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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新居的第三天,曼璐做了一大桌拿手菜,请楼下的两人过来吃饭。
何书桓和杜飞原本没把她请客的话当真,他们下班后回来一进院子就闻到了一阵诱人的饭香,顿时食欲大开。
杜飞循着味道抬眼望向二楼厨房窗户的方向,咽了咽口水,对何书桓说:“书桓,这是红烧肉的味道吧?真香!没想到曼璐的厨艺如此出众。我们一会去饭店吃这个吧。”
“怕是哪家饭店都做不出这个味道。”这附近的饭店他们都去光顾过,哪家店有什么招牌菜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杜飞闻言,失落的垮下肩,说:“也对……可是我好想吃啊……”
正说着,曼璐从窗口里探了出来,笑眯眯的说:“你们下班了?等会儿上来吃饭吧!我请客!”
原来曼璐在厨房听到自行车的铃声,猜想他们可能回来了,走到窗口正好听到杜飞的话。
杜飞一听立马喜笑颜开,准备答应了跑上去,不过他理智还在,斜眼看向何书桓,问他什么意思。毕竟如果何书桓不去的话,他一个大男人也不好去一个姑娘家。
何书桓收到暗示,温和的笑着点了点头,说:“谢谢顾小姐的好意,我们回屋放了东西就过去。”
“好嘞,那我就在上面等着。”曼璐得到肯定答复,笑着转过身,去灶台上忙活,除了红烧肉,她还有两道菜没做好。
这一顿饭宾主尽欢。杜飞尝过曼璐的手艺后直呼他以前吃的都是猪食,并且对未来还要继续吃外面的猪食表示绝望,尝过人间美味,再去吃普通水平的食物,无异于味蕾上的凌迟。
何书桓倒是没他那么夸张,如果不看他一直伸筷子夹菜的举动的话,他的表现还是挺正常的。
最后两人实在吃不下,躺在椅子上的时候桌上的菜才吃了一半,他们一边抚着肚子叫撑,一边又眼含可惜的盯着剩下的餐盘。
好似只要曼璐开口,他们会立刻把剩余的东西打包带走一样。
对一个人厨艺最大的赞美就是把她的菜吃光,曼璐看着他俩的表现心里有些好笑,不过她观察的三天也知道这两人基本上都是在外面吃,楼下的厨房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现在天气炎热,这些菜打包走了第二天就会坏掉,所以她也没提打包的话。
只不过她想了个更好的办法,“既然你们这么喜欢我做的菜,以后都过来吃吧。”
“真的可以吗?”杜飞想也不想的问道。
何书桓比较矜持的说:“会不会太麻烦你了?这样吧,反正我和杜飞以往都是在外面买,要不我们直接给你伙食费,以后每天在你这儿吃,每个月二十怎么样?”
曼璐正有此意,一方面赚点外快,另一方面人多吃饭热闹,不过,“二十太多了,你们给我十块就够了。”每月十块可以保证顿顿有鱼有肉,以两个大男人的饭量来说也是绰绰有余的。
“那行。”身为南京外交部家的儿子何书桓从来都不差钱,对方说什么价就是什么了。
插不进话的杜飞在一旁干着急,他知道何书桓打算一个人承担这笔费用,但怎么说也是两个人的事,他也想出一份力。虽然他家境比不上何书桓,但好歹有父辈遗留的这间院子,收收房租,再加上他每月的工资,手头也是比较宽松的。
不过争辩的话不好当着曼璐的面说,杜飞打算等两人回去了之后把钱给何书桓,一人一半。
这样一来,曼璐每个月扣除房租还能净挣五块钱,不用出门找工作都可以养活自己。不过每天无所事事的时间也难捱,更何况她还得防着顾家那边的人没钱了找到这里,所以曼璐还是决定找点事做。
这个时代适合女人干的体面工作没有多少,再加上曼璐以前做舞女接待过很多客人,她也担心出去遇到熟人,传出不好听的话。而且曼璐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不管是学历还是年龄都占不上优势。
想来想去,还是卖歌比较适合她。至于写文章什么的,偶尔写写还好,但不能作为主业,因为现在文人的收入普遍不高,曼璐也不觉得自己会有特殊的待遇。
如果写歌的话,一方面时间自由灵活,另一方面曼璐有些人脉关系可以帮到她。
主意已定,曼璐当天就写了两首歌分别是《粉红色的夏天》和《舞女》,两首歌都比较符合舞厅的歌唱环境。
考虑到以前帮助过她的丽姐等人,曼璐晚上画了个淡妆就去了百丽。结果却被告知丽姐被夜上海的秦老板挖走了。
夜上海是这个世界的上海滩规模最大的一家歌舞俱乐部,人流量大,许多外国人和上层人士也时常在这里出入... -->>
搬到新居的第三天,曼璐做了一大桌拿手菜,请楼下的两人过来吃饭。
何书桓和杜飞原本没把她请客的话当真,他们下班后回来一进院子就闻到了一阵诱人的饭香,顿时食欲大开。
杜飞循着味道抬眼望向二楼厨房窗户的方向,咽了咽口水,对何书桓说:“书桓,这是红烧肉的味道吧?真香!没想到曼璐的厨艺如此出众。我们一会去饭店吃这个吧。”
“怕是哪家饭店都做不出这个味道。”这附近的饭店他们都去光顾过,哪家店有什么招牌菜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杜飞闻言,失落的垮下肩,说:“也对……可是我好想吃啊……”
正说着,曼璐从窗口里探了出来,笑眯眯的说:“你们下班了?等会儿上来吃饭吧!我请客!”
