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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腾眼中精光一闪,身子不闪不避,被白甲代子搂了个结实。
“嗬嗬嗬,呀嗨”,白甲代子骤然发力,他的脸上已经露出一丝狰狞的笑意,比起摔跤技艺,他可是旗中有数的好手,只要双臂钳紧,这该死的明人绝见不到明日的太阳!
王腾不慌不乱,他双臂外撑,右手从袖间摸出了那柄打磨光滑的骨刺!
“哼”,王腾闷哼一声,手间的骨刺狠狠地刺入了对方的身体。
白甲代子没想到对方竟然会卑鄙到这种程度,他身上所穿的甲胄主要护住了前身的位置,至于后背,女真的勇士从不把后背留给敌人。
如果不用下作的手段,也许再打一刻钟也杀不了面前的这个鞑子,王腾可不敢耽搁太久,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情,尽快地结束战斗才是明智的选择。
骨刺透过甲胄的缝隙,深深地刺到了白甲代子的体内。
“卑鄙的明人!”白甲代子闷哼一声,口吐血沫而死。
王腾奋力挣开对方铁钳似的手臂,单手抓住白色甲胄,竟将后金白甲犹在滴血的身子举了起来,“奴酋已亡!”
“啪嗒”,尸体落地,砸起一片尘埃,如此举动引得汉民人人欢呼!
后金犯边以来,官军也好,青壮也罢,从未有人是他们的对手,眼下,陡然冒出王腾这么个人物,劫后余生的百姓都觉得信心大增。
另外一边,金国志的战斗也很快结束了,他手中的木枪不知道丢到了何处,此时正在用一柄钢刀枭下鞑子的头颅。
寒风呼啸,放眼四望,到处是形状凄惨的死尸,灵敏些的汉民正在搜刮尸体上的金银细软,胆子小些的喃喃自语似乎犹在梦中,半个牛录的鞑子都死光了?那可是穷凶极恶,打的大明边军接连溃退的真鞑子呀。
是谁杀光了他们?
是王大傻,是金大胡子!
瞬间,死里逃生的心理落差让所有的汉民大呼一口气,真的活下来了。
王腾嘱咐汉民清点了鞑子的尸体,整整八十一具,与营地里鞑子的数量只差两个,由此看来,营地外围尚有两名不知所在的鞑子探马。
斩首八十一具,这等战功放到大明边军手中,为首将官起码可以官升一级,而且麾下的兵丁也会得到十多两的赏银。
更别说这些死不瞑目的鞑子当中又有身份显赫的白盔代子,那可是八旗子弟中有数的精锐呀,真要是将他的人头送到边关,连升三级都是最起码的!
可惜,王腾不懂军功,时间仓促,也来不及割下鞑子的头颅,更没有精力去把头颅送到明军的手中。
眼下最为紧要的事情是怎么活着逃回去!
找寻马匹的瘦削汉子也已经回转,粗略一算,还有完好无损的六十匹战马,此时营地内残存的汉民数量也在一百上下,两人一马?这太不现实。
自古以来,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分配不当很容易滋生不满。
不过,这时节,能够抢占马匹的,多数是武艺精湛之辈,其余边民,就算不忿,也只能藏在心中。
厮杀已经结束了,如何安全地逃回蔚州,这是一个必须抉择的难题。
血战过后,凭借自身的勇武,王腾与金国志隐隐成了汉民中的首领,他们二人对视一眼,皆是哈哈大笑。
笑着感染了附近的汉民,他们哭喊着,大笑着,有的忙着搜刮财物、食物,有的却对着鞑子的尸首发泄怒火。
“金大兄,时辰不早了,我们快些赶路吧?”王腾没有搜寻细软,只是弯腰捡起了女真白甲丢弃的铜锤,探手从尸首背上拿了一把厚重的弓箭,然后又捡起一个盐袋,草原上,盐粒可是金贵的物事,这十斤左右的盐粒,置换五个女奴不成问题。
金国志虽然有些艳羡,却没有抢夺,毕竟,王腾杀死白甲的威势历历在目,没必要为了一些盐货就反目成仇。
“王兄弟也懂箭术?”
“大兄面前哪敢班门弄斧,只不过射过几只野鸡,钉过两头野兽罢了,小弟只不过有几把子蛮力罢了,与大兄比起来还差的紧,”王腾紧紧地盯着金国志,眼下对方身后还有三名死里逃生的兄弟,而自己却是孤身一人。
簇拥在王腾身旁的壮丁数目虽然也在三十人上下,但他却明了的很,这些青壮打些顺风仗还可以,真要与金国志起了冲突,只怕难以派上用场。
金国志来自军中,军中最重勇武,适才那番厮杀让他看清了王腾的实力,因而不免动了拉拢的心思“哈哈,王兄弟,此番你我携手杀敌,可谓生死与共,从此以后,你我就是自家兄弟,猴子,记好咯,以后王兄弟就是我们自家兄弟!明白了吗?”
“知道了”,猴子等人神色诡异地应了一声。
王腾心中警惕,如果不是担心回家路上的鞑子,他是万万不会与金国志等人一道的。乱世当中,人心叵测,金国志这一伙人明显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团体,他可没有天真到以为自己能够将金国志收归麾下,且不说对方的勇武,单是他身后的那群兄弟就绝对容忍不了自己抢了他们的地位。
临走前,王腾分明看到金国志等人用钢刀枭下了女真白甲以及两名马甲的头颅,想来这女真的首级定是值上不小的价钱。不过这一切与王腾都没有什么关系,他只是在思索着以后的路。
崇祯七年,山西大旱,世道艰难,活下去很是不易,可眼下来看,王腾也只能依附在这群边民之中,不然,随处可见的山匪流寇一定不会好心的放过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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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腾眼中精光一闪,身子不闪不避,被白甲代子搂了个结实。
“嗬嗬嗬,呀嗨”,白甲代子骤然发力,他的脸上已经露出一丝狰狞的笑意,比起摔跤技艺,他可是旗中有数的好手,只要双臂钳紧,这该死的明人绝见不到明日的太阳!
