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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闹钟突然发出震耳欲聋的铃声。
简东平立刻用力按住闹钟上方的按钮,闹钟顿时停止刺耳的鸣叫,房间又恢复了宁静,但他还没有完全醒。外面传来滴滴答答的雨声,最近上海这个地方老是下雨,到处都湿乎乎的,怪不得他总是睡不醒。阴沉沉的天气总会使人意志消沉。
或许还有别的原因。
休假以来他的心情一直阴晴不定。自从上次那篇跟了两个多星期才完工的大稿子被总编毫不留情地从排版单上撤下后,他就对什么工作都感到意兴阑珊,于是干脆申请了休假。可是休假之后,他又很快发现,无所事事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他起身走到书柜前,想找一本好看的"/" >/
小说来放松一下神经,此时,门哐地一声被推开了,保姆萍姐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跟平时一样,她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早餐盘,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萍姐四十多岁,身材粗壮,脸色红润,一看就知道是个干体力活的好手。自从简东平的母亲去世后,萍姐在简家干活已经有七年了,简家父子的饮食起居全靠她打理。
“早上好,萍姐。”简东平无精打采地跟萍姐打招呼。“已经不早啦!”萍姐粗声粗气地回应道,一边将早餐盘“哐”地一声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自从简东平当上记者以来,萍姐每天早晨的工作之一就是将早午饭送到他的房间。简东平习惯熬夜,所以每天早晨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任务,他都要睡懒觉,因而他的早餐和午餐通常都会合在一起吃,为此他规定萍姐,每天上午十点以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萍姐很看不惯这点,所以每天进他的房间时几乎都是气呼呼的。眼下,她看见简东平打着赤脚踩在地板上,床边散落着大堆报纸、书和零食盒子,禁不住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这些男人,就会到处乱扔东西!真是要命!如果我哪天不来,这里就成了垃圾站了!”萍姐一边抱怨一边麻利地收拾起来。
“所以我们才离不开你呀,萍姐。”他甜蜜地朝她一笑。
“哈!”萍姐一点都不为所动。
“我可是说真的。”他故作认真。
“那就谢谢啦!”萍姐没好气地说“好了好了,快别看了,快吃吧,粥凉了,我可没功夫给你热!我的活多着呢!”
空气中飘来一股芹菜的香味,这让简东平突然想到自己昨天晚上只吃了一片薄薄的甜面包而已,现在他的肚子真的饿了。
他赶紧放下书,乖乖地坐到沙发前,开始享用萍姐端上来的早午餐。他今天的餐桌上有芹菜粥、肉松和一碟蟹酱。一般早晨他都吃得比较清淡,晚上就常常大块朵颐,虽然明知道这样的安排并不符合养生之道,但没办法,当记者的大半跟他一样随心所欲,他已经习惯了。芹菜粥的火候正合适,蟹酱也很鲜美,萍姐的手艺向来都无可挑剔。
“我爸什么时候走的?”简东平随口问道。
“他匆匆忙忙连早饭都没吃就走了,说是要去喝早茶。”萍姐突然眼睛一亮“啊,对了,有你一封信,今天一早来的,我放在外面餐厅的桌上了。”
“如果是广告信,就不用给我了,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简东平毫无兴趣,头也不抬继续吃,他想不出,眼下谁会有耐心用纸和笔给他写信。
“我看不象,你老爸说是一个特别的人寄来的。他盯着信封看了老半天。我敢说,要不是我在旁边,他肯定早就拆开看了!”萍姐一边说一边走出门去。
特别的人?什么人才算是特别的人?简东平满怀狐疑。
不一会儿,萍姐就拿着一封信走了进来。
“喏,你的信!”萍姐递给他一个皱巴巴的白信封。
