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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穆贵英已经在上个月押运着一大批货物返回波斯,所以,都是他店里的伙计负责联络的。
从李厚手上,还得到了一小袋仿制的牙粉,李风闻了闻,成分也都差不多,就是比例不大对,效果应该比不上原版。
这东西没啥技术含量,被山寨也是早晚的事儿。所以李风并不太在意:“一切照旧就好,咱们最先做起来的,口碑还能维持一段时间。冬天到了,现在咱们的重点是把火炕推广到大兴城。搞工程,才是最赚钱的!”
嗯,搭火炕,姑且也算是工程吧,虽然是小工程。
火炕的好处,李厚也体验过了,可是,大兴城里的那些达官贵人,只怕不认啊,总不能把人家拽到龙泉村来体验一下吧,不打死你才怪?
听了李厚的担忧,李风微微一笑:“无妨,过两天,咱们先去我的恩师家中,干几个样板工程。到时候,就怕咱们龙泉村的劳力太少,忙不过来呢。”
“那敢情好,那敢情好。”李厚现在对这位小郎君也有点盲目崇拜,对李风的话,深信不疑。真要是那样的话,白天干活,晚上躲在被窝里数钱,嗯,美滴很,美滴很。
等李厚满怀希望地走了,二虎听着小奴奴嘴里念叨着什么“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简直都羡慕死了:“大郎——你答应过教我识字的。”
跟谁学不好,非得学罗刹这家伙!李风连连摆手:“没时间啊,要不,你先跟着我学医吧,进了医疗队,除了教授医学之外,先要识字的。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胆量,敢不敢拿刀子?”
想到他一奶同胞的哥哥大虎,连劁猪都不敢,李风也有点对二虎没信心。
“大郎,只要能识字读书,就算拿刀子杀人,我都干!”二虎瞪着眼珠子,一副凶巴巴的模样,吓得小奴奴都躲到大兄身后。
李风使劲拍拍二虎的肩膀:“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在村里再帮着宣传一下,看看还有谁家的孩子愿意,记着,年龄太小的可不收。至于现在嘛,谁家养大鹅呢,先带我去拔几根鹅毛翎!”
二虎的虎躯一震:“大郎,你又要鼓捣新玩意啦,这次肯定又能赚大钱是不是?”
赚钱,估计是不用想,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肯定是用不惯的;而且,门槛比牙刷牙粉还低呢。
在弄了十几支鹅毛翎之后,李风便回家做羽毛笔,不大一会就鼓捣出来一支,试了几次,进行一番微调,就可以用了。虽然写几个字之后,就需要蘸一下墨,但终归比毛笔好用多了,
如果说原来用毛笔是老牛拉车的话,现在的速度,那就是策马飞奔了。
“大兄,你好厉害呦!”小奴奴自然又开始夸上了,不过这一次,人家也提了个小小的要求:“大兄,奴奴也要写字字。”
这么爱学习的吗?李风当然不会拒绝,于是,就握着奴奴的小手,兄妹二人,合作着把刚才的咏鹅诗给书写出来。
虽然是李风主导,但还是写得歪歪扭扭。估计要是虞师在场的话,肯定气得直接把这个弟子给休了算喽。
奴奴却很有成就感,还乐颠颠地拿着去给老祖母看。李风也颇受启发,决定给妹妹编一本教材,或者说抄一本教材。
当下流行的蒙学,是诞生百年的《千字文》,就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那个,别说小孩子了,没点基础的大人理解起来都费劲。
在脑海里面回忆一下,最先冒出来的是李风小时候就背过的《三字经》,作为开蒙的第一本书,最是恰当不过。
只要把里面涉及到隋唐之后的典故和人物重新编撰一下,就可以直接用了。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除了炼丹秘籍之外,又多了一本三字经,鹅毛笔都写秃了好几根呢,搞得李风有一种借了高利贷的感觉:怎么越写债越多呢?
