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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声清澈婉转,“昨晚睡得好么?”
其实昨晚被折磨得很惨的是她,这话或许他来问她才更合适。
衬衫纽扣只系到了锁骨处,领口微敞无意滑开,她微潮的发丝半遮住莹白如玉的脖颈,错落着几道红痕。欲盖弥彰。
她现在这副模样,就是无意为之,也像是蓄谋已久。
他微微眯了眼,没说话。
“早上抽烟不好。”
她走上前,纤长手指轻巧地劫走他指间燃着的半支烟,然后像只小猫一样轻倚在他怀中,靠在他肩头,纤细的双腿搭在床边,将他烟放在自己唇上。
含笑的眸抬起,直勾勾地由下而上地凝望他,“我可以代为效劳。”
他缓缓勾起唇,垂眸看着她,偏开头低笑了一声。
笑声温润低哑,难得的真切温柔。
他没忘了昨晚她是如何的勾他,看如今这幅模样,显然是昨晚没被教训老实,一大早地又过来招惹他。
难缠。
他打量了一下她身上穿着的他的那件衬衫。她两截白皙光洁的长腿虚掩在衬衫下摆,盈盈袅袅。
“这个颜色不适合你。”他说。
她挑了下眉,吐了个烟圈儿,靠近他真诚地发问:“那你喜欢什么,我可以穿给你看。”
他拉着她腰过来,手指轻抚着她脸颊,唇贴在她耳边,一字一顿,轻声:
“宝贝,别来惹我。”
温柔疏倦,一副毫不上当的语气,满是疏离。
“……”她笑容凝在唇角。
“小瞧男人是会吃亏的,忘了?”他敛去眼底笑意,拍了拍她腰,温柔又冷淡地命令,“乖,去脱掉。”
他说完就转身去了浴室。
不多时,淅淅沥沥的水声响起。
她看着浴室关闭的磨砂玻璃门,没好气地笑了笑,然后窝到窗边的沙发椅里,抽着他的烟。
烟嘴上还沾着些许潮意,她抽的很慢,很慢。像是在细细回味他的气息。
纤细的双腿搭在沙发扶手上,轻轻晃着。
楚觅打来电话,说她到了。
陈旖旎下楼去取了衣服,而后又上了楼。
楚觅看她人又晃上了楼梯,还在胆战心惊拿来的衣服她会不会不满意,可她什么都没说,只说让她等在这里。
站在楼下大得惊人的客厅中,楚觅还有些微微怔然。
陈旖旎走后很久,才敢开始打量着这里件件价值不菲的陈设。
这里……
真的是沈京墨的家吗?
白鹭湾是港城极贵的地段,知名的富人区。
何况这座三层海景别墅特立独行地建在半山,夹于礁石之间,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三面临海,与繁华的港城口岸处隔海相望,后山还有个私人机场,刚一路过来,还有快艇泊在岸边,直通往不远的私人海岛,光是想想就令人咂舌,根本不敢去估量这里的一平方米值多少钱。
正想着,手机传来动静。
公司内部一个比较私人的小群,噼里啪啦地议论着八卦。
有人说,昨晚看到在港南时尚中心门口,陈旖旎和沈京墨一起走了――那辆车牌辨识度极强,国内都没几辆的迈巴赫s62绝对是沈京墨的车。
那人怕其他人不信,还贴了图。
铅灰色的雨幕里,伫立在车旁的女人穿一身特立独行的旗袍,看不清容貌也能分辨出的确是陈旖旎。
“哎楚觅,你昨天不是和总监待到最后吗?你看到沈京墨来接她了吗?”有人问。
“……”楚觅愣怔片刻。
群里人等不到答案,直接越过她,又开始没边儿地讨论起来:
“我觉得江星窈可能根本没跟沈京墨订婚。”
“为什么啊?”