简东平放下吃了一半的芹菜粥,他的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信封的右下角,那上面小学生般工整的三个字好生眼熟,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但当他意识到那上面的三个字是一个人的姓名时,禁不住浑身一震,一股凉风掠过他的心头。现在他明白为什么父亲会对这封信如此感兴趣了。这个名字父亲也很熟悉。
他定了定神,注视着信封上的三个字,没错,就是他。
他看到的落款居然是陈剑河。
每次想到李今,简东平的心都会禁不住泛起一阵酸楚。虽然李今的案子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但那种最初听到此事时的震惊和痛心,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李今是简东平的大学同班同学,在他的印象中,李今永远是那个身材窈窕,开朗快乐的美丽女孩,她有着细嫩光滑的皮肤,和一双美丽修长的腿。当年她凭借无可挑剔的穿衣品味和出众的容貌,成为当之无愧的系花,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曾为她伤神。
曾经有段时间,他也对她十分仰慕。但不知何故,他并没有向高高在上的她作出任何表示。自始至终,他都跟她保持微妙的距离,既不逢迎,也不疏远,后来两人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一直保持到毕业。
大学四年,简东平都在边打工边旅游的忙碌中度过,而在这期间,李今和好朋友吴立帆的关系也似乎有了结果,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还曾传出两人准备毕业后结婚的消息,但还没等他完全消化这个喜讯,两人就分手了,据说原因是李今另结新欢。不久,简东平就看见有人开着辆黑色奔驰来接李今下课。
自从李今跟吴立帆分手后,简东平也逐渐跟她断绝了来往,毕业后,他只是偶尔从别的同学那里听说,她在一家欧洲的化工企业当秘书,收入颇丰。那时候他认为,李今总有一天会嫁入豪门,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少奶奶生活,他怎么都没想到,若干年后,她居然会死于非命。
毕业后,简东平成了信周刊的旅游版记者,一年中有将近一半的时间在外东奔西走,案件发生时,他正好在四川的偏远山区做一次艰难的野外探险,所以当他获悉此事时,已经是半个多月之后了。
最先把整件事告诉简东平的,是他当律师的父亲。当时他正在优哉优哉地嚼一块全麦面包,这令人震惊的消息差点让他噎死。
对他来说,跟凶杀同样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李今居然会跟一个如此不相称的男人搅在一起。他完全无法相信,也无法接受这两个人之间会有什么罗曼蒂克的事情发生。
陈剑河也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印象中是个身材瘦削,病怏怏,有点女性化的男人,个子颇矮,刚超过一米六,有着男人中少见的白皮肤,五官说不上漂亮,但也不算难看,只是那双郁郁寡欢的眼睛给人印象深刻。
陈剑河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平时极少在班级里发表意见,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对不会主动跟别人谈论某一个话题,但一旦在课堂上被提问,他却常常会对答如流,令人瞠目。
大学三年级时,简东平恰巧跟陈剑河同选一门选修课,两人因此有机会渐渐熟络起来。简东平很快就发现,陈剑河的怪毛病还真是不少。比如,他的话虽然不多,却总是带着弦外之音。
有一次,他们谈起吴立帆和李今,当时那两个人正打得火热,无论走到哪儿都手牵着手,亲热极了,他估计两人一毕业就会结婚,不料陈剑河却断言两人很快就会分手。他的说法让简东平颇为吃惊,他反问陈剑河:“你怎么会知道?”
