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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珠一转,他又贱兮兮的道:“话不能这么说嘛,出来混的,大家谁也不容易。我这是苦心劝各位,距离这里不远,就有一个清风黑市,我听说清风黑市正在招人,管吃管住,每个月还给发工资,我看几位混得也不咋滴嘛,何不上门去应聘给人家打打工,哪怕端茶递水也能混口饭吃不是?”
山贼头目更怒了,哼了一声道:“放屁!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嘛,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嘛,做生意又不会做,只有打劫才可以维持生活。闲话少说,就问你们几个是要钱还是要命?”
莫陌一张脸冷了下来:“我要是两样都要呢。”
“找死。”
“妈的,大当家的还跟他废什么话,干他!”
六七个山贼在身后嗷嗷叫。
山贼头目挥手制止了,他们却不敢轻举妄动。一会儿山贼在出来准备打劫叶凡一星人的时候,就已经在远处观察了这个队伍的实力,队伍中,叶凡的等级最高。十八级。
除了叶凡以外,剩下的人大多是10到15级之间。
反观一伙山贼,山贼头目是19级,可他现在饿得头晕眼花,真要是动起手来战斗力顶了天,能达到正常情况下的七成,手底下的小跟班也差不多是同样的情况,这次估计也实在是一伙山贼,饿的快要发疯了,不然也不会找叶凡这种硬茬子下手。
实力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双方真要火拼起来估计是伤敌一千,自损800。所以山贼头目心里最理想的战斗方式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自己这边虚张声势,让对方主动害怕,然后乖乖的把财物和粮食交出来。
但似乎莫陌不太配合……
莫陌能配合才见鬼了,这几个弱鸡也敢拦路抢劫,还好他当初听取了刑天的建议没学这伙山贼一样这么干,找一个山头,建一个老窝,学别人打家劫舍,既富救贫。在小说里面,绿林好汉的日子过得那可是相当滋润,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现实却是,这伙山贼混得跟丐帮弟子一样,穿的脏兮兮的不说,也不知道几天没吃饭了但凡见到一个过路的客人就像大灰狼碰见了一只大白兔子一样,眼睛都冒出绿油油的光。
呸!
忒tnd,给绿林好汉丢人。
“大白兔,我屌很大,刑天,交给你们了,速战速决。咱们还急着赶路呢,懒得跟这几个小毛贼唧唧歪歪。”莫陌一脸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之余,他亲自上阵,还是算了吧。就这几块料,饿得走路都站不稳了不用别人出手,就只是刑天一个人,如果是时间足够容许的话1V他们一群都很正常。
这还真不是,莫陌自夸,您把手底下的这几个人除了每天只会溜须拍马的大白兔不算,其余的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是精兵悍将。尤其是星期天和我聊很大,这两个主力成员,我都有很大,暂时先不说了,邢天跟莫陌混的时间最久,两个人同样是白手起家,但后来发迹了以后莫陌可不是那种发财了就死抠死抠的家伙,从来都不会吃独食,所以刑天,现在几乎都被战装武装到了牙齿。
加上刚刚进入天下这款游戏世界时,莫陌还和刑天交过手,逆战刑天的表现,就让莫陌有种惊艳的感觉,战斗的预判能力和极其丰富的战斗经验,就连莫陌也自认逊了一筹。
毫不吹牛逼的说,逍遥门现在人员虽然少可每一个弟子都是精品,随随便便拿一个出来,那都是能够越级杀人的高手。
眼前这几块料,让刑天我屌很大,还有大白兔子他们一起上,纯粹是因为赶时间。
刑天和我屌很大,也是一脸满不在乎的向前了一步。相比于战斗,更擅长于拍莫陌马屁的大白兔藏在了人群最中间,一群人里面就大白兔子战斗力最差,偏偏这家伙还非常的怕死,所以每次战斗都形成一个规律了,刑天和我屌很大,冲锋在前,大白兔子在冲锋大堆的后面,嗷嗷叫着666.