“上次热搜上了没十分钟就被撤了,是真的会这样么?我有朋友在s&r工作,说公司上下都不知道他们老板要订婚。”
“说的也是……这事也没后文了。”
“那总监和沈京墨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就是他养的金丝雀啊――我有个姐姐跟总监是一个高中的,那会儿就在传……”
“对对,我也听过的。不过,沈京墨真的好肯给她花钱啊,去年夏天她还到他的私人海岛度假去了,他特意从澳洲飞回来陪她,家里人都不知道……”
“有钱的男人不结婚给情人花点钱怎么了?又不走心,玩玩儿罢了。再说了,就算不跟江星窈,沈京墨也不可能跟她结婚吧?你们难道不知道吗,陈旖旎她妈当年……”
酒瓶底碰撞到桌面,发出清脆一声响。
沈京墨倒了杯酒,坐到一旁沙发里,看了会儿窗外的雨,支着肘,唇挨在杯口浅酌辄止。
他气质凉薄,身处雨幕之下整个人安静矜冷,仿佛遗世独立,
藏蓝色的丝质睡衣的袖口折上去,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小臂,淡青色血管虬盘在他略显瓷白的皮肤上。
他轻晃玻璃杯中琥珀色的液体,浅饮过半,神情倦懒地向她投去目光。
不远,陈旖旎正穿着一件绛色旗袍。
旗袍的曲线将她娇柔的线条勾勒出来,微微躬着身,微微打着卷儿的头发勾住半侧脸,侧颜娇妩动人。
她姥姥和太姥姥都是上世纪港上知名的旗袍手艺人,虽家业和手艺在阮慈手里式微,但她一直都有穿旗袍的习惯。
而lamour当年在巴黎创立,一开始也是以她的毕业作品做了一套国风主题一举而红。
不得不说,她真的很适合。
只是,他不记得这件款式颜色的旗袍曾出现在他家里过。
她穿好了走过来,轻倚在沙发扶手边,漫不经心道,“忘了跟你说,我的衣服和东西都拿走了。”
他轻晃酒杯的动作一顿,侧眸去看她。
“哦不,我说错了,是都扔掉了――”
她满含笑意看他,指尖一挑,指着不远处垃圾桶里那件昨夜被撕扯得七零八落的旗袍:“这件也扔了,我没得穿了,所以让我助理送来了衣服给我。外面雨很大,我让她等在楼下客厅,你应该不介意吧?”
他始终不说话。
喧嚣雨声之中,只有她低缓清澈的笑声。如雨滴落在细瓷。意外的悠扬动听。
“今天以后我不会来了,昨晚玩儿的很开心,我也玩够了,”她最后放低了声音,指尖勾住他耳后一缕发打着转儿,没什么情绪地笑了笑,“沈京墨,我们分手了。”
“分手?”
他听到这里,轻扯了下唇,看着她笑起来,重复了一遍。
笑声深沉低哑,透出掩不住的愉悦。似乎,是听到了一个多么好笑的笑话。
她轻轻皱了眉。
他放下酒杯起身。
高大的男人能给人足够的压迫感,她下意识向后退了一小步,没躲过,他一手揽过她腰就给她拉了过去。
他轻垂眉眼,只是笑,然后衔起她腰侧拉链,温柔缓慢帮她拉起。
而后微微倾身靠近,一双眼眸幽深不见底,看着她轻笑起来:
“你以为我在跟你谈恋爱?”
,笑声清澈婉转,“昨晚睡得好么?”
其实昨晚被折磨得很惨的是她,这话或许他来问她才更合适。
衬衫纽扣只系到了锁骨处,领口微敞无意滑开,她微潮的发丝半遮住莹白如玉的脖颈,错落着几道红痕。欲盖弥彰。
她现在这副模样,就是无意为之,也像是蓄谋已久。
他微微眯了眼,没说话。
“早上抽烟不好。”
她走上前,纤长手指轻巧地劫走他指间燃着的半支烟,然后像只小猫一样轻倚在他怀中,靠在他肩头,纤细的双腿搭在床边,将他烟放在自己唇上。
含笑的眸抬起,直勾勾地由下而上地凝望他,“我可以代为效劳。”
他缓缓勾起唇,垂眸看着她,偏开头低笑了一声。
笑声温润低哑,难得的真切温柔。
他没忘了昨晚她是如何的勾他,看如今这幅模样,显然是昨晚没被教训老实,一大早地又过来招惹他。
难缠。
他打量了一下她身上穿着的他的那件衬衫。她两截白皙光洁的长腿虚掩在衬衫下摆,盈盈袅袅。
“这个颜色不适合你。”他说。
她挑了下眉,吐了个烟圈儿,靠近他真诚地发问:“那你喜欢什么,我可以穿给你看。”
他拉着她腰过来,手指轻抚着她脸颊,唇贴在她耳边,一字一顿,轻声:
“宝贝,别来惹我。”
温柔疏倦,一副毫不上当的语气,满是疏离。
“……”她笑容凝在唇角。
“小瞧男人是会吃亏的,忘了?”他敛去眼底笑意,拍了拍她腰,温柔又冷淡地命令,“乖,去脱掉。”
他说完就转身去了浴室。
不多时,淅淅沥沥的水声响起。
她看着浴室关闭的磨砂玻璃门,没好气地笑了笑,然后窝到窗边的沙发椅里,抽着他的烟。
烟嘴上还沾着些许潮意,她抽的很慢,很慢。像是在细细回味他的气息。
纤细的双腿搭在沙发扶手上,轻轻晃着。
楚觅打来电话,说她到了。
陈旖旎下楼去取了衣服,而后又上了楼。
楚觅看她人又晃上了楼梯,还在胆战心惊拿来的衣服她会不会不满意,可她什么都没说,只说让她等在这里。
站在楼下大得惊人的客厅中,楚觅还有些微微怔然。
陈旖旎走后很久,才敢开始打量着这里件件价值不菲的陈设。
这里……
真的是沈京墨的家吗?