当时陈剑河只是瞄了他一眼,冷淡地回答道:“这很明显,只是你没看到。”
之后,无论简东平再怎么追问,他都不肯再多说一句。诸如此类有始无终的谈话经常发生在他们两人之间,当时简东平觉得陈剑河是在故弄玄虚。但不久后当他听说李今和吴立帆真的分手了,就不免暗暗吃惊。他一直想弄明白作为局外人的陈剑河之前究竟“看到”了什么,以至于他可以未卜先知,这个疑问一直持续到今天,终于成了悬案。
信件
寄信人:陈剑河
收信人:简东平
写信日期:2004年6月5日
dear东平:
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位旅游记者,很为你感到高兴。说来也许你不信,虽然你我的交往不算很深,但我却一直觉得你是我身边最有头脑的人。我羡慕你云游四方的经历和潇洒豁达的处世态度。跟着眼于未来的你相比,拘泥于过去的我显得多么可悲,又多么可笑。
给你写信当然并非为了叙旧,其实我是想请你帮忙。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曾试图自己解决,但因为我能力有限,实在是无能为力。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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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钟突然发出震耳欲聋的铃声。
简东平立刻用力按住闹钟上方的按钮,闹钟顿时停止刺耳的鸣叫,房间又恢复了宁静,但他还没有完全醒。外面传来滴滴答答的雨声,最近上海这个地方老是下雨,到处都湿乎乎的,怪不得他总是睡不醒。阴沉沉的天气总会使人意志消沉。
或许还有别的原因。
休假以来他的心情一直阴晴不定。自从上次那篇跟了两个多星期才完工的大稿子被总编毫不留情地从排版单上撤下后,他就对什么工作都感到意兴阑珊,于是干脆申请了休假。可是休假之后,他又很快发现,无所事事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他起身走到书柜前,想找一本好看的"/" >/
小说来放松一下神经,此时,门哐地一声被推开了,保姆萍姐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跟平时一样,她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早餐盘,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萍姐四十多岁,身材粗壮,脸色红润,一看就知道是个干体力活的好手。自从简东平的母亲去世后,萍姐在简家干活已经有七年了,简家父子的饮食起居全靠她打理。
“早上好,萍姐。”简东平无精打采地跟萍姐打招呼。“已经不早啦!”萍姐粗声粗气地回应道,一边将早餐盘“哐”地一声放到沙发面前的茶几上。自从简东平当上记者以来,萍姐每天早晨的工作之一就是将早午饭送到他的房间。简东平习惯熬夜,所以每天早晨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任务,他都要睡懒觉,因而他的早餐和午餐通常都会合在一起吃,为此他规定萍姐,每天上午十点以前不得进入他的房间。萍姐很看不惯这点,所以每天进他的房间时几乎都是气呼呼的。眼下,她看见简东平打着赤脚踩在地板上,床边散落着大堆报纸、书和零食盒子,禁不住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这些男人,就会到处乱扔东西!真是要命!如果我哪天不来,这里就成了垃圾站了!”萍姐一边抱怨一边麻利地收拾起来。
“所以我们才离不开你呀,萍姐。”他甜蜜地朝她一笑。
“哈!”萍姐一点都不为所动。
“我可是说真的。”他故作认真。
“那就谢谢啦!”萍姐没好气地说“好了好了,快别看了,快吃吧,粥凉了,我可没功夫给你热!我的活多着呢!”
空气中飘来一股芹菜的香味,这让简东平突然想到自己昨天晚上只吃了一片薄薄的甜面包而已,现在他的肚子真的饿了。
他赶紧放下书,乖乖地坐到沙发前,开始享用萍姐端上来的早午餐。他今天的餐桌上有芹菜粥、肉松和一碟蟹酱。一般早晨他都吃得比较清淡,晚上就常常大块朵颐,虽然明知道这样的安排并不符合养生之道,但没办法,当记者的大半跟他一样随心所欲,他已经习惯了。芹菜粥的火候正合适,蟹酱也很鲜美,萍姐的手艺向来都无可挑剔。
“我爸什么时候走的?”简东平随口问道。
“他匆匆忙忙连早饭都没吃就走了,说是要去喝早茶。”萍姐突然眼睛一亮“啊,对了,有你一封信,今天一早来的,我放在外面餐厅的桌上了。”
“如果是广告信,就不用给我了,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简东平毫无兴趣,头也不抬继续吃,他想不出,眼下谁会有耐心用纸和笔给他写信。
“我看不象,你老爸说是一个特别的人寄来的。他盯着信封看了老半天。我敢说,要不是我在旁边,他肯定早就拆开看了!”萍姐一边说一边走出门去。
特别的人?什么人才算是特别的人?简东平满怀狐疑。
不一会儿,萍姐就拿着一封信走了进来。
“喏,你的信!”萍姐递给他一个皱巴巴的白信封。