看到莫陌不由得翻了一个白眼儿,有时候有他还不如没他呢,简直就是一个累赘嘛、大白兔子这家伙还有一个特点,在摸不清对手实力的情况下,从来不轻易犯险,而在痛打落水狗,这种得之不易的机会下,他冲的比谁都猛。
反正别人骂他是马屁精,累赘,大白兔子也不在乎。
人各有志。
从别人眼里,似乎只能看到大白兔子一身的缺点,但莫陌却知道,这小子有时候也是一个活宝。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马屁拍的舒服吗?
扯淡!
莫陌又不是古代的地主,土皇帝,更不是被几个马屁就拍的得意忘形的傻逼,之所以一直留着大白兔子在身边,还对他特别的看重,是因为大白兔子这家伙虽然战斗力渣,但心思灵活,尤其鬼心眼子特别多。远的不说,就说在上次黑市,刑天和其他人都出去打探消息,而最后所有人打探出来的消息加起来还没有大白,兔子一个人多。
这也是一种能力的体现,用好了比实打实的战斗力,有时候发挥的作用还要大。
另外,大白兔的身上还有一个难能可贵的品质,老子虽然胆子小怕死,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每每队伍陷入绝境的时候,大白兔子也不知道是因为实在怕死惜命还是怎么回事儿,往往能够激发出,骨子里潜藏的血性。
那可真不是说着玩儿的,在地狱里,莫陌一星人对付一头大僵尸的时候,莫陌就亲眼看到,当所有人都逼入险境,被大僵尸压着打,大白兔子突然爆发,眼睛都红了,冲上去嗷嗷叫,扑过去,一把抱住大僵尸的脖子,双腿缠在他的两肋上,红着眼睛嗷嗷叫,一口下去从大僵尸的脸皮上咬下一块带着黑血的皮肉,血淋淋那一幕,给莫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以说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 眼珠一转,他又贱兮兮的道:“话不能这么说嘛,出来混的,大家谁也不容易。我这是苦心劝各位,距离这里不远,就有一个清风黑市,我听说清风黑市正在招人,管吃管住,每个月还给发工资,我看几位混得也不咋滴嘛,何不上门去应聘给人家打打工,哪怕端茶递水也能混口饭吃不是?”
山贼头目更怒了,哼了一声道:“放屁!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嘛,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嘛,做生意又不会做,只有打劫才可以维持生活。闲话少说,就问你们几个是要钱还是要命?”
莫陌一张脸冷了下来:“我要是两样都要呢。”
“找死。”
“妈的,大当家的还跟他废什么话,干他!”
六七个山贼在身后嗷嗷叫。
山贼头目挥手制止了,他们却不敢轻举妄动。一会儿山贼在出来准备打劫叶凡一星人的时候,就已经在远处观察了这个队伍的实力,队伍中,叶凡的等级最高。十八级。
除了叶凡以外,剩下的人大多是10到15级之间。
反观一伙山贼,山贼头目是19级,可他现在饿得头晕眼花,真要是动起手来战斗力顶了天,能达到正常情况下的七成,手底下的小跟班也差不多是同样的情况,这次估计也实在是一伙山贼,饿的快要发疯了,不然也不会找叶凡这种硬茬子下手。
实力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双方真要火拼起来估计是伤敌一千,自损800。所以山贼头目心里最理想的战斗方式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自己这边虚张声势,让对方主动害怕,然后乖乖的把财物和粮食交出来。
但似乎莫陌不太配合……
莫陌能配合才见鬼了,这几个弱鸡也敢拦路抢劫,还好他当初听取了刑天的建议没学这伙山贼一样这么干,找一个山头,建一个老窝,学别人打家劫舍,既富救贫。在小说里面,绿林好汉的日子过得那可是相当滋润,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现实却是,这伙山贼混得跟丐帮弟子一样,穿的脏兮兮的不说,也不知道几天没吃饭了但凡见到一个过路的客人就像大灰狼碰见了一只大白兔子一样,眼睛都冒出绿油油的光。
呸!