白鹭湾是港城极贵的地段,知名的富人区。
何况这座三层海景别墅特立独行地建在半山,夹于礁石之间,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三面临海,与繁华的港城口岸处隔海相望,后山还有个私人机场,刚一路过来,还有快艇泊在岸边,直通往不远的私人海岛,光是想想就令人咂舌,根本不敢去估量这里的一平方米值多少钱。
正想着,手机传来动静。
公司内部一个比较私人的小群,噼里啪啦地议论着八卦。
有人说,昨晚看到在港南时尚中心门口,陈旖旎和沈京墨一起走了――那辆车牌辨识度极强,国内都没几辆的迈巴赫s62绝对是沈京墨的车。
那人怕其他人不信,还贴了图。
铅灰色的雨幕里,伫立在车旁的女人穿一身特立独行的旗袍,看不清容貌也能分辨出的确是陈旖旎。
“哎楚觅,你昨天不是和总监待到最后吗?你看到沈京墨来接她了吗?”有人问。
“……”楚觅愣怔片刻。
群里人等不到答案,直接越过她,又开始没边儿地讨论起来:
“我觉得江星窈可能根本没跟沈京墨订婚。”
“为什么啊?”
“上次热搜上了没十分钟就被撤了,是真的会这样么?我有朋友在s&r工作,说公司上下都不知道他们老板要订婚。”
“说的也是……这事也没后文了。”
“那总监和沈京墨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就是他养的金丝雀啊――我有个姐姐跟总监是一个高中的,那会儿就在传……”
“对对,我也听过的。不过,沈京墨真的好肯给她花钱啊,去年夏天她还到他的私人海岛度假去了,他特意从澳洲飞回来陪她,家里人都不知道……”
“有钱的男人不结婚给情人花点钱怎么了?又不走心,玩玩儿罢了。再说了,就算不跟江星窈,沈京墨也不可能跟她结婚吧?你们难道不知道吗,陈旖旎她妈当年……”
酒瓶底碰撞到桌面,发出清脆一声响。
沈京墨倒了杯酒,坐到一旁沙发里,看了会儿窗外的雨,支着肘,唇挨在杯口浅酌辄止。
他气质凉薄,身处雨幕之下整个人安静矜冷,仿佛遗世独立,
藏蓝色的丝质睡衣的袖口折上去,露出一截线条流畅的小臂,淡青色血管虬盘在他略显瓷白的皮肤上。
他轻晃玻璃杯中琥珀色的液体,浅饮过半,神情倦懒地向她投去目光。
不远,陈旖旎正穿着一件绛色旗袍。
旗袍的曲线将她娇柔的线条勾勒出来,微微躬着身,微微打着卷儿的头发勾住半侧脸,侧颜娇妩动人。
她姥姥和太姥姥都是上世纪港上知名的旗袍手艺人,虽家业和手艺在阮慈手里式微,但她一直都有穿旗袍的习惯。
而lamour当年在巴黎创立,一开始也是以她的毕业作品做了一套国风主题一举而红。
不得不说,她真的很适合。
只是,他不记得这件款式颜色的旗袍曾出现在他家里过。
她穿好了走过来,轻倚在沙发扶手边,漫不经心道,“忘了跟你说,我的衣服和东西都拿走了。”
他轻晃酒杯的动作一顿,侧眸去看她。
“哦不,我说错了,是都扔掉了――”
她满含笑意看他,指尖一挑,指着不远处垃圾桶里那件昨夜被撕扯得七零八落的旗袍:“这件也扔了,我没得穿了,所以让我助理送来了衣服给我。外面雨很大,我让她等在楼下客厅,你应该不介意吧?”
他始终不说话。
喧嚣雨声之中,只有她低缓清澈的笑声。如雨滴落在细瓷。意外的悠扬动听。
“今天以后我不会来了,昨晚玩儿的很开心,我也玩够了,”她最后放低了声音,指尖勾住他耳后一缕发打着转儿,没什么情绪地笑了笑,“沈京墨,我们分手了。”
“分手?”
他听到这里,轻扯了下唇,看着她笑起来,重复了一遍。
笑声深沉低哑,透出掩不住的愉悦。似乎,是听到了一个多么好笑的笑话。
她轻轻皱了眉。
他放下酒杯起身。
高大的男人能给人足够的压迫感,她下意识向后退了一小步,没躲过,他一手揽过她腰就给她拉了过去。
他轻垂眉眼,只是笑,然后衔起她腰侧拉链,温柔缓慢帮她拉起。
而后微微倾身靠近,一双眼眸幽深不见底,看着她轻笑起来:
“你以为我在跟你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