简东平放下吃了一半的芹菜粥,他的目光不经意地落到了信封的右下角,那上面小学生般工整的三个字好生眼熟,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但当他意识到那上面的三个字是一个人的姓名时,禁不住浑身一震,一股凉风掠过他的心头。现在他明白为什么父亲会对这封信如此感兴趣了。这个名字父亲也很熟悉。
他定了定神,注视着信封上的三个字,没错,就是他。
他看到的落款居然是陈剑河。
每次想到李今,简东平的心都会禁不住泛起一阵酸楚。虽然李今的案子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但那种最初听到此事时的震惊和痛心,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李今是简东平的大学同班同学,在他的印象中,李今永远是那个身材窈窕,开朗快乐的美丽女孩,她有着细嫩光滑的皮肤,和一双美丽修长的腿。当年她凭借无可挑剔的穿衣品味和出众的容貌,成为当之无愧的系花,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曾为她伤神。
曾经有段时间,他也对她十分仰慕。但不知何故,他并没有向高高在上的她作出任何表示。自始至终,他都跟她保持微妙的距离,既不逢迎,也不疏远,后来两人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一直保持到毕业。
大学四年,简东平都在边打工边旅游的忙碌中度过,而在这期间,李今和好朋友吴立帆的关系也似乎有了结果,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还曾传出两人准备毕业后结婚的消息,但还没等他完全消化这个喜讯,两人就分手了,据说原因是李今另结新欢。不久,简东平就看见有人开着辆黑色奔驰来接李今下课。
自从李今跟吴立帆分手后,简东平也逐渐跟她断绝了来往,毕业后,他只是偶尔从别的同学那里听说,她在一家欧洲的化工企业当秘书,收入颇丰。那时候他认为,李今总有一天会嫁入豪门,从此过上丰衣足食的少奶奶生活,他怎么都没想到,若干年后,她居然会死于非命。
毕业后,简东平成了信周刊的旅游版记者,一年中有将近一半的时间在外东奔西走,案件发生时,他正好在四川的偏远山区做一次艰难的野外探险,所以当他获悉此事时,已经是半个多月之后了。
最先把整件事告诉简东平的,是他当律师的父亲。当时他正在优哉优哉地嚼一块全麦面包,这令人震惊的消息差点让他噎死。
对他来说,跟凶杀同样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李今居然会跟一个如此不相称的男人搅在一起。他完全无法相信,也无法接受这两个人之间会有什么罗曼蒂克的事情发生。
陈剑河也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印象中是个身材瘦削,病怏怏,有点女性化的男人,个子颇矮,刚超过一米六,有着男人中少见的白皮肤,五官说不上漂亮,但也不算难看,只是那双郁郁寡欢的眼睛给人印象深刻。
陈剑河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平时极少在班级里发表意见,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他绝对不会主动跟别人谈论某一个话题,但一旦在课堂上被提问,他却常常会对答如流,令人瞠目。
大学三年级时,简东平恰巧跟陈剑河同选一门选修课,两人因此有机会渐渐熟络起来。简东平很快就发现,陈剑河的怪毛病还真是不少。比如,他的话虽然不多,却总是带着弦外之音。
有一次,他们谈起吴立帆和李今,当时那两个人正打得火热,无论走到哪儿都手牵着手,亲热极了,他估计两人一毕业就会结婚,不料陈剑河却断言两人很快就会分手。他的说法让简东平颇为吃惊,他反问陈剑河:“你怎么会知道?”
当时陈剑河只是瞄了他一眼,冷淡地回答道:“这很明显,只是你没看到。”
之后,无论简东平再怎么追问,他都不肯再多说一句。诸如此类有始无终的谈话经常发生在他们两人之间,当时简东平觉得陈剑河是在故弄玄虚。但不久后当他听说李今和吴立帆真的分手了,就不免暗暗吃惊。他一直想弄明白作为局外人的陈剑河之前究竟“看到”了什么,以至于他可以未卜先知,这个疑问一直持续到今天,终于成了悬案。
信件
寄信人:陈剑河
收信人:简东平
写信日期:2004年6月5日
dear东平:
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位旅游记者,很为你感到高兴。说来也许你不信,虽然你我的交往不算很深,但我却一直觉得你是我身边最有头脑的人。我羡慕你云游四方的经历和潇洒豁达的处世态度。跟着眼于未来的你相比,拘泥于过去的我显得多么可悲,又多么可笑。
给你写信当然并非为了叙旧,其实我是想请你帮忙。最近,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曾试图自己解决,但因为我能力有限,实在是无能为力。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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