忒tnd,给绿林好汉丢人。
“大白兔,我屌很大,刑天,交给你们了,速战速决。咱们还急着赶路呢,懒得跟这几个小毛贼唧唧歪歪。”莫陌一脸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之余,他亲自上阵,还是算了吧。就这几块料,饿得走路都站不稳了不用别人出手,就只是刑天一个人,如果是时间足够容许的话1V他们一群都很正常。
这还真不是,莫陌自夸,您把手底下的这几个人除了每天只会溜须拍马的大白兔不算,其余的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是精兵悍将。尤其是星期天和我聊很大,这两个主力成员,我都有很大,暂时先不说了,邢天跟莫陌混的时间最久,两个人同样是白手起家,但后来发迹了以后莫陌可不是那种发财了就死抠死抠的家伙,从来都不会吃独食,所以刑天,现在几乎都被战装武装到了牙齿。
加上刚刚进入天下这款游戏世界时,莫陌还和刑天交过手,逆战刑天的表现,就让莫陌有种惊艳的感觉,战斗的预判能力和极其丰富的战斗经验,就连莫陌也自认逊了一筹。
毫不吹牛逼的说,逍遥门现在人员虽然少可每一个弟子都是精品,随随便便拿一个出来,那都是能够越级杀人的高手。
眼前这几块料,让刑天我屌很大,还有大白兔子他们一起上,纯粹是因为赶时间。
刑天和我屌很大,也是一脸满不在乎的向前了一步。相比于战斗,更擅长于拍莫陌马屁的大白兔藏在了人群最中间,一群人里面就大白兔子战斗力最差,偏偏这家伙还非常的怕死,所以每次战斗都形成一个规律了,刑天和我屌很大,冲锋在前,大白兔子在冲锋大堆的后面,嗷嗷叫着666.
看到莫陌不由得翻了一个白眼儿,有时候有他还不如没他呢,简直就是一个累赘嘛、大白兔子这家伙还有一个特点,在摸不清对手实力的情况下,从来不轻易犯险,而在痛打落水狗,这种得之不易的机会下,他冲的比谁都猛。
反正别人骂他是马屁精,累赘,大白兔子也不在乎。
人各有志。
从别人眼里,似乎只能看到大白兔子一身的缺点,但莫陌却知道,这小子有时候也是一个活宝。之所以留她在身边,只是因为马屁拍的舒服吗?
扯淡!
莫陌又不是古代的地主,土皇帝,更不是被几个马屁就拍的得意忘形的傻逼,之所以一直留着大白兔子在身边,还对他特别的看重,是因为大白兔子这家伙虽然战斗力渣,但心思灵活,尤其鬼心眼子特别多。远的不说,就说在上次黑市,刑天和其他人都出去打探消息,而最后所有人打探出来的消息加起来还没有大白,兔子一个人多。
这也是一种能力的体现,用好了比实打实的战斗力,有时候发挥的作用还要大。
另外,大白兔的身上还有一个难能可贵的品质,老子虽然胆子小怕死,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每每队伍陷入绝境的时候,大白兔子也不知道是因为实在怕死惜命还是怎么回事儿,往往能够激发出,骨子里潜藏的血性。
那可真不是说着玩儿的,在地狱里,莫陌一星人对付一头大僵尸的时候,莫陌就亲眼看到,当所有人都逼入险境,被大僵尸压着打,大白兔子突然爆发,眼睛都红了,冲上去嗷嗷叫,扑过去,一把抱住大僵尸的脖子,双腿缠在他的两肋上,红着眼睛嗷嗷叫,一口下去从大僵尸的脸皮上咬下一块带着黑血的皮肉,血淋淋那一幕,给莫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所以说人尽其才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