身上了,那样的后果不是她能够承受得起的。
应该说,经受过资深经纪人熏陶的刘玫还是挺鸡贼的,林泉虽然基础很好,条件很好,但是在娱乐圈,知名度还不够高,演出,发唱片,出专辑,虽然经济收益会高一些,钱包会很快鼓起来,但伴随的风险也更大一些,这种亏本的买卖,一个好的经纪人,可不能这么干。
现在林泉最需要的,还不是快速鼓起来的钱袋子,而是知名度,有了知名度,加上林泉独特的才艺,何愁金钱不滚滚而来。
这个时候美莱斯服饰找过来,其实也是看中了林泉刚刚起步,知名度不高,不会要价太高,却非常具有潜力的明星气质,想在林泉事业刚刚起步的阶段拔得头筹,一旦林泉在娱乐圈的声势起来了,他们这笔投资就太划算了,不得不说,这个朱虹,还是非常有眼光的。
行啊,那就明天会会吧,看看他们的出价,合适的话,就作为林泉出道的第一个合同,签下来。
刘玫在这边筹划林泉的事业,而林泉却在纠结自己下一场的歌曲。
前面两场,他唱的都是民谣,虽然一首是城市民谣,一首是校园民谣,但下一首,肯定要跳出来,比赛场次不多了,他必须慎重选择歌曲。
原来他是打算在《存在》和《平凡之路》这两首歌里做个选择的,但是后来他又放弃了,经过酒吧歌手的历练,还有这几场比赛的积累下来的经验,林泉的眼光和意识已经跟当初相比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他觉得,前几场比赛,观众更关注的是他的原创,虽然也肯定他的嗓音不错,但聚焦点不在这个上面,那好,这一场,我就要用声音来征服观众。
《暗香》是前世一首非常引人注目的流行歌曲,原来它只是一首电视机主题曲,可是推出后却一飞冲天,成就了沙宝亮这个非职业出身的歌手。
这首歌婉转悠扬,大气磅礴,高音震撼人心,是一首真正的大歌,最能够展现歌手的唱腔和实力,好吧,林泉确定下来,下一场就唱它,让观众的关注点回归到他的歌声上。
这边林泉把下一场曲目的事情搞定,他就把精力放到跟乐队的排练上,这可是首大歌,不是拿把吉他就可以上台演唱的,那种气势恢宏的感觉,只有乐队才能演奏出来。
拿到这首歌的曲谱,沙宝这位与林泉熟知的前世那位著名歌手只相差一个字的音乐人大吃一惊,这首歌给他的震惊太大啦,他特意找到林泉,经过一番沟通和确认,才叹息着召集乐队成员,准备排练这首歌曲,为了充分表现这首歌的意境,他特地增加了大提琴中提琴以及其他弦乐,用他的话来说,单看曲子,这首歌已经超出了一般歌曲的范畴,完全可以作为一首弦乐作品来演奏了,林泉的功力,又一次颠覆了他的认知,他已经不敢再把林泉当作一个歌坛新人,而是开始尊称他为老师,当然,这个是林泉目前还不敢接受的,他就是个新人,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跟朱虹的谈判也很顺利,看了美莱斯服饰给的条件,刘玫没有提出太过分的要求,二十万一年的代言费,虽然跟大牌明星比,低了不少,但刚刚出道,甚至比赛还没有结束,就拿到这样的代言机会,这个价码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是第一家,将来林泉代言的机会还是很多的,一个服饰品牌,受众面还是很大的,而且林泉的付出也很简单,就是去摆几个ps,拍几张照片,这二十万元华币,就到手了,还是挺划算的。
看了合同细节,确认没有什么欺诈,不平等条约,刘玫同意了合同条款,双方正式签约。
在电视台演播厅排练歌曲的林泉,不知道他已经成为一家服饰品牌的代言人,即将在各大商场,专卖店,接受人们的目光洗礼。
……
感谢书友小六哥666、天下独孤有情、羊肉超讨厌、新雩、光之子123、可马的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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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刘玫就开始研究美莱斯服饰的资料,做形象代言人,跟参加演出,出唱片,出专辑,上电视节目不同,以刘玫的经验,她还是比较倾向于让林泉接这个活的,形象代言人相对而言是个轻松活,拍上几组照片,再录一段vcr就齐活了,甚至连准备工作都不需要做,只要人去就行,多轻松啊。
看完资料,刘玫觉得林泉的运气真不错,美莱斯服饰定位于青少年休闲运动服饰,服装设计简洁时尚,很有活力,应该会是一个受广大青少年喜欢的服装品牌,刚刚出道,做这样的品牌代言人还是比较适合林泉的。
刘玫又上网查了这家公司的情况,还不错,年销售额已经上亿,是一家正在蒸蒸日上的企业。