; 因为穆贵英已经在上个月押运着一大批货物返回波斯,所以,都是他店里的伙计负责联络的。
从李厚手上,还得到了一小袋仿制的牙粉,李风闻了闻,成分也都差不多,就是比例不大对,效果应该比不上原版。
这东西没啥技术含量,被山寨也是早晚的事儿。所以李风并不太在意:“一切照旧就好,咱们最先做起来的,口碑还能维持一段时间。冬天到了,现在咱们的重点是把火炕推广到大兴城。搞工程,才是最赚钱的!”
嗯,搭火炕,姑且也算是工程吧,虽然是小工程。
火炕的好处,李厚也体验过了,可是,大兴城里的那些达官贵人,只怕不认啊,总不能把人家拽到龙泉村来体验一下吧,不打死你才怪?
听了李厚的担忧,李风微微一笑:“无妨,过两天,咱们先去我的恩师家中,干几个样板工程。到时候,就怕咱们龙泉村的劳力太少,忙不过来呢。”
“那敢情好,那敢情好。”李厚现在对这位小郎君也有点盲目崇拜,对李风的话,深信不疑。真要是那样的话,白天干活,晚上躲在被窝里数钱,嗯,美滴很,美滴很。
等李厚满怀希望地走了,二虎听着小奴奴嘴里念叨着什么“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简直都羡慕死了:“大郎——你答应过教我识字的。”
跟谁学不好,非得学罗刹这家伙!李风连连摆手:“没时间啊,要不,你先跟着我学医吧,进了医疗队,除了教授医学之外,先要识字的。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胆量,敢不敢拿刀子?”
想到他一奶同胞的哥哥大虎,连劁猪都不敢,李风也有点对二虎没信心。
“大郎,只要能识字读书,就算拿刀子杀人,我都干!”二虎瞪着眼珠子,一副凶巴巴的模样,吓得小奴奴都躲到大兄身后。
李风使劲拍拍二虎的肩膀:“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在村里再帮着宣传一下,看看还有谁家的孩子愿意,记着,年龄太小的可不收。至于现在嘛,谁家养大鹅呢,先带我去拔几根鹅毛翎!”
二虎的虎躯一震:“大郎,你又要鼓捣新玩意啦,这次肯定又能赚大钱是不是?”
赚钱,估计是不用想,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肯定是用不惯的;而且,门槛比牙刷牙粉还低呢。
在弄了十几支鹅毛翎之后,李风便回家做羽毛笔,不大一会就鼓捣出来一支,试了几次,进行一番微调,就可以用了。虽然写几个字之后,就需要蘸一下墨,但终归比毛笔好用多了,
如果说原来用毛笔是老牛拉车的话,现在的速度,那就是策马飞奔了。
“大兄,你好厉害呦!”小奴奴自然又开始夸上了,不过这一次,人家也提了个小小的要求:“大兄,奴奴也要写字字。”
这么爱学习的吗?李风当然不会拒绝,于是,就握着奴奴的小手,兄妹二人,合作着把刚才的咏鹅诗给书写出来。
虽然是李风主导,但还是写得歪歪扭扭。估计要是虞师在场的话,肯定气得直接把这个弟子给休了算喽。
奴奴却很有成就感,还乐颠颠地拿着去给老祖母看。李风也颇受启发,决定给妹妹编一本教材,或者说抄一本教材。
当下流行的蒙学,是诞生百年的《千字文》,就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那个,别说小孩子了,没点基础的大人理解起来都费劲。
在脑海里面回忆一下,最先冒出来的是李风小时候就背过的《三字经》,作为开蒙的第一本书,最是恰当不过。
只要把里面涉及到隋唐之后的典故和人物重新编撰一下,就可以直接用了。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除了炼丹秘籍之外,又多了一本三字经,鹅毛笔都写秃了好几根呢,搞得李风有一种借了高利贷的感觉:怎么越写债越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