王腾不慌不乱,他双臂外撑,右手从袖间摸出了那柄打磨光滑的骨刺!
“哼”,王腾闷哼一声,手间的骨刺狠狠地刺入了对方的身体。
白甲代子没想到对方竟然会卑鄙到这种程度,他身上所穿的甲胄主要护住了前身的位置,至于后背,女真的勇士从不把后背留给敌人。
如果不用下作的手段,也许再打一刻钟也杀不了面前的这个鞑子,王腾可不敢耽搁太久,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情,尽快地结束战斗才是明智的选择。
骨刺透过甲胄的缝隙,深深地刺到了白甲代子的体内。
“卑鄙的明人!”白甲代子闷哼一声,口吐血沫而死。
王腾奋力挣开对方铁钳似的手臂,单手抓住白色甲胄,竟将后金白甲犹在滴血的身子举了起来,“奴酋已亡!”
“啪嗒”,尸体落地,砸起一片尘埃,如此举动引得汉民人人欢呼!
后金犯边以来,官军也好,青壮也罢,从未有人是他们的对手,眼下,陡然冒出王腾这么个人物,劫后余生的百姓都觉得信心大增。
另外一边,金国志的战斗也很快结束了,他手中的木枪不知道丢到了何处,此时正在用一柄钢刀枭下鞑子的头颅。
寒风呼啸,放眼四望,到处是形状凄惨的死尸,灵敏些的汉民正在搜刮尸体上的金银细软,胆子小些的喃喃自语似乎犹在梦中,半个牛录的鞑子都死光了?那可是穷凶极恶,打的大明边军接连溃退的真鞑子呀。
是谁杀光了他们?
是王大傻,是金大胡子!
瞬间,死里逃生的心理落差让所有的汉民大呼一口气,真的活下来了。
王腾嘱咐汉民清点了鞑子的尸体,整整八十一具,与营地里鞑子的数量只差两个,由此看来,营地外围尚有两名不知所在的鞑子探马。
斩首八十一具,这等战功放到大明边军手中,为首将官起码可以官升一级,而且麾下的兵丁也会得到十多两的赏银。
更别说这些死不瞑目的鞑子当中又有身份显赫的白盔代子,那可是八旗子弟中有数的精锐呀,真要是将他的人头送到边关,连升三级都是最起码的!
可惜,王腾不懂军功,时间仓促,也来不及割下鞑子的头颅,更没有精力去把头颅送到明军的手中。
眼下最为紧要的事情是怎么活着逃回去!
找寻马匹的瘦削汉子也已经回转,粗略一算,还有完好无损的六十匹战马,此时营地内残存的汉民数量也在一百上下,两人一马?这太不现实。
自古以来,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分配不当很容易滋生不满。
不过,这时节,能够抢占马匹的,多数是武艺精湛之辈,其余边民,就算不忿,也只能藏在心中。
厮杀已经结束了,如何安全地逃回蔚州,这是一个必须抉择的难题。
血战过后,凭借自身的勇武,王腾与金国志隐隐成了汉民中的首领,他们二人对视一眼,皆是哈哈大笑。
笑着感染了附近的汉民,他们哭喊着,大笑着,有的忙着搜刮财物、食物,有的却对着鞑子的尸首发泄怒火。
“金大兄,时辰不早了,我们快些赶路吧?”王腾没有搜寻细软,只是弯腰捡起了女真白甲丢弃的铜锤,探手从尸首背上拿了一把厚重的弓箭,然后又捡起一个盐袋,草原上,盐粒可是金贵的物事,这十斤左右的盐粒,置换五个女奴不成问题。
金国志虽然有些艳羡,却没有抢夺,毕竟,王腾杀死白甲的威势历历在目,没必要为了一些盐货就反目成仇。
“王兄弟也懂箭术?”
“大兄面前哪敢班门弄斧,只不过射过几只野鸡,钉过两头野兽罢了,小弟只不过有几把子蛮力罢了,与大兄比起来还差的紧,”王腾紧紧地盯着金国志,眼下对方身后还有三名死里逃生的兄弟,而自己却是孤身一人。
簇拥在王腾身旁的壮丁数目虽然也在三十人上下,但他却明了的很,这些青壮打些顺风仗还可以,真要与金国志起了冲突,只怕难以派上用场。
金国志来自军中,军中最重勇武,适才那番厮杀让他看清了王腾的实力,因而不免动了拉拢的心思“哈哈,王兄弟,此番你我携手杀敌,可谓生死与共,从此以后,你我就是自家兄弟,猴子,记好咯,以后王兄弟就是我们自家兄弟!明白了吗?”
“知道了”,猴子等人神色诡异地应了一声。
王腾心中警惕,如果不是担心回家路上的鞑子,他是万万不会与金国志等人一道的。乱世当中,人心叵测,金国志这一伙人明显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团体,他可没有天真到以为自己能够将金国志收归麾下,且不说对方的勇武,单是他身后的那群兄弟就绝对容忍不了自己抢了他们的地位。
临走前,王腾分明看到金国志等人用钢刀枭下了女真白甲以及两名马甲的头颅,想来这女真的首级定是值上不小的价钱。不过这一切与王腾都没有什么关系,他只是在思索着以后的路。
崇祯七年,山西大旱,世道艰难,活下去很是不易,可眼下来看,王腾也只能依附在这群边民之中,不然,随处可见的山匪流寇一定不会好心的放过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