对于林泉的前途,刘玫是有打算的,她在跟林泉谈妥了做他的经纪人后,一有空就开始琢磨这个事,原来她是准备到林泉参加完比赛再开始根据林泉的比赛情况来制定推星方案的,现在一切都变了,无论是唱片公司,传媒公司,还是企业,就像闻到味的苍蝇一样,不,这个比喻不恰当,就像…蝴蝶一样?蜂蜜一样?反正就是大家都看出了林泉的价值,全都扑了上来。
好吧,提前就提前吧,既然不能避免,那就接受吧。
不过,对于林泉的第一个合同,刘玫是慎重加慎重,既然林泉的定位是歌星,那么这第一步一定要走好,走稳,这是至关重要的,在京城做经纪人助理时,刘玫可是见识了不少开始大红大紫,却很快就昙花一现的明星艺人。
太飘,太急于求成,是这些明星艺人的通病,成名以后,太想一口吃成个大胖子,所以有单子就接,有活就干,也不管做不做的了,吃不吃得下,结果就跟闪婚闪离一样,来的快去的更快。
刘玫可不希望林泉也会这样,她是把身家都压在林泉身上了,那样的后果不是她能够承受得起的。
应该说,经受过资深经纪人熏陶的刘玫还是挺鸡贼的,林泉虽然基础很好,条件很好,但是在娱乐圈,知名度还不够高,演出,发唱片,出专辑,虽然经济收益会高一些,钱包会很快鼓起来,但伴随的风险也更大一些,这种亏本的买卖,一个好的经纪人,可不能这么干。
现在林泉最需要的,还不是快速鼓起来的钱袋子,而是知名度,有了知名度,加上林泉独特的才艺,何愁金钱不滚滚而来。
这个时候美莱斯服饰找过来,其实也是看中了林泉刚刚起步,知名度不高,不会要价太高,却非常具有潜力的明星气质,想在林泉事业刚刚起步的阶段拔得头筹,一旦林泉在娱乐圈的声势起来了,他们这笔投资就太划算了,不得不说,这个朱虹,还是非常有眼光的。
行啊,那就明天会会吧,看看他们的出价,合适的话,就作为林泉出道的第一个合同,签下来。
刘玫在这边筹划林泉的事业,而林泉却在纠结自己下一场的歌曲。
前面两场,他唱的都是民谣,虽然一首是城市民谣,一首是校园民谣,但下一首,肯定要跳出来,比赛场次不多了,他必须慎重选择歌曲。
原来他是打算在《存在》和《平凡之路》这两首歌里做个选择的,但是后来他又放弃了,经过酒吧歌手的历练,还有这几场比赛的积累下来的经验,林泉的眼光和意识已经跟当初相比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他觉得,前几场比赛,观众更关注的是他的原创,虽然也肯定他的嗓音不错,但聚焦点不在这个上面,那好,这一场,我就要用声音来征服观众。
《暗香》是前世一首非常引人注目的流行歌曲,原来它只是一首电视机主题曲,可是推出后却一飞冲天,成就了沙宝亮这个非职业出身的歌手。
这首歌婉转悠扬,大气磅礴,高音震撼人心,是一首真正的大歌,最能够展现歌手的唱腔和实力,好吧,林泉确定下来,下一场就唱它,让观众的关注点回归到他的歌声上。
这边林泉把下一场曲目的事情搞定,他就把精力放到跟乐队的排练上,这可是首大歌,不是拿把吉他就可以上台演唱的,那种气势恢宏的感觉,只有乐队才能演奏出来。
拿到这首歌的曲谱,沙宝这位与林泉熟知的前世那位著名歌手只相差一个字的音乐人大吃一惊,这首歌给他的震惊太大啦,他特意找到林泉,经过一番沟通和确认,才叹息着召集乐队成员,准备排练这首歌曲,为了充分表现这首歌的意境,他特地增加了大提琴中提琴以及其他弦乐,用他的话来说,单看曲子,这首歌已经超出了一般歌曲的范畴,完全可以作为一首弦乐作品来演奏了,林泉的功力,又一次颠覆了他的认知,他已经不敢再把林泉当作一个歌坛新人,而是开始尊称他为老师,当然,这个是林泉目前还不敢接受的,他就是个新人,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跟朱虹的谈判也很顺利,看了美莱斯服饰给的条件,刘玫没有提出太过分的要求,二十万一年的代言费,虽然跟大牌明星比,低了不少,但刚刚出道,甚至比赛还没有结束,就拿到这样的代言机会,这个价码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是第一家,将来林泉代言的机会还是很多的,一个服饰品牌,受众面还是很大的,而且林泉的付出也很简单,就是去摆几个ps,拍几张照片,这二十万元华币,就到手了,还是挺划算的。
看了合同细节,确认没有什么欺诈,不平等条约,刘玫同意了合同条款,双方正式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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