原来曼璐在厨房听到自行车的铃声,猜想他们可能回来了,走到窗口正好听到杜飞的话。
杜飞一听立马喜笑颜开,准备答应了跑上去,不过他理智还在,斜眼看向何书桓,问他什么意思。毕竟如果何书桓不去的话,他一个大男人也不好去一个姑娘家。
何书桓收到暗示,温和的笑着点了点头,说:“谢谢顾小姐的好意,我们回屋放了东西就过去。”
“好嘞,那我就在上面等着。”曼璐得到肯定答复,笑着转过身,去灶台上忙活,除了红烧肉,她还有两道菜没做好。
这一顿饭宾主尽欢。杜飞尝过曼璐的手艺后直呼他以前吃的都是猪食,并且对未来还要继续吃外面的猪食表示绝望,尝过人间美味,再去吃普通水平的食物,无异于味蕾上的凌迟。
何书桓倒是没他那么夸张,如果不看他一直伸筷子夹菜的举动的话,他的表现还是挺正常的。
最后两人实在吃不下,躺在椅子上的时候桌上的菜才吃了一半,他们一边抚着肚子叫撑,一边又眼含可惜的盯着剩下的餐盘。
好似只要曼璐开口,他们会立刻把剩余的东西打包带走一样。
对一个人厨艺最大的赞美就是把她的菜吃光,曼璐看着他俩的表现心里有些好笑,不过她观察的三天也知道这两人基本上都是在外面吃,楼下的厨房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现在天气炎热,这些菜打包走了第二天就会坏掉,所以她也没提打包的话。
只不过她想了个更好的办法,“既然你们这么喜欢我做的菜,以后都过来吃吧。”
“真的可以吗?”杜飞想也不想的问道。
何书桓比较矜持的说:“会不会太麻烦你了?这样吧,反正我和杜飞以往都是在外面买,要不我们直接给你伙食费,以后每天在你这儿吃,每个月二十怎么样?”
曼璐正有此意,一方面赚点外快,另一方面人多吃饭热闹,不过,“二十太多了,你们给我十块就够了。”每月十块可以保证顿顿有鱼有肉,以两个大男人的饭量来说也是绰绰有余的。
“那行。”身为南京外交部家的儿子何书桓从来都不差钱,对方说什么价就是什么了。
插不进话的杜飞在一旁干着急,他知道何书桓打算一个人承担这笔费用,但怎么说也是两个人的事,他也想出一份力。虽然他家境比不上何书桓,但好歹有父辈遗留的这间院子,收收房租,再加上他每月的工资,手头也是比较宽松的。
不过争辩的话不好当着曼璐的面说,杜飞打算等两人回去了之后把钱给何书桓,一人一半。
这样一来,曼璐每个月扣除房租还能净挣五块钱,不用出门找工作都可以养活自己。不过每天无所事事的时间也难捱,更何况她还得防着顾家那边的人没钱了找到这里,所以曼璐还是决定找点事做。
这个时代适合女人干的体面工作没有多少,再加上曼璐以前做舞女接待过很多客人,她也担心出去遇到熟人,传出不好听的话。而且曼璐高中没毕业就辍学了,不管是学历还是年龄都占不上优势。
想来想去,还是卖歌比较适合她。至于写文章什么的,偶尔写写还好,但不能作为主业,因为现在文人的收入普遍不高,曼璐也不觉得自己会有特殊的待遇。
如果写歌的话,一方面时间自由灵活,另一方面曼璐有些人脉关系可以帮到她。
主意已定,曼璐当天就写了两首歌分别是《粉红色的夏天》和《舞女》,两首歌都比较符合舞厅的歌唱环境。
考虑到以前帮助过她的丽姐等人,曼璐晚上画了个淡妆就去了百丽。结果却被告知丽姐被夜上海的秦老板挖走了。
夜上海是这个世界的上海滩规模最大的一家歌舞俱乐部,人流量大,许多外国人和上层人士也时常在这里出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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